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专门从事高档住宅商品房开发。2019年6月2日,该公司出售高档住宅一幢,总面积9100平方米,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20000元/平方米。该房屋支付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万元,另外支付利息支出1000万元,其中40万元为银行罚息(不能按收入项目准确分摊)。假设城建税税率为5%,印花税税率为0.0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假设该项目缴纳增值税910万,请计算该项目应该计算

题目
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专门从事高档住宅商品房开发。2019年6月2日,该公司出售高档住宅一幢,总面积9100平方米,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20000元/平方米。该房屋支付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万元,另外支付利息支出1000万元,其中40万元为银行罚息(不能按收入项目准确分摊)。假设城建税税率为5%,印花税税率为0.0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假设该项目缴纳增值税910万,请计算该项目应该计算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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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并出售了一幢写字楼,取得销售收入9000万元。该公司为建造该写字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500万元,建造该写字楼花费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支出为300万元。

    已知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印花税税率为0.5‰。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公司转让该写字楼应纳土地增值税额。


    正确答案:解法(一)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为9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1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38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9000×5%×(1+7%+3%)+9000×0.5‰=499.5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加计扣除额为740万元[(2100+1600)×20%]。 扣除项目金额总计=2100+1600+380+499.5+740=5319.5(万元) (3)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9000-5319.5=3680.5(万元) (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3680.5÷5319.5×100%≈69.19% (5)应纳土地增值税额=5319.5×50%×30%+(3680.5-5319.5×50%)×40%=797.925+408.3=1206.225(万元) 解法(二) 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即可按总的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单方法直接得出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1)、(2)、(3)、(4)计算步骤及方法同解法(一)中的(1)、(2)、(3)、(4)。 (5)根据速算扣除法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计算公式为: 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即:应纳土地增值税额=3680.5×40%-5319.5×5%= 1472.2-265.975=1206.225(万元)
    解法(一)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为9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1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38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9000×5%×(1+7%+3%)+9000×0.5‰=499.5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加计扣除额为740万元[(2100+1600)×20%]。 扣除项目金额总计=2100+1600+380+499.5+740=5319.5(万元) (3)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9000-5319.5=3680.5(万元) (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3680.5÷5319.5×100%≈69.19% (5)应纳土地增值税额=5319.5×50%×30%+(3680.5-5319.5×50%)×40%=797.925+408.3=1206.225(万元) 解法(二) 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即可按总的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单方法,直接得出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1)、(2)、(3)、(4)计算步骤及方法同解法(一)中的(1)、(2)、(3)、(4)。 (5)根据速算扣除法,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计算公式为: 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即:应纳土地增值税额=3680.5×40%-5319.5×5%= 1472.2-265.975=1206.225(万元)

  • 第2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专门从事普通住宅商品房开发。2007年3月2日,该公司出售普通住宅一幢,总面积91000平方米。该房屋支付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万元,利息支出为1000万元,其中40万元为银行罚息(不能按收入项目准确分摊)。假设城建税税率为7%,印花税税率为0.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企业营销部门在制定售房方案时,拟定了两个方案。

    方案一:销售价格为平均售价2000元/平方米;方案二:销售价格为平均售价1978元/平方米。

    问题:

    1.分别计算各方案该公司应纳土地增值税。

    2.比较分析哪个方案对房地产公司更为有利,并计算两个方案实现的所得税前利润差额。


    正确答案:

    (2008)第九章
    方案一: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为91000×2000=182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88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2000+8800)×10%=1080(万元)
    ④从事房地产开发加计扣除允许=(2000+8800)×20%=2160(万元)
    ⑤允许扣除的税费合计=18200×5%×(1+7%+3%)=1001(万元)
    ⑥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0+8800+1080+2160+1001=15041(万元)
    (3)增值额=18200-15041=3159(万元)
    (4)增值率=3159÷15041×100%=21.O0%
    (5)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一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3159×30%-0=947.7(万元)
    方案二:
    该公司将房价适当调低,由每平方米2000元,降到每平方米l978元,则售价总额为17999.8万元,则:
    (1)增值额=17999.8-[2000+8800+(2000+8800)×(10%+20%)+17999.8×5%×(1+7%+3%)]=17999.8-15029.99=2969.81(万元)
    (2)增值率=2969.81÷15029.99×100%=19.76%﹤20%
    该公司开发普通标准住宅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按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方案二对房地产公司更有利。
    两个方案的实现的所得税前利润差:
    (18200-2000-8800-1000-1001-947.7)-[17999.8-2000-8800-1000-17999.8×5%×(1+7%+3%)]=-758.51(万元)

