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演出公司与“小不点”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 )。A.特定之债B.单一之债C.选择之债D.法定之债

题目

某演出公司与“小不点”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 )。

A.特定之债

B.单一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考查要点是债的种类判定。债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依据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志约定,可以将债分为约定之债和法定之债。合同之债为典型的约定之债。单方允诺也属于约定之债。而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为法定之债。本题明显属于合同关系,故为约定之债,而不是法定之债,因此,排除D项。依据债的标的物属性的不同,可以将债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本题中履行的标的为金钱和自创的歌曲,金钱为典型的种类物,而歌曲.也没有特定化,故为种类之债,而不是特定之债,因此,排除A项。依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可以将债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就该种标的履行而且没有选择的余地。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例如,对商品实行“三包”制度,在出售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时,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就会发生,选择之债,或者修理、或者更换,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履行。本题中,四人演唱组合只能自创歌曲演唱,而不能选择其他歌曲演唱,故为简单之债,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排除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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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依债的标的物属性不同,可以将债区分为()。

    A.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B.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C.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D.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参考答案:C

  • 第2题:

    甲百货商店与乙电视机厂订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某型号电视机器100台。双方之间的债属于:()。

    A、约定之债

    B、种类物之债

    C、单一之债

    D、财物之债


    参考答案:A,B,C,D

  • 第3题: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的标准,债可以分为()

    A.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B.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C.单一之债和多数之债

    D.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参考答案:C

  • 第4题:

    关于合同与债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之债是法定之债

    B.合同之债是意定之债

    C.只要合同成立便引起债的发生

    D.合同是导致债发生的原因

    E.合同之债是平等之债


    正确答案:BDE

  • 第5题:

    依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

    A.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B.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C.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D.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正确答案:A
    A。本题考查债的分类方法和结果,四个选项中,仅有A是依债的主体人数划分的结果,符合题意要求。

  • 第6题:

    王某和杨某凑钱向张某购买张某家传的古董花瓶,约定各付50%的价款,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哪种类型?

    A:法定之债
    B:种类之债
    C:单一之债
    D:按份之债

    答案:D
    解析:
    在多数人之债中,根据多数人一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主体一方为当事人,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对于当事人中一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当事人同样会发生效力。本题中王某和杨某约定了债务份额,属于按份之债。

  • 第7题:

    甲与某农机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一台标号为999号东方红牌拖拉机的合同。甲即与某农机公司发生了债的关系,从性质上看,该债属于:

    A:法定之债
    B:单一之债
    C:简单之债
    D:选择之债

    答案:B,C
    解析:
    甲与农机公司签订合同所形成的债权为意定之债,由于债的标的是交付东方红牌拖拉机,故为简单之债。由于债的双方为单一主体,故为单一之债。

  • 第8题:

    甲与乙约定,由乙在某晚会上演唱两首歌曲,甲支付报酬若干。甲与乙之问成立的债属于( )


    A.法定之债

    B.选择之债

    C.单一之债

    D.特定物之债

    答案:C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债的分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债的主体双方的人数,债可以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各为一人的债,也称单数主体之债。

  • 第9题:

    以债的主体人数为标准,债可以分为(  )。


    A.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B.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C.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D.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答案:A
    解析:
    本题属于概念理解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债的分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债分为不同的种类。若以债的双方主体的人数为标准,债可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可见,本题中选项A符合题意,是正确的答案。选项B中,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却不是以债的主体人数为标准的,而是以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为标准进行划分的,选项B被排除;选项C中,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也不是以债的主体人数为标准,而是以债的标的物性质为标准进行划分的,即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种类之债,选项C也被排除;选项D中,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是以一方主体内部多数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标准来划分的,选项D同样也不是以债的主体人数为标准进行的划分,所以选项D同样也被排除。 【评注】(1)债的分类出题概率是极高的,几乎每年都有考题出现,而且题目类型多样化,应该引起特别注意。
    (2)对于债的分类应全面地予以理解和掌握,这样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 第10题:

    某演出公司与“红蜻蜓”三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歌曲5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 )。

    A.任意之债
    B.单数主体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分类。单数主体之债是指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各为一人的债。本题中,“红蜻蜓”作为一个组合,与演出公司签订合同,而不是该组合中的三个人与演出公司签订合同。

  • 第11题:

    多选题
    某商场与某电视机厂订立一份买卖200台彩电的合同。该合同产生的债属于 ( )
    A

    单一之债

    B

    多数人之债

    C

    按份之债

    D

    种类物之债

    E

    劳务之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艺术品商店签订了买卖某艺术大师绘画作品的合同,根据债的分类理论,该合同属于(  )。[2004年真题]
    A

