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朱先生是某公司的销售人员,长期从事该公司的客户联系工作。在此期间,该公司收到多家客户单位的投诉,反映朱先生在业务联系中曾多次向客户索要好处,希望公司加强管理,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公司非常重视,认为朱先生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于是当即找朱先生谈话。事后,朱先生以书面方式承认了此行为,并请求公司原谅。据此,公司高层打算将朱先生辞退,人事部门提出公司规章制度中解除条件没有相应的规定,建议谨慎处理,但未被采纳。次日,该公司即以朱先生向业务单位索取好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以及拒不接受教育为由对其作

题目
问答题
朱先生是某公司的销售人员,长期从事该公司的客户联系工作。在此期间,该公司收到多家客户单位的投诉,反映朱先生在业务联系中曾多次向客户索要好处,希望公司加强管理,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公司非常重视,认为朱先生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于是当即找朱先生谈话。事后,朱先生以书面方式承认了此行为,并请求公司原谅。 据此,公司高层打算将朱先生辞退,人事部门提出公司规章制度中解除条件没有相应的规定,建议谨慎处理,但未被采纳。次日,该公司即以朱先生向业务单位索取好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以及拒不接受教育为由对其作出了辞退决定。朱先生不服公司对其作出的处理,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公司的辞退决定。 规章制度中没有相关条款的,公司是否可以对朱先生作违纪解除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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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1994年,严先生经人介绍到B公司打工,做仓储、搬运货物等体力工作。2004年4月,B公司通知全体员工,让他们都与宏盛劳动事务咨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代发工资、上保险。通知还说,不签合同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在公司的压力下,员工都与那家咨询公司签订理论劳动合同。2005年5月11日,严先生在一次配货过程中,由于过度劳累忘记贴标签,被公司以“违反拣货操作过程”辞退。长年在B公司的冷藏库工作的严先生患上了风湿病,严先生要求公司向他支付11年的经济补偿金,并要求会司补交他的劳动保险。B公司不予理睬,拒不承认他们之间存在看劳动关系,并称严先生告错了对象。经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严先生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对于工作期间对严先生的身体造成的损害,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 )。


    A.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B.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劳务派遣单位营业执照

    D.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劳务派遣的法律责任。

    违反劳务派遣规定的法律责任: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2题:

    1994年,严先生经人介绍到B公司打工,做仓储、搬运货物等体力工作。2004年4月,B公司通知全体员工,让他们都与宏盛劳动事务咨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代发工资、上保险。通知还说,不签合同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在公司的压力下,员工都与那家咨询公司签订理论劳动合同。2005年5月11日,严先生在一次配货过程中,由于过度劳累忘记贴标签,被公司以“违反拣货操作过程”辞退。长年在B公司的冷藏库工作的严先生患上了风湿病,严先生要求公司向他支付11年的经济补偿金,并要求会司补交他的劳动保险。B公司不予理睬,拒不承认他们之间存在看劳动关系,并称严先生告错了对象。经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严先生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就严先生的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B公司与严先生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B.B公司与严先生建立了劳动关系

    C.宏盛劳动事务咨询公司与严先生建立了劳动关系

    D.宏盛劳动事务咨询公司是劳务派遣单位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是不使用劳动者,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而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但是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案例中B公司是严先生的用工单位,宏盛劳动事务咨询公司是劳务派遣单位。

  • 第3题:

    下列哪些行为,违背了理财规划职业道德中的保密原则?

    A.赵先生接受客户李小姐的委托,为李小姐进行投资时,发现有一项新的投资收益更高,他没有征的李小姐的同意,就奖励(将李)小姐的全部资金投入了新项目
    B.赵先生从某投资公司辞职后,向妻子透露了原客户王先生的一些机密信息
    C.赵先生在不会损害到客户王先生的利益下,向好朋友透露的王先生公司的一些财务情况
    D.赵先生在王先生理财中,发现王先生正在进行一项违法活动,他直接举报了王先生
    E.赵先生没有向客户说明提供理财服务的收费方式

    答案:B,C,D
    解析:

  • 第4题:

    朱先生是某公司的销售人员,长期从事该公司的客户联系工作。在此期间,该公司收到多家客户单位的投诉,反映朱先生在业务联系中曾多次向客户索要好处,希望公司加强管理,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公司非常重视,认为朱先生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于是当即找朱先生谈话。事后,朱先生以书面方式承认了此行为,并请求公司原谅。 据此,公司高层打算将朱先生辞退,人事部门提出公司规章制度中解除条件没有相应的规定,建议谨慎处理,但未被采纳。次日,该公司即以朱先生向业务单位索取好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以及拒不接受教育为由对其作出了辞退决定。朱先生不服公司对其作出的处理,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公司的辞退决定。 公司认为朱先生向业务单位索取好处证据是否充分?


