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城市规划区的东南部,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方案,有一块约60 hm2的城市规划绿地。某科研单位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协议,在规划绿地内(现为耕地)占用3 hm2 土地建设住宅,补偿费用1 000万元。一年后建成多层住宅5栋,建筑面积25 000 m2。该科研单位在分房过程中,有职工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该科研单位领导搞违法建设,要求查处。经查处后,城市规划执法人员认为,该科研单位和村委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变相买卖,违法侵占耕地,同时也未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题目
某市城市规划区的东南部,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方案,有一块约60 hm2的城市规划绿地。某科研单位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协议,在规划绿地内(现为耕地)占用3 hm2 土地建设住宅,补偿费用1 000万元。一年后建成多层住宅5栋,建筑面积25 000 m2。该科研单位在分房过程中,有职工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该科研单位领导搞违法建设,要求查处。经查处后,城市规划执法人员认为,该科研单位和村委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变相买卖,违法侵占耕地,同时也未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强行占地、建设,属违法建设,且侵占规划绿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违法事实清楚,不用再找当事人掮査。于是,根据《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对违法建设作出予以没收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经部门领导批准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科研单位不服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败诉。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败诉的原因是什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如何正确处理此案?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故败诉。
2.正确的行政处罚程序如下。
(1)立案登记:对各类违法建设活动一经发现,就应当及时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止施工。同时,对违法建设活动进行立案登记,将违法建设活动的项目名称、所在具体位置、建设规模、发现时间、停工通知书的送达时间等记录在案,并采取措施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做好现场勘察记录和对违法当事人的询问笔录,确定违法建设活动对于城市规划的影响后,依法告知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出行政诉讼权、申请听证权。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一定要做到证据确凿,运用法律准确,符合法定程序,防止越权和滥用职权处罚。
(3)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更多“某市城市规划区的东南部,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方案,有一块约60 hm2的城市规划绿地。某科研单位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协议,在规划绿地内(现为耕地)占用3 hm2 土地建设住宅,补偿费用1 000万元。一年后建成多层住宅5栋,建筑面积25 000 m2。该科研单位在分房过程中,有职工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该科研单位领导搞违法建设,要求查处。经查处后,城市规划执法人员认为,该科研单位和村委会对农村集体”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市一单位在市中心区有一片多层住宅楼。其中有两栋(每栋各六个单元门)住宅楼是临城市干路的。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了上述两栋住宅楼之间的空地(两栋楼山墙间距为16m),建设一栋两层轻体结构的临时建筑,使用期为两年。在建设期间,市规划监督检查科的两名执法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査时发现该单位擅自加建了第三层,且结构部分已完成。为此,依法立案查处。随后,经科务会议紧急研究决定:对该违法建设处以数十万元罚款,并决定加建的第三层与临时建筑到期时一并拆除,同时,要求该单位在15日内到市城市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罚款。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监督检查科公章后,立即送达违法建设单位。
    试就上述审批临建工程和处理违法建设的行政行为,评析哪些是不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


    答案:
    解析:
    1.临时建筑占用了两楼之间空地,不符合消防规定,规划管理部门违反规定审批临建工程,属违法行政行为。
    2.城市监督检查科不是行政执法主体。违法建设行政处罚书由监督检查科盖章是不符合规定的。
    3.较大数额罚款,未告知被处罚单位享有听证等权利。
    4.罚款与收缴罚款必须分离,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收缴罚款是不符合规定的。
    5.该建筑应该拆除,拆除被批准的临建审批者应予以赔偿。

  • 第2题:

    某市一工厂位于市区内,因生产不景气,经总公司批准,同意改建一座高层宾馆,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总公司在批准时指出,市委、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原则,经研究并口头同意该厂用地使用性质可以调整。随后该厂便与合作方签订协议,由合作方出资,建成以后各得一半的建筑面积,合作双方的建设方案报经总公司批准后,即着手进行建设。正当开始施工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了该工程建设,责令立即停工,听后处理。
    【问题】
    试分析:该工程为什么会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置?


