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应收 B 公司销货款 702 000 元(含增值税),因 B 公司无力偿还,经协商 B 公司以一台设备和一批原材料抵债。根据对方开具的发票,原材料的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 80 000 元,增值税税率为 17%,成本价为 70 000 元。设备的公允价值分别为 450 000 元,该设备的原值为 800 000,已经计提折旧 200 000,未计提减值准备。A 公司已经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10 000 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增值税税率 17%.。 要求:编制 A 公司和 B 公司有关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
第1题:
甲公司应收乙公司销货款79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7900元),因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不能如期偿还,经双方协商,乙公司以一批原材料抵偿,甲公司支付材料运杂费100元。该批原材料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60000元,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200元。则甲公司对该债务重组应确认债务重组损失为( )元。
A.900
B.1000
C.8100
D.8800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