    选择之债

    B

    单一之债

    C

    特定之债

    D

    种类之债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债务人可从中选择其一履行或债权人可选择其一请求债务人履行的债。B项,单一之债是指债的主体双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为一人的债。C项,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D项,种类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

  • 第13题:

    某商场预谋电视机厂家订立一份买卖200台电视机的合同,该合同产生的债属于()

    A.单一之债

    B.多数人之债

    C.种类物之债

    D.劳务之债


    参考答案:A, C

  • 第14题:

    根据债的一方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及相互间关系,债可以分为()

    A.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B.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C.单一之债和多数之债

    D.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参考答案:A

  • 第15题:

    张某与王某约定,秋收时,王某卖与张某100吨大米或200吨麦,张某于交货当日付价款,张某与王某之间的关系为:()。

    A、单一之债

    B、种类之债

    C、选择之债

    D、特定之债


    参考答案:C

  • 第16题:

    王某和张某约定,王某购买张某家的锄头,以王某为张某家编制三个竹篮为代价。编制竹篮的材料由张某提供,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 )。

    A.意定之债

    B.种类之债

    C.多数人之债

    D.按份之债


    正确答案:A
    [答案] A。[解析]根据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决定的债,合同之债是典型的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法定之债。因此本题中的债即是意定之债,不是法定之债。所以答案是A。
    根据债的标的物的属性可以将债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种类之债。本题中债的标的物是张某家传的古董花瓶,是特定物,因此本题中的债是特定之债。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都仅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均为两人以上或者其中一方主体为两人以上的债。本题中双方当事人均为一人,因此是单一之债。
    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人一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问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主体一方为当事人,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对于当事人中一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当事人同样会发生效力。本题为单一之债,不存在按份与连带的区别。

  • 第17题:

    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可将债分为( )。

    A.主债与从债

    B.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C.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D.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债的分类。

  • 第18题:

    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

    A:特定之债
    B:单一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答案:B
    解析:
    特定之债指债务人应给付特定的标的物或者给付特定的劳务、权利的债。合同标的并未特定化,所以不是一种特定之债。A错误。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仅为一人的债。本题中,“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是实质上的单一主体,所以是单一之债。B正确。本题中,债的履行行为或标的并不能选择,所以不是选择之债。本题涉及的债是一种合同之债,是基于约定而产生的债,不是法定之债。D不正确。

  • 第19题:

    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 )。

    A.特定之债
    B.单数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分类。“黑胡子”作为一个组合,与某演出公司订立演出合同,属于单数主体、约定、简单之债。

  • 第20题:

    下列债的关系中,属于法定之债的是(  )。


    A.买卖合同之债

    B.租赁合同之债

    C.承揽合同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D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概念理解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债的分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债分为不同的种类,若以债发生的原因为标准的话,债可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具体概念在此不予重复。本题中,选项A、B、C都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债,都属于意定之债,不符合题意,因而都是错误的;选项D则是根据法律规定,因某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债,属于法定之债,所以只有选项D符合题意,是正确的。

  • 第21题:

    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 2-3 首,每首酬金 2 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

    A.特定之债
    B.单一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答案:B
    解析:
    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债可分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塔顶之债只是债务人应给付特定的物的债,即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种类之债,仅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据此,因演出合同的标的是提供的演出服务而不是物。故其既不属于特定之债,又不属于种类之债。可见A项错误。根据债的主体上的特征,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债的主体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任何债都须有债权主体和债务主体双方。但债的任何一方主体都既可以是单一的一人,也可以是复数的多人。因此,依据债的主体双方是一人还是多人,可将债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仅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主体和债务人主体至少有一方为二人以上的债。所以,在单一之债,只有两个当事人;而在多数人之债,则至少又三个当事人。据此,B项为正确选项。根据债的履行是否可以选择,债可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有的称为单纯之债,通说是指债的履行标的只有一种,当事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的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当事人从中选择一种来履行的债。据此,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为单一之债。故C项错误。根据债的发生与内容均由法律加以直接和明确规定的债。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据此,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为意定之债。故D项错误。

  • 第22题:

    多选题
    苗某与天羽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一台型号为518风华牌发电机的合同,苗某与天羽公司发生了债的关系,从性质上来看,该债属于(  )。
    A

    单一人之债

    B

    选择之债

    C

    法定之债

    D

    意定之债

    E

    简单之债


    正确答案: B,D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乐队签订演出合同,约定由乙乐队在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1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
    A

    选择之债

    B

    简单之债

    C

    特定之债

    D

    法定之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