    答案:
    解析:
    (1)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原因是该工程属于违法建设。理由如下:
    ①改变用地性质必须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口头意见不能代替正式批准。
    ②该工程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建设,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权力批准建设。
    (2)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作如下处理:
    ①该建设工程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况,规划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②建议对建设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由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③责令限期改正,经处罚后,该建设单位可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 第3题:

    某市有一项引资宾馆工程,有关领导部门特别重视该项建设。投资方坚持要占用该市总体规划中心地区的一块规划绿地。有关领导自引资开始至选址、设计方案均迁就投资方要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曾提出过不同意见,建议另行选址,但未被采纳,也未坚持。之后,投资方依据设计方案擅自开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予以制止。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此事,立即责令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此违法建设活动。
    该工程为什么受到查处?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答案:
    解析:
    1.受到查处的原因有:
    (1)违反城市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经过省政府批准);
    (2)程序不合法,没有办理建设手续(没有办理一书两证)。
    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定可认定该建设为违法建设。
    2.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这件事的处理如下:
    (1)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尽快立案调查,责令其停工并退回土地;
    (2)将处理结果报告上呈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3)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处理结果跟进;
    (4)建议投资方补办有关手续或另行选址。

  • 第4题:

    某市城市规划区的东南部,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方案,有一块约60 ha的城市规划绿地。某科研单位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协议,在规划绿地内(现为耕地)占用3 ha 土地建设住宅,补偿费用1 000万元。一年后建成多层住宅五栋,建筑面积25 000 m2。该科研单位在分房过程 中,有职工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该科研单位领导搞违法建设,要求查处。经查处后,城市规划执法人员认为,该科研单位和村委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变相买卖,违法侵占耕地,同时也未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强行占地、建设,属违法建设,且侵占规划绿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违法事实清楚,不用再找当事人调查。于是,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对违法建设做出予以没收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经部门领导批准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科研单位不服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败诉。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败诉的原因是什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如何正确处理此案?


    答案:
    解析: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规定的程序做出处罚,故败诉。
    2.正确的行政处罚程序如下。
    (1)立案登记:对各类违法建设活动一经发现,就应当及时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止施工。同时,对违法建设活动进行立案登记,将违法建设活动的项目名称、所在具体位置、建设规模、发现时间、停工通知书的送达时间等记录在案,并采取措施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2)做出处罚决定:在做好现场勘察记录和对违法当事人的询问笔录,确定违法建设活动对于城市规划的影响后,依法告知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及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出行政诉讼权、申请听证权。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一定要做到证据确凿,运用法律准确,符合法定程序,防止越权和滥用职权处罚。
    (3)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5题:

    某市城市规划区的东南部,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方案,有一个约60公顷的城市规划绿地。某科研单位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协议,在规划绿地内(现在为耕地)占用3公顷土地建设住宅,补偿费用1000万元。一年后建成多层住宅五栋,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该科研单位在分房的过程中,有职工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该单位领导搞违法建设,要求查处。经查后,城乡规划执法人员认为,该科研单位和村委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变相买卖,违法侵占耕地,同时也未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强行占地、建设,属于违法建设,且侵占规划绿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违法事实清楚,不用再找当事人调查。于是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违法建设作出予以没收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经部门领导批准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科研单位不服该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败诉。
    【问题】
    试分析:败诉的原因是什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此案?


    答案:
    解析:
    (1)败诉的原因是: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的规定,即没有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属于程序败诉。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对该科研单位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即应当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搜集证据,依当事人申请组织听证程序后,经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该科研单位。
    占用规划绿地进行建设,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城乡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况,规划部门应当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并可以对该科研单位处建设工程造价l0%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6题:

    根据城市规划法,在城市规划区内,不得()。
    A、申请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构建物
    B、进行临时性建设
    C、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D、占用道路、广场、绿地进行建设


    答案:D
    解析:
    【点评分析】:本题主要考察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和旧城区改建的有关规定。建设是其固有活动,但要保持道路、广场、绿地。

  • 第7题:

    某城市规划建设一条环城公路,经过某商品住宅小区南侧。该小区已建成使用3年,共有15幢多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140000m2。建设环城公路需占用该小区500m2绿地,并征收一幢面积为9000m2的住宅楼。政府拟按规定进行有关补偿和赔偿,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请问:理论上政府补偿和赔偿的内容应包括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1.政府应对占用的小区500m2绿地进行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即使是市政建设需要占用,也应给予小区全体业主绿地损失赔偿费,同时,由于修建环城公路,给小区剩余14幢住宅楼业主带来的噪声污染、出行不便等也应给予相应赔偿。
    2.政府应对被征收的9000m2的住宅楼的业主(或产权人)依法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理论上的补偿内容包含:被征收的住宅楼的房屋补偿费(含被征收的住宅楼室内业主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过渡补助费),补助和奖励等。

