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丙的行为属于(  )。[2009年真题]A挪用公款罪B挪用特定款物罪C行贿罪D一般违法行为

题目
多选题
丙的行为属于(  )。[2009年真题]
A

挪用公款罪

B

挪用特定款物罪

C

行贿罪

D

一般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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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丙行为是刑讯逼供的结果加重犯

    B

    对丙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

    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实行并罚

    D

    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本案中,丙是警察,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在讯问期间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应仅成立故意伤害罪,这是转化犯而非结果加重犯。

  • 第2题:

    多选题
    关于甲将精神病人丙打成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08年真题]
    A

    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对精神病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B

    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为“不法”必须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而精神病人没有责任能力,其客观侵害行为不属于“不法”侵害,故只能进行紧急避险

    C

    甲的行为属于自救行为,因为甲当时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救济自己的法益

    D

    甲的行为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紧急避险,因为甲当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精神病人丙的行为客观上阻止了甲的不法行为,甲不得针对丙再进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 D,A
    解析: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可以成为正当防卫的对象,因为不法侵害的认定是客观的,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无关。甲虽然正在预备抢劫,但当其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仍然具有防卫权

  • 第3题:

    多选题
    丁从丙处购得该手表的行为属于(  )。[2008年真题]
    A

    善意取得

    B

    无因管理

    C

    无效民事行为

    D

    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因为手表为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且丁购买手表时也非以合理价格受让,故丁购买手表的行为不构成善意取得。另外,丁与丙之间显然也不存在无因管理关系。《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丙将窃得的手表卖给丁,性质上属于无权处分。因该买卖合同未得到乙的追认,故应为无效合同。丁从丙手中购买手表时,并不知该表系丙盗窃所得,故其主观上并无过错,也不构成侵权行为。

  • 第4题:

    多选题
    对于乙从拍卖行购得该手表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真题]
    A

    该行为属于买卖行为

    B

    该行为效力待定

    C

    该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

    D

    该行为属于合法行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由于拍卖行系受公安机关的委托依法拍卖该手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故乙从该拍卖行购得手表的行为属于合法的买卖行为,乙因该手表的交付而取得所有权。

  • 第5题:

    多选题
    甲举枪射击乙,但因没有瞄准而击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甲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

    B

    甲的行为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

    C

    甲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

    D

    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B,A
    解析: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即行为人只是在某个犯罪构成的范围内发生了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具体的事实错误主要包括对象错误、打击错误与因果关系的错误。
    A项,刑法中的打击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但这种不一致仍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本题属于典型的打击错误
    B项,刑法中的事实认识错误可以分为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与不同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本题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因为无论是打死乙还是打死丙,都属于杀人罪。
    CD两项,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并不阻却犯罪既遂的成立,甲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 第6题:

    多选题
    甲、乙与丙的商标使用许可,属于(  )使用许可。[2005年真题]
    A

    独占

    B

    排他

    C

    一般

    D

    普通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①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②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③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

  • 第7题:

    多选题
    针对丙公司转让豪华客车2辆给丁公司的行为,甲公司(  )。[2006年真题]
    A

    有权请求撤销该行为

    B

    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有权请求丙公司提前支付货款

    D

    有权请求丁公司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撤销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放弃债权、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等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依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债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①债务人放弃或者延展其到期债权,以致不能清偿其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②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掼害的;③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又无其他财产清偿到期债务,可能影响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④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⑤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且受让人和出让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已经或者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本案中,甲公司将价值250万元的辆豪华客车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丁公司经营,属于已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丁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是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其明知或应当知道该低价转让行为对债权人甲公司的危害。所以,甲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

  • 第8题:

    单选题
    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属于正当防卫

    B

    属于紧急避险

    C

    构成抢夺罪

    D

    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所保全的权益,必须明显大于紧急避险所损害的权益。符合法定条件才能排除其社会危害性,真正成为对社会有利的行为。这些条件主要有:①起因条件,存在对正当权利的危险。②对象条件,损害的客体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③避险意图,避险人必须具有正当的意图。④时间条件,正在发生的危险必须对合法权利直接构成了威胁。⑤避险可行性,只有在不得已即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时,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这也是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重要区别之一。紧急避险是通过损害一个合法权益而保全另一合法权益,所以对于紧急避险的可行性不能不加以严格限制,只有当紧急避险成为唯一可以免遭危险的方法时,才允许实行。⑥避险限度,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本题中,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第三人的摩托车逃命,导致丙被摔骨折、摩托车被毁。甲的行为是在遭受生命危险的场合,将风险转移给第三方,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只能成立紧急避险。甲为了保全生命,牺牲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财产权,避险行为在法律许可的限度以内不成立犯罪

  • 第9题:

