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一对蒲姓夫妻发生争执,争执中丈夫将妻子杀害,9岁的孩子成为孤儿。在主办此案的同时,主办检察官杨某还从法律政策研究的角度提出了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建议,建议很快被采纳。对于检察官杨某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杨某的本职工作是主办案件,不应该将精力投入到理论研究中B.弘扬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是一项重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C.杨某因为对检察工作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应该受到奖励D.杨某的行为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

题目
甲市一对蒲姓夫妻发生争执,争执中丈夫将妻子杀害,9岁的孩子成为孤儿。在主办此案的同时,主办检察官杨某还从法律政策研究的角度提出了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建议,建议很快被采纳。对于检察官杨某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A.杨某的本职工作是主办案件,不应该将精力投入到理论研究中

B.弘扬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是一项重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

C.杨某因为对检察工作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应该受到奖励

D.杨某的行为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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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市一对蒲姓夫妻发生争执,争执中丈夫将妻子杀害,9岁的孩子成为孤儿。在主办此案的同时,主办检察官杨某还从法律政策研究的角度提出了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建议,建议很快被采纳。对于检察官杨某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A.杨某的本职工作是主办案件,不应该将精力投入到理论研究中

    B.弘扬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是一项重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

    C.杨某因为对检察工作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应该受到奖励

    D.杨某的行为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


    正确答案:BC

  • 第2题:

    关于杨某的法律责任,下列意见正确的是:

    A.杨某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B.杨某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杨某如果自愿承担民事责任,就不必追究其刑事责任

    D.杨某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就不必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
    [考点] 环境污染的责任形式
    [答案及解析] AB。《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题中,杨某派工人将闸门提起,使壕沟里的污水经引黄干渠流入水库,造成了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同时,杨某是该造纸厂的直接责任人员,因此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某承担了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他的民事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 第3题:

    廖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寻找房源,并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经甲机构介绍,廖某拟购买杨某的一处房产。在相关情况调查中,甲机构发现该房产虽然登记在杨某名下,实际上为杨某与妻子朱某在婚后共同购置。随后廖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定金2万元交给杨某,同时委托甲机构为其代办房地产登记。

    如果杨某违约,廖某交给的定金应(  )。

    A.由甲机构原额返还
    B.由甲机构双倍返还
    C.由杨某原额返还
    D.由杨某双倍返还

    答案:D
    解析:
    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如果杨某违约,廖某交给的定金应由杨某双倍返还。

  • 第4题:

    廖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寻找房源,并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经甲机构介绍,廖某拟购买杨某的一处房产。在相关情况调查中,甲机构发现该房产虽然登记在杨某名下,实际上为杨某与妻子朱某在婚后共同购置。随后廖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定金2万元交给杨某,同时委托甲机构为其代办房地产登记。

    甲机构在接受杨某的售房委托时,应开展的工作为(  )。

    A.实地查勘房屋状况
    B.验看杨某的房产证
    C.进行产权调查
    D.帮助杨某修复房屋缺陷

    答案:A,B,C
    解析:
    物业查验包括:①现场查验。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接受业主委托后,应在业主或其代理人的带领下,亲临现场,实地查勘房屋状况。房地产经纪人员应根据现场查验后所了解的情况,向业主提出一些化解房屋缺陷的建议,以利于成交。②产权调查。房屋产权清晰是成交的前提条件。在存量房经纪业务中,产权调查是保证产权真实性、准确性的主要手段。首先要求出售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房地产权证等);其次,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权利人、产权来源、抵押和贷款情况、土地使用情况、是否有法院查封等信息。

  • 第5题:

    杨某与张某长期通奸,为达到结合为夫妻之目的,预谋要杀害杨某的丈夫王某。他们共同商定由张某设法搞来毒药,由杨某伺机下毒。张某找到在医院工作的钱某要砒霜。钱某问张某干什么,张某讲出真情,钱某拒绝。张某便以揭发钱某的隐私相要挟,钱某无奈,给张某一包硫酸铜(一种会引起呕吐而不会致命的药物),张某将药交给了杨某。某日,杨某在王某的饮食中下了药,王某吃后呕吐,十分痛苦,杨某观察了一段时间,见王某仍在痛苦之中,便后悔,遂急送王某到医院抢救,王某很快恢复了健康。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钱某在本案中处于胁从犯的地位
    B:钱某在本案中处于主犯的地位
    C:杨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
    D:张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答案:A,B,D
    解析:
    【考点】犯罪中止及犯罪未遂的认定。详解: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钱某故意给张某一包不会致命的硫酸铜,其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也不存在过失,所以钱某不构成犯罪,也就不存在胁从犯和主犯问题。因此AB选项错误。由于钱某给张某的是不能致死的硫酸铜,因此杨某、张某均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即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硫酸铜可能致人伤害,所以杨某成立故意伤害罪的中止犯,张某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 第6题:

    由于杨某考试时没有给同班同学韦某和殷某抄袭(三人皆是高三学生),还向监考老师检举,导致二人被留校察看,于是韦某和殷某共谋将杨某杀害。一日放学后,韦某和殷某各自从书包里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匕首和水果刀,抱住杨某捅了十几刀,杨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韦某的匕首刺中杨某心脏乃致命的一刀,而殷某的水果刀所刺伤口都不深。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韦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既遂
    B:殷某的行为是故意伤害既遂
    C:殷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未遂
    D:殷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D
    解析:
    【考点】共犯的故意犯罪形态。详解:由于韦某和殷某是共同犯罪,所以是“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只要发生了杨某死亡的结果,那么二人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而非部分既遂部分未遂。

  • 第7题:

     廖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寻找房源,并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经甲机构介绍,廖某拟购买杨某的一处房产。在相关情况调查中,甲机构发现该房产虽然登记在杨某名下,实际上为杨某与妻子朱某在婚后共同购置。随后廖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定金2万元交给杨某,同时委托甲机构为其代办房地产登记。
    如果杨某违约,廖某交给的定金应(  )。

    A、由甲机构原额返还
    B、由甲机构双倍返还
    C、由杨某原额返还
    D、由杨某双倍返还

    答案:D
    解析:
    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如果杨某违约,廖某交给的定金应由杨某双倍返还。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 第8题:

    杨某因盗窃某单位仓库内存放的电机,被李某告发,司法机关将杨某抓获归案。 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1998年11月6日杨某刑满释放,杨某一直伺机报复李某。2000年12月12日,杨某找到其在派出所工作的表兄江某,谎称准备和朋友上山去打猎,想借江某的枪用。民警江某即将自己的手枪借给杨某,并给了5发子弹。杨某拿到枪后,将子弹上膛,准备去杀害李某。在寻找李某的途中,杨某遇同学甲和乙。甲问杨某“急匆匆地去干啥?”杨某答道:“李某不是东西,害我坐3年牢,我找他算账去。”并 掏出手枪晃了一下。甲、乙即上前劝阻杨某,劝他不要干蠢事。杨某不听劝阻,执意前行。乙冲上去想夺下杨某的手枪,在拉扯争夺中,杨某不慎扣动扳机,将旁边的甲击中。 杨某见状,即与乙一起送甲到医院抢救,甲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杨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2)江某借枪给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
    (3)对杨某如何处罚?


