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是李某故意杀人一案的主诉检察官。李某的亲友通过层层关系,找到周某的朋友,想请周某吃饭并谈谈有关李某的案件,周某感到难以驳回朋友的面子,就决定和他们出去吃饭。但事先已声明在李某的案子上自己一个人不能决定,在饭桌上免谈公务。对于周某的行为()A、被害人有权申请周某回避B、被害人无权申请周某回避C、周某已声明在饭桌上不谈业务,因此可以不回避D、周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回避

题目

周某是李某故意杀人一案的主诉检察官。李某的亲友通过层层关系,找到周某的朋友,想请周某吃饭并谈谈有关李某的案件,周某感到难以驳回朋友的面子,就决定和他们出去吃饭。但事先已声明在李某的案子上自己一个人不能决定,在饭桌上免谈公务。对于周某的行为()

A、被害人有权申请周某回避

B、被害人无权申请周某回避

C、周某已声明在饭桌上不谈业务,因此可以不回避

D、周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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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周某与研究生室友李某关系不好,二人互相看不惯。周某有一天从学校的实验室取得有关物质,投入到宿舍的饮水机中,之后李某喝下饮水机的水,造成李某死亡。对于周某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B.构成故意杀人罪
    C.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D.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故意杀人罪从一重处罚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杀人罪的具体运用。参见《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

  • 第2题:

    王某(13周岁)强奸了妇女后又杀害妇女,逃到朋友李某(17周岁)处寻求躲藏。李某收留了王某,但1个月后被警方发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王某以强奸罪论处
    B.对王某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C.对李某以窝藏罪论处
    D.对王某不作犯罪处理,因此王某不属于犯罪分子,李某不构成窝藏罪

    答案:C
    解析:
    A项、B项错误。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即使客观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也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具有主观(责任)阻却事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王某强奸了妇女后又杀害妇女的行为,侵犯了妇女的性自主权与生命权,具有法益侵害性。主观上属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妇女的性自主权与生命权受到损害的结果,却仍然积极追求该结果发生的故意。但因为王某只有13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具有主观(责任)阻却事由。因此,王某不构成犯罪,也不承担刑事责任,对王某也就不能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论处。 C项正确,D项错误。我国《刑法》第310条对窝藏罪的规定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此处的“犯罪”包括行为人只符合窝藏罪这一犯罪构成中的客观阶层要件,而不符合主观阶层要件的情形。因此,虽然王某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行为符合窝藏罪的客观阶层要件,李某在王某实施法益侵害行为后,收留王某以躲避刑事追究的行为,属于窝藏罪,应当以窝藏罪论处。

  • 第3题:

    周某涉嫌故意杀人,李某为林某委托了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能查阅、摘抄、复制的材料是哪些内容?()

    A.关于周某故意杀人的证人证言
    B.检察院签发的对周某的逮捕证
    C.起诉意见书
    D.批准逮捕决定书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阅卷权利。新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劝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所以A、B、C、D都正确,这也是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处,修改后可阅卷的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的案卷材料。《刑事诉讼法》第兕条的规定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点,这扩大了阅卷的范围,对保障辩护人权利具有很大作用。

  • 第4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

    A.甲以杀人故意用铁棒将刘某打昏后,以为刘某已死亡,为隐藏尸体将刘某埋入雪沟,致其被冻死。甲的前行为与刘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乙夜间驾车撞倒李某后逃逸,李某被随后驶过的多辆汽车辗轧,但不能查明是哪辆车造成李某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丙将海洛因送给13周岁的王某吸食,造成王某吸毒过量身亡。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D.丁以杀害故意开车撞向周某,周某为避免被撞跳入河中,不幸溺亡。丁的行为与周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A项,甲的行为属于事前故意,甲杀人之后毁尸灭迹的行为属于正常的介入因素,不会中断前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故A项正确
    B项,李某在夜间的公路上被撞倒,导致被后车辗轧,也属于正常的介入因素,不会中断乙的撞人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故8项正确。
    C项,王某只有13周岁,并没有充分的对海洛因危害身体的认知能力,对丙给予的过量毒品予以吸食,不属于异常的介入因素,不中断因果关系。故C项正确。
    D项,虽然介入了周某自陷风险的行为,但周某面临无法选择的局面使得其出于回避离自己最近的危险的本能,周某情急之下的跳河行为并不属于异常的介入因素。故D项正确。

  • 第5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杀人故意用铁棒将刘某打昏后,以为刘某已死亡,为隐藏尸体将刘某埋入雪沟,致其被冻死。甲的前行为与刘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乙夜间驾车撞倒李某后逃逸,李某被随后驶过的多辆汽车辗轧,但不能查明是哪辆车造成李某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丙将海洛因送给13周岁的王某吸食,造成王某吸毒过量身亡。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D.丁以杀害故意开车撞向周某,周某为避免被撞跳入河中,不幸溺亡。丁的行为与周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 A 正确。甲的行为属于事前故意,即行为人实施了前后两个行为,也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以为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前一行为造成的,但实际上是后一行为造成的。在这种场合,由于介入行为人的第二个行为并不异常,应肯定第一个行为与结37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现实所发生的结果与行为人意欲实现的结果完全一致,故应以故意犯罪既遂论处。选项 B 正确。按照因果关系理论,只有当行为给对象造成或提升了被法律所不能允许的风险时,结果才能归责于行为。本题中,“乙夜间驾车撞倒李某后逃逸”属于通过不法行为将被害人置于高度危险中,其后的介入因素并不异常,不能阻断乙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选项 C 正确。 13 周岁的王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丙将海洛因送给其吸食,应当预见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而“王某吸毒过量身亡”是该危害后果的现实化,因此存在因果关系。选项 D 正确。在被害人行为作为介入因素的情况下,如果犯罪人实施的行为导致被害人不得不或者几乎必然实施介入行为的,或者被害人实施的介入因素具有通常性的,即使该介入行为具有高度危险,也不隔断犯罪人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