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参加了V旅行社组织的“重庆、宜昌、三峡、九寨沟、成都、乐山16日游”,预交了全额旅游费用3500元。按照行程计划,旅游团将返回成都的前一天晚饭时,导游向大家宣布了一件突发事件:由于山体滑坡,返回成都的道路被堵,旅游团只能滞留在乐山,等待交通恢复。旅游团滞留乐山一天后,交通恢复,启程返回成都。由于长江游船的船票和从宜昌返回旅游出发地点火车票已经预定,为避免更大损失,旅行社的导游与马某等旅游者商议,决定取消九寨沟一地的旅游计划,按时赶回重庆,衔接下一段的行程。接下来的旅游活动按计划顺利完成。马某返回后向旅行社提出,九寨沟旅游活动取消,旅游费应该退还。旅行社认为,取消九寨沟旅游活动系不可抗力造成的,不予退费。旅行社反过来要求旅游者马某现在支付滞留乐山期间发生的费用。
问题:
①滞留乐山期间的费用应该谁来承担?有何依据?
②九寨沟一地的旅游费用是否应该退还旅游者?有何依据?
①旅行社不承担滞留乐山、不能按时返回成都的责任,旅游者在乐山滞留期间发生的直接费用,应该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如果旅行社先行承担,旅游者应当退还此笔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②旅行者支付的团款中所含九寨沟一地旅游活动的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给旅游者。为减少损失,取消九寨沟的旅游活动,旅行社安排处理得当合理。但根据合同法,需要归还旅游者没有产生旅游活动的费用
第1题:
2007年8月10日至15日,赵某等15名上海旅游者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九寨黄龙四飞五日游”’按合同约定应于8月14日乘飞机从九寨沟返回成都,但由于雷电天气,预定航班被取消.旅行社为了确保8月15日准时乘上成都至上海的航班,拟改乘大巴赶回成都,但与旅游者协商未达成一致,旅游者坚持按约定乘机返回成都,导致团队滞留九寨沟2天,直到8月17日旅行社设法买到机票后才回到成都.李某等旅游者为此投诉至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他们滞留九寨沟期间的食宿费用及误工费.
请问:
(1)该旅行社是否违约,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第2题:
第3题: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或收取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的,旅行社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含赴台游)应提前30日(不含30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第4题:
黄某与某旅行社签订了国内旅游组团标准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团款。在该旅行社的组织下,黄某等30人去九寨沟、黄龙旅游。但游览九寨沟后赶赴黄龙时,天降大雨,随时有塌方的可能。导游人员考虑到游客的生命安全,在征得车上26名游客同意(黄某等4人反对)的前提下,取消了黄龙旅游计划,改游牟尼沟,并报告了旅行社。回来后,黄某等4人认为旅行社违约取消黄龙景点,投诉了该旅行社,要求旅行社退回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应损失。
请问:导游人员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