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就某纠纷起诉李四,出现如下情形,法院处理正确的是A.法院受理案件前,发现合同中存在“因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由广州仲裁委仲裁”的条款,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B.法院受理案件后,李四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书面仲裁协议“双方因为履行合同产生纠纷,应当由甲区仲裁委仲裁”,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C.法院受理案件后,李四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书面仲裁协议“双方因为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应当由广州仲裁委仲裁”,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D.法院受理案件后,李四在首次开庭时向法院提交书面仲裁协议“双方因为履行合同产生纠纷

题目
张三就某纠纷起诉李四,出现如下情形,法院处理正确的是

A.法院受理案件前,发现合同中存在“因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由广州仲裁委仲裁”的条款,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B.法院受理案件后,李四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书面仲裁协议“双方因为履行合同产生纠纷,应当由甲区仲裁委仲裁”,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C.法院受理案件后,李四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书面仲裁协议“双方因为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应当由广州仲裁委仲裁”,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D.法院受理案件后,李四在首次开庭时向法院提交书面仲裁协议“双方因为履行合同产生纠纷,由广州仲裁委仲裁”,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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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A选项中法院受理前发现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即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法院尚未受理案件,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而不是驳回起诉,A选项表述正确。B选项中注意仲裁委最低设在设区的市一级,即区、县以及县级市一级是没有仲裁委的,故仲裁协议约定的“甲区仲裁委”是不存在的,故仲裁协议无效,案件应当由法院主管,法院不能裁定驳回起诉,选项表述错误。C选项中遗产纠纷属于身份关系的纠纷,不适用仲裁,故该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不能裁定驳回起诉,表述错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仲裁协议应当在法院首次开庭前,即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但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即取得应诉管辖权。而D选项中李四是在“首次开庭时”提出仲裁协议,显然错过了首次开庭前这一时间节点,故法院已经取得应诉管辖权,应当继续审理,故D选项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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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7年3月29日10时左右,张三发现李四在双方存在产权争议的土地里种玉米,便也拿着锄头前往地里种高粱,于是二人发生了争吵,张三见李四恶语伤人便用锄头打了李四的腰部和腿,后双方扭在一起抢锄头。后经鉴定:张三的伤属轻微伤。经对打架过程的调查,张三与李四二人均有过错,但打人行为的实施者只有张三,没有证据证明李四实施了打人的行为。2017年5月27日,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三处罚200元,并未对李四作出处罚。

    1、李四对该行政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李四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B、李四必须先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C、李四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D、李四在诉讼过程中是第三人

    2、李四起诉后,未按照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在哪些情形下,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

    A、未提出缓交申请

    B、未提出减交申请

    C、未提出免交申请

    D、提出申请未获批准

    3、如李四具有下列哪些情形,法院会裁定不予立案?()

    A、李四拒绝补正起诉材料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但未坚持起诉的

    B、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李四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C、李四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D、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李四撤诉后,李四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

    4、李四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

    A、应当准许

    B、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C、通知其他当事人

    D、不予准许


    答案:1ABD,2ABCD,3CD,4ABC

  • 第2题:

    以下情形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的有哪些?( ) A.消费者肖琳到超市购物,无故被超市保卫怀疑,保卫对她进行搜身检查 B.唐某将邻居贾某的耳朵咬下,贾某起诉 C.某市张某是本地的有名内功大师,德高望重,他病故后,李三在《武坛风云》一书中,刻画的主人公张某是一个无恶不作、欺世盗名的民间艺人。张某的近亲属起诉李三 D.张三搬家,他小心翼翼捧着他爷爷传下来的一个由周恩来总理送的景泰蓝花瓶,李四在小巷中飞快地骑摩托车,将张三的花瓶撞碎。张三起诉李四


    正确答案:ABCD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AB当 选。根据第3条规定,C当选。根据第4条规定,D当选。

  • 第3题:

    张三和李四就一辆豪华轿车所有权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王五闻讯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无论张三还是李四都不是轿车的所有人,自己才对轿车享有所有权,这样,王五就成了张三、李四争讼案件的( )。

    A.原告
    B.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本题中,王五是因对张三、李四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参加到诉讼中的,所以,王五是对张三和李四争议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提起的新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相当于原告的地位,以本诉中的张三和李四作为共同被告;在本诉中,王五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第4题:

    家住某市A区的张三驾车在B区将家住C区的李四撞伤,致李四腿骨骨折,花去医疗费5万元。李四起诉张三,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一审法院支持李四的诉讼请求,判决张三赔偿李四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三年后,李四感觉腿骨疼得厉害,遂到医院检查发现,系因当年张三那场事故碰撞导致骨头坏死所致,如换骨需要医疗费50万元,李四欲起诉张三,但张三已下落不明。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四应向C区人民法院起诉
    B.针对李四的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C.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应受理
    D.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应当受理李四的起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 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 第5题:

    张三和李四就一辆豪华轿车所有权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王五闻讯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无论张三还是李四都不是轿车的所有人,自己才对轿车享有所有权,这样,王五就成了张三、李四争讼案件的( )。

    A、原告
    B、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本题中,王五是因对张三、李四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参加到诉讼中的,所以,王五是对张三和李四争议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提起的新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相当于原告的地位,以本诉中的张三和李四作为共同被告;在本诉中,王五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第6题:

    张三和李四是对门邻居。从4 月下旬开始,张三饲养的鹦鹉每天大喊“李四傻瓜”。李四多次找张三交涉无果,李四遂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判令张三:

    A、排除妨碍
    B、停止侵害
    C、恢复原状
    D、恢复名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A项错误,排除妨碍是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要求侵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题中未体现李四行使权利受到阻碍或妨害。
    B项正确,停止侵害是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张三的鹦鹉每天对李四说侮辱性话语,对李四造成了伤害,故法院可以判决张三停止侵害。
    C项错误,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将损坏的财物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与题意不符。
    D项错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违法行为人侵害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损害其名誉、荣誉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在影响所及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实、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未受损害时社会对其品行、才能或信用的良好评价的责任措施。题干中鹦鹉对李四的侵害影响有限,不适用“恢复名誉”。

  • 第7题:

    下列案件中,法院对案件处理方式,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2016年1月,张三以违约为由将李四诉至某法院,因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张三于2016年9月再次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 B、甲公司以违约为由将乙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前,乙公司已经注销,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 C、王五的丈夫吴六下落不明数年,王五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 D、李某诉谭某侵权纠纷一案,A区法院立案受理后发现自己对案件没有管辖权,A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张三与李四因为房屋不动产产权归属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如何确定这一纠纷的举证时限?()

    • A、由张三指定
    • B、由李四指定
    • C、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
    • D、由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必经法院认可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在以下选项中,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说法错误的是:()

    • A、张三欠李四2000元钱迟迟不还,某日,王五提出张三在3日内还给李四1500元,张三对李四的债务即可视为全部清偿的提议,张三和李四当即同意,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属于和解
    • B、王鹏与李强发生经济纠纷,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于3月1日双方达成协议并生效。后王鹏认为调解协议对自己有较多不利,遂表示反悔并向法院就此经济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受理
    • C、马刚在甲公司工作半年后,被公司开除,马刚如果对公司开除自己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进行赔偿
    • D、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乙公司向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院立案受理后,乙公司应诉答辩,但在审理过程中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A,C,D

  • 第10题:

    单选题
    张三、李四系夫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张三因车祸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四长期对张三实施虐待,张三的父母可依法将自己变更为张三的法定代理人后,代理张三起诉离婚

    B

    张三、李四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张三名下,张三未经李四的同意,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王五,并给王五办理过户登记。李四无须起诉离婚,可仅仅就张三出卖房屋的行为起诉张三,请求张三对自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

    张三的父亲生病无钱医治,张三的兄弟姐妹商量后决定张三出1万元,但张三的妻子李四(夫妻财产由李四掌管)坚决不同意。张三无需起诉离婚,可仅起诉请求分割张三、李四的夫妻共同财产

