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法的相关规定。”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两税法产生的背景、内容及其评价。


    答案:
    解析:
    古代的几次大的赋役制度改革是基础知识,是每年的必考点必须掌握,两税法就是其中的一次影响比较大的,也是比较成功的改革,考生在复习中要把几次改革联系在一起,比较异同,进而挖掘其内在的规律。

  • 第2题:

    简述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⑴混合销售行为强调的是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应税劳务和货物,其范围仅指应税劳务与货物的混合。
    ⑵兼营行为则是指纳税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⑶从货物的角度看,是指应税劳务与销售货物不是在一项销售行为中同时发生;从劳务的角度看,无论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是否同时发生,均为兼营行为。

  • 第3题:

    下列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 B、从事货物生产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 C、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 D、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正确答案:B

  • 第4题:

    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正确答案: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对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如果企业的货物销售与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那么,其提供的劳务收入应与货物销售收入一并进行缴纳增值税,从而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加强核算,对应税劳务和非应税货物进行分别核算,并分别计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如,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的餐厅,若不分别核算各自的营业额,将按照娱乐业额20%的税率计征营业税,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兼营的不同税目,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由于混合销售时在同一项业务中包含适用不同税种的收入,企业通常很难通过简单分开核算两类收入,为此,需通过单独成立承担营业税业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来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以适用不同税种计算应缴税款。

  • 第5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法的相关规定。


    正确答案: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其中:“一项销售行为”是指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两者同时发生,密切相联,且从同一受让者取得价款。“非应税劳务”是指纳营业税的劳务。如,电梯生产企业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电梯。
    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谓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所谓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 第6题:

    某酒店除了提供住宿、餐饮服务外,还附设外卖部对外销售酒店特色卤菜,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卤菜外卖业务收入()。

    • A、按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 B、按服务业劳务征收营业税
    • C、按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 D、按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简述财产税法、资源税法与行为税法


    正确答案:财产税法是关于征纳财产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财产税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也就是对纳税人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所征收的税。财产税的历史悠久,但它在各国一般都不具有主体税种的地位,它主要是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财产税的税种较多,主要包括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使用税等。从总体上看,整个财产税的立法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1994年以来的税制改革过程中,只是较完善了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长期存在着内外两套税制的问题,而遗产税的立法也尚待完善。资源税法是关于征纳资源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资源税是指国家对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资源生产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的立法原则包括普遍征收原则、级差调节原则和方便征税原则。1984年10月1日,我国正式以资源税命名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征收。资源税的建立,对于调节企业之间的盈利分布,促进国有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完善和健全统一的税收制度起到了良好的作用。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重新颁布了《资源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1984年的《资源税条例(草案)》和《盐税条例(草案)》。该条例的颁布,确定了“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对资源税加以调整和改革,扩大了资源税的征税范围,适度提高了单位税额并将盐税并入到资源税中作为一个税目。行为税法是关于征纳行为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为税,又称为特定行为税,是指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通常使用的是狭义的行为税的概念,即行为税是指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当纳税的某些特定行为的征税。在我国,凡不能列入流转税类、所得税类和财产税类并且针对某种特定行为所征收的税,都归为行为税类。目前,在我国属于行为税类的主要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证券交易税、屠宰税和筵席税。行为税立法应遵循寓禁于征的原则、灵活性原则和轻税原则。现行行为税体系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目前,行为税亟待完善,比如开征排污税、尽快开征证券交易税以及开征广告税。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⑴混合销售行为强调的是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应税劳务和货物,其范围仅指应税劳务与货物的混合。
    ⑵兼营行为则是指纳税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⑶从货物的角度看,是指应税劳务与销售货物不是在一项销售行为中同时发生;从劳务的角度看,无论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是否同时发生,均为兼营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正确答案: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对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如果企业的货物销售与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那么,其提供的劳务收入应与货物销售收入一并进行缴纳增值税,从而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加强核算,对应税劳务和非应税货物进行分别核算,并分别计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如,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的餐厅,若不分别核算各自的营业额,将按照娱乐业额20%的税率计征营业税,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兼营的不同税目,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由于混合销售时在同一项业务中包含适用不同税种的收入,企业通常很难通过简单分开核算两类收入,为此,需通过单独成立承担营业税业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来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以适用不同税种计算应缴税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有什么区别?哪种情况下应该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哪种情况下又应该将兼营行为转化为混合销售?

