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可以以什么样的诉由,其精神损失请求权才能得到支持?

题目

林某可以以什么样的诉由,其精神损失请求权才能得到支持?


相似考题
更多“林某可以以什么样的诉由,其精神损失请求权才能得到支持?”相关问题
  • 第1题:

    田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以开冷食店。现借款期限已到,田某的冷食店因其经营不善而倒闭,田某将店内的冰箱、彩电等赠与朋友杨某。现田某无力偿还欠款,孙某以田某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要求法院撤销田某的赠与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当追加杨某为共同被告

    B.法院应当追加杨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法院应当追加杨某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法院既可以追加杨某为第三人,也可以不追加


    正确答案:B
    B。

  • 第2题:

    乙银行请求法院判定林某代替陈某偿还10万元借款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乙银行的请求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在本题中,陈某怠于行使自己对林某的借款债权,已经危害到乙银行债权的行使,因此乙银行有权行使代位权。

  • 第3题:

    程某诉刘某借款诉讼过程中,程某将对刘某因该借款而形成的债权转让给了谢某。依据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程某撤诉,法院可以准许其撤诉
    B、如谢某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法院可予以准许
    C、如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D、如法院不予准许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可以追加谢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据此可知,程某申请撤诉的,法院可以准许。
    选项B.C.D正确,《民诉解释》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予准许的,可以追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第4题:

    下列关于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A.代位权之诉和撤销权之诉的原告皆为债权人
    B.代位权之诉的被告是次债务人,撤销权之诉的被告为债务人
    C.在代位权之诉中,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撤销权之诉中,受益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代位权之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据此,A项正确和B项正确。并且,在代位权之诉中,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撤销权之诉中,受益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此,C项正确。
    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据此,D项错误。

  • 第5题:

    王某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因邻居家的小孩玩火而被部分毁损,损失10万元。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应当先向邻居索赔,在邻居无力赔偿的前提下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B:王某可以放弃对邻居的赔偿请求权,单独向保险公司索赔
    C:若王某已从邻居处得到10万元的赔偿,其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D:若王某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不足10万元,其仍可向邻居索赔

    答案:A,B,C
    解析:
    【考点】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详解】根据《保险法》第60条的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第1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本题属于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如果王某已从邻居处得到10万元的赔偿,按照损害补偿的原则,其不能再向保险公司索赔,故选项C错误。但如果王某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不足10万元,其可以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邻居索赔,故选项D正确。根据《保险法》第61条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故选项B错误。另根据保险法损害补偿的基本原则,只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当赔偿,没有必须向第三者索赔无果这一前置条件,故选项A错误。【陷阱】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应注意:第一,代位求偿权限制在赔偿金额范围内;第二保险人的赔偿以被保险人未从第三者取得全部损害赔偿以及未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利为前提;第三,代位求偿权与向第三人的追偿权在不违反损害补偿原则的前提下是可以并存的。

  • 第6题:

    林某(他还有一个弟弟)幼年被送给张家做养子,在其结婚时,张家因无钱给其盖房,林某的生母便将自己居住的两问房屋腾给林某居住。假若林某生母后来病故,林某的弟弟和林某都要继承该房屋,按照法律规定,该房屋由( )继承。


    A.林某的弟弟

    B.林某和林某的弟弟

    C.林某和张家

    D.林某

    答案:A
    解析:
    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因此,养子女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 第7题:

    初中生林某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时不慎摔伤。经认定,学校有一定过错,对于这起事故,学校应当( )。

    A.对林某补偿经济损失
    B.对林某补偿精神损失
    C.对林某依法赔偿损失
    D.与林某平均分担损失

    答案:C
    解析:
    题干所述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有一定的过错,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学校应当依法对林某赔偿损失。

  • 第8题:

    林某为了美化自己的容貌,去整形医院做整形手术,医生金某为林某施行手术,但在施行手术时,金某因接电话,误将一小块纱布遗留在林某的体内,后林某感觉极其不适,到医院进行复查,才发现这一情况,遂又进行手术将纱布取出。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林某可以同时提起侵权和违约之诉
    • B、林某可以选择提起侵权或违约之诉
    • C、金某在施行手术过程中有过错,应当向林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D、金某在施行手术过程中有过错,医院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E、若提起侵权之诉,则该医疗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B,D

  • 第9题:

    多选题
    当事人对债权请求权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中,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请求权有(  )。*
    A

    延付或拒付租金请求权

    B

    寄存财务被丢失的赔偿请求权

    C

    兑付国债本息请求权

    D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E

    支付工程款请求权


    正确答案: B,C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林某到张某处就诊,张某对林某的病牙简单处理后告知其次日上午到诊所做拔牙手术。张某为李某诊察后认定林某左下第七颗牙龋坏引起牙疼,经消毒麻醉后,实施手术拔牙,并将拔出的牙交给林某。几天后林某又感牙疼,经省立医院医生诊断,确诊林某因左下第六颗牙龋引起牙疼,并建议其拔牙,林某难忍疼痛正好拔牙并将牙带回。事后,林某将其保存的两颗牙送到医疗机构鉴定,确认第六颗牙确属龋齿,而第七颗牙并无龋齿现象。于是林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1、返还拔牙费100元。2、赔偿其直接损失,包括第二次拔牙费120元,植牙费2000元。3、赔偿其健康损失的精神损失2000元。 请回答一下问题,并阐述民法原理: 林某可以以什么样的理由请求张某赔偿?

    正确答案: 林某可以以身体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张某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林某到张某处就诊,张某对林某的病牙简单处理后告知其次日上午到诊所做拔牙手术。张某为李某诊察后认定林某左下第七颗牙龋坏引起牙疼,经消毒麻醉后,实施手术拔牙,并将拔出的牙交给林某。几天后林某又感牙疼,经省立医院医生诊断,确诊林某因左下第六颗牙龋引起牙疼,并建议其拔牙,林某难忍疼痛正好拔牙并将牙带回。事后,林某将其保存的两颗牙送到医疗机构鉴定,确认第六颗牙确属龋齿,而第七颗牙并无龋齿现象。于是林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1、返还拔牙费100元。2、赔偿其直接损失,包括第二次拔牙费120元,植牙费2000元。3、赔偿其健康损失的精神损失2000元。 请回答一下问题,并阐述民法原理: 张某拔错牙的行为属于什么样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 侵权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林某到张某处就诊,张某对林某的病牙简单处理后告知其次日上午到诊所做拔牙手术。张某为李某诊察后认定林某左下第七颗牙龋坏引起牙疼,经消毒麻醉后,实施手术拔牙,并将拔出的牙交给林某。几天后林某又感牙疼,经省立医院医生诊断,确诊林某因左下第六颗牙龋引起牙疼,并建议其拔牙,林某难忍疼痛正好拔牙并将牙带回。事后,林某将其保存的两颗牙送到医疗机构鉴定,确认第六颗牙确属龋齿,而第七颗牙并无龋齿现象。于是林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1、返还拔牙费100元。2、赔偿其直接损失,包括第二次拔牙费120元,植牙费2000元。3、赔偿其健康损失的精神损失2000元。 请回答一下问题,并阐述民法原理: 林某可以以什么样的诉由,其精神损失请求权才能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 林某主张精神损失赔偿,必须符合一下事由:李某以身体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精神损失赔偿诉讼,并证明自身因身体权受侵害,导致精神损失并造成严重后果,只有具备这些才能的到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法院就追加张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正确的做法是:( )

    A.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

    B.只要陈某提出申请,法院就应当追加

    C.法院不能主动追加,必须要依陈某的申请才能追加

    D.法院可以根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申请追加


    正确答案:AD
    【答案】A、D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56 条第2 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因此,A、D 是应选项。

  • 第14题:

    程某诉刘某借款诉讼过程中,程某将对刘某因该借款而形成的债权转让给了谢某。依据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A.如程某撤诉,法院可以准许其撤诉
    B.如谢某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法院可予以准许
    C.如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D.如法院不予准许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可以追加谢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的变更。《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第1款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本案中,程某作为本案的原告申请撤诉,法院是可以准许的。故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49、250条之规定,诉讼过程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转移的,转让人的当事人地位不变,受让人可以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生效裁判对于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准许。准许诉讼承担之后,受让人成为新的当事人,原当事人退出诉讼,原当事人已完成的诉讼行为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由此可见,B项与C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既可以是自行申请,也可以是法院追加,故D项正确。

  • 第15题:

    下列关于诉的分类,说法不正确的有:

