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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  )废除了服制定罪。
    A.《大清律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律集解》
    D.《大清新刑律》


    答案:D
    解析:
    解析:《大清新刑律》废除了斩刑、遣刑和流刑;取消名例律作为刑法总则,代之以总则作为名称;删除比附;取消官秩、良贱区分,取消了八议、服制定罪。

  • 第2题:

    (2007年真题)最早在法律上规定“诸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的是(  )。
    A.宋刑统
    B.大明律
    C.元朝法律
    D.大清律例


    答案:C
    解析:
    解析:元朝法律明确规定了强奸幼女罪,该罪名在元朝前代及明、清都没有。

  • 第3题:

    (2008年真题)与《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包括(  )。
    A.改变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体例
    B.删除了“十恶”重罪等内容
    C.对于婚姻、继承、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行为不再科刑
    D.增加了一些新罪名,诸如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等


    答案:C,D
    解析:
    解析:和《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体例变化:取消明清以来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篇的法典编纂体例;其二,刑罚专门化:对于继承、婚姻、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行为不再判刑;其三,废酷刑,设置新五刑:设置新的刑罚体系,删除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残酷刑罚和缘坐制度,将主体刑罚确定为死、遣、流、徒、罚金五刑;其四,增加新罪名:如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破坏交通、电信罪等。通过对比,选C、D项。不选A项的理由:《大清现行刑律》虽然取消了六部分篇的法典编纂体例,但并未更改律例合编体例。不选B项的理由:《大清现行刑律》对“十恶”重罪并未更改。

  • 第4题:

    清朝制定的法律有()。

    • A、大清律集解附例
    • B、大清律集解
    • C、大清律例
    • D、大清会典

    正确答案:A,B,C,D

  • 第5题:

    清末修律过程中,先后颁布或起草了()

    • A、《大清律例》
    • B、《大清现行刑律》
    • C、《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 D、《大清商律草案》
    • E、《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

    正确答案:B,C,D,E

  • 第6题:

    名词解释题
    《大清商律草案》

    正确答案: 1908年,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完毕。《大清商律草案》包括:总则、商行为、公司法、海船法、票据法五编,共1008条。因为其内容较多参考了日、德等国的商法,不符合当时中国国情,所以未能颁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名词解释题
    《大清会典》[2013年真题]

    正确答案:
    《大清会典》是清王朝各个时期规范国家机关和官吏活动,提高统治效能的重要统治手段,在管理国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记述了各朝主要国家机关的职掌、事例、活动规则与有关制度,计有《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光绪会典》,合称五朝会典,又称《大清会典》。每部会典体例大致相同,但依据国家机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大清会典》的内容比《唐六典》《大明会典》更为丰富,是清代重要的行政法典。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中国近代第一部专门的刑法典是(  )。[2006年真题]
    A

    《大清新刑律》

    B

    《大清刑律》

    C

    《大清现行刑律》

    D

    《大清律例》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大清新刑律》是清廷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B项,《大清刑律》不属于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C项,《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稍加修改,作为《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一部过渡性法典,只是在形式上对《大清律例》稍加修改,在表现形式和内容上都不能说是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D项,《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

  • 第9题:

    名词解释题
    《大清会典》

    正确答案: 是清代的行政法规汇编。编纂体例一如明代的会典,以官统事,并将则例按类排列于有关事项后。清代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时代皆编纂过会典,故又称“五朝会典”。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旧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刑法典是()。
    A

    《大清律例》

    B

    《大清现行刑律》

    C

    《大清律例》

    D

    《暂行新刑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名词解释题
    《大清报律》

    正确答案: 1907年12月13日,清政府颁布《大清报律》。该报律是由清商部、民政部、法部等共同起草,经宪政编查馆议复后,奉旨颁行的。早在1906年,清廷就曾拟定了《大清印刷物专律》和《报章应守规则》,对有反清倾向的报纸、杂志的出版加以限制。《大清报律》共有45条,除将前些时候制定颁布的报刊禁载规定全部收录外,还新增了不少限制性条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名词解释题
    《大清律例》

    正确答案: 乾隆五年完成,它是经过近一百年的多次修订而成的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其结构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篇,律文436条,律后分别附以奏准的“条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05年真题)开创在法典中附载“五服图”先例的是(  )。
    A.《唐律疏议》
    B.《元典章》
    C.《大明律》
    D.《大清律例》


    答案:B
    解析:
    解析:《元典章》开创了在法典中附载五服图的先例,明清沿用。

  • 第14题:

    (2006年真题)最早规定“奸党罪”的法典是(  )。
    A.《唐律》
    B.《宋刑统》
    C.《大明律》
    D.《大清律例》


    答案:C
    解析:
    解析:明朝首创奸党罪,《大明律》还专章规定了奸党罪,设有奸党专条。

  • 第15题:

    旧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刑法典是()。

    • A、《大清律例》
    • B、《大清现行刑律》
    • C、《大清律例》
    • D、《暂行新刑律》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是清代的基本*行政法典。

