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 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 原告两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C.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题目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 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原告两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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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D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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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修理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答案:A,D
    解析:
    《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A、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D。

  • 第2题:

    王某借用张某的自行车,王某以自行车为质押向孙某借款,孙某不知道自行车不是王某所有,遂借款给王某,王某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王某到期无力还款,与孙某协商将自行车折价抵款,张某知道后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
    C: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D: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

    答案:A,B,D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并且明确了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参照该规定。孙某是善意第三人,孙某获得质权是为担保自己对王某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并且王某已经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因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孙某的质权成立。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孙某有权实现质权,所以张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也无权要求孙某赔偿。当然,由于自行车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孙某,王某不再占有自行车,张某也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但是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 第3题:

    邓某与王某(男,2002年3月1日出生)既是邻居又是同学。2016年10月2日,邓某买了一辆价值400元的自行车,王某欲借用,被拒绝后双方发生口角,情急之下,王某扇了邓某一耳光。10月15日9时许,邓某报案,称放在家中的自行车被盗,并指出王某有作案嫌疑。接到报警后,民警老陈和小张一起到王某家查看情况。10月15日10时许,办案民警口头传唤王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起初并不承认,民警也未让其回家。16日14时许,王某终于供认作案后将自行车藏在同学蔡某家中。
    对被盗自行车,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单选)

    A.对自行车予以登记后及时返还给邓某
    B.对自行车予以追缴后及时返还给邓某
    C.让蔡某先行保管,结案后由警方及时返还邓某
    D.对自行车予以收缴后及时返还给邓某

    答案:A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物,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领取手续存卷备查。因此选择A项。

  • 第4题: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 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査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 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 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 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答案:A,D
    解析:
    AD [解析]《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 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 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 A、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D。

  • 第5题:

    邓某与王某(男,2002年3月1日出生)既是邻居又是同学。2016年10月2日,邓某买了一辆价值400元的自行车,王某欲借用,被拒绝后双方发生口角,情急之下,王某扇了邓某一耳光。10月15日9时许,邓某报案,称放在家中的自行车被盗,并指出王某有作案嫌疑。接到报警后,民警老陈和小张一起到王某家查看情况。10月15日10时许,办案民警口头传唤王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起初并不承认,民警也未让其回家。16日14时许,王某终于供认作案后将自行车藏在同学蔡某家中。

    对被盗自行车,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A.对自行车予以登记后及时返还给邓某
    B.对自行车予以追缴后及时返还给邓某
    C.让蔡某先行保管,结案后由警方及时返还邓某
    D.对自行车予以收缴后及时返还给邓某

    答案:A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物,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领取手续存卷备查。因此选择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