    答案:
    解析:
    【详解】
    本题中,杨某具有刑法意义的行为有两个:一是以报复、杀害李某为目的而向江某借枪的行为;二是在甲、乙劝阻的过程中,不慎扣动扳机,将甲打死的行为,应明确杨某对甲的死亡主观上持有何种心理态度。
    (1)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2)江某身为公安人员,属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擅自将枪支借给他人,并造成严重后果,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3)杨某的故意杀人罪因处于预备形态,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 罚;其故意杀人罪发生在盗窃罪刑满释放的5年之内,依法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此,在对杨某以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并罚时,应当考虑上述两个法定的量刑因素。

  • 第9题:

    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1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1000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 A、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 B、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 C、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 D、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李某因私仇蓄意杀害杨某。一天,李某在杨某回家途中抓住被害人,并用枪对准其太阳穴,随时准备开枪。正在此时,两名警察在500米以外出现,对李某高呼“放下武器”。李某害怕被抓获受到法律的惩罚,丢枪逃走,其行为是()

    • A、犯罪未遂
    • B、犯罪中止
    • C、犯罪既遂
    • D、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多选题
    关于检察官的任职,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些选项?()
    A

    甲某和乙某系夫妻关系,甲某任A市B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乙某任A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B

    丙某和丁某系父子关系,丙某任A市B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某任A市C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C

    戊检察官被选为所在区的人大代表

    D

    丁检察官同时兼任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考查检察官的任职。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 ①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 ②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 ③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 ④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 ⑤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 ⑥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 对上述说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

    ①⑤正确

    B

    ②④错误

    C

    ②⑤正确

    D

    ③⑥错误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杨某和王某之间的借贷纠纷经过甲市某基层法院一审后,双方都未对判决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在执行时,甲市检察院认为此案中杨某向王某借款的合同原件系伪造,遂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在此案的再审过程中,杨某和王某达成协议,王某同意杨某返还其借款的60%,并不要求利息。之后双方请求制作调解书,终结诉讼。法院以检察院不同意为由拒绝制作调解书,指出将继续审理,在当事人双方充分辩论之后,查明案件真相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此案中诉讼主体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哪些原则?( )

    A.检察监督原则

    B.处分原则

    C.辩论原则

    D.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


    正确答案:ABD
    ABD。检察院认为法院作出的判决确有错误而提起抗诉,并不违背检察监督原则,但干预当事人的自愿和解却是违背了检察监督原则,A项符合题干要求。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诉讼过程的任何阶段达成和解,并通过撤诉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调解书的形式终结诉讼。因此法院不同意作出调解书的行为违反了处分原则,B项符合题干要求。本案中没有侵犯当事人辩论权的地方,因此C项不符合题干要求。本案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要求法院制作调解书,而法院仅以检察院不同意为由拒绝调解结案,是违背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D项符合题干要求。

  • 第14题:

    杨某和王某之间的借贷纠纷经过甲市A区法院一审后,双方都未对判决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在执行时,甲市检察院认为此案中杨某向王某借款的合同原件系伪造,遂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在此案的再审过程中,杨某和王某达成协议,王某同意杨某返还其借款的60%,并不要求利息。之后双方请求制作调解书,终结诉讼。法院以检察院不同意为由拒绝制作调解书,指出将继续审理,在当事人双方充分辩论之后,查明案件真相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此案中诉讼主体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哪些原则?
    A.检察监督原则
    B.处分原则
    C.辩论原则
    D.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


    答案:A,B,D
    解析:
    【 解析】ABD。检察院认为法院作出的判决确有错误而提起抗诉,并不违背检察监督原则,但干预当事人的自愿和解却是违背了检察监督原则,A项符合题干要求。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诉讼过程的任何阶段达成和解,并通过撤诉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调解书的形式终结诉讼。因此法院不同意作出调解书的行为违反了处分原则,B项符合题干要求。本案中没有侵犯当事人辩论权的地方,因此C项不符合题干要求。本案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要求法院制作调解书,而法院仅以检察院不同意为由拒绝调解结案,是违背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D项符合题干要求。

  • 第15题:

    廖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寻找房源,并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经甲机构介绍,廖某拟购买杨某的一处房产。在相关情况调查中,甲机构发现该房产虽然登记在杨某名下,实际上为杨某与妻子朱某在婚后共同购置。随后廖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定金2万元交给杨某,同时委托甲机构为其代办房地产登记。