    正确答案: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税务处理不一样:
    (1)混合销售行为指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
    (2)兼营行为指同一纳税人既经营增值税的销售行为,还经营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类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于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一并征收增值税。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混合销售向兼营转化:
    (1)对于以货物销售为主的一般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其涉及货物和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合并征收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税基。而且增值税税率较高,这样企业承担的增值税税收负担也较重。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如果涉及营业税的项目无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则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2)对于销售货物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如果增值税的税率高于营业税的税率,则也适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兼营转化为混合销售行为:
    (1)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劳务项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按照货物的销售为主业依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税收负担会偏重,这种情况下,适宜选择以非应税劳务为主业缴纳营业税。
    (2)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低于营业税税率,则应将兼营行为转为混合销售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法的相关规定。

    正确答案: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其中:“一项销售行为”是指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两者同时发生,密切相联,且从同一受让者取得价款。“非应税劳务”是指纳营业税的劳务。如,电梯生产企业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电梯。
    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谓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所谓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又涉及到增值税的货物,该项行为在税法上称为()
    A

    兼营行为

    B

    应税行为

    C

    应税货物行为

    D

    混合销售行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务处理方法。


    正确答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 第14题:

    简述增值税的扣税法及其优点。


    正确答案: 计算增值税采用的扣税法,又称间接计算法,它并不直接计算增值额,而是采用抵扣税款的方法,间接计算应纳增值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率-本期购进中已纳税额
    它有以下优点:
    (1)凭发货票扣税,以国家统一严格管理的外部凭证作依据,计算准确可靠。
    (2)不必与成本核算挂钩,只需把发票上注明税款累计起来,就可以求出应扣除的税额,大大简化了税额的计算,较易于纳税人接受,从而有利于增值税的推行。
    (3)可以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交叉审计,防止偷漏税。

  • 第15题: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有什么区别?哪种情况下应该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哪种情况下又应该将兼营行为转化为混合销售?


    正确答案: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税务处理不一样:
    (1)混合销售行为指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
    (2)兼营行为指同一纳税人既经营增值税的销售行为,还经营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类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于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一并征收增值税。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混合销售向兼营转化:
    (1)对于以货物销售为主的一般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其涉及货物和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合并征收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税基。而且增值税税率较高,这样企业承担的增值税税收负担也较重。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如果涉及营业税的项目无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则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2)对于销售货物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如果增值税的税率高于营业税的税率,则也适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兼营转化为混合销售行为:
    (1)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劳务项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按照货物的销售为主业依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税收负担会偏重,这种情况下,适宜选择以非应税劳务为主业缴纳营业税。
    (2)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低于营业税税率,则应将兼营行为转为混合销售行为。

  • 第16题: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混合销售与兼营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花店销售鲜花并承接婚庆服务业务,该行为属于货物混合销售应当一并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 值税
    • B、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 C、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应纳税额
    • D、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正确答案:B,C,D

  • 第17题:

    下列经营活动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

    • A、货物生产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
    • B、货物零售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
    • C、货物批发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
    • D、营业税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下列混合销售行为需要交纳营业税的是()。

    • A、货物生产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
    • B、企业性单位的混合销售行为
    • C、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
    • D、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则()。

    • A、此项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 B、此项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 C、此项混合销售行为征收消费税
    • D、此项混合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财产税法、资源税法与行为税法

    正确答案: 财产税法是关于征纳财产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财产税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也就是对纳税人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所征收的税。财产税的历史悠久,但它在各国一般都不具有主体税种的地位,它主要是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财产税的税种较多,主要包括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使用税等。从总体上看,整个财产税的立法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1994年以来的税制改革过程中,只是较完善了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长期存在着内外两套税制的问题,而遗产税的立法也尚待完善。资源税法是关于征纳资源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资源税是指国家对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资源生产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的立法原则包括普遍征收原则、级差调节原则和方便征税原则。1984年10月1日,我国正式以资源税命名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征收。资源税的建立,对于调节企业之间的盈利分布,促进国有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完善和健全统一的税收制度起到了良好的作用。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重新颁布了《资源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1984年的《资源税条例(草案)》和《盐税条例(草案)》。该条例的颁布,确定了“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对资源税加以调整和改革,扩大了资源税的征税范围,适度提高了单位税额并将盐税并入到资源税中作为一个税目。行为税法是关于征纳行为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为税,又称为特定行为税,是指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通常使用的是狭义的行为税的概念,即行为税是指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当纳税的某些特定行为的征税。在我国,凡不能列入流转税类、所得税类和财产税类并且针对某种特定行为所征收的税,都归为行为税类。目前,在我国属于行为税类的主要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证券交易税、屠宰税和筵席税。行为税立法应遵循寓禁于征的原则、灵活性原则和轻税原则。现行行为税体系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目前,行为税亟待完善,比如开征排污税、尽快开征证券交易税以及开征广告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则()。
    A

    此项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B

    此项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C

    此项混合销售行为征收消费税

    D

    此项混合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经营活动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
    A

    货物生产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

    B

    货物零售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

    C

    货物批发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

    D

    营业税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务处理方法。

    正确答案: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混合销售行为需要交纳营业税的是()。
    A

    货物生产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

    B

    企业性单位的混合销售行为

    C

    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

    D

    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