  • 第3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并出售一幢写字楼,取得转让收入2 000万元,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金(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印花税税率为0.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为200万元;投入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6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5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建筑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10万元是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该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请计算该公司转让此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1)转让收入为2 000万元。
    (2)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6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50-10)+(200+600)×5%=8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2 000×5%×(1+7%+3%)=11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已列入管理费用,故在此不予扣除。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金额:
    (200+600)×20%=160(万元)
    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
    200+600+80+110+160=1 150(万元)
    (3)增值额为:
    2 000-1 150=850(万元)
    (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为:850÷1 150×100%≈73.91%
    (5)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为:850×40%-1 150×5%=282.5(万元)

  • 第4题:

    (六). 2010年10月,A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的办公楼项目,共取得收入30000万元。A公司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已知A公司为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为5000万元;该项目房地产开发成本为70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为2000万元(含加罚利息100万元),该部分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时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进行计算分摊;该项目发生房地产开发费用1000万元。A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营业税税率为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印花税税率为0.05%)。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A公司的办税人员认为:

    (1)A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5000万元以及房地产开发成本7000万元均可以全额扣除。

    (2)由于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时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进行计算分摊

    因此A公司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为(5000+7000)×5%=600(万元)

    (3)A公司可以扣除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由于已在A公司的管理费用中列支,不再重复扣除。

    (4)A公司可以加计扣除(5000+7000)×20%=2400(万元)

    问题:

    1.逐项指出办税人员的看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说明理由。

    2.计算该项目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答案]:
    1
    (1)不正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扣除。可扣除开发成本为5000万元。
    (2)不正确,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时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计息分摊,但罚息不得扣除,A公司可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应为:(2000-100)+(5000+7000-2000)×5%=2400(万元)
    (3)正确。
    (4)不正确,加计扣除应为(5000+7000-2000)×20%=2000(万元)。
    2
    (1)扣除项目金额=(5000+7000-2000)+(2000-100)+(5000+5000)×5%+30000×5%×(1+7%+3%)+2000=10000+1900+500+1650+2000=16050(万元)
    (2)增值额=30000-16050=13950(万元)
    (3)增值额占扣除项目的比率=13950÷16050=86.92%
    (4)应纳土地增值税=13950×40%-16050×5%=5580-802.5=4777.5(万元)。

  • 第5题:

    位于某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专门从事高档住宅商品房开发。2019年3月2日,该公司出售高档住宅一幢,总面积9100平方米,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20000元/平方米。该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万元,利息支出为1000万元,其中40万元为银行罚息(不能按收入项目准确分摊)。印花税税率为0.0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假设该项目缴纳增值税910万元(考虑地方教育附加),请计算该项目应该计算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解析:
    1.销售收入=9100×20000÷10000=18200(万元)
    2.计算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000万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万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2000+8800)×10%=1080(万元)
    (4)税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910×(5%+3%+2%)=91(万元)
    (5)加计扣除=(2000+8800)×20%=216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0+8800+1080+91+2160=14131(万元)
    3.增值额=18200-14131=4069(万元)
    4.增值率=4069÷14131×100%=28.79%<50%
    适用税率30%
    5.土地增值税税额=4069×30%=1220.7(万元)。

  • 第6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专门从事高档住宅商品房开发。2020年6月2日,该公司出售高档住宅一幢,总面积9100平方米,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20000元/平方米。该房屋支付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万元,另外支付利息支出1000万元,其中40万元为银行罚息(不能按项目准确分摊)。假设城建税税率为5%,印花税税率为0.0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假设该项目缴纳增值税910万,请计算该项目应该计算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解析:
     (1)销售收入=9100×20000÷10000=18200(万元)
      (2)计算扣除项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2000+8800)×10%=1080(万元)
      ④税金: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910×(5%+5%)=91(万元)
      土地增值税中可以扣除的税金=91(万元)
      ⑤加计扣除=(2000+8800)×20%=2160(万元)
      (1)销售收入=91000×2000÷10000=18200(万元)
      (2)计算扣除项目: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0+8800+1080+91+2160=141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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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增值额=18200-14131=4069(万元)
      (4)增值率=4069÷14131=28.79%<50%
      (5)适用税率30%
      (6)土地增值税税额=4069×30%=1220.7(万元)

