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民事活动中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原则。[2018年真题]
正确答案:
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即绿色原则。民法总则将绿色原则确立为基本原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样规定,既秉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
(1)绿色原则的重要作用
①确立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活动的基本导向,即要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②要求民事主体本着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从事民事活动,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③司法机关在审判民事案件,适用民事法律规定时,要加强对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保护。
(2)坚持绿色原则,就是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和谐价值观
绿色原则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有效率地利用资源。现代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类不断增长的需求和市场的发展形成尖锐的冲突和矛盾。由于人口增长,发展速度加快,现代社会的资源和环境对于发展的承受力已经临近极限。解决这种冲突和矛盾的有效办法就是有效率地利用资源。由于资源利用中的冲突的加剧,民法典必须承担起引导资源合理和有效利用的功能。
②保护环境和生态。保护环境生态是《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重要任务,立法机关早在1989年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并于2014年对其进行了修订,迄今为止,已经建立了一整套保护环境的法律制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民法就不应当承担环境保护的使命。实际上,现代民法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就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民法典必须反映资源环境逐渐恶化的社会的特点。
③我们要建设的国家,应当是山清水秀、空气清新、蓝天白云、绿树成荫的美丽国家。我们要建设的小康社会,应当是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充分和谐的社会。为了保护好环境生态,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必须要遵守民法的绿色原则,有效利用资源、保护好环境生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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