    多选题
    银行职员丙的行为构成(  )。[2007年真题]
    A

    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B

    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C

    洗钱罪

    D

    赃物犯罪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银行职员丙虽然知道乙的资金是挪用公款的资金,挪用公款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且乙丙之间并没有事先通谋,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B项,银行职员丙对于乙用挪用的公款进行贩卖毒品的活动并不知情,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CD两项,《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的,构成洗钱罪。银行职员丙明知乙的资金是挪用公款所得仍然加以提供资金账户,构成洗钱罪。赃物犯罪属于口袋型犯罪,而洗钱罪本身即具有赃物犯罪的性质。因此,根据“特殊优先于一般”的罪名适用原则,应当认为丙的行为构成洗钱罪,而非赃物犯罪。

  • 第10题:

    多选题
    关于丙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09年真题]
    A

    丙构成受贿罪共犯

    B

    丙构成介绍贿赂罪

    C

    丙构成行贿罪共犯

    D

    丙没有实行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CD三项,帮助犯是帮助实行犯实行犯罪的人。成立帮助犯,要求有帮助的故意实施帮助行为。本题中,丙在主观上明知甲的行为意图而有帮助的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帮助甲行贿的行为,丙和甲之间具有共犯关系,应当成立行贿罪的帮助犯(从犯)
    B项,介绍贿赂罪是指行为人得知他人有求于国家工作人员,有通过行贿谋求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意思时,向国家工作人员传递、提供该信息的行为。本题中,甲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行贿,丙为帮助甲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乙转交贿赂款,转交贿赂款的行为不是传递、提供贿赂信息的行为,不成立介绍贿赂罪

  • 第11题:

    多选题
    甲企业为丙银行设立的抵押属于(  )。[2012年真题]
    A

    共同抵押

    B

    固定抵押

    C

    浮动抵押

    D

    最高额抵押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浮动抵押,是指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 第12题:

    多选题
    甲的邻居乙家中着火,甲便冲入乙家救火。因火势太大,甲无法将位于乙家中的婴儿丙(1岁)带出,甲便将丙从二楼窗户上扔下了。后甲自己从大火中逃出,赶紧将被摔伤的丙送往医院,最终造成丙轻伤。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

    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B

    甲的行为在客观上都不属于犯罪行为,不需要通过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犯罪性事由将其从犯罪中排除出去,不属于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

    C

    甲的行为在客观上降低了丙的风险,不构成犯罪

    D

    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D三项,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是一种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但是由于其目的具有正当性,作为犯罪排除事由,避险人将不负刑事责任,其成立的条件是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满足了构成要件。本案中,甲的行为是一种见义勇为的救助行为,而非侵犯他人利益的紧急避险。因此,甲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不成立紧急避险。
    C项,本案中,甲并没有创造不被法律所允许的风险,相反,甲降低了丙的风险,因此,甲不构成犯罪。

  • 第13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
    A

    丙、丁均触犯危险驾驶罪,属于共同犯罪

    B

    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丁构成危险驾驶罪

    C

    丙、丁虽构成共同犯罪,但对丙结合事实四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对丁应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D

    丙、丁未能完成预定的飙车行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D两项,根据《刑法》第133条第2款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实施危险驾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事实三中,丙属于醉酒驾驶,丁属于飙车,两人追逐竞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不需要特定的目的和计划,只要实施行为即构成既遂。
    B项,实施危险驾驶的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依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不数罪并罚。事实三中,丙并没有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且醉酒飙车的行为和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不具有相当性,因此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项,实施危险驾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且实施其他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数罪并罚。事实四中,丙的刹车行为本身没有违反其他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不符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且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因此不能认定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无法认定丙构成交通肇事罪。

  • 第14题:

    多选题
    乙公司擅自对甲公司借给其使用的一台机器转让给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7年真题]
    A

    若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将机器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B

    若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将机器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C

    丙公司可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机器的所有权

    D

    丙公司不能取得该机器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乙公司借用甲公司的机器,对机器不享有所有权,此时以自己的名义处分甲的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乙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B项,《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乙以甲的名义处分机器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此时与丙订立的合同也属于效力待定合同。CD两项,在无权代理中,丙如果出于善意,可以基于善意取得获得该机器的所有权。

  • 第15题:

    单选题
    甲是一个智力超常的13岁儿童画家,作品颇多。一日甲的父亲乙发现某出版社丙擅自出版了包含了甲的作品的画集,认为丙构成侵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丙不构成侵权,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取得这一权利

    B

    丙构成侵权,甲画画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依法有效

    C

    丙构成侵权,甲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画画属于行为能力范围而依法有效

    D

    丙构成侵权,甲画画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行为能力的调整范围


    正确答案: A
    解析: 行为能力的调整范围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属于意思表示的行为才属于它的调整范围。除此之外,它没有适用的余地。
    画画属于事实行为,也就是行为人行为结果不是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而是法律的直接规定,甲不管有没有取得著作权的目的,法律都会赋予他的。