  • 第7题: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一住宅出售,取得销售收入2000万元(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建此住宅支付地价款和相关过户手续费200万元,开发成本400万元,缴纳印花税3万元,该企业利息支出无法准确计算分摊,该省政府规定的费用扣除比例为10%。其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 A、412.3万元
    • B、421.5万元
    • C、422.1万元
    • D、422.35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8题:

    2014年10月,甲市A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的办公楼项目,共取得收入30000万元。A公司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已知A公司为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为5000万元;该项目房地产开发成本为70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为2000万元(含加罚利息100万元),该部分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时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进行计算分摊;该项目发生房地产开发费用1000万元。A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营业税税率为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印花税税率为0.05%)。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A公司的办税人员认为: (1)A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5000万元以及房地产开发成本7000万元均可以全额扣除。 (2)由于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时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进行计算分摊,因此A公司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为(5000+7000)×5%=600万元。 (3)A公司可以扣除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由于已在A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中列支,不再重复扣除。 (4)A公司可以加计扣除(5000+7000)×20%=2400万元。 问题: (1)逐项指出办税人员的看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说明理由。 (2)计算该项目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1)①办税人员的看法不正确。A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5000万元可以在土地增值税税前全额扣除。在土地增值税税前应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5000万元(7000-2000)。利息支出2000万元应该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但是其中的100万元的加罚利息不能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
    ②办税人员对开发费用扣除的理解有误,发生的利息支出未单独扣除。A公司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为(2000-100)+(5000+7000-2000)×5%=2400(万元)
    ③办税人员对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的看法正确。
    ④办税人员对土地增值税税前加计扣除的看法错误。A公司可以加计扣除(5000+7000-2000)×20%=2000(万元)
    (2)扣除项目金额=5000+(7000-2000)+2400+30000×5%×(1+7%+3%)+2000=16050(万元)增值额=30000-16050=13950(万元)增值率=13950÷16050×100%=86.92%应纳土地增值税=13950×40%-16050×5%=4777.5(万元)

  • 第9题:

    问答题
    计算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单位于1997年3月正式签署一写字楼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公司即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金(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为营业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营业税额的3%,印花税税率为5‰)。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为3000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无;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另知该公司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降比例为10%.请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本题5分) [附: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正确答案: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转让收入为15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3000+4000)×10%=70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15000×5%+15000×5%×(7%+3%)=825(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
    (3000+4000)×20%=1400(万元)
    ⑥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3000+4000+700+825+1400=9925(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15000-9925=5070(万元)
    (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5075÷9925≈51%
    (5)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9925×50%×30%+(5070-9925×50%)×40%=1533.7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一栋别墅出售,取得销售收入2000万元(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建此别墅支付地价款和相关费用200万元,开发成本400万元,销售时缴纳印花税1万元,该企业利息支出无法准确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已知该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该企业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A

    412.3万元

    B

    420.2万元

    C

    422.1万元

    D

    422.35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收入总额为200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200+400+(200+400)×10%+2000×5%×(1+7%+3%+2%)+(200+400)×20%=200+400+60+112+120=892(万元) 增值额=2000-892=1108(万元) 增值率=1108÷892×100%=124.22%,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1108×50%-892×15%=420.2(万元)。

  • 第11题:

    问答题
    2014年10月,甲市A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的办公楼项目,共取得收入30000万元。A公司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已知A公司为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为5000万元;该项目房地产开发成本为70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为2000万元(含加罚利息100万元),该部分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时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进行计算分摊;该项目发生房地产开发费用1000万元。A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营业税税率为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印花税税率为0.05%)。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A公司的办税人员认为: (1)A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5000万元以及房地产开发成本7000万元均可以全额扣除。 (2)由于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时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进行计算分摊,因此A公司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为(5000+7000)×5%=600万元。 (3)A公司可以扣除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由于已在A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中列支,不再重复扣除。 (4)A公司可以加计扣除(5000+7000)×20%=2400万元。 问题: (1)逐项指出办税人员的看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说明理由。 (2)计算该项目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1)①办税人员的看法不正确。A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5000万元可以在土地增值税税前全额扣除。在土地增值税税前应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5000万元(7000-2000)。利息支出2000万元应该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但是其中的100万元的加罚利息不能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
    ②办税人员对开发费用扣除的理解有误,发生的利息支出未单独扣除。A公司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为(2000-100)+(5000+7000-2000)×5%=2400(万元)
    ③办税人员对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的看法正确。
    ④办税人员对土地增值税税前加计扣除的看法错误。A公司可以加计扣除(5000+7000-2000)×20%=2000(万元)
    (2)扣除项目金额=5000+(7000-2000)+2400+30000×5%×(1+7%+3%)+2000=16050(万元)增值额=30000-16050=13950(万元)增值率=13950÷16050×100%=86.92%应纳土地增值税=13950×40%-16050×5%=4777.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一幢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取得销售收入9500万元,分别按国家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该公司为建造此住宅支付地价款和有关费用1000万元,开发成本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5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200万元,但由于该公司同时建造别墅,贷款利息无法分摊,当地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转让此普通标准住宅应缴土地增值税额是()万元。
    A

    2107.5

    B

    0

    C

    1881.55

    D

    2400.56


    正确答案: D
    解析: (1)转让行为应缴纳营业税=9500×5%=475(万元)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75×(5%+3%)=38(万元)(2)扣除项目金额=1000+2000+(1000+2000)×10%+475+38+(1000+2000)×20%=4413(万元)(3)增值额=9500-4413=5087(万元)(4)增值率=5087÷4413×100%=115.27%,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应纳土地增值税=5087×50%-4413×15%=1881.55(万元)

  • 第13题:

    (六)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专门从事普通住宅商品房开发。2007年3月2日,该公司出售普通住宅一幢,总面积91000平方米。该房屋支付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万元,利息支出为l000万元,其中40万元为银行罚息(不能按收入项目准确分摊)。假设城建税税率为7%,印花税税率为0.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l0%。企业营销部门在制定售房方案时,拟定了两个方案。

    方案一:销售价格为平均售价2000元/平方米;方案二:销售价格为平均售价1978元/平方米。

    问题:

    30.分别计算各方案该公司应纳土地增值税。比较分析哪个方案对房地产公司更为有利,并计算两个方案实现的所得税前利润差额。


    正确答案:
    方案一: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为91000×2000=182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88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2000+8800)×10%=1080(万元)
    ④从事房地产开发加计扣除允许=(2000+8800)×20%=2160(万元)
    ⑤允许扣除的税费合计=18200×5%×(1+7%+3%)=1001(万元)
    ⑥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0+8800+1080+2160+1001=15041(万元)
    (3)增值额=18200-15041=3159(万元)
    (4)增值率=3159÷15041×100%=21.O0%
    (5)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一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3159×30%-0=947.7(万元)
    方案二:
    该公司将房价适当调低,由每平方米2000元,降到每平方米l978元,则售价总额为17999.8万元,则:
    (1)增值额=17999.8-[2000+8800+(2000+8800)×(10%+20%)+17999.8×5%×(1+7%+3%)]=17999.8-15029.99=2969.81(万元)
    (2)增值率=2969.81÷15029.99×100%=19.76%﹤20%
    该公司开发普通标准住宅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按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方案二对房地产公司更有利。
    两个方案的实现的所得税前利润差:
    (18200-2000-8800-1000-1001-947.7)-[17999.8-2000-8800-1000-17999.8×5%×(1+7%+3%)]=-758.51(万元)

  • 第14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4月5日出售一幢写字楼,收入总额为3000万元,开发该写字楼的支出项目为: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2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100万元,利息支出200万元(可按转让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转让环节支付的营业税等税费共计166.5万元(其中含印花税1.5万元),该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

