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A公司向美国B公司协议购买一批美国产电脑。在该批电脑从美国向中国运输途中,A公司又将其卖给了英国C公司。双方协议该批电脑的物权问题适用尼加拉瓜法。后A公司和C公司因该批电脑的所有权问题发生争执,A公司遂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所涉电脑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公司和C公司选择适用尼加拉瓜法无效,因尼加拉瓜和本案没有任何联系 B.A公司和C公司选择适用尼加拉瓜法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C.如果A公司和C公司未就法律适用问题达成一致,则该案应该适用美国法 D.如果A公司和C公司未就法律适用

题目
中国A公司向美国B公司协议购买一批美国产电脑。在该批电脑从美国向中国运输途中,A公司又将其卖给了英国C公司。双方协议该批电脑的物权问题适用尼加拉瓜法。后A公司和C公司因该批电脑的所有权问题发生争执,A公司遂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所涉电脑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公司和C公司选择适用尼加拉瓜法无效,因尼加拉瓜和本案没有任何联系
B.A公司和C公司选择适用尼加拉瓜法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C.如果A公司和C公司未就法律适用问题达成一致,则该案应该适用美国法
D.如果A公司和C公司未就法律适用问题达成一致,则该案应该适用中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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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D
解析:
选项A错误。首先,我国关于运输中动产物权法律适用规则中,《法律适用法》第3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所适用的法律进行选择。其次,之前曾经讲过,《〈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一)》第7条规定所选择的法律不需要与案件有实际联系。所以A项中的观点是错误的。选项B正确。如A项解析所述,第一可以选,第二不需要有联系。所以双方的选择是有效的。选项C错误。很多同学这个选项做错是没有仔细读题。运输中动产物权允许当事人选择,而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则应当适用目的地法。题干中特别说明该批货物从美国运往中国。所以不能适用美国法。选项D正确。如C项解析所述,中国是目的地,且双方没有达成一致。那么就应该适用中国法。
更多“中国A公司向美国B公司协议购买一批美国产电脑。在该批电脑从美国向中国运输途中,A公司又将其卖给了英国C公司。双方协议该批电脑的物权问题适用尼加拉瓜法。后A公司和C公司因该批电脑的所有权问题发生争执,A公司遂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所涉电脑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中国甲公司和英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电脑的合同。合同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P(上海)术语。中国和英国均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依照上述通则和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批电脑由上海最终运到英国交货
    B.中国甲公司有义务为该批货物购买保险
    C.中国甲公司有义务为该批货物办理进口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D.当货物装上船后风险转移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2010年《通则》的规定,C组术语后加注的地点应为“目的地”,所以该批电脑应该是从英国运到中国交货。也可以确定在整个合同中甲公司为“买方”,乙公司为“卖方”。选项B错误。如A项解析所述,甲公司为买方。CIP术语中的I为Insurance,保险的意思。根据2010年《通则》的规定,应该由卖方即英国乙公司负责购买保险。选项C正确。根据2010年《通则》的规定,C组术语下买方负责货物进口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甲公司作为买方应该承担上述义务。选项D错误。这个选项有一定的迷惑性,大家一看“装上船”就认为是对的,坑了不少人。2010年《通则》中的准确表述是,强调在FOB、CFR和CIF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注意,只有这三个是“装上船”,不是全部都装上船。

  • 第2题:

    中国诚至公司与美国凯迪凯特公司签订一份航空器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合同纠纷适用美国法。双方后因航空器维修问题发生争议。凯迪凯特公司将诚至公司诉至某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
    B.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C.本案的诉讼时效与实体问题均应适用美国法
    D.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实体问题应适用美国法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商事合同与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问题。C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条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题中的商事合同当事人可以意思自治选择法律,当事人约定适用美国法,实体问题就应适用美国法,而诉讼时效问题也是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即美国法。

  • 第3题:

    (2017年)甲公司向乙公司以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一批电脑。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该批电脑的当天。(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第4题:

    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发生合同纠纷时不适用我国法律的是、
    A.中国公司与美国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中国公司向印度公司出售一批化肥,合同在中国签订
    C.美国公司出口一批成套设备给予韩国公司,韩国公司将该批设备安装在其设在中国的工厂,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
    D.中国公司将一批玩具零件送往越南某公司组装,后因合同纠纷,越南公司在中国提出诉讼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_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 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行为合同的准据法。 (一)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房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 卖方须在买房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 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三)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四)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 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如果上述合同明显与另一国家或者地区有更密切联系的,适用该另一国 家或者地区的法律”。选项B、C分别符合上述(一)、(三)项的规定,均应适用中国法律。D项中的玩具在越 南组装,根据上述第(二)项的规定,应适用越南法。根据该解释第8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 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三)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 合同……"A项符合第(一)项的规定,应适用我国法律。故本题答案为D项。

  • 第5题:

    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 同纠纷案件法律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发生合同纠纷时不适用我国法律的是、
    A.中国公司向印度公司出售一批化肥,合同在中国签订
    B. 公司与韩国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C.美国公司出口一批成套设备给日本公司,日本公司将该批设备安装在其设在中国的工 厂,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
    D.中国公司将一批玩具零件送往菲律宾某公司组装,后因合同纠纷,菲律宾公司中在中 国提出诉讼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 的规定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人民法 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 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行为合同的准据法。
    (一)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房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着合同明确规定 卖方须在买房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房住所地法。(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 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三)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四)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 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如果上述合同明显与另一国家或者地区有更密切联系的,适用该另一国 家或者地区的法律u ”选项A、C分别符合上述(一)、(三)项的规定,均应适用中国法律。D项中的玩具在菲 律宾组装,根据上述第(二)项的规定,应适用菲律宾法。根据该解释第8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三)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 合同……” B项符合第(一)项的规定,应适用我国法律。故本题答案为D项。

  • 第6题:

    甲公司授权其采购员到乙公司购买一批电脑,并交给该采购员一份已盖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该采购员用此合同书与乙公司订立了购买电脑的合同。乙公司按时交货后未收到货款,则乙公司应( ) 。

    A.要求该采购员支付电脑货款
    B.要求甲公司支付电脑货款
    C.中止合同并要求甲公司退货
    D.换货后要求采购员支付电脑货款

    答案:B
    解析:

  • 第7题:

    某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1999年3月从美国进口电脑一批,到岸价格共计320000元,另外在电脑成交过程中,公司还向卖方支付了佣金20000元。但在该批电脑成交价格中已包括电脑进口后发生的技术指导费70000元(能够单独分列)。设电脑进口关税税率为20%。请计算该批计算机应纳关税税额。
    应纳税额=(320000+20000-70000)×20%=54000(元)

  • 第8题:

    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
    • B、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
    • C、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
    • 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

    正确答案:C

  • 第9题:

    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 B、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 C、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 D、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A,D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从北京购买电脑一批。当该批电脑尚在铁路运输途中时,甲与乙签订协议,甲将该批电脑售与乙。协议生效后,因火车倾覆,该批电脑损坏。该损失应当由(  )。[2004年真题]
    A

    甲承担

    B

    乙承担

    C

    甲乙共同承担,甲承担大部分损失

    D

    甲乙各承担一半损失


    正确答案: A
    解析:
    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是指买卖过程中发生的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应分配给当事人哪一方承担。我国《合同法》确定的风险承担规则是:①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甲乙签订的是在途买卖合同,在途买卖合同在合同成立时起风险发生转移。

  • 第11题:

    问答题
    2007年10月,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一批组装办公家具,经安装使用后,发现该批家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向乙公司提出退货赔偿请求。乙公司认为该批组装家具是木质板材拼装而成,而该批木质板材是由丙公司提供的,因此拒绝甲公司的退货赔偿要求。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乙公司向法院提出应由丙公司负责赔偿,法院遂通知丙公司参加诉讼。本案中人民法院通知丙公司参加诉讼,有何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通知丙公司参加诉讼的理由是丙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正在进行的诉讼的裁判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本案中如果法院判决家具质量不合格,乙公司败诉后就会向丙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丙公司因此而承担赔偿义务,故丙公司与正在进行的诉讼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属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B

    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C

    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D

    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C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条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即时效问题并不因法院地在中国而适用中国法。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第1款第3项规定,当有涉及环境安全的情形,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而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 第13题:

    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B公司与D公司就运输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

    A.当事人有约定的,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乙国法
    B.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C.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甲国法
    D.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乙国法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运输中的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所以,首先允许当事人选择,所以B项说法是符合规定的,当选。其次,若未选择即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本案中目的地是乙国,所以应用乙国法。D正确,当选。AC均为迷惑选项。

  • 第14题:

    大地公司因为业务需要,急需一批电脑,公司董事长张某便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孙某,孙某找到海洋电脑公司,在大地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大地公司的名义与海洋电脑公司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80万元,并约定于7月20日交货。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海洋电脑公司向张某发出确认书要求大地公司对该合同加以确认。董事长张某在确认书上表明同意孙某与海洋电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但希望交货日期改为6月12日,并由海洋电脑公司亲自送货上门。海洋电脑公司收到确认书后,表示同意董事长张某的请求。6月11日,大地公司收到了海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6月10日,海洋电脑公司将该批电脑交付铁路部门运输,由于泥石流使71台电脑毁损,6月12日,大地公司仅仅收到29台电脑。之后,大地公司以海洋电脑公司违约为由拒绝付款,海洋电脑公司以大地公司不支付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问:
    (1)孙某与海洋电脑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在大地公司更改交货日期后,孙某与海洋电脑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3)如何认定大地公司更改交货日期的法律性质?为什么?
    (4)大地公司于6月11日收到海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为什么?
    (5)71台电脑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孙某与海洋电脑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孙某是无权代理人,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所以,该合同只有经过大地公司的追认才能有效。
    (2)孙某与海洋电脑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脑合同归于无效。因为大地公司已经对合同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而交货日期属于履行期限。既然大地公司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这意味着大地公司拒绝追认合同的效力,因此,该电脑买卖合同因大地公司的拒绝追认而归于无效。
    (3)大地公司更改交货日期是对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案中,交货日期的更改是合同内容的重大事项的变化,因此该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
    (4)大地公司于6月11日收到海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产生新的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律后果。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案中,大地公司收到同意书,意味着海洋电脑公司的承诺已经生效,合同成立。
    (5)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电脑的损失由海洋电脑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本案中,约定送货上门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就风险转移问题另有约定,即风险自送货上门后现实交给买受人占有才能转移,因此合同约定海洋电脑公司亲自送货上门,在没有送货之前,电脑的损失应由海洋电脑公司承担。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25条(合同成立的确定)、第30条(实质性变更)、第49条(无权代理)、第142条(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澄清,即公司董事长张某将想买电脑的事告诉了他的朋友孙某,该告诉是否可以认定为张某授权孙某为其代理人?注意:“告诉”并不等于授权,因为授权行为必须有确定的授权意思,没有授权意思就不能认定为授权行为,因此,孙某属于无权代理人。

  • 第15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以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一批电脑,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该批电脑的当天。( )


    答案:对
    解析: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第16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进行一项商事交易,约定适用英国法律。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案件涉及食品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B、如案件涉及外汇管制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C、应直接适用的法律限于民事性质的实体法
    D、法院在确定应当直接适用的中国法律时,无需再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

    答案:C
    解析:
    【考点】直接适用的法【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而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一)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二)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的;(三)涉及环境安全的;(四)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五)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六)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A、B选项正确。应直接适用的法律,可能是反垄断法、外汇管制法、外贸管制法、价格法、社会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不限于民事性质的实体法。所以C选项错误。法院在确定应当直接适用的中国法律时,确实不需要再通过冲突规范指引。所以D选项正确。

  • 第17题:

    美国橘子公司与中国草莓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草莓公司在其住所地中国广州为橘子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后双方因该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法院处理此纠纷应当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依据美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如果美国法律未作规定,则直接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B.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不再适用美国法而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
    C.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必须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
    D.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英国的法律且未提出适用异议,应视为双方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答案:D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据此,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A项,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8题:

    甲公司就其开发的新产品分别在中国、美国申请了专利。乙公司的( )行为不违反专利法

    A.甲将其专利产品在中国市场上销售后,乙公司购买一批该产品输往印度
    B.甲公司将其专利产品在美国市场上售后,乙公司购买一批该产品输往中国
    C.甲在印度申请专利没有成功。相同产品在印度市场上出售后,乙公司购买一批该产品输往中国

    答案:B
    解析:

  • 第19题:

    甲公司就其开发的新产品分别在中国、美国申请了专利。乙公司的()行为不违反专利法。

    • A、甲将其专利产品在中国市场上销售后,乙公司购买一批该产品输往印度
    • B、甲公司将其专利产品在美国市场上售后,乙公司购买一批该产品输往中国
    • C、甲在印度申请专利没有成功。相同产品在印度市场上出售后,乙公司购买一批该产品输往中国
    • D、甲在印度申请专利没有成功。相同产品在印度市场上出售后,乙公司购买一批该产品输往美国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神州电脑公司和宏瑞商贸公司同时向市规划局申请建筑用地,市规划局接到两家公司的申请后,只批准了宏瑞商贸公司的申请,对神州电脑公司的申请一直不予答复。神州电脑公司不服,下列关于神州电脑公司救济途径的说法中,不符合乎法律相关规定的是()。

    • A、神州电脑公司可向该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B、若神州电脑公司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一直搪塞不予受理,则神州电脑公司可以向该复议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举报,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复议机关受理
    • C、神州电脑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向市规划局申请建筑用地之日起六个月之内
    • D、若神州电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该公司曾经向市规划局提出过建筑用地申请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问答题
    某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1999年3月从美国进口电脑一批,到岸价格共计320000元,另外在电脑成交过程中,公司还向卖方支付了佣金20000元。但在该批电脑成交价格中已包括电脑进口后发生的技术指导费70000元(能够单独分列)。设电脑进口关税税率为20%。请计算该批计算机应纳关税税额。

    正确答案: 应纳税额=(320000+20000-70000)×20%=5400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B公司与D公司就运输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当事人有约定的,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乙国法

    B

    当事人有约定的,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C

    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适用甲国法

    D

    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适用乙国法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以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一批电脑,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该批电脑的当天。()
    A

    B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