    正确答案:充分。理由:这些证据既有客户的投诉资料,也有其本人承认的书面证据。

  • 第5题:

    朱先生是某公司的销售人员,长期从事该公司的客户联系工作。在此期间,该公司收到多家客户单位的投诉,反映朱先生在业务联系中曾多次向客户索要好处,希望公司加强管理,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公司非常重视,认为朱先生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于是当即找朱先生谈话。事后,朱先生以书面方式承认了此行为,并请求公司原谅。 据此,公司高层打算将朱先生辞退,人事部门提出公司规章制度中解除条件没有相应的规定,建议谨慎处理,但未被采纳。次日,该公司即以朱先生向业务单位索取好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以及拒不接受教育为由对其作出了辞退决定。朱先生不服公司对其作出的处理,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公司的辞退决定。 规章制度中没有相关条款的,公司是否可以对朱先生作违纪解除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公司以朱先生向业务单位索取好处为由对其作出辞退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如下: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有规章制度载明的内容为依据,而该公司的规章制度内没有针对此类情形的规定,所以该公司不能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 第6题:

    杨先生和李小姐都是肢体残疾人,他们共同服务于青云培训咨询有限公司,杨先生在公司内的职位是业务咨询代表,李小姐则负责前台引导和接线。青云培训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共有正式员工10人,其中残疾人员工2人。公司成立后,经当地有关部门核定,依法对该公司免于收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将该公司主动雇佣残疾人的事迹进行宣传,有效提升了该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但该公司始终未对门口的台阶进行无障碍改造。2010年1月,公司以杨先生工作绩效不佳为由,将其转至综合部门,并不给他指派具体的岗位;2010年5月,该公司以严重亏损为由进行裁员,拒绝与杨先生、李小姐二人续签劳动合同,实际裁员人数也是2人。杨先生和李小姐非常气愤,认为自己按质按量完成了工作任务,并不比别的员工差,为什么公司要将自己裁员,为此一定要向公司讨个说法。青云培训咨询有限公司哪些做法违反了《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

    • A、未经转岗培训,将杨先生转至综合部门
    • B、未对门口台阶进行无障碍改造
    • C、以亏损为由拒签劳动合同
    • D、免于缴纳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张先生几年前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至2009年底,合同约定了劳动报酬和工作岗位。2007年12月份开始,公司无故拖欠张先生的工资。张先生于2008年3月以公司无故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再上班。一周后,张先生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时,公司宣布以张先生擅自离岗为由违纪解除张先生的劳动合同。张先生不服,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违纪解除决定并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张先生的仲裁能否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 (1)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2)张先生以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已经成立,并且符合法律规定。此后,张先生无需履行劳动义务,因此公司不能以张先生擅自离岗为由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3)张先生的关于撤销违纪解除决定和支付经济补偿的仲裁请求能够得到支持。

  • 第8题:

    张先生几年前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至2009年底,合同约定了劳动报酬和工作岗位。2007年12月份开始,公司无故拖欠张先生的工资。张先生于2008年3月以公司无故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再上班。一周后,张先生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时,公司宣布以张先生擅自离岗为由违纪解除张先生的劳动合同。张先生不服,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违纪解除决定并支付经济补偿。张先生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张先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公司有无故拖欠张先生工资的违法行为。
    (2)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张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立即生效,双方权利义务终结。由于用人单位违法,应当支付张先生经济补偿金;对于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补发。

  • 第9题:

    问答题
    王先生在某制造公司工作,后因工作出色,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安排王先生为期2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签有三年的服务期协议。在服务期内王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跳槽。王先生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接到辞职报告后,公司停止了王先生的工作。王先生多次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但公司认为王先生在服务期内,应当先按照服务期协议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再办理退工手续。于是,王先生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王先生支付违约金?公司是否可以不办理退工手续?如果公司不办理退工手续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

