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地30000平方米、规划条件中要求在是地块内修建一条长100米宽12米的混凝土道路并开放给公众使用,评估人员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法估出其未考虑规划条件中附带条件时的单价为1000元/平方米,则评估结果为()万元。
第1题:
某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在某大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市中心的一个地段内进行旧区改造,开发住宅、商业、办公等项目,其性质与城市规划相符。该地块面积约21. 8hm2,东、西两侧临城市主干道,南侧为现状(底层)商业街,西侧为已初具规模的区域商业中心。地块周边地区人文环境要素众多,交通繁忙,西侧主干道(二号大街)上有规划地铁线通过,地块现状如图5所示。
已给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1)用地性质、用地范围、用地面积。
(2)建筑限高、建筑后退及间距要求。
(3)绿地配置要求。
(4)公建配套设施要求。
(5)市政公用设施配置要求。
(6)保留新建多层商厦及绿地。
(7)原有停车场为地块西侧的区域商业中心使用,应就近保证其停车位数量。

【问题】
假如你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办人,试对上述已给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补充提出其他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1)明确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指标。
(2)明确建筑密度指标。
(3)明确小区出入口方位。
(4)明确停车场(库)规模。
(5)处理好现有地铁。
(6)应处理好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与风貌保护区的协调关系要求,同时应提出与西侧区级商业中心和低层特色商业街的风貌协调要求。
(7)处理好低层特色街区与区级商业中心的关系。
(8)保护好清真寺。
(9)明确各条道路绿化控制线要求。
(10)明确日照要求。
【解析】
对于这类提出补充规划条件类型的题目,需要在性质、规模、布局、退界、间距、日照、交通、绿化、市政、景观等方面对已给出的设计条件进行筛选。已给出规划条件的第一条涉及了性质方面的问题;建筑规模方面仅涉及了建筑限高,没有涉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方面的要求,需要补充;规划布局方面在已给出规划条件的第七条涉及了停车场的布局,没有提出住宅、商业、办公等不同性质建筑的布局;建筑退界和间距方面的问题在已给出规划设计条件的第二条涉及了,不需要补充;日照方面的问题没有涉及,需要补充;交通方面给出了停车场的位置,但是没有提出出入口、停车位数和交通组织等方面的要求,需要补充;绿化方面在已给出规划设计条件的第三条涉及了,不需要补充;市政方面的要求在已给出规划条件的第五条涉及了,不需要补充,景观方面的问题没有给出规划条件,需要补充。
本题的图示部分文字不多,其中用地北侧标注了“老城区(风貌保护区)”的字样,字体很大,十分醒目,是提醒新建筑要在景观方面与北侧用地风貌相协调的问题;“清真寺(保留)”的字样也是提醒要注意清真寺周边的建筑应与清真寺景观相协调;“区级商业中心”、“新建多层商厦”、“特色商业街”的字样,提醒注意商业建筑的布局问题。
我们对审题的内容进行整理,需要补充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方面的要求;需要补充住宅、商业、办公等不同性质建筑的布局要求;需要补充日照方面的问题;需要补充机动车出入口、地铁出入口、停车位数和交通组织等方面的要求;需要补充新建筑要在景观方面与北侧用地风貌相协调、与现状特色商业街景观协调和与保留清真寺景观相协调的问题。总共需要补充五个方面的问题,答案的数量也基本符合本题得分点的要求,因此可以确定以上五个方面即为本题的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中要求有容积率奖励与补偿的规定,下列()符合容积率奖励的规定。
第8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包括()。
第9题:
不同工业类别标准应不同
不同地形条件标准应不同
不同气象条件标准应不同
卫生防护距离内可修建车库
卫生防护距离内可修建成公园、体育场
第10题:
出让地块的面积
出让地块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原则
出让地块的开发强度
出让地块的理由
第11题:
地块位置与范围
地块使用性质
地块使用权归属
地块开发强度
地块出让价格
第12题:
出让地块的面积
出让地块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原则
出让地块的建设强度
出让地块的理由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 )提出。
第19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出让地块必须附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该规划条件要明确规定的内容的相关要求不应包括()。
第20题:
建筑密度即()之比。
第21题:
出让地块的面积
出让地块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原则
出让地块的建设强度
出让地块的理由
第22题:
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及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
对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设定用途和容量控制
对所在地块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
指导建筑设计和各项工程施工设计
第23题:
深化和细化城市总体规划,将规划意图与规划指标分解落实到街坊地块的控制引导之中,保证城市规划系统控制的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进行项目开发建设行为的控制引导时,将控制条件、控制指标以及具体的控制引导要求落实到相应的开发地块上,作为土地出让条件。
所规定的控制指标和各项控制要求可以为具体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的建筑设计或景观设计等个案建设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结合地方,强调规划的针对性,协调城市建设中各个利益主体的责、权、利关系,并对特定的利益群体有所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