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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新颖性的认识,正确的是()。

    A.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以前不为公众所知,也不属于现有技术的属性

    B.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以前不为人所知,也不属于现有技术的属性

    C.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以前没有公开,不为人所知的属性

    D.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处于秘密状态,不为特定的人所知


    参考答案:A

  • 第2题:

    国际公约对发明创造的新颖性的规定是相同的。


    正确答案:错误

  • 第3题:

    在我国,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的实质要件是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正确答案:错误

  • 第4题:

    新颖性是一项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之一。对新颖性,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我国采用的是()标准。


    正确答案:有限世界新颖性

  • 第5题:

    授予外观设计专科的发明创造应当具有()。

    • A、新颖性和创造性
    • B、新颖性和实用性
    • C、实用性和创造性
    • D、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

    正确答案:B

  • 第6题:

    下列哪种发明创造只需要符合新颖性要件即可申请专利?()

    • A、发明
    • B、实用新型
    • C、外观设计
    • D、计算机软件

    正确答案:C

  • 第7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非法经营罪的客观要件?

    正确答案: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客观要件表现为:
    (1)本罪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以下四种:
    ①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②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③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④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实施上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本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职务发明的各项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设计人为了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凡是不能被证明为职务发明创造的,即为非职务发明创造。
    判断职务发明的标准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作出的发明创造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于职务发明: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对于“本职工作”的理解,应当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职务范围,即工作责任的范围,而不是指单位的业务范围,也不是指个人所学专业的业务范围。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主要指工作人员根据单位领导的具体要求承担的任务。但是属一般性号召、领导一般性的同意或赞成范畴的不能作为“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
    (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如果是辞职与开除的情况,应当作同一处理。
    (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中的“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正确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①对于自然人而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单独实施法律行为,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能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②对于法人而言,其民事行为能力是和民事权利能力相一致的,法人的行为能力不能超出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意思表示真实,即要求行为人的内心意愿为行为人自觉自愿而产生,同时与其所表达的意思相一致。通常情况下,意思表示中的表示意思与内心效果意思是一致的,但也可能出现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的情形,此即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意思表示有瑕疵。意思表示有瑕疵的行为,如属于法律规定的应被宣告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则不应产生法律效力。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①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意思表示的内容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也不得滥用法律的授权性或任意性规定以规避法律。
    ②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社会经济秩序、政治安定、道德风尚等皆应包括在内。民事法律行为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是为填补法律漏洞而设置的一般条款,凡属法律和国家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场合,可以此标准去判断民事行为的合法性。
    (4)民事法律行为还应符合形式要求
    民事法律行为的表现形式因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不同要求而各有差异。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符合该形式即成为该法律行为成立或生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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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提存的要件和效力?

    正确答案:
    提存,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在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依法将债的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的关系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行为。提存作为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之一,其行使要件和效力表现如下:
    (1)提存的行使要件
    ①必须有基于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客观情况。发生提存的情形有: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b.债权人下落不明;c.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d.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必须债务已到履行期。
    ③提存的标的物,应为债的内容所确定的标的物,而且应该是能保管的有体物。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先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然后提存所得的价款。
    ④必须由负有履行债务义务的人提出提存,包括债务人和第三人。
    ⑤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首先由债务人在履行地向法定的提存机关提出提存申请,然后提存机关对债务人的提存申请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予以接受。
    ⑥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2)提存的效力
    ①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其从属债务也归于消灭。
    ②债务人支付利息的义务和收取孳息的权利消除。
    ③标的物的所有权及收益权归债权人,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④提存费用包括标的物的保管及拍卖、变卖等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⑤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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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哪三种情形不丧失新颖性?

    正确答案: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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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欧盟竞争法中反竞争行为的共同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欧盟竞争法规定了三类的反竞争行为:企业之间共同实施的反竞争行为;企业单方实施的反竞争行为;企业有计划的“聚合”行为。对上述三种反竞争行为来说,其共同的构成要件是:
    (1)反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企业。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个体商人、私营公司、由个人所有并控制的多家公司、国营公司、从事经济活动的政府机构、“聚合型”的合资公司、代理商与其被代理商、分包商等。
    (2)企业实施了具有扭曲竞争性质的行为。企业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竞争的扭曲,应当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A、正常的竞争条件是否发生显著的变化;
    B、企业的商业独立性与经营自主权是否受到损害,即企业的贸易自由是否受到企业之间的各种协议的限制,从而在企业之间消除竞争;
    C、共同市场的统一完整是否受到破坏。
    (3)在共同市场中具有影响力。对于企业之间共同实施的反竞争行为或企业单独实施的反竞争行为来说,都要求这种企业行为必须造成影响成员国贸易的后果,并且这种后果的程度是显著的;对于“聚合”行为来说,要求聚合行为所引起的企业规模的变化和市场销售额的变化在共同市场内部具有相当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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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如何理解通知下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之一“法院认定侵权成立”?举例说明。


    正确答案:首先,认定侵权的权力在法院。《侵权责任法》赋予被侵权人通知的权利,并不意味者被侵权人可以不经法院的审理,自行判断侵权行为的成立。通知中所述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的侵权责任,仍然需要经过法院审判。也就是说,认定是否构成侵权的权力在法院。如果法院审理认为,通知中所述行为不构成侵权,没有侵犯通知发出人的合法权益,而因为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给相关的网络用户造成了损失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通知发出人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4条即规定了因权利人的错误通知而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权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法院对侵权责任构成的认定。法院对于网络用户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断。举例:原告主张其名誉权受到侵害,被告的责任构成应符合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责任的构成。

  • 第14题:

    下列关于新颖性的认识,正确的是()。

    • A、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以前不为公众所知,也不属于现有技术的属性
    • B、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以前不为人所知,也不属于现有技术的属性
    • C、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以前没有公开,不为人所知的属性
    • D、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处于秘密状态,不为特定的人所知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判断标准应参照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6题:

    能够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不论是产品发明还是方法发明,都必须具有()、新颖性和()。


    正确答案:实用性;创造性

  • 第17题:

    如何理解法律责任构成的特殊要件?


    正确答案: 特殊构成要件是指由法律特殊规定的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它们不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而是分别同一般要件构成法律责任:
    ⑴特殊主体;
    ⑵特殊结果;
    ⑶无过错责任;
    ⑷转承责任.

  • 第18题:

    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以前不为公众所知、也不属于现有技术的属性。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发明创造的新颖性要件?

    正确答案:
    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是现有技术中前所未有的,尚未被公知公用的。
    (1)我国《专利法》关于新颖性的规定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专利法》上的公开形式
    新颖性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它的判断是以“现有技术”作为标准的。现有技术的公开形式有三种:
    出版物公开书面公开。即把发明创造的内容在出版物上予以描述。出版物可以是印刷品、胶片、磁带、电子出版物等。
    ②使用公开。就是通过该项技术的使用而向社会公开了它的技术方案。这里的“使用”是广义的,包括制造、销售、公开演示、展览等方式。
    ③以其他方式公开。以其他方式公开包括口头公开、广播公开等。如果是以其他方式公开,要求公开的内容完整、清楚,别人能够根据其公开的内容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
    (3)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丧失新颖性:
    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②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关于新颖性例外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授予外观设计专科的发明创造应当具有()。
    A

    新颖性和创造性

    B

    新颖性和实用性

    C

    实用性和创造性

    D

    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在我国,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的实质要件是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权条件是该发明创造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受贿罪的客观要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合伙协议的生效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如何修改、补充?

    正确答案: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发明创造的内容/对职务发明创造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我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创造作如下认定:(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4)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