某甲户口在A县,欲将其在B市的一套住房卖给户口在C县的乙,欲申办委托公证,应向()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A.A县B. B市C.C县D.以上均可

题目

某甲户口在A县,欲将其在B市的一套住房卖给户口在C县的乙,欲申办委托公证,应向()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A.A县

B. B市

C.C县

D.以上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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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是A县户口,并常住A县,但他在B县收购病死猪肉被查获,A,B两县是邻县,且同属C市管辖,则对王某收购病死猪肉的行为有管辖权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是( )

    A.A县

    B.B县和C市

    C.A县和B县

    D.A县和C市


    正确答案:B

  • 第2题:

    甲县居民黄某立遗嘱将位于乙县的某房屋遗赠给某大学。黄某办理了遗嘱公证。黄某之妻蔡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遗嘱公证必须由乙县公证处办理
    B.黄某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该遗嘱公证
    C.蔡某可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处提出复查
    D 办理该公证时应支付公证费

    答案:D
    解析:
    《公证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据此,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遗嘱公证,可以由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也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故A项“必须”二字错误。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据此,遗嘱公证不得代理,故B项错误。 《公证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黄某之妻蔡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这是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故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C项错误。 《公证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故D项正确。

  • 第3题:

    30、以下不属于《公证法》规定的公证机构设立原则的有()。

    A.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B.在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盟、州不再设立公证处

    C.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

    D.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


    C

  • 第4题:

    甲县居民黄某立遗嘱将位于乙县的某房屋遗赠给某大学。黄某办理了遗嘱公证。黄某之妻蔡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遗嘱公证必须由乙县公证处办理
    B、黄某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该遗嘱公证
    C、蔡某可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处提出复查
    D、办理该公证时应支付公证费

    答案:D
    解析:
    《公证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据此,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遗嘱公证,可以由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也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故A项“必须”二字错误。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据此,遗嘱公证不得代理,故B项错误。
    《公证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黄某之妻蔡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这是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故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C项错误。
    《公证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故D项正确。

  • 第5题:

    存款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应向公证机构(未设公证机关的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邮储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继承权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