  • 第8题:

    2003年6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政府申请征收城市规划区内某县的20公顷耕地(其中含基本农田1公顷),开发建设标准工业厂房,获得批准。开发公司支付全部的征地补偿费及出让金等取地费用共计约6000万元后,拟将部分土地改建配套住宅,同时欲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作为预制场和材料堆放场。甲公司将部分土地改建配套住宅地,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 B、必须变更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C、该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必须限制在50年以下
    • D、该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可以高于50年

    正确答案:A,B,D

  • 第9题:

    王某购买李某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住宅一处,该住宅土地使用权已使用23年,按照国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规定,王某购买的该住宅使用年限只有( )年。

    • A、23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购买李某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住宅一处,该住宅土地使用权已使用23年,按照国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规定,王某购买的该住宅使用年限只有( )年。
    A

    23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以房地产转让方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其实际使用年限不是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而是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权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住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23年=47年。

  • 第11题:

    单选题
    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检查和监督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城市规划区内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B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检查

    C

    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

    D

    对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城市规划部门可以参加竣工验收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建设单位使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确实需要改变该幅土地用途的,需经()同意和批准。
    A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B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C

    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

    D

    房地产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市有一项引资宾馆工程,有关领导部门特别重视该项建设。投资方坚持要占用该市总体规划中心地区的一块规划绿地。有关领导自引资开始至选址、设计方案均迁就投资方要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曾提出过不同意见,建议另行选址,但未被采纳,也未坚持。之后,投资方依据设计方案擅自开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予以制止。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此事,立即责令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此违法建设活动。


    【问题】


    该工程为什么受到查处?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理这件事?



    答案:
    解析:

    (1)受到查处的原因如下:


    ①违反城市总体规划,侵占绿线,居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总体规划需经过省政府批准)。


    ②程序不合法,没有办理建设手续(没有办理“一书两证”)。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可认定该建设为违法建设。


    (2)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这件事的处理


    如下:


    ①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尽快立案调查,责令其停工并退回土地。


    ②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将处理结果报告上级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③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处理结果跟进。


    ④建议投资方补办有关手续或另行选址。


    【解析】


    本案例属于规划实施题。受到查处是因为出现违反法规、管理的问题,一般来说主要看其是否符合已批准的上位规划,是否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是否获得一书两证,是否有擅自开工,是否违法建设等。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区分职责,市级为直接主管部门,应负责调查、责令停止建设、处罚、补办相关手续等。省级为上级主管部门,应对市级主管部门处理情况、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 第14题:

    某市有一项引资宾馆工程,有关领导部门特别重视该项建设。投资方坚持要占用该市总体规划中心地区的一块规划绿地。有关领导自引资开始至选址、设计方案均迁就投资方要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曾提出过不同意见,建议另行选址,但未被采纳,也未坚持。之后,投资方依据设计方案擅自开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予以制止。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査中发现此事,立即责令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査处该违法建设活动。
    该工程为什么受到査处?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理这件事?


    答案:
    解析:
    1.受到查处的原因如下:
    (1)违反城市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经过省政府批准)。
    (2)程序不合法,没有办理建设手续(没有办理“一书两证”)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可认定该建设为违法建设。
    2.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这件事的处理如下:
    (1)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尽快立案调查,责令其停工并退回土地。
    (2)将处理结果报告上呈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3)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处理结果跟进。
    (4)建议投资方补办有关手续或另行选址。

  • 第15题:

    某市一工厂位于市区内,因生产不景气,经总公司批准,同意改建一座高层宾馆。占地面积32000m2,总公司在批准时指出市委、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经研究并口头同意该厂用地使用性质可以调整。随后该厂便与合作方签订协议,由合作方出资建成以后各得一半的建筑面积,合作双方的建设方案报经总公司批准后,即着手进行建设。正当开始施工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了该工程建设,责令立即停工,听后处理。
    该工程为什么会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置?