    要求:(1)计算准许扣除的开发费用金额(2)准许扣除的税金(3)准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计算增值额(5)计算增值率(6)计算应交土地增值税(7)作涉及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1)计算准许扣除的开发费用金额:(200+1000)×5%+200=260(万元)
      (2)准许扣除的税金:166.5-1.5=165(万元)
      (3)准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1000+260+165+(200+1000)×20%=1865(万元)
      (4)计算增值额:3000-1865=1135(万元)
      (5)计算增值率:18675÷1135=60.86%
      (6)计算应交土地增值税:1135×40%-1865×5%=360.75(万元)
      (7)作涉及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
      ①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60.75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360.75
      ②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360.75
      贷:银行存款360.75

  • 第15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专门从事普通住宅商品房开发。2008年3月2日,该公司出售普通住宅一幢,总面积91000平方米。该房屋支付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

    万元,利息支出为l000万元,其中40万元为银行罚息(不能按收入项目准确分摊)。假设城建税税率为7%,印花税税率为0.0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企业营销部门在制定售房方案时,拟定了两个方案,方案一:销售价格为平均售价2000元平方米;方案二:销售价格为平均售价1978元/平方米。

    问题:

    (1)分别计算各方案该公司应纳土地增值税。

    (2)比较分析哪个方案对房地产公司更为有利,并计算两个方案实现的所得税前利润差额。


    正确答案:
    (1)各方案该公司应纳土地增值税
    方案一:
    计算扣除项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2000+8800)×10%=1080(万元)
    ④税金:
    销售收入=91000×2000÷10000=18200(万元)
    营业税=18200×5%=910(万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910×(7%+3%)=91(万元)
    印花税=18200×0.05%=9.1(万元)
    土地增值税中可以扣除的税金=910+91=1001(万元)
    ⑤加计扣除=(2000+8800)×20%=216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0+8800+1080+100l+2160=15041(万元)
    增值额=18200-15041=3159(万元)
    增值率=3159÷15041=21%<50%,适用税率30%。
    土地增值税税额=3159×30%=947.7(万元)
    方案二:
    计算扣除项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2000+8800)×10%=108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销售收入=91000×1978÷10000=17999.8(万元)
    营业税=17999.8×5%=899.99(万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899.99×(7%+3%)=90(万元).
    印花税=17999.8×0.05%=9(万元)
    土地增值税中可以扣除的税金=899.99+90=989.99(万元)
    ⑤加计扣除=(2000+8800)×20%=216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0+8800+1080+989.99+2160=15029.99(万元)
    增值额=17999.8-15029.99=2969.81(万元)
    增值率=2969.81÷15029.99=19.76%
    根据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规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所以,第二种方案不交土地增值税。
    (2)比较分析对房地产公司更为有利的方案,并计算两个方案实现的所得税前利润差额。
    ①方案一所得税前利润=18200-(2000+8800+1000+1001+9.1+947.7)=4442.2(万元)
    方案二所得税前利润=17999.8-(2000+8800+1000+989.99+9)=5200.81(万元)
    方案二虽然降低了售价.但是由于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使得税前利润较方案一高,所以,对房地产公司更为有利的是方案二。
    ②两种方案在所得税前利润差额=5200.81-4442.2=758.61(万元)

  • 第16题:

    2018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住宅一幢,取得不含税收入5000万元,转让环节可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合计60万元。该公司为取得该住宅地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税费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000万元,利息支出10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该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A.0
    B.140.25
    C.223.75
    D.327

    答案:D
    解析:
    (1)确定转让收入5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100+(2000+1000)×5%=25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0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
    (2000+1000)×20%=600(万元)
    ⑥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0+1000+250+60+600=3910(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5000-3910=1090(万元)
    (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1090/3910×100%=27.88%,适用税率为30%
    (5)应纳土地增值税=1090×30%=327(万元)。

  • 第17题:

    2019 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商品房一幢,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4 亿元,已知该公司支付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费及开发成本合计为 4800 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 10% ;销售商品房缴纳的增值税 700 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70 万元,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该公司销售该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 ) 万元。


    A.2256.5
    B.2445.5
    C.3070.5
    D.2898.5

    答案:D
    解析:
    扣除项目金额 =4800+4800 × 10%+70+4800 × 20%=6310 (万元) 土地增值额 =14000 - 6310=7690 (万元)
    增值率 =7690 ÷ 6310 × 100%=121.87% ,确定适用税率为 50% 、速算扣除系数为 15% 。应纳土地增值税 =7690 × 50% - 6310 × 15%=2898.5 (万元)。

