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王××,男,20岁,农民。 王××与被害人陈××(13岁)系邻居,平素关系甚好。一日,王××与其弟去河边洗澡,陈××也随同前往。在洗澡时陈××要求××带他到深水处玩玩。王××虽然觉得自己游泳技术并不熟练,似自信能满足陈××的要求,当即表示同意,并果真将陈×X带游到离河岸七米多远处,陈××游泳,王×X返回岸边自行洗澡。不久,王××感到身体累,便自行上岸,但并没有去将陈X×带回。陈××在深水中体力消耗较大,又无人帮助,挣扎了一会儿,溺水死亡。 王××的行为与陈××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王××的行为

题目
问答题
王××,男,20岁,农民。      王××与被害人陈××(13岁)系邻居,平素关系甚好。一日,王××与其弟去河边洗澡,陈××也随同前往。在洗澡时陈××要求××带他到深水处玩玩。王××虽然觉得自己游泳技术并不熟练,似自信能满足陈××的要求,当即表示同意,并果真将陈×X带游到离河岸七米多远处,陈××游泳,王×X返回岸边自行洗澡。不久,王××感到身体累,便自行上岸,但并没有去将陈X×带回。陈××在深水中体力消耗较大,又无人帮助,挣扎了一会儿,溺水死亡。 王××的行为与陈××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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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闽王”是指()。

    A、陈政

    B、陈元光

    C、王潮

    D、王审知


    参考答案:D

  • 第2题:

    共用题干
    张某是生产干花的个体户,由于竞争激烈,客源减少,张某授权王某为自己寻找买主,并授权王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合同订立成功后,张某向王某支付报酬。王某动员家人一起寻找客源,王某的母亲韩某认识甲装饰公司的负责人陈某,韩某介绍王某与陈某谈判,王某与甲公司谈判成功,以张某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回答以下(1)~(3)题: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与王某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
    B:张某与韩某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
    C:王某与韩某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
    D:王某与韩某之间是转委托关系

    答案:B,C,D
    解析:
    居间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张某委托王某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买卖合同,并且承诺合同成立后支付报酬,由此可知,张某与王某之间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而不是居间合同关系,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王某动员家人一起寻找客源,但是并未委托家人以张某的名义与买主签订买卖合同,因此不构成转委托,所以D选项不正确。王某动员家人为自己寻找客源,即是委托家人处理自己的事务,因此王某与韩某之间构成委托合同关系。王某并未要求韩某为自己提供订约机会或订约媒介服务,并且王某与韩某之间未约定报酬,而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所以王某与韩某之间也不构成居间合同关系。
    张某与王某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张某约定了受托人的报酬,王某订立合同成功,张某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王某支付报酬,所以A选项正确。《合同法》第398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根据该条规定,张某应向王某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所以B选项正确。张某与韩某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王某与韩某之间可以认定为无偿的委托合同关系,所以张某不必向韩某支付报酬,王某也不必向韩某支付报酬,但是王某应向韩某支付必要费用,所以C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
    《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王某与张某之间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王某由于过错给张某造成损失,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王某由于过错给张某造成损失,张某当然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且委托合同的解除是由于王某的过错,所以张某解除合同给王某造成损失的,张某也不负赔偿责任。

  • 第3题:

    设王锋与陈莹购买张明私房3间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就王、陈二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下列表述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合伙关系
    B.王锋与陈垒之间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C.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按份共有关系
    D.王锋、陈爱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答案:A,B,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王锋与陈莹各出10万元购买了张明的3间私房”,他们各自的份额分明,应属按份共有。

  • 第4题:

    陈、张、王、李、宋五个学生参加中考,他们成绩之间的关系是:王没有张高,宋没有李高,陈高于张,而李不如王高,则成绩最高的是(  )。

    A.陈
    B.张
    C.王
    D.李

    答案:A
    解析:
    分析推理题,采用排序法。由题干可列出五名学生的成绩高低关系式:王<张;宋<李;陈>张;李<王。进而可以列出连锁关系式:陈>张>王>李>宋。所以选A。

  • 第5题:

    经讨价还价,村民陈某决定购买王某的耕牛。付款后,陈某临时去外地看望好友,行前与王某约定两天后来牵牛耕牛。第二天,张某也找到王某购买耕牛。由于张某出价比陈某高,王某遂决定将同一耕牛卖给张某,张某当即付款牵牛耕牛。第三天,陈某到王某家牵牛,发现耕牛已被王某卖给他人,非常生气,与王某发生争执。 王某违反了哪项合同履行原则?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理由:
    ①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应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对方的合同权利。
    ②在本案中,王某没有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滥用了自己的权利,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 第6题:

    张男与王女是中学同学,1998年3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男外出打工。张男外出打工期间,常与王女书信往来,感情一直很好。1999年6月,王女的父亲因欠同村李男赌债,同意将女儿嫁给李男抵债。王女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10月与李男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男闻讯,于同年11月回村,陪同王女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男与王女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有效。 试就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张男与王女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正确答案: 张男与王女不存在婚姻关系,因为两人并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订立了婚约,但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订婚不等于结婚。

  • 第7题:

    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甲市公安局乙区分局立案侦查,并被依法刑事拘留。王某委托律师陈某担任辩护人。陈某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会见王某,了解到王某与其堂弟事前原计划是要杀死被害人,若没有杀死被害人而王某“出事”,则由其堂弟继续实施。陈某告诉王某,不要向公安机关透露此事,并找到其堂弟统一口径,让其将欲继续行凶的凶器扔到河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
    • B、陈某对王某及其堂弟预谋杀人的情况有权予以保密
    • C、陈某构成包庇罪
    • D、乙区公安分局可以对陈某干扰诉讼活动的犯罪立案侦查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单选题
    男:你认识王萍吗?女:哪个王萍?男:就是昨晚吃饭的时候坐在我右边的那个。女:当然认识,我们俩上大学的时候是一个班的。问:女的和王萍是什么关系?
    A

    女的是王萍的同事

    B

    女的是王萍的大学同学

    C

    女的是王萍的邻居

    D

    女的不认识王萍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经讨价还价,村民陈某决定购买王某的耕牛。付款后,陈某临时去外地看望好友,行前与王某约定两天后来牵牛耕牛。第二天,张某也找到王某购买耕牛。由于张某出价比陈某高,王某遂决定将同一耕牛卖给张某,张某当即付款牵牛耕牛。第三天,陈某到王某家牵牛,发现耕牛已被王某卖给他人,非常生气,与王某发生争执。 王某违反了哪项合同履行原则?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理由:
    ①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应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对方的合同权利。
    ②在本案中,王某没有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滥用了自己的权利,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陈亮“王道”与“霸道”的关系是(  )。
    A

    王霸合一

    B

    王霸平等

    C

    王霸并用,霸道辅佐王道

    D

    王霸并用,王道辅佐霸道


    正确答案: C
    解析:
    在对待义利、王霸的态度上,陈亮反对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主张,提倡王霸并用,霸道辅佐王道。

  • 第11题:

    单选题
    陈、张、王、李、宋五个学生参加中考,他们成绩之间的关系是:王没有张高,宋没有李高,陈高于张,而李不如王高,则成绩最高的是(    )。
    A

    B

    C

    D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经讨价还价,村民陈某决定购买王某的耕牛。付款后,陈某临时去外地看望好友,行前与王某约定两天后来牵牛耕牛。第二天,张某也找到王某购买耕牛。由于张某出价比陈某高,王某遂决定将同一耕牛卖给张某,张某当即付款牵牛耕牛。第三天,陈某到王某家牵牛,发现耕牛已被王某卖给他人,非常生气,与王某发生争执。 本案中,谁谁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张某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理由:
    ①耕牛属于动产。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②本案中,陈某付了款,但没有牵走耕牛.未发生实际交付。张某付了款并牵走耕牛,因此,张某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男)丧偶,一日,王某随儿子王甲乘车外出,坠入山涧,王某不幸当场死亡,王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些时候也死亡。王某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A:遗嘱继承
    B:代位继承
    C:转继承
    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答案:C
    解析: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时,其有权接受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制度。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 第14题:

    王锋彩票中奖所得30万元,应由谁继承?
    A.谢兰、王达、王莉
    B.谢兰、刘青、王达、王莉
    C.谢兰、刘青、陈莹、王达、王莉
    D.谢兰、陈莹、主达、王莉


    答案:B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8条,陈萤与王锋不是合法夫 妻(未进行结婚登记),陈莹对王锋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CD两项错误。但刘青对该30万元的中奖仍有继承权,因为题干中交代的信息是“若干年后,刘青才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一般的理解“若干年”应在3年以上, 就按最短3年计算,结合上题的分析,法院一般也只能在 1998年7月6日后(公告期间为1年)作出宣告王锋死亡的判决,而王锋中奖30万元的时间是1998年5月5日,这时宣告王锋死亡的判决尚未作出,刘青依法仍是王锋的妻子,对王锋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B项正确。谢兰、王达、王莉三人对王锋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是基于《继法》第10条的规定。

