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人民法院同意,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
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权利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下要求取
债务人企业的经营权
第1题:
日盛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部分出资人申请了重整,在重整期间,下列行为违法的是:( )
A.在重整期间,经宏利集团申请,人民法院批准,日盛集团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B.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他人负责债务人的经营事务
C.在重整期间,对日盛集团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可以继续行使
D.在重整期间,日盛集团或者管理人为了继续营业的需要,可以直接向债权人取回质物和留置物
第2题:
下列关于重整计划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包括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
B.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也受重整计划的影响,在重组计划执行期间不能行使权利
C.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以及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均不得行使权利
D.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也同时失去效力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公司因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其重整。在重整期间,下列情形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第7题:
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下列做法不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第8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重整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9题: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第10题: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不需要管理人的监督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实现约定的条件
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第11题:
自债权人决定申请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12题:
飞宇公司、昌盛公司、天方公司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昌盛公司重整
昌盛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法院不需审查,应直接裁定昌盛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
重整期间,昌盛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重整期间,飞宇公司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第13题:
公司清算期间,()。
A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
B公司的代表机构为清算组织
C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均受到限制
D公司的业务范围受到限制。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第18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重整期间的说法错误的是哪个?()
第19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重整期间有关事项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第20题:
如甲申请重整,必须附有乙公司的投资承诺
如债权人反对,则思瑞公司不能开始重整
如思瑞公司开始重整,则管理人应辞去职务
只要思瑞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重整程序就终止
第21题:
只有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才能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重整期间为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并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在重整期间,就债务人所承租的房屋,即使租期已届至,出租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第22题:
甲公司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对甲公司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甲公司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甲公司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第23题: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