    正确答案: (1)公司可以要求王先生支付赔偿金。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就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约定违约金。公司与王先生既没有培训服务期的约定,王先生未履行应当承担违约金责任。
    (2)公司不可以不办理退工手续。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退工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此对抗劳动者的违约,更不能作为要挟。
    (3)公司不办理退工手续,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如果劳动者不能举证实际损失的,可以参照失业救济金的标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朱先生是某公司的销售人员,长期从事该公司的客户联系工作。在此期间,该公司收到多家客户单位的投诉,反映朱先生在业务联系中曾多次向客户索要好处,希望公司加强管理,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公司非常重视,认为朱先生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于是当即找朱先生谈话。事后,朱先生以书面方式承认了此行为,并请求公司原谅。 据此,公司高层打算将朱先生辞退,人事部门提出公司规章制度中解除条件没有相应的规定,建议谨慎处理,但未被采纳。次日,该公司即以朱先生向业务单位索取好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以及拒不接受教育为由对其作出了辞退决定。朱先生不服公司对其作出的处理,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公司的辞退决定。 公司认为朱先生向业务单位索取好处证据是否充分?

    正确答案: 充分。理由:这些证据既有客户的投诉资料,也有其本人承认的书面证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张先生几年前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至2009年底,合同约定了劳动报酬和工作岗位。2007年12月份开始,公司无故拖欠张先生的工资。张先生于2008年3月以公司无故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再上班。一周后,张先生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时,公司宣布以张先生擅自离岗为由违纪解除张先生的劳动合同。张先生不服,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违纪解除决定并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张先生的仲裁能否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 (1)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2)张先生以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已经成立,并且符合法律规定。此后,张先生无需履行劳动义务,因此公司不能以张先生擅自离岗为由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3)张先生的关于撤销违纪解除决定和支付经济补偿的仲裁请求能够得到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王先生在某制造公司工作,后因工作出色,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安排王先生为期2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签有三年的服务期协议。在服务期内王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跳槽。王先生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接到辞职报告后,公司停止了王先生的工作。王先生多次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但公司认为王先生在服务期内,应当先按照服务期协议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再办理退工手续。于是,王先生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王先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应当履行哪些法律规定义务?

    正确答案: (1)王先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法,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
    (2)王先生辞职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劳动合同解除。
    此外,王先生还需要根据约定或者企业规定协助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王先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服务期协议,还应当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1994年,严先生经人介绍到B公司打工,做仓储、搬运货物等体力工作。2004年4月,B公司通知全体员工,让他们都与宏盛劳动事务咨询会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代发工资、上保险。通知还说,不签合同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在公司的压力下,员工都与那家咨询公司签订理论劳动合同。2005年5月11日,严先生在一次配货过程中,由于过度劳累忘记贴标签,被公司以“违反拣货操作过程”辞退。长年在B公司的冷藏库工作的严先生患上了风湿病,严先生要求公司向他支付11年的经济补偿金,并要求会司补交他的劳动保险。B公司不予理睬,拒不承认他们之间存在看劳动关系,并称严先生告错了对象。经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严先生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就严先生的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B公司与严先生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B.B公司与严先生建立了劳动关系
    C.宏盛劳动事务咨询公司与严先生建立了劳动关系
    D.宏盛劳动事务咨询公司是劳务派遣单位

    答案:A,C,D
    解析: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是不使用劳动者,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而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但是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 第14题:

    张先生从2 0 0 5年4月起一直在甲印刷公司工作,后成为该公司的技术和销售主管,并且掌握了该公司相关商业秘密。 2 0 0 8年1月,张先生与该公司签订了保守商业机密的专项协议,双方约定:如果张先生离开公司,在两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与印刷有关的工作,否则张先生要赔偿甲公司1 0万元, 2 0 1 2年1月,张先生和该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于是终止了和该公司的劳动关系。 2 0 1 2年1 0月,张先生到本市乙印刷公司担任业务主管。几个月后,甲印刷公司发现好多老客户流失到乙印刷公司,经调查原来是被张先生拉走的。2 0 1 3年2月,甲印刷公司以张先生违背竞业禁止规定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要求张先生赔偿违约金1 0万元。


    请结合本案例依照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作出评析。(18分)




    答案:
    解析:

    这是一起因商业竞争所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但甲印刷公司的仲裁申请不能得到支持。(3分)具体分析如下:


    (1)我国法律要求权利与义务对等,甲印刷公司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忽略了应尽的义务。依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6分)


