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拖欠30位民工的工资达半年,民工反复索要无果,遂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公司提出有个别民工偷窃和毁坏设备,但查不出何人所为,所以让全体民工承担连带责任,以工资抵偿损失。 对于民工的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出下列何种决定?A.告知民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责令公司支付所欠民工工资C.将案件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D.对公司提出警告、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题目
某建筑公司拖欠30位民工的工资达半年,民工反复索要无果,遂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公司提出有个别民工偷窃和毁坏设备,但查不出何人所为,所以让全体民工承担连带责任,以工资抵偿损失。
对于民工的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出下列何种决定?
A.告知民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责令公司支付所欠民工工资
C.将案件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D.对公司提出警告、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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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农民工有何权利? ()

    A.完成劳动,提高职业技能

    B.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C.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D.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答案:D

  • 第2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承担什么职责?()

    A.组织协调

    B.管理指导

    C.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D.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答案:ABCD

  • 第3题:

    由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转账至劳务分包企业所属农民工实名制卡中的,月建筑民工工资发放清单须张贴在建筑民工工资公示牌的月建筑民工工资发放清单张贴栏内。劳务企业以现金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须提前张贴“建筑民工工资发放日期告知牌”。


    答案:对
    解析:
    由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转账至劳务分包企业所属农民工实名制卡中的,月建筑民工工资发放清单须张贴在建筑民工工资公示牌的月建筑民工工资发放清单张贴栏内。劳务企业以现金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须提前张贴“建筑民工工资发放日期告知牌”

  • 第4题:

    北方建筑公司承揽了某住宅小区的施工项目,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被30位农民工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北方建筑公司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合计5万元,支付日期截止于2006年8月5日。北方建筑公司对判决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但是,到了支付日期截止日期,北方建筑公司仍没有支付。北方建筑公司承揽了某住宅小区的施工项目,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被30位农民工告上了法庭。此案应到()所在地法院起诉。

    A.原告
    B.被告
    C.原告或被告
    D.项目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307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5题:

    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起诉建筑企业,程序上是否要进行劳动仲裁前置?农民工是否有权参加工伤保险?


    正确答案: 农民工要起诉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程序上应该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上是否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关键要看农民工与建筑企业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其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劳务关系主要由《合同法》来调整。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规定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看出,农民工和建筑企业之间的关系应该属于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农民工要起诉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程序上应该要先经过劳动仲裁。
    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在劳务分包的时候,因为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从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因此,总承包人与劳务作业发包人及分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之间既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关系。①因此,劳务作业承包人向劳务作业发包人请求支付的是工程款,此时如果起诉并不需要劳动仲裁前置,但此时也往往间接解决了农民工工资问题。
    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所以,这些单位的农民工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劳动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本人无须缴纳工伤保险费。

  • 第6题:

    可视为违法分包进行处理的行为有()。

    • A、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佣农民工不签劳动合同的
    • B、总承包企业直接雇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的
    • C、总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 D、专业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 E、总承包、专业承包只与“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B,E

  • 第7题:

    为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资的问题,用人单位必须依法()

    • A、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 B、对被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
    • C、为农民工安排安全卫生的宿舍
    • D、接收农民工子女在当地入学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建立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问答题
    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起诉建筑企业,程序上是否要进行劳动仲裁前置?农民工是否有权参加工伤保险?

    正确答案: 农民工要起诉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程序上应该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上是否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关键要看农民工与建筑企业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其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劳务关系主要由《合同法》来调整。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规定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看出,农民工和建筑企业之间的关系应该属于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农民工要起诉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程序上应该要先经过劳动仲裁。
    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在劳务分包的时候,因为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从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因此,总承包人与劳务作业发包人及分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之间既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关系。①因此,劳务作业承包人向劳务作业发包人请求支付的是工程款,此时如果起诉并不需要劳动仲裁前置,但此时也往往间接解决了农民工工资问题。
    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所以,这些单位的农民工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劳动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本人无须缴纳工伤保险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时,可以通过下列法律途径解决()。
    A

    建立公司制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

    B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

    责令用人单位按期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D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E

    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正确答案: E,A
    解析: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时,可以通过下列法律途径解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 第11题:

    多选题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和提起()。
    A

    调解仲裁

    B

    诉讼


    正确答案: A,B
    解析: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 第12题:

    判断题
    建立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建设单位在防范和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中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A.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作拖欠预防机制

    B.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C.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

    D.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答案:ABCD

  • 第14题:

    (简答题)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后,应找哪一级劳动部门投诉?


    参考答案:应该找拖欠工资的建筑公司施工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处理

  • 第15题:

    某建筑公司拖欠30位民工的工资达半年,民工反复索要无果,遂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公司提出有个别民工偷窃和毁坏设备,但查不出何人所为,所以让全体民工承担连带责任,以工资抵偿损失。
    对于建筑公司的主张,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认定?
    A.公司让全体民工对偷窃和毁坏设备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B.全体民工有义务与公司协商确定赔偿损失的数额
    C.偷窃和毁坏设备事件与民工工资无关,应循其他合法途径另行解决
    D.全体民工有义务查出偷窃和毁坏设备者,查出前可暂扣部分工资作为保证


    答案:A,C
    解析:
    。对于建筑公司提出的个别民工偷窃毁坏设备要求全体民工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只有存在共同侵权的情形下,对偷窃毁坏行为才要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各个民工与建筑公司之间形成劳动关系,而各个民工之间是独立的个体,并且没有共同进行偷窃毁坏设备行为,因此不构成共同侵权,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选项A正确。选项B意指全体民工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不正确。选项C正确,因为个别民工的偷窃毁坏设备行为形成个别民工与公司之间的侵权债权关系,而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资形成公司与民工间的合同债权关系,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不同的法律途径解决。选项D同样混淆了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的区别,显然不正确。

  • 第16题:

    北方建筑公司承揽了某住宅小区的施工项目,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被30位农民工告上了法庭。法庭一审判决,要求北方建筑公司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合计5万元,支付日期截止于2009年8月5日。北方建筑公司对判决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但是,到了支付截止日期,北方建筑公司仍没有支付。对于农民工起诉北方建筑公司拖欠工资的案件,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但是,到了支付截止日期,北方建筑公司仍没有支付,则农民工可以在()之前申请强制执行。

    A.2009年9月5日
    B.2010年2月5日
    C.2010年8月5日
    D.2011年8月5日

    答案:D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336页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 第17题:

    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应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在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过程中,下列措施有效的有()。

    • A、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 B、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 C、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有关部门备案,确保专款专用
    • D、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北方建筑公司承揽了某住宅小区的施工项目,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被30位农民工告上了法庭。此案应到()所在地法院起诉。

    • A、原告
    • B、被告
    • C、原告或被告
    • D、项目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时,可以通过下列法律途径解决()。

    • A、建立公司制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
    • B、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C、责令用人单位按期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 D、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 E、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正确答案:B,D,E

  • 第21题:

    单选题
    为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用人单位必须依法()
    A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B

    对被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

    C

    为农民工安排安全卫生的宿舍

    D

    接收农民工子女在当地入学


    正确答案: A
    解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切实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开展清查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
    三、加强对建设、开发项目的监管,确保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来源
    四、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指导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大力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六、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七、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
    八、完善工作机制,疏通处理渠道
    九、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共同采取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十、开展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企业自查活动

  • 第22题:

    填空题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有()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正确答案: 按时足额
    解析: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 第23题:

    多选题
    建立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具体办法有()。
    A

    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主管部门缴纳职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专款专用。

    B

    公司应及时将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C

    公司招收农民工,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D

    公司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