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为促销商品,在家电柜台贴出醒目标语:“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期10天,期满后满足请付款。”李某于5月10日从该商场抱回一台彩电。5月17日,因火灾该彩电被烧毁。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买卖合同已经生效B.李某应对损失承担责任C.商场应对损失承担责任D.李某与商场分担责任

题目
某商场为促销商品,在家电柜台贴出醒目标语:“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期10天,期满后满足请付款。”李某于5月10日从该商场抱回一台彩电。5月17日,因火灾该彩电被烧毁。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已经生效

B.李某应对损失承担责任

C.商场应对损失承担责任

D.李某与商场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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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在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冰箱附有产品合格证。李某买回冰箱后3天,发现冰箱噪音太大,就去商场要求退还,商场称冰箱的质量是合格的,稍有一些噪音在刚开始使用时是正常的。几天后,李某又发现冰箱的制冷性能不佳,后来则完全丧失了制冷性,李某又去找商场交涉,商场称冰箱不是他们生产的,冰箱不制冷属于冰箱的技术问题,要李某找生产厂家去解决。因生产厂家距离太远,李某不愿向厂家要求退还,坚持要求商场负责修理或退换,商场则不予理睬,双方僵持不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销售者即商场应对售出的有瑕疵的产品负责吗?

    (2)本案中,商场应承担何种责任?


    参考答案:(1)商场应对售出的有瑕疵的产品负责。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在产品质量方面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形式主要是对售出的产品质量修理、更换、退货,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商场应承担下列责任:修理、更换、退货。如因冰箱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其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李某有权要求商场赔偿损失。

  • 第2题:

    某超市在圣诞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冰箱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2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

    A、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

    B、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不了当得利

    C、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D、王某应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E、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


    参考答案:D

  • 第3题:

    甲在某商场购物过程中,因踩上了一块香蕉皮而摔伤。为此,甲与该商场发生了纠纷。对于该纠纷的性质及商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商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商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商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该事件属意外,商场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4题:

    王某在某~商场的钟表修理柜前修理一手表,修理后不到半个月表又出现了问题,王某于是再次来到该商场,但发现修理钟表的柜台已不在了,经询问得知,该柜台因为租期已满,承租人已经不知去向。王某与该商场交涉,商场拒绝承担责任,对此,王某应该【 】

    A.因柜台租期已满,又找不到修表者,责任只能由他自己承担

    B.因柜台的出租人是商场,所以责任应当由商场来承担

    C.因为是修表者的责任,所以商场不应该承担责任

    D.因为租期已满,王某可以向商场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D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故答案为D。

  • 第5题:

    业务员张某受甲商场委托,以不高于每台价格2000元的标准购进1500台彩电。张某的妻子在乙家电厂工作。张某遂与乙家电厂家协商签订了一买卖彩电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商场向乙家电厂购买2000台彩电,每台价格1900元,共计380万元。由于张某的妻子在此次买卖合同中所起的作用,乙家电厂给予张某每台彩电100元的回扣。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张某多采购了500台彩电,属于超越代理权,为无权代理,本部分合同无效
    B:张某以1900元的价格购进彩电,给被代理人甲商场增加了利益,其代理行为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
    C:若乙家电厂是张某的妻子开设的私营企业,则张某的行为构成自己代理
    D:本案中,张某应该把20万元的回扣返还给甲商场

    答案:B,D
    解析:
    张某超越代理权多购买了500台彩电,对于该500台彩电,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但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为无效民事行为,故A选项不正确。张某在委托人指示的价格范围内购买彩电,不构成滥用代理权,故B选项正确。本题C选项中,设乙厂为张某妻子所开的私营企业,张某虽然是从该私营企业进货,也不构成自己代理,因为该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故C选项不正确。张某所得回扣应返还给甲商场,因为回扣既涉及公法,又涉及私法。如果张某将回扣据为已有,则违反《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在私法层面上,回扣属于附属利益,代理人从事代理行为所获得的一切利益均归被代理人享有,因此,张某应将回扣返还给甲商场。

  • 第6题:

    甲到某商场购物,在商场因踩上了一块西瓜皮而摔伤。对此,甲与商场发生了纠纷。对于该纠纷的性质及商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B.商场应承担侵权责任
    C.商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商场因意外事件不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对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题目中甲在某商场因踩到一块西瓜皮而摔伤,商场没有尽到提供安全消费场所的义务,故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所以本题答案为B。

  • 第7题:

    白某原属某百货商场职工,后承包该商场下的一个门市部进行经营。承包期满后,该百货商场未要求白某交回加盖有本商场公章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白某持上述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某电视机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电视机厂提供彩电300 台。白某提货后未付款,且下落不明,电视机厂便要求百货商场付款。按有关法律规定,下列的正确表述的是( )。

    A.白某的行为属表见代理,百货商场应付款
    B.白某的行为属无效代理,应由白某付款
    C.白某的行为属欺诈行为,百货商场对此不负责任
    D.如果百货商场明知白某的行为就应对此负责,若不知道就不负责

    答案:A
    解析:
    题目中电视机厂是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人,构成表见代理,商场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 第8题:

    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 20 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 100 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
    B.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C.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D.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答案:B
    解析:

  • 第9题:

    某大型商场在商场各醒目处张贴海报:本商场正以3折的价格处理一批因火灾而被水浸过的商品。消费者葛某见后,以488元购买了一件原价1464元的名牌女皮衣。该皮衣穿后不久,表面出现严重的泛碱现象。葛某要求商场退货被拒绝。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

    • A、商场不承担退货责任
    • B、商场应当承担退货责任
    • C、商场可以不退货,但应当允许葛某用该皮衣调换一件价值488元的其他商品
    • D、商场可以对该皮衣进行修复处理并收取适当的费用

    正确答案:A,D

  • 第10题:

    李某为某市电器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0年11月,李某以本市百货公司名义从国外进口一批家电产品,共计价值80多万元。之后,李某将该批家电产品销售给了本市五金交电公司。电器商场董事会得知此事后,认为单某身为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负有竞业禁止义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于是,决议责成李某取消该合同,而将该批家电产品由电器商场买下。五金交电公司认为,该批家电产品的买卖,是在本*公司与百货公司之间进行的,与电器商场无关。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合同的内容不违法,所以是有效的。至于李某作为电器商场董事而经营与电器商场相同业务,属于电器商场的内部事务,与百货公司和五金交电公司无关。双方争执不下,遂诉至人民法院。对李某买卖家电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应将李某所得收入归电器商场所有。

  • 第11题:

    问答题
    (2014.4案41)15岁的中学生李某私自到商场购买了一台价值1.l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当日拿回家后,被其父发现。李父得知实情后,不同意购买该笔记本电脑。次日,李父便拿着笔记本电脑到商场要求退货,该商场以笔记本电脑已经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李某与商场之间的笔记本电脑买卖合同在其父知情之前效力如何?(2)李某的父亲到商场要求退货后,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3)商场是否有义务退货?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甲到某商场购物,在商场因踩上了一块香蕉皮而被摔伤。对此,甲与商场发生了纠纷,对于该纠纷的性质及商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B、商场应承担侵权责任

    C、商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商场因意外事件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B

  • 第13题:

    某商场为促销商品,在家电柜台贴出醒目标语: “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期 30 天,期满后 满意请付款。 ”李某于 5 月 10 日从该商场抱回一台彩电。期满后 李某退回该彩电,商场要求 支付使用费 100 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则以下说 法正确的是: ( )

    A. 李某应支付使用费,理由是不当得利

    B. 李某不支付使用费,理由是未约定使用费

    C. 李某应支付彩电平均寿命的使用费

    D. 李某是否支付使用费,须由他与商场抓阄决定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甲公司从该商场运回立式空调2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

    B.甲公司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C.甲公司应支付按立式空调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D.甲公司应与商场分摊按立式空调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正确答案:A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如果双方当事人针对合同的遗漏或含糊不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适用合同解释的规则。《合同法》第61条规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根据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根据双方当事人以往的交易习惯或者逻辑性地推出缺失条款的内容,或者解释争议条款的本来意义,是合同解释或填补所需要内容的基本规则。由于这种做法出现在双方当事人无法就不明确的争议事项达成协议之后,所以等于双方拱手将合同内容的确定权让与第三者。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法官是最后确定合同内容的第三方,法律也不允许法官越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合同,因此从合同订立的目的决定实现目的的手段或者双方以往的交易习惯或者大家认可的交易习惯则为公正之举。本案中的情形,根据一般交易习惯,试用应当认为是免费使用。正确答案是A.

