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00年3月5日晚11时许,原告张某因邻居李某喧闹不已,上门说理时双方厮打起来,均为轻微伤。同年3月12日,某区公安分局以原告殴打他人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张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仍不服,遂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问题。 就本案而言,行政诉讼被告应为( )。A 区公安分局B 市公安局C 区人民政府D 市人民政府

题目
单选题
2000年3月5日晚11时许,原告张某因邻居李某喧闹不已,上门说理时双方厮打起来,均为轻微伤。同年3月12日,某区公安分局以原告殴打他人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张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仍不服,遂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问题。 就本案而言,行政诉讼被告应为( )。
A

区公安分局

B

市公安局

C

区人民政府

D

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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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8年8月12日晚11时许,原告王某因邻居李某家喧闹,影响其母亲手术后休息,便拉了李家的电保险闸。为此,李某与原告王某发生争吵,进而厮打起来,在众邻居的极力劝阻下才平息了事态。后来经法医鉴定,原告王某、李某均为轻微伤。2008年9月5日,被告区公安分局以原告王某殴打他人为由,做出第010311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王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对该复议裁决仍不服,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本案中公安分局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其对王某的处罚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
    本案中公安分局的行为称为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领导行政工作,管理公共事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序为标准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本案中公安分局对王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行为,既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又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但公安分局在作出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时存在显失公正的问题。原告王某因故意挑起事端,殴打他人,造成对方轻微伤害,被告区公安分局据此给予了原告最重的行政处罚——拘留15天;原告的邻居李某对原告挑起事端的态度是各不相让,在相互殴打中,造成原告王某轻微伤害,而被告对此却不作任何处罚。被告所作的处罚显然畸轻畸重,属对同类违法行为给予一重一轻的处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王某挑起事端,并殴打他人造成对方轻微伤害,应受治安管理处罚。原告邻居李某在相互殴打过程中亦造成原告轻微伤害,亦应受治安管理处罚,但被告对李某却未作任何处罚。故被告对原告王某的处罚显失公正,应当依法予以变更。

  • 第2题:

    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5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B: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
    C: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答案:A,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故选项A的说法正确c本题中,虽然事件起因与张某之妻有直接关联,但张某之妻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张某被拘留5日)无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张某之妻不宜列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而可以作为证人参加诉讼。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而本题中,受到拘留处罚者是张某,而提起行政诉讼者则是受害人黄某,故不适用特殊地域管辖。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申请暂缓执行拘留决定的条件是,被处罚人本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本题中提起行政诉讼者是受害人黄某,而不是被处罚人张某,故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

  • 第3题:

    某日晚20时许,某派出所接市局110指令:称报警人李某的某品牌手机在某饭店吃饭时遗失。李某拨打遗失手机,捡到手机的张某接听,并称可以把李某的手机送还,但需支付劳务费,李某认可。双方在约定地点见面。但在交接时,张某提出加钱,李某不同意,发生争吵,张某一拳将李某鼻子打出血。
    根据以上情境,判断该警情的类型是:(单选)

    A.经济纠纷
    B.紧急求助
    C.治安案件
    D.刑事案件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人民警察法公安行政执法,并选择正确选项。
    第二步,此题中张某因为手机归还问题产生冲突,并将李某打伤,属于打架斗殴,典型行政案件,因此选择C选项。A、C、D都排除,不当选。

  • 第4题:

    李某与邻居张某因纠纷长期不和。9月3日,李某将张某打成轻微伤,4日,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6日,公安机关展开调解,李某和张某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李某于12日前向张某赔偿医疗费1000元。11日,李某明确表示不愿履行调解协议。该案件的办案期限起算日期正确的是:

    A.9月3日
    B.9月6日
    C.9月11日
    D.9月12日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题中,李某9月11日表示不愿意履行协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 第5题:

    张某和李某二人是某县卖西瓜的小本生意人,1997年4月17日下午,张某与李某合伙投资购买的水泥管子丢失,张某怀疑被李某转移,便连连用不堪入耳的言辞谩骂。在此之前,李某曾擅自将水泥管子拉到自己的家里,听到了张某的谩骂声,责问道:“你骂什么?”张某继续不指名谩骂。李某不满,也以侮辱性的言辞谩骂。双方在谩骂过程中发生厮打,厮打中,李某踢中张某的裆部;张某将李某的脸部、胸部打伤。后经法医鉴定,双方均受到了伤害,都属于轻微伤,但李某的伤要比张某的伤稍重。县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对李某予以罚款100元;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另外罚款1000元。张某对此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法定期限是()

    • A、10日
    • B、60日
    • C、6个月
    • D、1年

    正确答案:B

  • 第6题:

    张某因对李某不满,打了李某两耳光,经法医鉴定,未达到轻微伤害,因此不能对张某予以治安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以下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案件是()。

    • A、同事甲与乙关系一向不和,甲为发泄心中不满将放在乙办公桌上的水杯故意碰翻在地,不巧被乙看见,乙当场殴打甲致其轻微伤
    • B、张某与孙某系邻居关系,因日常琐事张某殴打孙某致其轻微伤
    • C、王某与其表弟李某一起做生意,因利润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王某碍于情面,遂雇用刘某将李某打成轻伤
    • D、学生丙某因翻看同桌丁某日记而发生争吵,丁某遂殴打丙某致轻微伤

    正确答案:C

  • 第8题:

    下列可以适用治安调解的案件有()。

    • A、刘某胁迫未成年人赵某实施盗窃
    • B、张某无故谩骂李某的母亲,李某将张某价值200元的手机摔坏
    • C、吴某纠集3人与张某等4人斗殴
    • D、王某与同学侯某因争抢座位厮打在一起,导致侯某轻微伤

    正确答案:B,D

  • 第9题:

    2000年3月5日晚11时许,原告张某因邻居李某喧闹不已,上门说理时双方厮打起来,均为轻微伤。同年3月12日,某区公安分局以原告殴打他人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张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仍不服,遂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问题。 就本案而言,行政诉讼被告应为( )。

    • A、区公安分局
    • B、市公安局
    • C、区人民政府
    • D、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陈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作出拘留决定。陈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 B、本案中对张某的拘留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日
    • C、张某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 D、张某之妻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 E、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陈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C

  • 第11题:

    单选题
    2000年3月5日晚11时许,原告张某因邻居李某喧闹不已,上门说理时双方厮打起来,均为轻微伤。同年3月12日,某区公安分局以原告殴打他人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张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仍不服,遂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本案应作出何种判决?( )
    A

    驳回诉讼请求

    B

    撤销判决

    C

    维持判决

    D

    变更判决


    正确答案: B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四)项。

  • 第12题:

    单选题
    2000年3月5日晚11时许,原告张某因邻居李某喧闹不已,上门说理时双方厮打起来,均为轻微伤。同年3月12日,某区公安分局以原告殴打他人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张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仍不服,遂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问题。 就本案而言,行政诉讼被告应为( )。
    A

    区公安分局

    B

    市公安局

    C

    区人民政府

    D

    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A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

  • 第13题:

    2003年11月12日晚11时许,原告方某因住在隔壁的李某家喧闹,影响其母亲手术后休息,便拉了李家的电保险闸。为此,李某与原告方某发生争吵,进而厮打起来,在众邻居的极力劝阻下才平息了事态。后来经法医鉴定,原告方某、李某均为轻微伤。2003年12月5日,被告区公安分局以原告方某殴打他人为由,做出第010311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方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对该复议裁决仍不服,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答:本案中公安分局的行为称为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领导行政工作,管理公共事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序为标准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本案中公安分局对方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行为,既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又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但公安分局在作出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时存在显失公正的问题。原告方某因故意挑起事端,殴打他人,造成对方轻微伤害,被告区公安分局据此给予了原告最重的行政处罚——拘留15天;原告的邻居李某对原告挑起事端的态度是各不相让,在相互殴打中,造成原告方某轻微伤害,而被告对此却不作任何处罚。被告所作的处罚显然畸轻畸重,属对同类违法行为给予一重一轻的处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方某挑起事端,并殴打他人造成对方轻微伤害,应受治安管理处罚。原告邻居李某在相互殴打过程中亦造成原告轻微伤害,亦应受治安管理处罚,但被告对李某却未作任何处罚。故被告对原告方某的处罚显失公正,应当依法予以变更。

