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不妥。正确的是: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在业主。任何设计变更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业主审查、批准,同意后,再由监理单位发布变更指令,实施变更。
第2条正确。
第3条不妥。正确的是:监理单位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第4条不妥。正确的是: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就工程项目的施工对承包人进行全面的监理、管理,对某些重大决策问题还必须由业主作出决定。因此,监理单位不是也不可能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唯一最高管理者。
第5条不妥。正确的是: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应当公正地维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6条不妥。正确的是:监理单位有实施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三方面的监督控制权。
第7条不妥。正确的是:监理单位的努力使规定的建设工程提前,业主应按约定予以奖励,但不是利润分成。
宜采用直线式组织模式。因为该公路建设项目由两个承包人分别承包,而直线式的组织结构模式适用于监理项目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子项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其组织结构可用下图表示。
监理计划由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编写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写。
监理公司总经理审核不妥,应由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
根据监理大纲范本修改不妥,应具有针对性(或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合同等编制)。
缺项名称: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内容:
①错误,应改为:审查并批准(审核、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
③错误,应改为:审查并批准(审核、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④错误,应改为: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
⑤错误,应改为:按招标文件的工程计量规定进行工程计量。
⑥错误,应改为: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或组织工程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