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2011 年10 月签订了购买4500 公吨钢材的合同,交易条件为CIF(Incoterms 2010),信用证支付。韩进航运公司的“图兰朵”号将该批货物从中国上海运往美国新奥尔良,货物投保水渍险。甲公司向银行交单议付后,“图兰朵”号在途中遭遇大雾,船长超速驾驶导致船舶与他船相撞,经救助船上部分货物获救,其余货物随船沉没。根据《海牙规则》及相关国际商业惯例,下列关于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
A.美国乙公司持提单向韩进公司索赔,则承运人应赔偿货物沉没的损失
B.美国乙公司可以要求中国甲公司赔偿损失,因为甲公司委托的承运人有过失
C.美国乙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D.本案中风险在上海港越过船舷时转移给美国乙公司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甲公司就其开发的新产品分别在中国、美国申请了专利。乙公司的()行为不违反专利法。
第9题:
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中国共同设立了某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公司以确认其在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第10题: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德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美国海关扣押,美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不可免责的理由是下列哪项?()
第11题:
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
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
第12题:
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第13题:
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被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美国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本案法律适用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只能适用美国法律
B.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或者美国法律
C.受害人应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D.法院应对本案的法律适用作出选择
本题考查我国对侵权纠纷法律适用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146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民法通则解释》第187条规定:“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可见,在我国,侵权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都可作为侵权行为地,而且应由法院在两者之间作出选择。
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侵权纠纷案,侵权实施地在中国(函件发出地),侵权结果地在美国(函件接受地),所以本案应由法院决定适用中国法或美国法。因此,BD正确。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一营业地在广州的中国甲公司与营业地在纽约的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购买超级计算机的合同,由乙公司将计算机卖给甲公司。后来甲公司由于计算机性能问题,在广州起诉乙公司,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在适用的法律上应该依据下列哪项原则()
第21题:
营业地在我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英国的乙公司订购电脑2000台。合同规定,电脑价格为每台600美元CIF上海,2013年7月2日纽约港装货,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问题。货物于2013年7月2日装船,但是外包装有破损。乙公司向船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船长应乙公司的请求,出具了清洁提单。乙公司据此从银行取得了货款。货物到达上海港后,甲公司发现,电脑外包装箱有严重破损,电脑亦受到损坏,遂向船方提出索赔。船公司出示了乙公司提供的保函,认为该事应由乙公司负责,并建议甲公司凭手中的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关于乙公司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22题:
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第23题:
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其选择的法律
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美国法律
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国际惯例
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