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一直由甲经营。因甲兄丁向戊借款,甲将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质押给戊,该质押的效力(  )。A 有效,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甲个人承担B 无效,因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C 可撤销,其他合伙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D 效力待定,必须经乙和丙的同意方有效

题目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一直由甲经营。因甲兄丁向戊借款,甲将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质押给戊,该质押的效力(  )。
A

有效,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甲个人承担

B

无效,因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C

可撤销,其他合伙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

D

效力待定,必须经乙和丙的同意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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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一直由甲经营。因甲兄丁向戊借款,甲将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质押给戊,该质押的效力( )。

    A.有效,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甲个人承担

    B.无效,因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C.可撤销,其他合伙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

    D.效力待定,必须经乙和丙的同意方有效


    正确答案:B
    B。解析:《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甲在未经乙和丙同意下出质份额的行为无效,正确选项为B。

  • 第2题:

    2009年1月,甲、乙、丙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2010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其妻子戊为惟一继承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无须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戊依法自动取得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C.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D.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C
    解析:(1) 选项BC: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2) 选项AD: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继承人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时,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 第3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则下列关于执行合伙事务的形式符合规定的是()。

    A: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B: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C:由甲、乙两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E:聘请A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答案:A,B,C,D,E
    解析: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 第4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乙丙丁一律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事务执行情况,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P44

  • 第5题:

    2017年1月,甲、乙、丙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2019年4月,甲因车祸去世,其妻子戊为唯一继承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的取得或者丧失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无须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戊自动取得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D.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答案:D
    解析:
    (1)选项A:普通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继承人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时,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2)选项BCD:继承人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 第6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委托丁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事务执行情况,因此选项 D 的说法错误。

  • 第7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张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王某是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和张某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甲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成立后,业绩良好,丁企业想作为有限合伙人人伙。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将份额全部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成为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戊公司以丙企业的名义与不知情的庚公司进行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戊公司对该笔交易承担有限责任
    • B、乙公司和张某对该笔交易不承担责任
    • C、戊公司对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乙公司和张某对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D

  • 第8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
    • 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2007年1月,甲、乙、丙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2008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其妻子戊为唯一继承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合伙企业无须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

    戊依法自动取得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C

    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D

    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 B
    解析: (1)选项BC: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2)选项AD: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继承人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时,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家从事运输业的普通合伙企业。甲对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处理正确的是________。
    A

    可以向乙转让其部分财产份额,但须取得丙的同意

    B

    可以将其财产份额出售给乙,但须取得丙的同意

    C

    当甲的财产不足清偿其欠戊的借款时,甲可直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抵偿其欠戊的借款

    D

    可以转让其财产份额,但乙丙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2014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4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14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14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2014年12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50万元到期债务,遂自行以该笔债务抵销戊所欠其借款50万元,并同时向A企业提出就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的抵销行为与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均表反对。 要求: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2007年1月,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2008年2月,甲与戊结婚。2008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甲除戊外没有其他亲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

    戊依法自动取得合伙人地位

    C

    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

    D

    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本题中甲在婚前与他人设立合伙企业,其财产份额应为甲的个人财产,在甲去世后作为遗产依继承处理。
    BCD三项,《合伙企业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甲死亡后,戊是甲的惟一继承人,且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没有约定,因此经乙、丙同意,戊可取得合伙人资格。

  • 第13题:

    2007年1月。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2008年2月,甲与戊结婚。2008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甲除戊外没有其他亲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戊依法自动取得合伙人地位

    C.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

    D.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C
    [考点]合伙人在企业财产份额的继承
    [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甲设立合伙企业的时间是2007年,而甲与戊结婚的时间为2008年,因此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A项错误,不应入选。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0条的规定,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只有在合伙协议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时方能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上述法条是针对普通合伙人而言的。对于有限合伙人,其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其在有限合伙中的资格。戊作为普通合伙人,其自然就无法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因此B项错误,C项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正确,应入选。而只有在全体合伙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D项错误,不应选。

  • 第14题:

    2013年1月,甲、乙、丙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2014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其妻子戊为唯一继承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无须向戈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戊依法自动取得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C.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D.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C
    选项B、C,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选项A、D,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继承人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时,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 第15题: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以一台电脑作为出资: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甲急需用钱,向戊借了3000元,并将其投资于合伙企业的电脑质押给戊,对此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中有两个以上同意的,甲的质押行为有效
    B: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无效
    C: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可以认定为退伙
    D:甲的质押行为给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答案:B,D
    解析: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25条的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16题:

    甲、乙、丙、丁、戊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有限合伙人,丙、丁、戊为普通合伙人,一年后,甲、丙退出合伙企业,乙转为普通合伙人,则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B.丙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乙对转为普通合伙人之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该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企业转变为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B,C,D
    解析:
    有限合伙人退伙,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所以选项A错误。

  • 第17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主要经营红酒买卖,该组织名为“万达商贸普通合伙”,甲被推选为该合伙组织的负责人。该合伙企业开业一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表决属于有效表决的有( )。

    A.甲认为名称中“万达”不突出业务特点,提议改为“红酒”,乙同意,但丙反对
    B.乙为了弥补企业亏损,提出将合伙企业西区的房屋卖给丁,甲同意,但丙反对
    C.丙认为甲的经营水平有限,提议让乙担任合伙组织的负责人,乙同意,但甲反对
    D.甲认为家具市场前景看好,提议公司改做家具生产加工,乙同意,但丙反对
    E.乙认为戊家底殷实,提议让戊入伙,甲.丙都同意

    答案:C,E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事务执行。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需要经过一致同意。所以选项A错误。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需要经过一致同意。所以选项B错误。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需要经过一致同意。但是本项中是“提议让乙担任合伙组织的负责人”,乙不属于合伙人以外的人,因此适用《合伙企业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所以选项C正确。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中,甲提议将红酒买卖业务转为家具生产加工业务,改变了主要经营范围,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选项D错误。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选项E正确。

  • 第18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 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
    • 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 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甲、乙、丙、丁四人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甲拟将在合伙企业的份额出质以获得戊的借款,乙、丙表示同意,丁表示反对,甲对戊谎称其他三人均同意,将份额出质给戊,甲借款到期无力对戊还本付息,戊要求行使自己的质权,乙、丙、丁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戊为善意第三人,质押行为有效
    • B、乙、丙、丁三人中有两人同意,质押行为有效
    • C、可以按照甲退伙处理
    • D、质押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无须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出质

    B

    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出质

    C

    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D

    未经乙、丙、丁同意,甲私自出质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

    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才能以劳务出资,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 第22题:

    多选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丁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无须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B

    经乙、丙一致同意,甲可以出质

    C

    未经乙、丙一致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D

    未经乙、丙一致同意,甲私自出质给善意第三人丁造成损失的,由甲向丁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B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2013年1月,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2014年2月,甲与戊结婚。2008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甲除戊外没有其他亲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

    戊依法自动取得合伙人地位

    C

    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

    D

    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CD三项,《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①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②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③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戊是甲的唯一继承人,而且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戊要继承甲的合伙人资格,只有两种情况下方可:一是合伙协议有约定,二是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中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因此须经乙丙的同意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