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单反相机出租给乙,租期已到,经甲催要乙迟迟不归还相机,甲由于急于用钱将相机卖给丙,同时通知乙相机已卖,需还于丙,且告知丙须由丙向乙催要,丙表示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丙已取得相机的所有权B、甲依然拥有相机的所有权C、甲已经完成相机的交付D、由于乙非法占有相机,甲无法向丙完成交付

题目
甲将单反相机出租给乙,租期已到,经甲催要乙迟迟不归还相机,甲由于急于用钱将相机卖给丙,同时通知乙相机已卖,需还于丙,且告知丙须由丙向乙催要,丙表示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已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B、甲依然拥有相机的所有权

C、甲已经完成相机的交付

D、由于乙非法占有相机,甲无法向丙完成交付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
更多“甲将单反相机出租给乙,租期已到,经甲催要乙迟迟不归还相机,甲由于急于用钱将相机卖给丙,同时通知乙相机已卖,需还于丙,且告知丙须由丙向乙催要,丙表示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与乙系朋友关系。某日甲外出,将自己的一台照相机交给乙保管。乙未经甲同意将照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对此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对照相机无权处分,丙可以取得照相机的所有权
    B.乙的行为效力待定,丙无权取得照相机的所有权
    C.如果甲追认乙的行为无效,甲可以要求丙返还相机
    D.乙、丙之间的合同无效,因为乙无权处分该相机


    答案:A
    解析:
    解析: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因无权处分而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无权处分行为不影响善意第三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 第2题:

    (2016年)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A.乙分得5400元、丙分得3600元
    B.乙分得6000元、丙分得3000元
    C.乙分得4500元、丙分得4500元
    D.乙分得5000元、丙分得4000元

    答案:A
    解析: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因乙、丙的抵押权均未登记,故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第3题:

    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A.乙分得5400元、丙分得3600元
    B.乙分得6000元、丙分得3000元
    C.乙分得4500元、丙分得4500元
    D.乙分得5000元、丙分得4000元

    答案:A
    解析:
    重复抵押且抵押权均未登记时,按照债权比例受偿。乙可受偿=9000x ( 6000/10000) =5400(元),丙可受偿=9000x ( 4000/10000) =3600 (元)。.

  • 第4题:

    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A.乙分得5400元、丙分得3600元
    B.乙分得6000元、丙分得3000元
    C.乙分得4500元、丙分得4500元
    D.乙分得5000元、丙分得4000元

    答案:A
    解析:
    重复抵押时,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在本题中,乙、丙的抵押权均未登记,应按债权比例分享该拍卖所得款。

  • 第5题:

    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A.乙分得5400元、丙分得3600元
    B.乙分得6000元、丙分得3000元
    C.乙分得4500元、丙分得4500元
    D.乙分得5000元、丙分得4000元

    答案:A
    解析:
    重复抵押,而抵押权均未登记时,按照债权比例受偿。乙可受偿=9000×(6000/10000)=5400(元);丙可受偿=9000×(4000/10000)=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