    关于甲机构代办房地产登记收费的说法,正确的为(  )。

    A.不应收取任何费用
    B.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
    C.只能收取交通费
    D.只能收取信息费

    答案:B
    解析: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并另行约定费用。甲机构代办房地产登记收费属于向委托人提供的延伸服务,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

  • 第16题:

    廖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寻找房源,并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经甲机构介绍,廖某拟购买杨某的一处房产。在相关情况调查中,甲机构发现该房产虽然登记在杨某名下,实际上为杨某与妻子朱某在婚后共同购置。随后廖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定金2万元交给杨某,同时委托甲机构为其代办房地产登记。

    甲机构对杨某的卖方主体条件确认的谨慎做法为(  )。

    A.只要杨某个人签字同意出售该房产
    B.要求杨某提供朱某的身份证明文件
    C.只要朱某一人签字同意出售该房产
    D.要求杨某出示朱某同意并签字的出售该房产的书面材料

    答案:D
    解析:
    房屋交易的实质是房屋产权交易,因此确认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瑕疵是首要问题。房屋是否即将拆迁、是否已经抵押或涉案被查封、产权共有人的意见等均将成为影响房屋能否出售的重要因素。房屋所有权证并不一定能清晰、完整地显示现实产权状态,因此,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在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前应当查看委托出售房屋的实体及房屋权属证书,然后再通过房地产登记部门核实该房屋的权属情况,包括该房屋是否设立抵押权、租赁权或有其他权利限制、是否存在共有人,产权单位对房屋出售是否有限制条件或房屋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等。

  • 第17题:

    杨某在广州市的公交车上扒窃,窃得一个钱包,内装80元钱和一张银联卡。杨某又很快到商场将银联卡中的520元钱消费掉500元。下列选项中对杨某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
    A.杨某不构成犯罪
    B.杨某只构成盗窃罪
    C.杨某只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杨某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答案:A,C,D
    解析:
    扒窃行为,无论所得数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窃取信用卡又使用的,构成盗窃罪。

  • 第18题:

    2016年6月25日,杨某和肖某在某网吧的厕所里吸食毒品海洛因时被网吧老板发现,俩人遂逃离网吧。6月30日,杨某在其父陪同下到辖区的公安局投案自首,辖区公安局于当日受理了此案。因杨某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辖区公安局于7月1日对杨某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针对本案,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杨某违法行为成立,虽有主动投案情节,应当给予警告等相应治安处罚
    B.杨某违法行为成立,基于杨某主动投案,可以减轻处罚但不应当不予处罚
    C.杨某违法行为成立,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D.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违反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答案:A,B,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不是警告,故A项错误。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因此选择ABD项。

  • 第19题:

     廖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寻找房源,并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经甲机构介绍,廖某拟购买杨某的一处房产。在相关情况调查中,甲机构发现该房产虽然登记在杨某名下,实际上为杨某与妻子朱某在婚后共同购置。随后廖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定金2万元交给杨某,同时委托甲机构为其代办房地产登记。
    甲机构在接受杨某的售房委托时,应开展的工作为(  )。

    A、实地查勘房屋状况
    B、验看杨某的房产证
    C、进行产权调查
    D、帮助杨某修复房屋缺陷

    答案:A,B,C
    解析:
    物业查验包括:①现场查验。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接受业主委托后,应在业主或其代理人的带领下,亲临现场,实地查勘房屋状况。房地产经纪人员应根据现场查验后所了解的情况,向业主提出一些化解房屋缺陷的建议,以利于成交。②产权调查。房屋产权清晰是成交的前提条件。在存量房经纪业务中,产权调查是保证产权真实性、准确性的主要手段。首先要求出售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房地产权证等);其次,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权利人、产权来源、抵押和贷款情况、土地使用情况、是否有法院查封等信息。

  • 第20题:

    孙某,男,33岁,河北省某县农民;杨某,女,29岁,河北省某县农民。孙某到北京打工后遇到了杨某,孙某、杨某二人结识后,曾一度姘居,后来孙某教唆杨某卖淫“挣钱”。不久,孙某给杨某介绍了1名男子,三人到一个树林里,由孙某放风,杨某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男子给杨某30元钱。后来,孙某又给杨某介绍了一个姓崔的男人。孙某在一个宾馆开了房间,崔某给了杨某20元钱,崔某、杨某二人到房间刚刚发生完性关系,即被查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崔某的行为构成嫖娼的违法行为
    • B、杨某的行为构成卖淫的违法行为
    • C、孙某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的违法行为
    • D、对于崔某、杨某、孙某均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杨某和刘某是夫妻,杨某的父亲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而妻子刘某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丈夫杨某请求人民法院分割与妻子的共同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B、杨某应当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才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 C、在不损害责权人利益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可以支持杨某请求
    • D、人民法院应当裁判杨某和刘某共同对杨父履行赡养义务,支付医疗费用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多选题
    孙某,男,33岁,河北省某县农民;杨某,女,29岁,河北省某县农民。孙某到北京打工后遇到了杨某,孙某、杨某二人结识后,曾一度姘居,后来孙某教唆杨某卖淫“挣钱”。不久,孙某给杨某介绍了1名男子,三人到一个树林里,由孙某放风,杨某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男子给杨某30元钱。后来,孙某又给杨某介绍了一个姓崔的男人。孙某在一个宾馆开了房间,崔某给了杨某20元钱,崔某、杨某二人到房间刚刚发生完性关系,即被查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崔某的行为构成嫖娼的违法行为

    B

    杨某的行为构成卖淫的违法行为

    C

    孙某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的违法行为

    D

    对于崔某、杨某、孙某均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杨某与张某长期通奸,为达到结合为夫妻之目的,预谋要杀害杨某的丈夫王某。他们共同商定由张某设法搞来毒药,由杨某伺机下毒。张某找到在医院工作的钱某要砒霜。钱某问张某干什么,张某讲出真情,钱某拒绝。张某便以揭发钱某的隐私相要挟,钱某无奈,给张某一包硫酸铜(一种会引起呕吐而不会致命的药物),张某将药交给了杨某。某日,杨某在王某的饮食中下了药,王某吃后呕吐,十分痛苦,杨某观察了一段时间,见王某仍在痛苦之中,便后悔,遂急送王某到医院抢救,王某很快恢复了健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
    A

    钱某在本案中处于胁从犯的地位

    B

    钱某在本案中处于主犯的地位

    C

    杨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

    D

    张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B两项,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钱某给张某的硫酸铜虽然不会致命,但是有造成伤害的危险,而且钱某明知张某要用这个毒药去伤害他人,对于被害人的受伤是存在放任的故意的,因为钱某存在被威胁的情形,所以构成胁从犯
    CD两项,由于钱某给张某的是不能致死的硫酸铜,因此杨某、张某均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即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硫酸铜可能致人伤害,所以杨某成立故意伤害罪的中止犯,张某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犯

  • 第24题:

    单选题
    万姓检察官与杨姓检察官系大学同学,毕业后考入同一检察院工作。某次万姓检察官承办一疑难案件,辛苦工作月余进展甚微,终日压力巨大、精神痛苦。杨姓检察官见状,出于关心私下向万姓检察官打听此案情况及目前现状;万姓检察官大吐苦水,约杨姓检察官当晚来家,将案件所有情况全盘相告。请问两位检察官的行为是否违背了其职业道德?()
    A

    万检察官的行为违反职业道德,杨检察官的行为不违反职业道德

    B

    杨检察官的行为违反职业道德,万检察官的行为不违反职业道德

    C

    万检察官和杨检察官的行为均违反了职业道德

    D

    万检察官和杨检察官的行为均不违反职业道德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的规定,检察官应该严格遵守检察纪律,不违反规定过问、干预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不私自探询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和有关信息,不泄露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案件承办人的有关信息,不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所以两位检察官的行为均违反了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