  • 第14题:

    某日晚20时许,某派出所接市局110指令:称报警人李某的某品牌手机在某饭店吃饭时遗失。李某拨打遗失手机,捡到手机的张某接听,并称可以把李某的手机送还,但需支付劳务费,李某认可。双方在约定地点见面。但在交接时,张某提出加钱,李某不同意,发生争吵,张某一拳将李某鼻子打出血。
    民警接警后出警,根据现场情况,对张某予以治安处罚。下列不属于治安处罚种类的是:(单选)

    A.训诫
    B.警告
    C.罚款
    D.行政拘留

    答案:A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治安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没有训诫,因此选择A选项。

  • 第15题:

    某日晚20时许,某派出所接市局110指令:称报警人李某的某品牌手机在某饭店吃饭时遗失。李某拨打遗失手机,捡到手机的张某接听,并称可以把李某的手机送还,但需支付劳务费,李某认可。双方在约定地点见面。但在交接时,张某提出加钱,李某不同意,发生争吵,张某一拳将李某鼻子打出血。
    在调查时,张某拒绝配合,撕扯民警警服,阻碍执法,造成恶劣影响。张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多选)

    A.捡拾李某手机
    B.向李某索要劳务费
    C.将李某鼻子打出血
    D.撕扯民警警服

    答案:C,D
    解析:
    本题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内容,将李某打出血属于一种斗殴行为,属于行政违法,撕扯民警警服,影响警察执法,妨害公务,C、D正确,A、B两项都属于民法中规定。因此选择CD项。

  • 第16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情形是( )。

    A.张某因结伙斗殴对李某造成轻微伤
    B.王某雇佣张某伤害屠某致轻微伤
    C.赵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D.陆某多次殴打邻居刘某

    答案:C
    解析:
    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1)雇凶伤害他人的;(2)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3)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5)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6)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7)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结伙斗殴、多次伤害、雇凶等不适用调解。结合上述规定,A项属于结伴斗殴,B项属于雇凶伤害他人,D项属于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选择C项。

  • 第17题:

    李某出生于1988年6月12日,2005年跟随舅舅外出打工。2006年5月2日晚九时许,李某独自一人在西湖边睡觉,醒来后发现自行车不见了。李某在附近寻找自行车时,看见在西湖边石椅上谈恋爱的张某和施某两人,便上前询问有没有看见自己的自行车。张某很不耐烦,叫李某滚开,李某一时激愤,与张某吵起来,张某推了李某一把,李某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张某后逃窜。张某追了几分钟后倒地不起,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三天后,李某投案自首。试分析如果你是李某的辩护律师,应从哪些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正确答案: 作为李某的辩护律师,可从以下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1)李某作案时年纪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本案中受害人自己也有过错,据此可减轻李某的部分责任;
    (3)李某事后有自首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第18题:

    某刑警队侦查员李某的朋友与张某有仇,多次要李某找机关会帮助其报复张某,一日李某着便装执行任务时,看到张某正在商店购买东西。李某上前要张某跟他到派出所去。张某不从,并向李某要求看证件。二人为此发生争执并厮打起来。这时,一辆摩托车路过此地将他们冲撞,张某乘机挣脱跑去。李某遂掏出手枪,朝张某连发数枪,将其打死。对李某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李某的行为触犯刑法,应由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其次,李某所在公安局在赔偿损失后,可责令李某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 第19题:

    2000年3月5日晚11时许,原告张某因邻居李某喧闹不已,上门说理时双方厮打起来,均为轻微伤。同年3月12日,某区公安分局以原告殴打他人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张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仍不服,遂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本案应作出何种判决?( )

