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原是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1995年4月4日至l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银行款50万元。后甲某于1995年5月19日至l998年10月7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尚差21万余元没有归还。至案发时止,甲某仍无法归还透支款。对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构成诈骗罪B.甲某构成恶意透支罪C.甲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D.甲某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

题目

甲某原是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1995年4月4日至l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银行款50万元。后甲某于1995年5月19日至l998年10月7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尚差21万余元没有归还。至案发时止,甲某仍无法归还透支款。对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某构成诈骗罪

B.甲某构成恶意透支罪

C.甲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甲某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


相似考题
更多“甲某原是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1995年4月4日至l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银行款50万元。后甲某于1995年5月19日至l998年10月7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尚差21万余元没有归还。至案发时止,甲某仍无法归还透支款。对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构成诈骗罪B.甲某构成恶意透支罪C.甲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D.甲某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某原是某公司董事长,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银行款60万元。之后,先后归还透支款35余元。尚差25万余元没有归还。至发案时止,甲某仍无法归还透支款。()

    A、甲某构成诈骗罪

    B、甲某构成恶意透支罪

    C、甲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甲某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


    参考答案:C

  • 第2题:

    甲公司用伪造的产权证明做担保,向某商业银行借款3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不善,导致该笔款项无法归还。甲公司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贷款诈骗罪

    C.构成骗取贷款罪

    D.构成合同诈骗罪

    答案:C
    解析: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因此甲公司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甲公司一开始只是骗取贷款用于经营,因此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故选C。

  • 第3题:

    信用卡持卡人甲某,超过信用卡规定限额5万元进行透支,利用所得进行挥霍,发卡银行再三催促向其收款,甲某置之不理。经查,甲某现无力偿还,其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金融诈骗罪
    C:招摇撞骗罪
    D:信用卡诈骗罪

    答案:D
    解析:
    【考点】信用卡诈骗罪。详解:根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是指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甲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第4题:

    甲盗取李某的身份证及一张信用卡,对妻子乙谎称是在路上拾得的。甲与乙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信用卡密码,持该卡共消费4万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与乙构成盗窃罪
    B.甲与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乙属于不当得利

    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法定方法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方法包括:(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由此可知,甲是盗窃了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应当成立盗窃罪。乙主观上不知道信用卡是甲盗窃所得,以为是甲拾得的他人信用卡,属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情形,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成立信用卡诈骗罪。答案选C选项

  • 第5题:

    甲某原是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1995年4月4日至1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银行款50万元。之后,后甲某于1995年5月19日至1998年10月7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尚差21万余元没有归还。至发案时止,甲某仍无法归还透支款。

    • A、甲某构成诈骗罪
    • B、甲某构成恶意透支罪
    • C、甲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D、甲某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

    正确答案:C

  • 第6题:

    甲某是某市工商局局长,因为急于酬集一笔巨额购房款,遂对乙某、丙某谎称能为其开办公司提供方便,乙某、丙某等人立即表示“心意",送上财物价值30万余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 B、甲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 C、甲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 D、甲某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所以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 第7题:

    甲某是某市人事局局长,因为急于酬集一笔巨额购房款,遂对乙某、丙某谎称能安排工作。乙某、丙某等人立即表示“心意”,送上财物价值28万余元。

    • A、甲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 B、甲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 C、甲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 D、甲某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所以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单选题
    关于信用卡犯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

    甲固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若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则要求甲所持有的身份证明必须是虚假的

    B

    甲伪造了数张信用卡,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C

    甲拾得一张信用卡,并未立即归还给失主,而是到某商场持卡购物3万元,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

    甲办理信用卡后透支50000元,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内仍不归还,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刑法》第177条规定,下列行为成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①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②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③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④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并不要求身份证明本身是虚假的。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B项,《刑法》第177条第1款规定,下列行为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①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②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③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④伪造信用卡的。
    C项,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是指:①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③冒用他人信用卡,如拾得他人信用卡后使用的;④骗取他人信用卡使用的;⑤恶意透支。
    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 第9题:

    单选题
    甲某是某市人事局局长,因为急于酬集一笔巨额购房款,遂对乙某、丙某谎称能安排工作。乙某、丙某等人立即表示“心意”,送上财物价值28万余元。
    A

    甲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B

    甲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C

    甲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D

    甲某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所以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没有为他人谋利的意思,不是受贿,是诈骗。

  • 第10题:

    下列关于对甲某和乙某行为的定性,说法正确的有( )。

    A.乙某和甲某构成盗窃罪和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B.乙某和甲某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C.乙某和甲某不构成共同犯罪

    D.甲某构成犯罪,乙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关于信用卡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因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若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则要求甲所持有的身份证明必须是虚假的
    B:甲伪造了数张信用卡,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C:甲拾得一张信用卡,并未立即归还给失主,而是到某商场持卡购物3万元,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甲办理信用卡后透支50000元,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内仍不归还,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答案:A
    解析:
    【考点】信用卡犯罪。详解:《刑法》第177条之一规定,下列行为成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并不要求身份证明本身是虚假的;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故A项说法错误,应选。《刑法》第177条第1款规定,下列行为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4)伪造信用卡的。故B项正确。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是指:(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3)冒用他人信用卡,如拾得他人信用卡后使用的;骗取他人信用卡使用的。故C项正确。(4)恶意透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因此D项正确。

  • 第12题:

    张某原是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明知没有还款能力,但于2012年4月4日至1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50万元用于高消费挥霍。张某于2012年5月19日至2012年10月6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尚差21万余元没有归还。经发卡行催收后,张某仍无法归还透支款,下列关于张某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
    B.涉嫌构成恶意透支罪
    C.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

    答案:C
    解析:
    张某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还恶意透支,违反了《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属于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第13题:

    张某原是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明知没有还款能力,仍于2012年4月413至1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透支50万元用于高消费挥霍。之后,张某于2012年5月19日至2012年10月6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尚差21万余元没有归还。经发卡行催收后,张某仍无法归还透支款。下列关于张某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
    B.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涉嫌构成恶意透支罪
    D.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

    答案:B
    解析: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行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题中张某涉嫌恶意透支信用卡。

  • 第14题:

    甲某在公共汽车上捡到乙某丢失的提包,内有4万元现金,另有存折、汇票等重要物品,乙某在本市日报上刊登的招领广告,称将重奖捡到其提包并归还者,甲某见报后,与乙某联系,要求乙某支付2万元才交还提包,乙某嫌甲某要价太高,只同意支付1000元,甲某因此拒不交出提包。对于甲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甲某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
    • B、甲某的行为是基于悬赏合同的正当要求,不构成犯罪
    • C、甲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 D、甲某构成侵占罪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甲某用假身份证在某银行申请了一张人民币长城卡,然后,迅速在北京、天津、上海、武汉等地以每次提取8000元的方式,共透支8万元,后携款逃往西藏躲藏。则甲某的行为构成:()

    • A、诈骗罪
    • B、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 C、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张某原是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明知其没有还款能力,但于2010年4月4日至1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50万元。之后,张某于2010年5月19日至2010年10月6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尚差21万余元没有归还。至发案时止,张某仍无法归还透支款。他的行为()。

    • A、张某构成诈骗罪
    • B、张某构成恶意透支罪
    • C、张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D、张某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单选题
    甲某是某市人事局局长,因为急于筹集一笔巨额购房款,遂对乙某、丙某谎称能为其安排工作。乙某、丙某两人立即表示“心意”,送上财物价值28万余元。对甲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B

    甲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C

    甲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D

    甲某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所以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罪。甲某为得到一笔钱,对乙丙虚构可以为他们安排工作的事实,骗得了28万余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此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