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D
「考点」债的分类
「解析」根据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意定之债(又称约定之债)和法定之债。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为决定的债。
合同之债是典型的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法定之债。本题中的古画买卖之债依梁某、张某、唐某的自由意思而发生,是意定之债,不是法定之债。
A正确。根据债的标的物的属性可以将债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种类之债。
本题中债的标的物是张某家传的古画,是特定物,因此本题中的债是特定之债,B正确。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都仅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均为两人以上或者其中一方主体为两人以上的债。本题中一方当事人为两人。
因此是多数人之债,C错误。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人一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主体一方为多数,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对于当事人中一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当事人同样会发生效力。本题中梁某和唐某约定了债务份额,因此是按份之债,D正确。综上,本题应选项为ABD。
更多“梁某和唐某凑钱向张某购买张某家传的古画,约定各付50%的价款,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哪 ”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和张某约定,王某购买张某家的锄头,以王某为张某家编制三个竹篮为代价。编制竹篮的材料由张某提供,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 )。

    A.意定之债

    B.种类之债

    C.多数人之债

    D.按份之债


    正确答案:A
    [答案] A。[解析]根据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决定的债,合同之债是典型的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法定之债。因此本题中的债即是意定之债,不是法定之债。所以答案是A。
    根据债的标的物的属性可以将债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种类之债。本题中债的标的物是张某家传的古董花瓶,是特定物,因此本题中的债是特定之债。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都仅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均为两人以上或者其中一方主体为两人以上的债。本题中双方当事人均为一人,因此是单一之债。
    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人一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问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主体一方为当事人,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对于当事人中一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当事人同样会发生效力。本题为单一之债,不存在按份与连带的区别。

  • 第2题:

    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

    A:特定之债
    B:单一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答案:B
    解析:
    特定之债指债务人应给付特定的标的物或者给付特定的劳务、权利的债。合同标的并未特定化,所以不是一种特定之债。A错误。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仅为一人的债。本题中,“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是实质上的单一主体,所以是单一之债。B正确。本题中,债的履行行为或标的并不能选择,所以不是选择之债。本题涉及的债是一种合同之债,是基于约定而产生的债,不是法定之债。D不正确。

  • 第3题:

    某演出公司与“红蜻蜓”三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歌曲5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 )。

    A.任意之债
    B.单数主体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分类。单数主体之债是指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各为一人的债。本题中,“红蜻蜓”作为一个组合,与演出公司签订合同,而不是该组合中的三个人与演出公司签订合同。

  • 第4题:

    王某和杨某凑钱向张某购买张某家传的古董花瓶,约定各付50%的价款,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哪种类型?

    A:法定之债
    B:种类之债
    C:单一之债
    D:按份之债

    答案:D
    解析:
    在多数人之债中,根据多数人一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主体一方为当事人,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对于当事人中一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当事人同样会发生效力。本题中王某和杨某约定了债务份额,属于按份之债。

  • 第5题:

    王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其购买一套二手房,并约定佣金为房价款的4%。甲公司委派房地产经纪人张某承办该业务。张某给王某介绍了一套业主李某的房屋,王某在张某带领下查验房屋后同意购买。随后,王某、张某、李某共同商谈成交手续事宜。
    .假如王某、李某达成买卖协议,关于佣金收取,下列做法中正确的为(  )。

    A、张某收取佣金,可以不用开具发票
    B、王某可以以房价款4%的佣金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为由,拒付佣金
    C、甲公司可以向王某、李某各收取房价款2%的佣金
    D、按事先约定,王某应当向甲公司支付房价款4%的佣金

    答案:D
    解析:
    AD两项,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服务报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按照约定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并开具合法票据。B项,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格,收费标准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服务成本和市场竞争情况自行确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营业场所公示的收费标准不得再标注是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C项,甲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的是买方代理业务,在代理业务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只能向一方(委托人)收取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