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的丈夫张某在劳动过程中听到有人求救,即前往出事地点,将落入水中的王某的小孩救出,张某自己却溺水身亡。由于王某对此未作任何表示,郑某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承担安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并要求王某赔礼道歉。下列表达正确的是:()A:王某应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补偿责任 B:郑某无权请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C:郑某有权请求王某赔偿精神损害 D:郑某请求王某赔礼道歉应予支持

题目
郑某的丈夫张某在劳动过程中听到有人求救,即前往出事地点,将落入水中的王某的小孩救出,张某自己却溺水身亡。由于王某对此未作任何表示,郑某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承担安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并要求王某赔礼道歉。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A:王某应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补偿责任
B:郑某无权请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C:郑某有权请求王某赔偿精神损害
D:郑某请求王某赔礼道歉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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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
    B: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
    C: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D: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

    答案:C
    解析:
    【考点】提起上诉的方式【详解】《民诉意见》第178条规定,一审宣判时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出上诉。因此,当事人要提起有效上诉,必须提交上诉状,否则不产生上诉效力。本题中,王某在一审判决书送达时,虽然口头表示了上诉意向,但因没有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因此,其上诉不产生上诉效力。A、B、D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2题:

    王某居住在一楼,张某居住在王某楼上。某日,王某决定要在自家安装栅栏式防盗窗,张某坚决反对,认为王某的防盗窗有可能成为小偷进入自家的“楼梯”。后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拆除防盗窗,并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张某的诉求不成立。对本案的认识,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本案是王某与张某的安居权之争
    • B、王某安装防盗窗未对张某造成实质性损害
    • C、相邻权关系人之间行使权利时必须考虑他人的权利
    • D、若小偷沿防盗窗进入张某家进行盗窃,则张某有权请求王某赔偿其全部损失

    正确答案:D

  • 第3题:

    多选题
    如果张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是经王某同意的,则(  )。[2006年真题]
    A

    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

    B

    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

    C

    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

    D

    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 第4题:

    单选题
    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

    B

    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C

    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D

    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正确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论受让人是否为善意第三人,只要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未超过2年的,即可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李某是拾得人,王某是第一受让人,郑某是第二受让人,若手表由这三个中的任何人占有,张某可依据上述条文请求返还手表,但手表现由朱某占有,只能考虑请求朱某返还。《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由于手表是遗失物,不适用物权的善意取得,所以朱某不享有不享有留置权,对于张某来说,朱某是无权占有手表,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

  • 第5题:

    多选题
    村民张某向村民王某购买一辆二手自行车,双方约定1个月后付款。在购买该车后的第20天,张某骑车外出,遇上郑某。郑某说该车是他的,1个月前,因王某到他家办事,借给王某的。郑某要求张某返还该车,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此事。王某答有此事,但王某要求张某向其付款,且说他与郑某之间的事他们自己解决,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

    B

    张某无权中止支付车款

    C

    郑某有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D

    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本题涉及权利瑕疵担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同时,根据善意取得制度,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第6题:

    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
    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答案:D
    解析:
    【考点】拾得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详解】《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由此可见,就所有权的追回而言,手表无论在李某、王某还是郑某手中,由于手表系遗失物,只要不违反上述法条规定的两项条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给付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所付费用),所有权人张某均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本题中的情形并没有违反上述条件,因此张某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手表。但是,所有权人基于所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必须向所有物的直接占有人要求返还,上述的李某、王某、郑某均非直接占有人,故张某无从要求上述三人返还,因此A、B、C三项均非正确答案;D项的朱某系手表的直接占有人,题目中也没有说明其行使留置权进行抗辩,因此D项正确。【陷阱】本题陷阱较深。看起来,本题就是一道简单地考查《物权法》第107条的题目,但实则不然,在此法条的基础上,本题进一步考查了所有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针对主体。此外,其陷阱还在于:首先设置了一个2年的时间问题,考查考生对《物权法》第107条中2年的涵义的理解;其次,由于考生的思维惯性,一遇到维修不给维修费立刻会想到留置权,许多考生就会轻易地排除D选项,但答案偏偏就是D选项。

  • 第7题:

    王某在大街上遛狗。张某故意挑逗狗,之后跑掉,结果狗将路过的孙某咬伤,并继续追赶孙某。王某为阻止狗继续伤人,在狗不听使唤的情况下,用木棍将狗的腿打断。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孙某可以向张某或王某要求赔偿 
    • B、孙某只能向王某要求赔偿 
    • C、孙某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证明王某存在过错 
    • D、王某不能要求张某赔偿狗受伤的损失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单选题
    赵某与张某发生经济纠纷,协商无效后,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审理期间张某要求在外地打工的王某出庭作证,王某要求张某支付其由于出庭所支出的费用,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的要求正当,应当由张某支付其出庭费用

    B

    败诉方应当承担王某的出庭费用

    C

    胜诉方应当承担王某的出庭费用

    D

    赵某应当承担王某的出庭费用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 第9题:

    多选题
    郑某的丈夫张某在劳动过程中听到有人求救,即前往出事地点,将落入水中的王某的小孩救出,张某自己却溺水身亡。由于王某对此未作任何表示,郑某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承担安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并要求王某赔礼道歉。下列哪些表达是正确的?(  )
    A

    王某应在受益范围内予以补偿

    B

    郑某无权请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C

    郑某有权请求王某赔偿精神损害

    D

    郑某请求王某赔礼道歉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民法总则》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予以适当补偿。本题属于典型的见义勇为,没有侵权人,受益人也不是侵权人。根据上述规定,应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而非“赔偿”。

  • 第10题:

    单选题
    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B

    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C

    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

    D

    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死亡后毁坏死者遗体的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的认定问题。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民事权利,但侵害死者人格和尸体的,其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王某毁坏张某的遗体,必然导致对张某墓地的毁损,故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墓地损失。本题正确选项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