    • A、驳回诉讼请求
    • B、撤销判决
    • C、维持判决
    • D、变更判决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李某因盗窃被某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日,其不服处罚决定,李某可申请()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A、复核
    • B、行政复议
    • C、申诉
    • D、仲裁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2002年7月21日晚24时许,原告吴某因住在其楼上的周某家喧闹,影响其妻手术后休息,便上楼拉了周家的电保险闸。为此,周某和其妻王某与原告吴某及其妻发生争吵,进而厮打起来,在众邻居的极力劝阻下才平息了事态。后经法医鉴定,原告吴某及其妻、周某之妻王某均为轻微伤。2002年8月13日,区公安分局以原告吴某殴打他人为由,作出第20020543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吴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对该复议裁决仍不服,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本案中公安分局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其对吴某的处罚是否有道理?


    正确答案: 本案中公安分局的行为称为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领导行政工作,管理公共事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本案中公安分局对吴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行为,既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又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但公安分局在作出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时存在显失公正的问题。原告吴某因故意挑起事端,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微伤害,被告区公安分局据此给予了原告最重的行政处罚——拘留15天;原告的邻居周某及其妻王某对原告挑起事端的态度是“针尖对麦芒”,在相互殴打中,造成原告吴某及其妻二人轻微伤害,而被告对此却不作任何处罚。被告所作的处罚显然畸轻畸重,属对同类违法行为给予一重一轻的处理。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吴某挑起事端,并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微伤害,应受治安管理处罚。原告邻居周某及其妻王某在相互殴打过程中亦造成原告及其妻轻微伤害,亦应受治安管理处罚,但被告对他们二人却未作任何处罚。故被告对原告吴某的处罚显失公正,应当依法予以变更。

  • 第22题:

    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二人是某县卖西瓜的小本生意人,1997年4月17日下午,张某与李某合伙投资购买的水泥管子丢失,张某怀疑被李某转移,便连连用不堪入耳的言辞谩骂。在此之前,李某曾擅自将水泥管子拉到自己的家里,听到了张某的谩骂声,责问道:“你骂什么?”张某继续不指名谩骂。李某不满,也以侮辱性的言辞谩骂。双方在谩骂过程中发生厮打,厮打中,李某踢中张某的裆部;张某将李某的脸部、胸部打伤。后经法医鉴定,双方均受到了伤害,都属于轻微伤,但李某的伤要比张某的伤稍重。县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对李某予以罚款100元;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另外罚款1000元。张某对此行政处罚不服。诉讼过程中,若法院通知李某参加诉讼,则李某为()
    A

    原告

    B

    被告

    C

    第三人

    D

    证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二人是某县卖西瓜的小本生意人,1997年4月17日下午,张某与李某合伙投资购买的水泥管子丢失,张某怀疑被李某转移,便连连用不堪入耳的言辞谩骂。在此之前,李某曾擅自将水泥管子拉到自己的家里,听到了张某的谩骂声,责问道:“你骂什么?”张某继续不指名谩骂。李某不满,也以侮辱性的言辞谩骂。双方在谩骂过程中发生厮打,厮打中,李某踢中张某的裆部;张某将李某的脸部、胸部打伤。后经法医鉴定,双方均受到了伤害,都属于轻微伤,但李某的伤要比张某的伤稍重。县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对李某予以罚款100元;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另外罚款1000元。张某对此行政处罚不服。行政拘留是()
    A

    申诫罚

    B

    人身罚

    C

    行为罚

    D

    财产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陈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作出拘留决定。陈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B

    本案中对张某的拘留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日

    C

    张某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D

    张某之妻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E

    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陈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拘留、行政诉讼管辖、当事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所以选项B错误。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题中,张某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张某之妻虽然参与打架,但是与行政处罚本身没有利害关系,张某为本案的第三人,并不是张某之妻。所以选项D错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行政拘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处罚,所以这里不能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所
    以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地域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