    D

    张三、李四系表兄妹,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和,张三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应当判决宣告张三、李四婚姻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一日,李四找到张三借款1万元。由于两人关系很好就没有写欠条。借款时,邻居王五在场。后李四生意赔本无法偿还借款。张三找李四还钱,李四却说已还5000元,还剩下5000元。张三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万元。诉讼中,李四承认借过张三1万元,但坚持说已还5000元,现只欠5000元。 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举证责任应如何承担?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争议的事实是李四是否已经归还5000元,李四主张已经归还5000元,应由李四承担举证责任。债权债务关系案件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一日,李四找到张三借款1万元。由于两人关系很好就没有写欠条。借款时,邻居王五在场。后李四生意赔本无法偿还借款。张三找李四还钱,李四却说已还5000元,还剩下5000元。张三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万元。诉讼中,李四承认借过张三1万元,但坚持说已还5000元,现只欠5000元。 回答下列问题 无法举证的当事人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李四若不能举证证明已经归还5000元,就必须归还张三1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三将李四及其父亲打伤,李某对张三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四的父亲也向该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三赔偿。法院受理了李四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那么,李四父亲在诉讼中的地位是( )。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C
    C。解析: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而且当事人也同意并合并审理的诉讼。

  • 第14题:

    原告张三根据借款合同起诉被告李四要求归还借款10000元,被告李四提出如下主张构成反诉的是

    A.李四主张该笔借款已经归还
    B.李四主张该借款合同无效
    C.李四主张半年前卖给张三一块玉石,要求用玉石货款折抵借款
    D.李四主张该笔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提出时效抗辩

    答案:B,C
    解析:
    反诉VS.反驳  1.首先找出被告对原告的主张。2.假设没有原告对被告的起诉,被告能否就自己的主张单独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1)能——被告的主张为一个独立的诉,是反诉; (2)不能——被告的主张不是一个独立的诉,是反驳。A选项中,李四的主张是借款已经归还,假设没有张三起诉其归还借款,李四不可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张三主张借款已经归还,故李四的主张不是一个独立的诉,不是反诉,而是反驳。B选项中,李四的主张是合同无效,假设没有张三起诉其归还借款,李四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张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这是一个消极的确认之诉,故李四的主张是一个独立的诉,是反诉。C选项中,李四的主张是基于玉石买卖合同向张三主张玉石货款,假设没有张三起诉李四要求归还借款,李四也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张三要求给付玉石货款,故李四的主张是一个独立的诉,构成反诉。D选项中,李四主张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假设没有张三起诉其归还借款,李四不可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张三而主张借款已过诉讼时效,故李四的主张并非一个独立的诉,不是反诉,是反驳。综上,本题答案为BC。

  • 第15题:

    张三一家共4口人:张三夫妇、两岁的儿子及张父。张三自2010年外出打工,2011年春节托人捎给其妻李四一封信和6000元钱,其后音信皆无。2015年4月,对张某的归来不抱希望的李四向法院申请宣告张三死亡,法院依法于2016年4月判决宣告张某死亡。张三和李四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现金6万元。2017年4月,李四将儿子送与王五收养。之后,李四与马六结婚,但1年后马六即病故。

    张三被宣告死亡后,对上述6间房屋和6万元现金的正确处理是:

    A.应由李四、其子、张父平均继承
    B.李四应分得4间房屋和4万元现金
    C.应全部由李四继承
    D.应全部由其子继承

    答案:B
    解析:
    6间房和6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3间房和3万元属于李四,剩余的属于张三的遗产,李四、其子以及张父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各得1/3,所以B正确。

  • 第16题:

    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后,原告张三申请再审,后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那么张三与李四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一审法院未合法传唤张三便作出裁判,张三申请追加诉讼请求
    B.在案件审理期间发生了地震,争议房屋坍塌,张三申请变更诉讼请求
    C.李四申请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王五,并且提出反诉
    D.法庭辩论终结后,张三感到胜诉无望故申请撤诉,李四不同意,于是法院准予撤诉

    答案:A,B,C
    解析:
    考查再审发回重申的案件诉讼请求的变更。《民诉解释》第252条规定: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1)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2)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3)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4)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故结合案情,ABC当选。《民诉解释》第238条第2款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故D项不当选。

  • 第17题:

    共用题干

    张三为骗取李四的钱财,临摹李四的笔迹伪造了一份署名李四、内容为“今借张三人民币捌万元”的假借条,并盗用李四的私章加盖,并向某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还在诉讼过程中指使同事王五作伪证证明李四曾向张三借款。一审法院判决李四限期归还张三借款,二审法院经再次笔迹鉴定判决张三败诉,遂案发。则张三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伪证罪
    C:伪造有价票证罪
    D:妨害作证罪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证人、鉴定人、记录入、翻译人员,张三是原告,不是伪证罪的主体。假借条不属于有价票证的范畴,故C选项亦错误,通过排除法可以选出D为正确选项。
    依据《刑法》第313条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的解释》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为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通谋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方式为5种非暴力情形。本案中,乙及丙、丁等多人使用暴力抗拒强制执行,应当构成妨碍公务罪,其中致人轻伤被包括在妨碍公务罪之中,抢夺枪支罪不能包含。因此,乙及丙、丁等多人构成妨碍公务罪和抢夺枪支罪,不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故意伤害罪。当然,在乙暴力抗法行为之前,还有拒不执行裁定的行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的解释》的规定,被执行人单纯的仅是不主动执行,但并未采取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被执行标的等行为的,不属“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312条。侵犯财产罪的犯罪金额通常以赃物实际价值为准;提供钱财供犯罪分子逃匿使用,属于窝藏行为;与销赃分属于不同犯罪性质。难点:假如乙给甲的5000元是收购赃物的,则乙仅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罪。
    妨害作证罪正犯,D帮助毁灭证据罪。
    A,《刑法》第362条。对于公安机关查处的其他违法行为的,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不成立犯罪。B,明知发生犯罪事实,知情不举的,不成立窝藏、包庇罪。C,事前通谋的,以故意杀人罪的共犯论处。D,甲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 第18题:

    民警在辖区走访调查时发现,张三、李四两家因宅基地纠纷发生斗殴,张三被打伤后将一块大石头放在胡同内,造成附近居民出入不便。民警对张三劝说后,张三表示只要民警能让李四赔偿其医药费,就将石头挪开。民警对张三、李四的纠纷处理正确的有:( )

    A.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解决
    B.告诉双方到人民法院起诉
    C.通知村委会协调处理
    D.采取措施防止矛盾升级

    答案:C,D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当事人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帮助调解。”CD项正确。
    因此,选择CD选项。
    A项:如果情节轻微,当场调解解决,如果情节严重,传唤双方到派出所解决。
    B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对民事纠纷告知到法院起诉。

  • 第19题:

    张三和李四是大学同学,张三对李四不满,写了一份丑化李四的短文发布在其在某网站开设的微博上。李四发现后联系某网站要求删除该微博,某网站不予理会,致使李四遭受的损害扩大。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张三承担全部责任
    • B、某网站承担全部责任
    • C、张三和某网站承担连带责任
    • D、张三和某网站承担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一日,李四找到张三借款1万元。由于两人关系很好就没有写欠条。借款时,邻居王五在场。后李四生意赔本无法偿还借款。张三找李四还钱,李四却说已还5000元,还剩下5000元。张三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万元。诉讼中,李四承认借过张三1万元,但坚持说已还5000元,现只欠5000元。 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举证责任应如何承担?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争议的事实是李四是否已经归还5000元,李四主张已经归还5000元,应由李四承担举证责任。债权债务关系案件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

  • 第21题:

    张三和妻子李四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中明确儿子张小五的抚养权归张三,则可以代张小五处分其名下房产的是()

    • A、张三
    • B、李四
    • C、张三或李四
    • D、张三和李四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多选题
    2018年3月1日张三起诉与李四离婚,一审中李四不同意离婚。2018年9月3日,李四发现张三与王五在此之前就已经同居,故诉请张三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张三的赔偿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

    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单独提起,故李四不得再诉请张三赔偿

    B

    若一审法院已经判决张三、李四离婚,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李四不得再诉请张三赔偿

    C

    虽然李四作为被告未在一审向张三提出索赔,但在离婚判决后1年内可单独诉请张三赔偿

    D

    如李四一审后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向张三提出索赔,法院可以判决张三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C三项,《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第2项规定,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D项,《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第3项规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案件中,法院对案件处理方式,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2016年1月,张三以违约为由将李四诉至某法院,因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张三于2016年9月再次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B

    甲公司以违约为由将乙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前,乙公司已经注销,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C

    王五的丈夫吴六下落不明数年,王五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D

    李某诉谭某侵权纠纷一案,A区法院立案受理后发现自己对案件没有管辖权,A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