  • 第15题:

    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
    B: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
    C: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
    D: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承担

    答案:A
    解析:
    【考点】产品责任的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详解】本题情形显然构成产品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据此A项正确,B、D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20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可见应以被侵害人实际受到的损失赔偿,C项错误。

  • 第16题:

    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
    B: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C: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D: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答案:A
    解析:
    本题中,商场的告示相当于一种格式条款,由于该格式条款规定的不明确,因此,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既然商场规定,可以使用后付款,按照通常的理解,就意味着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满意可以免费退货。而且,即使对格式条款存在两种以上理解的,也要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此,在没有约定使用费的情况下,王某就无需交付使用费。

  • 第17题:

    某大型商场在商场各醒目处张贴海报:本商场正以3折的价格处理一批因火灾而被水浸过的商品。消费者葛某见后,以488元购买了一件原价1464元的名牌女皮衣。该皮衣穿后不久,表面出现严重的泛碱现象。葛某要求商场退货,被拒绝。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商场不承担退货责任
    B、商场应当承担退货责任
    C、商场可以不退货,但应当允许葛某用该皮衣调换一件价值488元的其他商品
    D、商场可以对该皮衣进行修复处理并收取适当的费用

    答案:A,D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23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本题中,商场已经以张贴海报方式明示告知皮衣被水浸过的瑕疵事实,故无需承担退货责任。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D。

  • 第18题:

    某商场在国庆期间组织家电促销活动,后有关部门发现其销售的部分电器中有侵犯他人商标权的产品,但该商场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商场不构成侵权,但应停止销售

    B.该商场是善意销售,不构成侵权

    C.该商场构成侵权,应停止销售,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D.该商场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损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答案:C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侵权责任的承担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商标法》第56条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虽然该商场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停止销售,但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第19题:

    李某在商场购物后,在商场门口边上僻静处等人,碰巧商场悬挂的广告牌被风吹落,正好击中李某,造成李某受伤。李某觉得自己是因购物致伤,商场应对其负责,承担医疗费用,于是投诉到消协。工作人员小王受理后,组织调解。商场称:李某被击伤时,并没有在购物,是自己站位不当所致,责任不应由商场承担。小王对商场的说法表示支持。小王的处理当否?阐明理由。


    正确答案:小王处理不当。《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造成李某受伤的广告牌为商场悬挂,商场应承担悬挂不牢的责任。

  • 第20题:

    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表述符合《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是()。

    • 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
    • B、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
    • C、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
    • D、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承担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李某为某市电器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0年11月,李某以本市百货公司名义从国外进口一批家电产品,共计价值80多万元。之后,李某将该批家电产品销售给了本市五金交电公司。电器商场董事会得知此事后,认为单某身为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负有竞业禁止义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于是,决议责成李某取消该合同,而将该批家电产品由电器商场买下。五金交电公司认为,该批家电产品的买卖,是在本*公司与百货公司之间进行的,与电器商场无关。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合同的内容不违法,所以是有效的。至于李某作为电器商场董事而经营与电器商场相同业务,属于电器商场的内部事务,与百货公司和五金交电公司无关。双方争执不下,遂诉至人民法院。电器商场的主张有依据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于法无据。李某为百货公司买家电又售给五金交电公司,是在百货、五金交电公司之间进行的,该合同合法有效,不能因李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而认定其竞业行为本身为无效民事行为。

  • 第22题:

    单选题
    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

    B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

    C

    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

    D

    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承担


    正确答案: 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反之,如果是因为销售者的过错使得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漏电致人损伤属于产品缺陷,所以李某可要求乙厂、甲商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