  • 第15题:

    王某(男)丧偶,一日,王某随儿子王甲乘车外出,坠入山涧,王某不幸当场死亡,王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些时候也死亡。王某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


    A.遗嘱继承

    B.代位继承

    C.转继承

    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答案:C
    解析:
    转继承又称为转归继承、再继承或者连续继承(即第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时,继承人有权实际接受的遗产转归其法定继承人承受的一项法律制度。

  • 第16题:

    王某(男)与刘某(女)系夫妻,因关系不合闹离婚,王某不愿离婚,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将刘某骗出单位到僻静处,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面部。看到刘某极端疼痛并惨叫,王某又急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仍然致刘某严重烧伤。王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王某的行为是犯罪既遂。
    (2)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3)王某将硫酸倒在刘某面部,导致刘某严重烧伤,这表明王某的行为具备了故意伤害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王某虽然将刘某送往医院,但并未有效地防止刘某严重烧伤的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王某的行为不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 第17题:

    西汉末农民大起义中绿林军的首领是()。

    • A、樊崇
    • B、王匡、王凤
    • C、王常、成丹
    • D、陈牧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王明与王亮系兄弟,王明妻子李芸,王亮妻子林霜,李芸与林霜的姻亲关系为()

    • A、血亲的配偶
    • B、配偶的血亲
    • C、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 D、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赵某系个体工商户,因急需现金,将私房三间典与王某,得典价3万元。后王某将该房租与陈某。因雷电起火,该三间房屋被毁。该房屋毁灭损失的风险应由()承担。

    • A、赵某
    • B、王某
    • C、赵某和王某
    • D、王某和陈某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问答题
    王某与陈某系邻居,平日相处甚好。2014年初王某因做生意手头资金紧张,就向陈某借10万元现金。王某说好半年归还。谁知生意不景气,王某赔了本,借陈某的款不能按时偿还。一年后,王某与陈某两家因小孩打架产生了矛盾,几次发生争吵,从此两家互相怨恨。这时陈某向王某索要借款,王某不但不还,还提出“你家盖房时用了我家的水泥、预制板、木料、砖块、铝合金等,我们就一块算。”两家为此又吵了起来。陈某在气愤之余,将王某告到县法院设在他们当地的法庭,要求还款。王某请了律师,提起了反诉,要求陈某归还盖房时借去的材料。法庭的罗法官以独任制的方式审理了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王莱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法院认为,一审虽然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法庭的罗法官又重审了此案.改变了原来的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来再上诉。  问题:二审法院在程序上都有哪些错误?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王某(男)与刘某(女)系夫妻,因关系不合闹离婚,王某不愿离婚,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将刘某骗出单位到僻静处,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面部。看到刘某极端疼痛并惨叫,王某又急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仍然致刘某严重烧伤。王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王某的行为是犯罪既遂。
    (2)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3)王某将硫酸倒在刘某面部,导致刘某严重烧伤,这表明王某的行为具备了故意伤害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王某虽然将刘某送往医院,但并未有效地防止刘某严重烧伤的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王某的行为不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张男与王女是中学同学,1998年3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男外出打工。张男外出打工期间,常与王女书信往来,感情一直很好。1999年6月,王女的父亲因欠同村李男赌债,同意将女儿嫁给李男抵债。王女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10月与李男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男闻讯,于同年11月回村,陪同王女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男与王女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有效。李男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李男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无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完全自愿。本案中,王女与李男结婚并非出于自愿,不符合结婚条件,因此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此答案是以婚姻法修正前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的。按照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李男与王女的婚姻应按可撤消的婚姻处理。照此作答亦属正确,而且应当说是更为正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张男与王女是中学同学,1998年3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男外出打工。张男外出打工期间,常与王女书信往来,感情一直很好。1999年6月,王女的父亲因欠同村李男赌债,同意将女儿嫁给李男抵债。王女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10月与李男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男闻讯,于同年11月回村,陪同王女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男与王女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有效。 试就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男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李男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无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完全自愿。本案中,王女与李男结婚并非出于自愿,不符合结婚条件,因此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此答案是以婚姻法修正前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的。按照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李男与王女的婚姻应按可撤消的婚姻处理。照此作答亦属正确,而且应当说是更为正确)。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