    (2)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竞业禁止作出约定后.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体现公平。由于甲印刷公司未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张先生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费用,该商业禁止性条款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违反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显失公平,应为无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甲印刷公司依保密合同的条款要求张先生支付经济赔偿违约金10万元的理由不能成立,对其请求不予支持。(9分)


  • 第15题:

    朱小姐家庭贫寒,欠债很多,同乡王先生多年经商,他对朱小姐说:“如果你嫁给我,我会马上帮你们家还清所有欠款并让二老过上好日子。”朱小姐同意。婚后朱小姐发现王先生欺骗了她,并不富有,于是和王先生发生争执,对于婚姻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A:婚姻无效,因为王先生胁迫了朱小姐
    B:婚姻可撤消,属欺诈婚姻
    C:婚姻有效,属正常婚姻
    D:婚姻效力待定

    答案:B
    解析:
    注:对可撤销婚姻,《婚姻法》虽然规定只有“胁迫结婚”情形时才可以提出撤销,但现行《民法通则》、《合同法》等都规定“欺诈”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

  • 第16题:

    王先生在某制造公司工作,后因工作出色,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安排王先生为期2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签有三年的服务期协议。在服务期内王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跳槽。王先生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接到辞职报告后,公司停止了王先生的工作。王先生多次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但公司认为王先生在服务期内,应当先按照服务期协议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再办理退工手续。于是,王先生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王先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应当履行哪些法律规定义务?


    正确答案: (1)王先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法,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
    (2)王先生辞职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劳动合同解除。
    此外,王先生还需要根据约定或者企业规定协助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王先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服务期协议,还应当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 第17题:

    杨先生和李小姐都是肢体残疾人,他们共同服务于青云培训咨询有限公司,杨先生在公司内的职位是业务咨询代表,李小姐则负责前台引导和接线。青云培训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共有正式员工10人,其中残疾人员工2人。公司成立后,经当地有关部门核定,依法对该公司免于收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将该公司主动雇佣残疾人的事迹进行宣传,有效提升了该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但该公司始终未对门口的台阶进行无障碍改造。2010年1月,公司以杨先生工作绩效不佳为由,将其转至综合部门,并不给他指派具体的岗位;2010年5月,该公司以严重亏损为由进行裁员,拒绝与杨先生、李小姐二人续签劳动合同,实际裁员人数也是2人。杨先生和李小姐非常气愤,认为自己按质按量完成了工作任务,并不比别的员工差,为什么公司要将自己裁员,为此一定要向公司讨个说法。杨先生和李小姐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 A、向新闻媒体公布事件进程
    • B、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援助
    • C、向当地残联寻求支持和帮助
    • D、一哭二闹三上吊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甲上市公司突发重大债务危机,巨额应收款难以收回,经济损失可能达到该公司净资产的15%以上。在该重大信息尚未依法公开之前,甲上市公司董事朱某将此信息电告朋友谢某。谢某遂将持有的该公司250万股流通股股票抛售。消息披露后,该公司的股票价格急剧下跌,谢某由此避免经济损失390多万元。下列关于本案朱某和谢某行为定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朱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
    • B、朱某的行为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
    • C、谢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
    • D、谢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D

  • 第19题:

    王先生在某制造公司工作,后因工作出色,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安排王先生为期2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签有三年的服务期协议。在服务期内王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跳槽。王先生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接到辞职报告后,公司停止了王先生的工作。王先生多次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但公司认为王先生在服务期内,应当先按照服务期协议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再办理退工手续。于是,王先生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王先生支付违约金?公司是否可以不办理退工手续?如果公司不办理退工手续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


    正确答案: (1)公司可以要求王先生支付赔偿金。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就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约定违约金。公司与王先生既没有培训服务期的约定,王先生未履行应当承担违约金责任。
    (2)公司不可以不办理退工手续。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退工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此对抗劳动者的违约,更不能作为要挟。
    (3)公司不办理退工手续,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如果劳动者不能举证实际损失的,可以参照失业救济金的标准。

  • 第20题:

