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某城市规划建设一条环城公路,经过某商品住宅小区南侧。该小区已建成使用3年,共有15幢多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140000m2。建设环城公路需占用该小区500m2绿地,并征收一幢面积为9000m2的住宅楼。政府拟按规定进行有关补偿和赔偿,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请问:理论上政府补偿和赔偿的内容应包括哪些方面?
第8题:
2003年6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政府申请征收城市规划区内某县的20公顷耕地(其中含基本农田1公顷),开发建设标准工业厂房,获得批准。开发公司支付全部的征地补偿费及出让金等取地费用共计约6000万元后,拟将部分土地改建配套住宅,同时欲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作为预制场和材料堆放场。甲公司将部分土地改建配套住宅地,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第9题:
王某购买李某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住宅一处,该住宅土地使用权已使用23年,按照国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规定,王某购买的该住宅使用年限只有( )年。
第10题:
23
第11题:
城市规划区内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
对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城市规划部门可以参加竣工验收
第12题: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
房地产主管部门
第13题:
某市有一项引资宾馆工程,有关领导部门特别重视该项建设。投资方坚持要占用该市总体规划中心地区的一块规划绿地。有关领导自引资开始至选址、设计方案均迁就投资方要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曾提出过不同意见,建议另行选址,但未被采纳,也未坚持。之后,投资方依据设计方案擅自开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予以制止。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此事,立即责令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此违法建设活动。
【问题】
该工程为什么受到查处?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理这件事?
(1)受到查处的原因如下:
①违反城市总体规划,侵占绿线,居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总体规划需经过省政府批准)。
②程序不合法,没有办理建设手续(没有办理“一书两证”)。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可认定该建设为违法建设。
(2)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这件事的处理
如下:
①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尽快立案调查,责令其停工并退回土地。
②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将处理结果报告上级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③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处理结果跟进。
④建议投资方补办有关手续或另行选址。
【解析】
本案例属于规划实施题。受到查处是因为出现违反法规、管理的问题,一般来说主要看其是否符合已批准的上位规划,是否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是否获得一书两证,是否有擅自开工,是否违法建设等。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区分职责,市级为直接主管部门,应负责调查、责令停止建设、处罚、补办相关手续等。省级为上级主管部门,应对市级主管部门处理情况、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某市一工厂位于市区内,因生产不景气,经总公司批准,同意改建为一座高层宾馆,占地面32000m2。总公司在批准时指出,市委、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经研究并口头同意厂用地使用性质可以调整。随后该厂便与合作方签订协议,由合作方出资,建成以后各得一的建筑面积。合作双方的建设方案报总公司批准后,即着手进行建设。正当开始施工时,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了该工程,责令立即停工,听候处理。
【问题】
该工程为什么会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置?
(1)受到查处的原因:属于违法建设。具体如下:
①改变用地性质必须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口头意见不能代替正式批准。
②该工程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建设,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权力批准建设。
(2)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作如下处理:
①对违法建设依法处以罚款。
②建议对建设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由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③责令限期改正,经处罚后,该建设单位可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解析】
本题的第一句话“某市一工厂位于市区内,因生产不景气,经总公司批准,同意改建为一座高层宾馆,占地面积32000m2”,说明了建设用地位于市区,建设用地的现状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项目的性质是宾馆,建设用地面积为32000m2。本题的第二句话“总公司在批准时指出,市委、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经研究并口头同意该厂用地使用性质可以调整”说明了变更建设用地性质仅经过口头批准,并没有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
本题的第三句话“随后该厂便与合作方签订协议,由合作方出资,建成以后各得一半的建筑面积”,说明的是建设单位的合作方式,对答题没有实际意义。
本题的第四句话“合作双方的建设方案报经总公司批准后,即着手进行建设”说明了建设工程已经开工进行建设,即已经构成了违法建设,同时,也说明了题目的类型是违法建设行政处罚。
本题的第五句话“正当开始施工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了该工程,青今立即停工,听候处理”说明的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发现了违法建设行为,并做出了停工的行政行为。
本题的第六句话“该工程为什么会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置?”说明了本题要求回答的内容有两个,一个是要求说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的原因,另一个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措施。我们在本题的审题过程中已经发现,建设工程没有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即进行建设,构成了违法建设,所以会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由题意可知,变更建设用地的性质已经经总公司批准,并获得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口头同意,所以该违法建设不构成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处理时不会做出拆除处理,应进行罚款处理,并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划审批手续。
第17题:
第18题:
建设单位使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确实需要改变该幅土地用途的,需经()同意和批准。
第19题: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上报哪几项方案?
第20题:
2003年6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政府申请征收城市规划区内某县的20公顷耕地(其中含基本农田1公顷),开发建设标准工业厂房,获得批准。开发公司支付全部的征地补偿费及出让金等取地费用共计约6000万元后,拟将部分土地改建配套住宅,同时欲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作为预制场和材料堆放场。甲公司因开发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征收范围外的集体土地,应()。
第21题:
在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时,对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城市规划编制机构中专职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人员应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
第22题:
第23题: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