  • 第16题:

    单选题
    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警告,属于(  )。[2015年初级真题]
    A

    人身罚

    B

    行为罚

    C

    财产罚

    D

    申诫罚


    正确答案: C
    解析:
    警告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行为的谴责和警示,其目的是通过对违法行为人一种精神上的惩戒,以申明其有违法行为,并使其以后不再违法,否则就要受到更严厉的处罚。警告属于申诫罚的一种。

  • 第17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2000年真题]
    A

    甲购买彩电一台

    B

    乙拾得金戒指一枚

    C

    丙赠与妻子项链一条

    D

    丁创作长篇小说一部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其特征为:①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是一种人为的法律事实;②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③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是意思表示;④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 第18题:

    单选题
    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乙将该杂文译成法文,丙将之译成维文,均在国内出版,未征得甲的同意,也未支付报酬。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报刊和网站转载该杂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B

    乙和丙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

    C

    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丙的行为构成侵权

    D

    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著作权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本题中,报刊和网站无偿转载甲创作的杂文的行为构成侵权。
    BCD三项,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是为合理使用。本题中,著作权人甲享有翻译权,丙将作品翻译成维文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不构成侵权。乙将杂文译成外文,而非少数民族语言,不是合理使用范围,在未征得著作权人甲的同意,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出版翻译作品,构成侵权。

  • 第19题:

    多选题
    张某的行为属于(  )。[2003年真题]
    A

    自首

    B

    坦白

    C

    立功

    D

    包庇


    正确答案: D,A
    解析: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第20题:

    多选题
    某房地产公司向客户出售房产的法律行为应属于(  )。[2013年真题]
    A

    要式行为

    B

    积极行为

    C

    表意行为

    D

    事实行为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法律行为有多种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②有效行为与无效行为;③表意行为与事实行为;④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⑤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⑥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A项,根据行为生效是否须有特定形式要件,法律行为分为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要式行为,指需要符合特定的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该房地产公司向客户出售房产的行为需要符合特定的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如办理房产转让手续。
    B项,以行为的外部表现形式为标准,法律行为可分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积极行为,又称作为,指行为主体以主动作出某种举动为表现方式的行为。出售房产需要房产公司以主动的行为为之。
    CD两项,依据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否依意思而产生,法律行为分为:①表意行为,指作出意思表示、法律后果依意思表示而产生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的内容是由意思的内容决定的;②事实行为,指法律后果的产生不是因为意思表示,而是行为自身作为一种事实引起法律规定的后果,法律后果的内容不由意思设立而直接由法律规定。房地产公司向客户出售房产的法律行为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条件,故该法律行为属于表意行为。

  • 第21题:

    多选题
    丙的行为构成(  )。[2011年真题]
    A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

    逃汇罪

    C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D

    洗钱罪


    正确答案: D,C
    解析:
    《刑法》第191条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洗钱罪:①提供资金账户的;②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③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④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 第22题:

    单选题
    甲持刀杀乙,乙的朋友丙路过,丙情急之下用汽枪打伤了甲,丙的行为是(  )。[2003年真题]
    A

    正当防卫

    B

    紧急避险

    C

    故意犯罪

    D

    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 A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题中丙为了保护乙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制止甲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 第23题:

    多选题
    甲、乙合谋杀害丙,计划由甲对丙实施砍杀,乙持枪埋伏于远方暗处,若丙逃跑则伺机射杀。案发时,丙不知道乙的存在。为防止甲的不法侵害,丙开枪射杀甲,子弹与甲擦肩而过,击中远处的乙,致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丙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依具体符合说,丙对乙的死亡结果没有故意

    B

    丙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依法定符合说,丙对乙的死亡结果具有故意

    C

    不论采取何种学说,丙对乙都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D

    不论采用何种学说,丙对甲都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具体符合说要求客观上发生的事实和行为人认识到的事实在具体层面完全一致,如果具体不一致的,不成立构成要件故意。打击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意欲侵害的某一对象实施侵害行为,由于失误而导致实际侵害对象与其本欲侵害的对象不一致,所欲损伤的对象与实际损伤的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丙构成打击错误,其对乙的死亡结果主观上应认定为过失。
    B项,法定符合说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丙并未误认被害人,而是行为本身存在偏差,丙构成打击错误,而非对象错误。
    C项,虽然甲与乙之间具有共谋杀害丙的故意,但丙对乙的埋伏行为并不知情。丙对乙的射杀行为构成偶然防卫,偶然防卫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法益的行为,符合了正当防卫的情况,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效果。如果正当防卫没有防卫认识要求,则丙的行为均能成立正当防卫。
    D项,“为防止甲的不法侵害,丙开枪射杀甲”,可知此时丙主观上为正当防卫,并无犯罪意图,因此对甲不构成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