    以下关于非交易过户业务说法正确的是()。

    • A、陆先生是某挂牌公司高管,在他持有的该公司100万股股份中,有75万股是高管锁定股,陆先生想将50万股转让给张先生,由于二级市场无法操作,他们可到中国结算办理非交易过户
    • B、李先生想从陆先生手中购买10万股某挂牌公司股份(该公司总股本为1000万股),但该挂牌公司是做市转让方式,李先生不想通过做市商进行交易,想直接从陆先生手中购买股份,他们可以选择非交易过户方式办理
    • C、王先生是某挂牌公司高管,其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全部为高管锁定股,王先生与妻子办理离婚,其公证的离婚协议中把一半股份划分给了妻子,王先生可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把股份过户给妻子
    • D、某挂牌公司处于停牌期间,陈先生想向陆先生购买1万股该公司股份(该公司总股份为1000万股),由于停牌期间不能交易,他们可以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问答题
    某物流企业经理孙先生发现最近这段时间物流业务量比去年同期下降许多,并且还出现原有客户成为竞争对手的客户的现象,这不能不引起重视。经过调查,发现这段时间客户投诉增加,反映该公司服务质量不好。于是孙先生下定决心一定要提高公司的物流质量服务水平,但孙先生不知要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应从何做起,如何做?您能给孙先生介绍一下物流服务质量管理的流程,帮助该公司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吗?

    正确答案:
    物流服务质量管理是指通过物流服务质量进行管控达到提升物流服务质量的一系列活动的综合。一般情况下,物流服务质量管理流程如下:
    (1)物流服务信息
    ①确定客户对现有物流服务水平的评价;
    ②确定哪方面物流服务是客户最为关心的;
    ③确定客户还需要哪些额外物流服务;
    ④确定客户对竞争对手的评价。
    (2)进行物流服务现状分析
    在做完物流服务质量调查之后,物流企业要对调查的内容进行整理分析,一般分析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①自我物流服务水平分析;
    ②竞争对手物流服务水平分析。
    (3)物流服务内容制定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制定物流服务内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物流服务的标准要明确;
    ②物流服务对象要分类(按照ABC分类方法为不同的客户提供有差别的物流服务);
    ③物流服务内容差异化、经济化。
    (4)建立物流服务机制。物流服务机制的建立是指将建立起来的物流服务内容及标准纳入公司章程,每个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要以服务客户为宗旨,培养员工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
    (5)进行物流服务综合评价。物流企业要定期对服务机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评价方法可以根据制定的相关物流标准对物流服务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物流服务水平是否有所变化,同时也要根据市场情况不断地更新完善服务内容和标准,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张先生几年前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至2009年底,合同约定了劳动报酬和工作岗位。2007年12月份开始,公司无故拖欠张先生的工资。张先生于2008年3月以公司无故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再上班。一周后,张先生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时,公司宣布以张先生擅自离岗为由违纪解除张先生的劳动合同。张先生不服,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违纪解除决定并支付经济补偿。张先生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张先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公司有无故拖欠张先生工资的违法行为。
    (2)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张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立即生效,双方权利义务终结。由于用人单位违法,应当支付张先生经济补偿金;对于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补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张先生从2005年4月起一直在甲印刷公司工作,后成为该公司的技术和销售主管,并且掌握了该公司相关商业秘密。2008年1月,张先生与该公司签订了保守商业机密的专项协议,双方约定:如果张先生离开公司,在两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与印刷有关的工作,否则张先生要赔偿甲公司10万元。2012年1月,张先生和该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于是终止了和该公司的劳动关系。2012年10月,张先生到本市乙印刷公司担任业务主管。几个月后,甲印刷公司发现好多老客户流失到乙印刷公司,经调查原来是被张先生拉走的。2013年2月,甲印刷公司以张先生违背竞业禁止规定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要求张先生赔偿违约金10万元。[2014年5月二级真题]  请结合本案例依照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作出评析。

    正确答案: 这是一起因商业竞争所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但甲印刷公司的仲裁申请不能得到支持。具体分析如下:
    (1)劳动法律关系是一种双务关系,雇主、雇员在劳动法律关系之中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互为对价关系。在通常情况下,任何一方在自己未履行义务的前提下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不能只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而自己只享有权利,否则,违背了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地位平等的要求。
    我国法律要求权利与义务对等,甲印刷公司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忽略了应尽的义务。依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2)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竞业禁止做出约定后,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体现公平。由于甲印刷公司未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张先生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费用,该商业禁止性条款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违反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显失公平,应为无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甲印刷公司依保密合同的条款要求张先生支付经济赔偿违约金10万元的理由不能成立,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