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5题:
定有履行期限的债权,其诉讼时效期间从()之时开始算起。
第6题:
未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诉讼时效从()开始计算。
第7题:
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计算。
第8题: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9题:
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开始计算
第10题:
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应当分期分别起算
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就被债务人明确拒绝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之日起算
附条件的或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从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第11题:
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
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
双方约定
第12题:
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
权利产生之日起
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
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1日起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未约定履行期限且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上述说法()。
第17题:
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从()计算。
第18题: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第19题:
诉讼时效期间从()计算。
第20题: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权利成立之日起
对方违约之日起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第21题:
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权利产生之日起
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
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1日起
第22题:
宽限期
原期限
总期限
任意期限
第23题:
权利成立之日
履行期限届满
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开始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