  • 第18题:

    2010年10月,A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的办公楼项目,共取得收入30000万元。


    A公司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已知A公司为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为5000万元;该项目房地产开发成本为70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为2000万元(含加罚利息100万元),该部分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时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进行计算分摊;该项目发生房地产开发费用1000万元。A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营业税税率为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印花税税率为0.05I%)。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A公司的办税人员认为:


    (1)A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5000万元以及房地产开发成本7000万元均可以全额扣除。


    (2)由于利崽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时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进行计算分摊,因此A公司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为(5000+7000)×5%=600万元


    (3)A公司可以扣除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由于已在A公司的管理费用中列支,不再重复扣除。


    (4)A公司可以加计扣除(5000+7000)×20%-2400万元


    问题:


    1.逐项指出办税人员的看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说明理由。


    2.计算该项目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解析:

    1.不正确。A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5000万元以及房地产开发成本。5000万元均可以全额扣除。


    由于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时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进行计算分摊,因此A公司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为(5000+5000)×5%+1900=2400万元,A公司可以加计扣除(5000+5000)×20%=2000万元。


    2.扣除项目=5000+5000+1900+10000×5%+30000×5%+30000×5%×10%+(5000+5000)×20%=16050万元,


    总收入=30000万元


    增值额=30000-16050=1.3950万元


    增值率=13950/30000=46.5010


    应纳的土地增值税=13950×30%=4185万元


  • 第19题:

    计算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一幢写字楼,收入总额为10000万元。开发该写字楼有关支出为:支付地价款及各种费用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300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500万元(可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50万元属加罚的利息:转让环节缴纳的有关税费共计为555万元: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5%。试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及有关费用为1000万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为3000万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500-50+(1000+3000)×5%=650(万元);
    (4)允许扣除的税费为555万元;
    (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20%加计扣除额=(1000+3000)×20%=800(万元);
    (6)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1000+3000+650+555+800=6005(万元);
    (7)增值额=10000-6005=3995(万元);
    (8)增值率=3995÷6005×l00%=66.53%;
    (9)应纳税额=3995×40%-6005×5%=1297.75(万元)。

  • 第20题:

    单选题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一住宅出售,取得销售收入2000万元(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建此住宅支付地价款和相关过户手续费200万元,开发成本400万元,缴纳印花税3万元,该企业利息支出无法准确计算分摊,该省政府规定的费用扣除比例为10%。其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A

    412.3万元

    B

    421.5万元

    C

    422.1万元

    D

    422.35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2015 年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普通标准住宅开发,已知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为 3 000 万元;住宅开发成本 2 800 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 300 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销售过程中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95 万元。已知: 该企业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 10%,房地产开发加计扣 除比例为 20%。则该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是,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为 ( )万元。
    A

    6 595

    B

    7 914

    C

    8 035

    D

    8 335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2题:

    不定项题
    某市区一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并出售了一栋写字楼,取得收入5000万元,发生的支出如下:(1)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费(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7%,印花税税率0.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2)为建此楼支付地价款600万元;(3)投入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500万元;(4)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24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比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多出30万元,其他开发费用160万元。已知: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1)~(4)小题。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为()万元。
    A

    2690

    B

    2692.

    C

    2377.5

    D

    2415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六)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某单位于2018年12月正式签署一份写字楼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含增值税),公司即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金(该公司的写字楼为“营改增”之前建造,选择了增值税简易征收方式,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为2%,印花税税率为0.5‰)。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共3000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另知该公司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请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1)确定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15000÷(1+5%)=14285.71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3000+4000)×10%=70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适用简易征收方式,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增值税应纳税额=15000÷(1+5%)×5%=714.29(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作为转让环节税金扣除,金额为714.29×(7%+3%+2%)=85.71(万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其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因列入管理费用中,故在此不允许单独再扣除。其他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0.5‰贴花)允许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的项目中扣除。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
    (3000+4000)×20%=1400(万元)。
    ⑥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
    3000+4000+700+85.71+1400=9185.71(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14285.71-9185.71=5100(万元)。
    (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5100÷9185.71×100%=55.52%,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5)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应纳土地增值税=5100×40%-9185.71×5%=1580.71(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