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期间内,破产企业( )的行为无效。A.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B.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C.对个别企业的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D.变更、解除与他人订立的经济合同E.放弃自己债权

题目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期间内,破产企业( )的行为无效。

A.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B.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C.对个别企业的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

D.变更、解除与他人订立的经济合同

E.放弃自己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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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其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限内,非正常压价出售其所有的一栋办公楼,直至破产程序终结也未被发现,对该企业的这一行为的处理,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

    A.人民法院应当追回该财产,再依《破产法》有关规定处理

    B.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追回该财产,除非债权人提出请求

    C.这一行为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发现的,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按《破产法》有关规定处理

    D.人民法院应当追回该财产,并且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正确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其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限期内非正常压价出售其所有的一栋办公楼,属无效行为,清算组可以行使撤销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该财产。这一行为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发现的,则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按《破产法》有关规定按原已确定的清偿顺序与债权数额分配。

  • 第2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 )行为无效。

    A.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包括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无调拨财产

    B.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C.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D.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偿还

    E.放弃自己的债权


    正确答案:ABCDE

  • 第3题:

    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将产生哪种法律后果?()

    A:如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的期间内,无效
    B:如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无效
    C: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破产法有关规定清偿
    D: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被查出,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破产法有关规定清偿

    答案:D
    解析:
    【考点】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详解:《企业破产法》第31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该法第33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因此A、B选项不正确。第123条规定:“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43条第4款或者第120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1)发现有依照本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第36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2)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第4题:

    破产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隐匿、私外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被认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


    参考答案:D

  • 第5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至日起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 )行为无效。

    A.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B.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

    C.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D.放弃自己的债权


    正确答案:ABCD
    上述四项都属于债务人的不正当处分行为,另外还有一点: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正当处分企业财产,涉及破产欺诈的,清算组有权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对其转移出去的财产予以追回,列入破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