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15守侯,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C.妨害公务罪D.故意伤害罪

题目

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15守侯,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C.妨害公务罪

D.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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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5~99 题:

    甲与乙是单位同事,甲向乙借得人民币1万元购买电脑,答应2个月后归还,并写了一张借条。到期后乙索要未果,遂将甲告上法庭。法庭判决甲败诉,限期归还欠款。甲借El无钱,拒不执行。经乙申请,法院对甲强制执行。经查,甲确无还债能力,但对单位同事丙享有到期债权1万元。

    第 95 题 若人民法院欲向丙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请问应如何进行?( )

    A.法院可依乙的申请,向丙发出履行通知

    B.法院可依甲的申请,向丙发出履行通知

    C.法院可自行决定向丙发出履行通知

    D.不可向丙发出履行通知


    正确答案:AB
    《执行规定》第61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

  • 第2题:

    假设乙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还款,法院判决乙银行胜诉,则乙银行应在(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法院受理之日起2年

    B.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1年

    C.法院受理之日起1年

    D.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半年


    正确答案:D

  • 第3题:

    甲欠乙20万元,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依法向甲发出了支付令。如果甲在收到支付令后向法院提出暂无清偿能力,请求延缓债务清偿期限的书面异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当对双方进行调解,促进纠纷的解决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法院应当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乙不同意的除外
    D.异议期间届满,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D
    解析:
    考查支付令异议的审查。根据《民诉解释》第143条的规定,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不得调解,A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3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此本题中甲的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B、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3款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D项正确。

  • 第4题:

    甲因乙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乙发出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B.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审查理由
    C.乙在法定期间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乙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就该借款纠纷起诉的,支付令失效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督促程序中对支付令的异议。根据《民诉解释》第437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异议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3款之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C选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433条之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由此可知,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向其他法院起诉,则不影响支付令效力;如果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会导致支付令失效,因为起诉本身就是一种提出异议的方式。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 第5题:

    甲乙之间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甲向乙赔偿3万元。甲不履行,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中,法院查明甲无财产可供清偿,但是甲对丙有到期债权3万元。于是,法院依乙的申请向丙发出履行通知,要求丙向乙履行义务。此时,丙提出口头异议,认为自己与乙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此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B:由于是口头异议,所以法院应当裁定异议不成立
    C:裁定强制执行
    D:丙提出了有效的异议,裁定不予执行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执行问题规定》第62条的规定,第三人对履行通知的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执行人员应记入笔录,并由第三人签字或盖章。第64条规定:第三人提出自己无履行能力或其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异议。第三人对债务部分承认、部分有异议的,可以对其承认的部分强制执行。第65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此裁定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可见,在代位申请执行中,是允许第三人口头异议的,只要记入笔录并签字或者盖章即有效。但是,第三人如果只是提出自己与申请执行人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则异议不成立,法院有权裁定强制执行。

  • 第6题:

    甲与乙于2008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功。2018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

    2018年甲向法院起诉时,乙已经离家出走三年,法院应如何处理:( )

    A.甲向法院起诉时,法院以离婚诉讼中被告不明确为由不予受理
    B.甲向法院起诉时,法院告知甲应当按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C.甲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案后以公告方式向乙送达诉讼文书
    D.甲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案后得知乙离家出走的消息,遂在审理过程中宣布乙为失踪人

    答案:C
    解析:
    考查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17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 第7题:

    甲公司根据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甲与乙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将乙的80万元债务减少到70万元,乙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还清。协议生效1个月后,乙并未履行协议约定。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甲就乙违反协议的行为,向乙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由法院执行和解协议
    C.法院依职权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D.甲向法院申请按照原生效判决书强制执行

    答案:D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341页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执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或者反悔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执行。

  • 第8题:

    乙欠甲1万元人民币,到期仍不归还,甲得知乙对丙享有2万元债权,则甲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欠乙的1万元。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如实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到期甲没有还款。根据该案情,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 A、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一审判决甲还款,那么在判决生效后,乙可以向与一审法院同级的甲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该判决
    • B、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一审判决甲还款,如果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甲的上诉,那么乙可以向该二审法院申请执行判决
    • C、假设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乙可以向甲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向甲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D、假设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如果乙向若干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应当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甲欠乙100万元,丙欠甲100万元,甲在其债权到期后,一直不履行对丙的债权,致使其无力清偿对乙的债务。乙向法院起诉,要求丙直接向自己清偿100万元。乙行使的是()

    • A、代位权
    • B、撤消权
    • C、别除权
    • D、转让权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支付令失效

    B

    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C

    A县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D

    A县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对于人民法院签发的支付令,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有权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提出异议。债务人的异议,必须是就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生效或履行等实质问题提出,如果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没有异议,仅仅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则不构成有效的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只要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问题上存在争议,人民法院签发的支付令自行失效,督促程序即告终结。本题中,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赔偿诉讼。乙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受理,同时乙公司的起诉表明甲乙公司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问题上存在争议,法院签发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 第12题:

    单选题
    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候,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的行为成立拒不执行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两罪数罪并罚

    B

    甲的行为成立拒不执行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两罪想象竞合

    C

    甲的行为成立拒不执行裁定罪、妨害公务罪与故意伤害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D

    甲的行为成立拒不执行裁定罪、妨害公务罪与故意伤害罪,应当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诽谤乙为私生子,乙起诉.经审理,甲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乙精神损失费5万元,甲拒不履行,于是乙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甲发出执行通告,责令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2年的财产情况

    B.若甲拒绝报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

    C.若甲拒绝报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拘留

    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媒体公布甲不履行义务信息


    正确答案:BCD
    15. BCD 解析]本题考查执行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来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1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能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知,A错误,B、C正确.第23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D正确.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 第14题:

    甲因乙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乙发出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B.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不审查理由

    C.乙在法定期间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乙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就该借款纠纷起诉的,支付令失效


    正确答案:BCD

  • 第15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如实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到期甲没有还款。根据该案情,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A.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一审判决甲还款,那么在判决生效后,乙可以向与一审法院同级的甲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该判决
    B.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还款,一审判决甲还款,如果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甲的上诉,那么乙可以向该二审法院申请执行判决
    C.假设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乙可以向张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向甲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D.假设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如果乙向若干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应当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管辖。根据《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1条,B项错误,符合题意。根据《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1条,A项正确,C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56条,D项正确。

  • 第16题:

    共用题干

    甲乙之间的贷款合同纠纷,经过法院判决,甲应向乙偿还10万元借款。甲没有依照判决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甲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查知甲对丙有一到期债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乙直接起诉丙,要求丙偿还对甲的到期债务
    B:乙向法院申请,由法院通知丙向乙履行债务
    C:甲不能提出对于丙的财产进行执行的申请
    D:如果丙也无力清偿,但是丙对丁有到期债权,此时,乙可以向丁要求履行债务

    答案:B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227条的规定,可知AB项正确,依据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一律为二年,D项错误。和解协议达成后,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但并不能终结执行程序,故C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26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李某已经支付的第一期付款5万元应该予以扣除,赵某只能向李某请求支付15万元,所以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执行担保中,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注意,D项中所写的是“王某的财产”而不是“王某的担保财产”,这并不影响D项的正确性,因为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可作为执行财产。
    参见《执行程序解释》第25、26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275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可见,执行回转的案件,应当重新立案,并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执行,而非直接强制返还。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选项A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如果是对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如果是与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进行救济,选项B正确。《执行问题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只有当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执行程序才终结。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并未终结,人民法院不应作结案处理,选项C是错误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统一为2年,不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选项D是错误的。
    《执行程序解释》第32条。D项根据第32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而本案乃二年前的财产变动,可以不予报告。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不能直接起诉丙,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出对第三人财产执行的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执行问题规定》第68条的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中王某未履行的是金钱义务,所以应当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迟延履行金。根据《民诉意见》第29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本案中,王某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三倍支付。第295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 第17题:

    甲因办厂无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两年,并且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两年后,甲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关于甲、丙诉讼地位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
    B.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D.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


    答案:A,B,C
    解析:
    。A项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34条的规定判断,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所以A的表述正确。BC均根据《民诉意见》第53条判断,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 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歡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所以BD正确。另外,也可依保证合同的法理推得答案,即就一般保证合同而言,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不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无论乙如何起诉,甲都应是被告人。

  • 第18题:

    孙某欠李某10万元久拖不还,李某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孙某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孙某家执行时,孙某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候,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孙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C:妨害公务罪
    D:故意伤害罪

    答案:D
    解析:
    【考点】故意伤害罪的认定。详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313条),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条件下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或者以暴力、威胁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害公务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虽然都是发生在执行公务期间,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要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生。本题中孙某实施的暴力行为超过了妨害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范围,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量刑幅度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对孙某应当定故意伤害罪。正确答案应该是D选项。

  • 第19题:

    法院判决甲还欠乙的5万元,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当法院强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持棍暴力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甲欠乙10万元拖欠不还,乙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胜诉,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候,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轻微伤,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甲的行为构成()。

    • 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B、故意伤害罪
    • C、妨害公务罪
    • D、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甲欠乙10万元,现期限已到,甲仍不还款。对于此种情形,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应当按时清偿
    • B、如果甲无力清偿,经乙同意可以分期偿还
    • C、如果甲有能力偿还但拒不偿还,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偿还
    • D、如果甲经乙催告后仍不还钱,乙可以直接去甲家里拿甲的财产抵债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单选题
    甲欠乙100万元,丙欠甲100万元,甲在其债权到期后,一直不履行对丙的债权,致使其无力清偿对乙的债务。乙向法院起诉,要求丙直接向自己清偿100万元。乙行使的是()
    A

    代位权

    B

    撤消权

    C

    别除权

    D

    转让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如实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到期甲没有还款。根据该案情,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A

    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一审判决甲还款,那么在判决生效后,乙可以向与一审法院同级的甲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该判决

    B

    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一审判决甲还款,如果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甲的上诉,那么乙可以向该二审法院申请执行判决

    C

    假设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乙可以向甲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向甲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D

    假设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如果乙向若干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应当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诉前财产保全的是(  )。
    A

    工厂甲向信用社乙贷款500万元,甲无法按期归还,乙随即起诉,审理期间得知甲已将设备转卖,遂请求法院查封甲正在出售的大楼

    B

    甲与乙签订购销合同,甲给乙200万元预付款后,发现乙有欺诈行为,无力履行合同,遂请求人民法院冻结200万元预付款

    C

    银行甲与公司乙签订协议,甲向乙提供5000万元贷款,分3期还清,第一笔到期时乙无力归还,甲向法院申请查封乙的财产

    D

    甲欠乙10万元,乙多次找甲还钱未果,得知甲有一辆轿车,乙向法院申请将甲的轿车予以查封,再将甲告上法庭


    正确答案: A
    解析:
    “诉前财产保全”的定义要点有:①因情况紧急,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②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A项,乙是在起诉审理期间要求法院查封甲正在出售的大楼,不符合定义要点②,当选。B项,甲在给乙预付款之后,发现乙有欺诈行为,无力履行合同,此时甲如果不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有可能无法追回这一预付款,符合定义要点①,而后甲请求法院冻结这一预付款,符合定义要点②,不当选。C项,甲与乙签订贷款协议,乙在第一笔到期时无力还款,此时甲如果不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有可能无法收回这笔贷款,符合定义要点①,甲请求法院查封乙的财产,符合定义要点②,不当选。D项,乙多次找甲还钱未果,此时乙如果不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有可能无法追回这一欠款,符合定义要点①,乙向法院申请把甲的轿车予以查封,然后再把甲告上法庭,符合定义要点②,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