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破产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被查出的,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该期限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A 半年内B 1年内C 2年内D 3年内

题目
单选题
破产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被查出的,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该期限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
A

半年内

B

1年内

C

2年内

D

3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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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将产生哪种法律后果?( )

    A.如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的期间内,无效

    B.如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无效

    C.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破产法有关规定清偿

    D.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被查出,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破产法有关规定清偿


    正确答案:D
    28.答案:D 口考点: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讲解:《企业破产法》第3l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 第33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因此A、B选项不正确。第123条规定: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43条第4款或者第120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2 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1)发现有依照本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第36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2) 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因此D选项正确。

  • 第2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内,破产企业无偿转让企业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参考答案:D

  • 第3题:

    破产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隐匿、私外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被认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


    参考答案:D

  • 第4题:

    依我国《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财产是指( )。

    A 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占有的财产

    B 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占有的财产,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 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C 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D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参考答案:D

  • 第5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至日起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 )行为无效。

    A.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B.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

    C.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D.放弃自己的债权


    正确答案:ABCD
    上述四项都属于债务人的不正当处分行为,另外还有一点: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正当处分企业财产,涉及破产欺诈的,清算组有权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对其转移出去的财产予以追回,列入破产财产。 

  • 第6题:

    损害债权人团体利益,清算组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的行为有()。

    • A、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5个月,债务人私分财产的
    • B、破产宣告前,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
    • C、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债务人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 D、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7个月,债务人放弃自己的债权的

    正确答案:A

  • 第7题: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企业如在一定期间内取得清偿债务担保的,则不被宣告破产.该期间为()

    • A、自破产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
    • B、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
    • C、自破产申请之日起1年内
    • D、自破产申请之日起2年内

    正确答案:C

  • 第8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破产申请后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是()。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 B、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前
    • C、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财产分配前
    • D、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前

    正确答案:A

  • 第9题:

    问答题
    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1、因破产企业的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
    2、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
    3、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
    4、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
    5、清算期间继续营业的收益。
    6、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依《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债务人的下列那些行为无效?()。
    A

    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B

    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C

    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D

    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其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限内,非正常压价出售其所有的一栋办公楼,直至破产程序终结也未被发现,对该企业的这一行为的处理,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
    A

    人民法院应当追回该财产,再依《破产法》有关规定处理

    B

    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追回该财产,除非债权人提出请求

    C

    这一行为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发现的,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按《破产法》有关规定处理

    D

    人民法院应当追回该财产,并且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破产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被查出的,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该期限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
    A

    半年内

    B

    1年内

    C

    2年内

    D

    3年内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取回权人可以随时向管理人请求取回财产的时间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A、破产程序终结前

    B、破产宣告前

    C、破产清算前

    D、破产财产分配前


    参考答案:A

  • 第14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1年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可行使撤销权。

    A.无偿转让财产

    B.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C.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D.放弃自己的债权


    正确答案:A,B,C,D

  • 第15题:

    构成侵害破产债权人利益的不法民事行为应当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

    A、3

    B、2

    C、6

    D、12


    参考答案C

  • 第16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 )行为无效。

    A.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包括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无调拨财产

    B.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C.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D.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偿还

    E.放弃自己的债权


    正确答案:ABCDE

  • 第17题:

    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将产生哪种法律后果?()

    A:如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的期间内,无效
    B:如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无效
    C: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破产法有关规定清偿
    D: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被查出,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破产法有关规定清偿

    答案:D
    解析:
    【考点】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详解:《企业破产法》第31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该法第33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因此A、B选项不正确。第123条规定:“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43条第4款或者第120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1)发现有依照本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第36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2)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第18题:

    依《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债务人的下列哪些行为无效?()

    • A、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 B、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 C、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 D、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对债务人隐匿、私分、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未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否认权,但被否认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 )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


    正确答案:6

  • 第20题:

    企业破产终结的,办理注销登记的时间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A、自破产终结之日起5日内
    • B、自破产终结之日起10日内
    • C、自破产终结之日起15日内
    • D、自破产终结之日起30日内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损害债权人团体利益,清算组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的行为有()。
    A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5个月,债务人私分财产的

    B

    破产宣告前,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

    C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债务人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D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7个月,债务人放弃自己的债权的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企业破产终结的,办理注销登记的时间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A

    自破产终结之日起5日内

    B

    自破产终结之日起10日内

    C

    自破产终结之日起15日内

    D

    自破产终结之日起30日内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终结。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10 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该题针对“破产程序终结”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企业被债权人王某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发现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B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0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C

    如果债权人王某愿意垫付相关费用,则破产程序可以继续进行

    D

    人民法院在确认属实后,应当受理破产案件,并作出破产宣告,同时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费用。在债权人或债务人等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时,即发现破产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在确认其属实之后,应当受理破产案件,作出破产宣告,同时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 第24题:

    单选题
    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将产生哪种法律后果?(  )
    A

    如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的期间内,无效

    B

    如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目的期间内,无效

    C

    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破产法有关规定清偿

    D

    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被查出,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破产法有关规定清偿


    正确答案: B
    解析:
    AB两项,《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①无偿转让财产的;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④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⑤放弃债权的。第33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①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②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因此,破产企业在破产申请前1年内无偿转让财产为可撤销行为,而非无效行为。
    CD两项,《企业破产法》第123条规定,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43条第4款或者第120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①发现有依照本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第36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②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