    答案:
    解析:
    1.受到查处的原因:属于违法建设。
    2.改变用地性质必须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口头意见不能代替正式批准。
    3.该工程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建设,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权力批准建设。
    4.根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作如下处理:
    (1)对违法建设依法处以罚款。
    (2)建议对建设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由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3)责令限期改正,经处罚后,该建设单位可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 第16题:

    某市一工厂位于市区内,因生产不景气,经总公司批准,同意改建为一座高层宾馆,占地面32000m2。总公司在批准时指出,市委、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经研究并口头同意厂用地使用性质可以调整。随后该厂便与合作方签订协议,由合作方出资,建成以后各得一的建筑面积。合作双方的建设方案报总公司批准后,即着手进行建设。正当开始施工时,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了该工程,责令立即停工,听候处理。


    【问题】


    该工程为什么会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置?




    答案:
    解析:

    (1)受到查处的原因:属于违法建设。具体如下:


    ①改变用地性质必须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口头意见不能代替正式批准。


    ②该工程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建设,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权力批准建设。


    (2)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作如下处理:


    ①对违法建设依法处以罚款。


    ②建议对建设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由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③责令限期改正,经处罚后,该建设单位可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解析】


    本题的第一句话“某市一工厂位于市区内,因生产不景气,经总公司批准,同意改建为一座高层宾馆,占地面积32000m2”,说明了建设用地位于市区,建设用地的现状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项目的性质是宾馆,建设用地面积为32000m2。本题的第二句话“总公司在批准时指出,市委、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经研究并口头同意该厂用地使用性质可以调整”说明了变更建设用地性质仅经过口头批准,并没有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


    本题的第三句话“随后该厂便与合作方签订协议,由合作方出资,建成以后各得一半的建筑面积”,说明的是建设单位的合作方式,对答题没有实际意义。


    本题的第四句话“合作双方的建设方案报经总公司批准后,即着手进行建设”说明了建设工程已经开工进行建设,即已经构成了违法建设,同时,也说明了题目的类型是违法建设行政处罚。


    本题的第五句话“正当开始施工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了该工程,青今立即停工,听候处理”说明的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发现了违法建设行为,并做出了停工的行政行为。


    本题的第六句话“该工程为什么会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置?”说明了本题要求回答的内容有两个,一个是要求说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的原因,另一个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措施。我们在本题的审题过程中已经发现,建设工程没有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即进行建设,构成了违法建设,所以会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由题意可知,变更建设用地的性质已经经总公司批准,并获得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口头同意,所以该违法建设不构成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处理时不会做出拆除处理,应进行罚款处理,并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划审批手续。


  • 第17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下列关于该法与城乡规划相关规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用地
    B: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C: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D: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必须有偿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案:D
    解析: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 第18题:

    建设单位使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确实需要改变该幅土地用途的,需经()同意和批准。

    • A、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 B、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 C、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
    • D、房地产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A,B,C

  • 第19题: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上报哪几项方案?


    正确答案: 批次用地中有具体建设项目的上报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或使用国有土地方案),供地方案;没有具体建设项目的上报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或使用国有土地方案)。

  • 第20题:

    2003年6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政府申请征收城市规划区内某县的20公顷耕地(其中含基本农田1公顷),开发建设标准工业厂房,获得批准。开发公司支付全部的征地补偿费及出让金等取地费用共计约6000万元后,拟将部分土地改建配套住宅,同时欲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作为预制场和材料堆放场。甲公司因开发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征收范围外的集体土地,应()。

    • A、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
    • B、报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C、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并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
    • D、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正确答案:A,C

  • 第21题:

    在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时,对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城市规划编制机构中专职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人员应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

    • A、40%
    • B、50%
    • C、60%
    • D、70%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城市规划建设一条环城公路,经过某商品住宅小区南侧.该小区已建成使用3年,共有15幢多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140000m2.建设环城公路需占用该小区500m2绿地,并征收一幢面积为9000m2的住宅楼.政府拟按规定进行有关补偿和赔偿,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请问:理论上政府补偿和赔偿的内容应包括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临时用地的审批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B

    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C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D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正确答案: A,C
    解析:
    B项属于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