    A:王某和刘某婚后长期不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这是变更之诉
    B: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0元买了一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向法院起诉撤销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这是变更之诉
    C: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变更之诉
    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法院判决乙公司停止侵害其商标权的行为,这是变更之诉

    答案:D
    解析:
    A选项中是要求改变婚姻关系,所以正确。B项因为赵父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可以单方面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应属于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判决的请求,CD选项正是给付之诉。

  • 第16题:

    下列关于变更之诉的说法不正确的 有:()
    a.王某和刘某婚后长期感情不和,王某诉至法院 ,要求离婚,这是变更之诉
    b. 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0 元买了 1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 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向法院起诉撤销赵某与商场的买 卖合同,这是确认之诉
    c.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 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变更之诉
    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法院判决乙公司停止 侵害其商标权的行为,这是变更之诉


    答案:D
    解析:
    。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 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A选项中是要 求改变婚姻关系,所以正确;因为赵父的撤销权属于形 成权可以单方面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应属于 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 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判决的请求,C、D选项正是给付 之诉。

  • 第17题:

    谭某诉邱某要求其支付买卖合同货款。诉讼过程中,因急缺资金,谭某将合同债权转让给刘某,并通过微信消息告知邱某。下列关于诉讼地位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A.由谭某继续诉讼,法院生效判决对刘某发生法律效力
    B.刘某可以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C.刘某可以申请替代谭某为原告参加诉讼
    D.法院可以不准许刘某替代为原告参加诉讼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诉讼中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转移。《民诉解释》第249条规定:“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予准许的,可以追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第18题:

    当事人对债权请求权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中,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请求权有( )。 2016

    A、延付或拒付租金请求权
    B、寄存财物被丢失的赔偿请求权
    C、兑付国债本息请求权
    D、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E、支付工程款请求权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 第19题:

    什么样的耕地可以退耕还林?


    正确答案: 下列耕地应当纳入退耕还林规划,并根据生态建设需要和国家财力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
    (一)水土流失严重的;
    (二)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
    (三)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江河源头及其两侧、湖库周围的陡坡耕地以及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的耕地,应当在退耕还林规划中优先安排。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耕地生产条件较好、实际粮食产量超过国家退耕还林补助粮食标准并且不会造成水土流失的耕地,不得纳入退耕还林规划;但是,因生态建设特殊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调整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后,可以纳入退耕还林规划。

  • 第20题:

    林某(他还有一个弟弟)幼年被送给张家做养子,在其结婚时,张家因无钱给其盖房,林某的生母便将自己居住的两问房屋腾给林某居住。假若林某生母后来病故,林某的弟弟和林某都要继承该房屋,按照法律规定,该房屋由()继承。

    • A、林某的弟弟
    • B、林某和林某的弟弟
    • C、林某和张家
    • D、林某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问答题
    某案,女方以丈夫与婚外异性交往超出一般朋友关系、造成其家庭不睦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第三者立即停止插足自己的家庭、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女方的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正确答案: 关于“配偶权”问题的争论一直非常激烈,而最终修订后的《婚姻法》并未规定所谓“配偶权”,更没有规定配偶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目前,起诉第三者要求其承担侵犯“配偶权”的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毕竟婚姻关系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它的建立以感情为基础,它的解除同样依据感情是否破裂,那种以为法律增加“配偶权”规定就可以将貌合神离的夫妻捆绑在一起,是十分幼稚和可笑的,因为法律只能规范人们的行为,不可能规范人们的情感。
    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本条所列的民事权益也没有包括“配偶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这条司法解释已经明确了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排除了婚内一方起诉第三者的可能。夫妻关系不是财产所有权关系,不能因为夫妻领了结婚证就相互是对方的财产。在《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配偶权”是十分明智的选择,离不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第三者充其量是一个诱因。我们不能把夫妻感情破裂的所有责任都强加在第三者身上,并以此要其承担拯救家庭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法院应裁定驳回女方的起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变更之诉,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王某和刘某婚后长期不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这是变更之诉

    B

    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0元买了一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向法院起诉撤销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这是变更之诉

    C

    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变更之诉

    D

    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法院判决乙公司停止侵害其商标权的行为,这是变更之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A项是要求改变婚姻关系,属于变更之诉。B项中赵父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可以单方面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应属于变更之诉。CD两项,属于给付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判决的请求。

  • 第23题:

    单选题
    法定情形下,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股东可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B

    股东可以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C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D

    股东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因此选项AB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