    • A、《大清律例》
    • B、《大清律集解附例》
    • C、《崇德会典》
    • D、《大清会典》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简述《大清现行刑律》及其与《大清律例》相比的主要变化。


    正确答案: 《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于1910年5月15日颁行的一部过渡性法典,它是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作局部调整删改而成,共36卷,389条,另有附例1327条,并附《禁烟条例》12条和《秋审条例》165条。
    与《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是:
    ①取消了《大清律例》中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名称而分的六律总目,将法典各条按其性质分隶30门;
    ②关于继承、分产、婚姻、田宅、钱等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行;
    ③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设置了新的刑罚体系,删除了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残酷刑罚和缘坐制度,将主体刑罚确定为死刑(斩、绞)、遣刑、流刑、徒刑、罚金等五种;
    ④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妨碍国交罪、妨碍选举罪、私铸银元罪以及破坏交通、电讯的犯罪等。而对于律例合编的模式以及“十恶”重罪等封建内容未作更改。
    可见《大清现行刑律》只是在局部和形式上对《大清刑律》进行修改而已,无论在表现形式、法典结构以及具体内容上都称不上是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2015年真题]

    正确答案:
    《大清民律草案》是清廷于1911年8月完成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由于清廷在草案起草完成后随即崩溃,这部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施行。
    《大清民律草案》条文稿共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其中,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松冈义正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和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精神。
    (1)民律前三编以模范列强为主
    民律前三编在起草者松冈义正的影响下,以日、德、瑞士民法典为参照,体例结构取自德国民法典。在总则编中,采取了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可侵犯、契约自由、过失致人损害应予赔偿等资产阶级民法的基本原则。在债权编中,规定了债权的标的、效力、让与、承认、消灭以及各种形式债的意义和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在物权编中主要规定了对各种形式的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及财产使用内容等。这些内容主要以西方各国通行的民法理论和原则为依据,对中国旧有习惯未加参酌,因而体现出明显的资产阶级民法的特征。
    (2)民律后两编以固守国粹为主
    根据民律草案的起草原则,所有涉及亲属关系以及与亲属关系相关联的财产关系,均以中国传统为主。立法者具体提出这两编主要参照现行法律、经义和道德,虽也采纳了一些资产阶级的法律规定,但更多的是注重吸收中国传统社会历代相沿的礼教民俗。第四编“亲属”对亲属关系的种类和范围、家庭制度、婚姻制度、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监护、亲属间的抚养等作了规定,这一编体现了浓厚的家族本位特色,确定了家长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第五编“继承”规定了自然继承的范围及顺位、遗嘱继承的办法和效力以及对债权人和受遗赠人利益的法律保护,这一编同样体现着浓厚的传统色彩,家族的传承观念远远重于个人的物质利害得失。
    《大清民律草案》前三编与后两编的迥异,使整部法典的风格难以统一。从整体上来说,由于急功近利,法典一味强调对最先进民法理论和立法成果的吸收,故而在许多方面与中国实际严重脱节。就法典本身来说,《大清民律草案》虽然不太成熟,但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对以后的民事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名词解释题
    《大清民律草案》[2006年真题]

    正确答案:
    《大清民律草案》(简称民律草案)是沈家本、伍廷芳、俞廉三等人在清末修律过程中,主持的修订法律馆所着力进行的一项工作。该草案条文稿共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共1569条。其中,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松冈义正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保守的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的精神。修订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这部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但是由于清廷在草案起草完成后随即崩溃,导致它并未正式颁布与施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大清现行刑律》及其与《大清律例》相比的主要变化。

    正确答案: 《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于1910年5月15日颁行的一部过渡性法典,它是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作局部调整删改而成,共36卷,389条,另有附例1327条,并附《禁烟条例》12条和《秋审条例》165条。
    与《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是:
    ①取消了《大清律例》中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名称而分的六律总目,将法典各条按其性质分隶30门;
    ②关于继承、分产、婚姻、田宅、钱等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行;
    ③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设置了新的刑罚体系,删除了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残酷刑罚和缘坐制度,将主体刑罚确定为死刑(斩、绞)、遣刑、流刑、徒刑、罚金等五种;
    ④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妨碍国交罪、妨碍选举罪、私铸银元罪以及破坏交通、电讯的犯罪等。而对于律例合编的模式以及“十恶”重罪等封建内容未作更改。
    可见《大清现行刑律》只是在局部和形式上对《大清刑律》进行修改而已,无论在表现形式、法典结构以及具体内容上都称不上是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大清现行刑律》是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删修而成的。简述《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清朝制定的法律有()。
    A

    大清律集解附例

    B

    大清律集解

    C

    大清律例

    D

    大清会典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清末修律过程中,先后颁布或起草了()
    A

    《大清律例》

    B

    《大清现行刑律》

    C

    《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D

    《大清商律草案》

    E

    《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