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某高校文秘专业高材生,毕业后就职于一家公司做文员。为适应工作需要,上班时,她毅然放弃了“清纯少女妆”,化起了整洁、漂亮、端庄的“白领丽人妆”:不脱色粉底液,修饰自然、稍带棱角的眉毛,与服装色系搭配的灰度高偏浅色的眼影,紧贴上睫毛根部描画的灰棕色眼线,黑色自然型睫毛,再加上自然的唇型和略显浓艳的唇色,虽化了妆,却好似没有化妆,整个妆容清爽自然,尽显自信、成熟、干练的气质。但在公休日,她又给自己来了一个大变脸,化起了久违的“清纯少女妆”:粉蓝或粉绿、粉红、粉黄、粉白等颜色的眼影,彩色系列的睫毛膏和眼线,

题目

王芳,某高校文秘专业高材生,毕业后就职于一家公司做文员。为适应工作需要,上班时,她毅然放弃了“清纯少女妆”,化起了整洁、漂亮、端庄的“白领丽人妆”:不脱色粉底液,修饰自然、稍带棱角的眉毛,与服装色系搭配的灰度高偏浅色的眼影,紧贴上睫毛根部描画的灰棕色眼线,黑色自然型睫毛,再加上自然的唇型和略显浓艳的唇色,虽化了妆,却好似没有化妆,整个妆容清爽自然,尽显自信、成熟、干练的气质。但在公休日,她又给自己来了一个大变脸,化起了久违的“清纯少女妆”:粉蓝或粉绿、粉红、粉黄、粉白等颜色的眼影,彩色系列的睫毛膏和眼线,粉红或粉橘的腮红,自然系的唇彩或唇油,看上去娇嫩欲滴,鲜亮淡雅,整个身心都倍感轻松。心情好,自然工作效率就高。一年来,王芳以自己得体的外在形象、勤奋的工作态度和骄人的业绩,赢得了公司同仁的好评。问题:如何评价王芳的两种妆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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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下列不能成为劳动者的是()。

    A.大张因盗窃犯罪服刑,在监狱内参与劳动

    B.老李在退休后被单位返聘做技术顾问

    C.小孙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公司上班,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月从公司领取工资

    D.小王15岁时在某工厂做暑期工


    参考答案:ABD

  • 第2题:

    根据下面的材料以王芳的身份向索尼公司人事部写一封求职信。 求职者王芳,女, 30 岁,现在山东省××市宏图实业有限公司供职,为求得事业的更大发 展,想到北京索尼公司谋求营销部经理一职,她希望索尼公司安排她面试。 王芳毕业于山东大学市场营销专业,获学士学位,毕业后一直在宏图实业有限公司从事营 销工作,曾成功地制订了几次营销策划,为宏图实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打开了局面,本人有 信心任索尼公司营销部经理一职。 王芳是从 9 月 6 日的《人才市场报》上看到索尼公司招聘营销经理的广告而去应聘的。王 芳的联系地址:山东省××市青岛路宏图实业有限公司,电话是: 0531 - 7654 ×××、 189 × ××× 0081 。王芳还附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营销策划书复印件各一份。写求职信的 时间是 2011 年 9 月 18 日。


    答案:

    参考范文:求职信

    尊敬的索尼公司人事部:

    您好!感谢贵公司阅读我的应聘信。我在9月6日的《人才市场报》上得悉贵公司有意招聘有经验的营销经理,特冒昧写信自荐。我今年30岁,女性,现在山东省××市宏图实业有限公司供职。我毕业于山东大学市场营销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后一直在宏图实业有限公司从事营销工作,曾成功地制订了几次营销策划,为宏图实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打开了局面。为了求得事业的更大发展,欲谋求贵公司营销部经理一职。随函呈上个人简历、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营销策划书复印件,敬请参阅。恳切希望贵公司给我面试机会。我将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不辜负贵公司的特别赏识和厚爱。谨祝贵公司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敬礼

    附:个人简历一份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营销策划书复印件一份联系地址:山东省××市青岛路宏图实业有限公司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531-7654×××手机:189××××0081

    求职人:王芳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八日

     


  • 第3题:

    2006年7月,王某大学本科毕业,8月1日到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为其办理了失业保险。2008年7月1日,因金融危机,公司裁员,王某失业。王某于7月10日持公司出具的终止合同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下列关于王某失业保险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B.王某的失业保险金自2008年7月1日起计算
    C.王某的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D.王某若享受失业保险,则不得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答案:C
    解析:
    A项,《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B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C项,《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D项,《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第4题:

    王某在2013年10月15日与一家电子公司签约,合同期为5年,2015年6月,王某负伤,不得不暂时停止工作到医院接受治疗。停止工作3天后,老板通知王某,说她已被解雇了,王某不服,于是找律师代为上诉。

    2.公司解雇王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
    A.合法,雇主可以无条件解雇员工
    B.不合法,王某因工负伤处于医疗期内
    C.合法,王某因治疗没有去工作
    D.不合法,王某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

    答案:B
    解析:

  • 第5题:

    某单位拟招聘一名工作人员,该单位甲、乙、丙、丁、戊、己6名领导分别列出了招聘要求:
    甲:本科、大陆高校毕业、25—30岁、中文专业;
    乙:硕士、台港澳高校毕业、25—30岁、财会专业;
    丙:本科、台港澳高校毕业、25岁以下、外语专业;
    丁:博士、大陆高校毕业、30岁以上、财会专业
    戊:本科、国外高校毕业、25—30岁、法律专业;
    己:硕士、国外高校毕业、30岁以上、历史专业。
    在每人提出的4项要求中,最终录用的工作人员均只满足了其中一项:
    由此可以推出,最终录用的工作人员是:

    A.本科
    B.硕士
    C.台港澳高校毕业
    D.国外高校毕业

    答案:B
    解析:
    本题题干有明显的信息匹配特征,考查分析推理。
    观察题干,发现“本科”被提到3次,并且“本科”匹配了“大陆高校毕业”、“台港澳高校毕业”、“国外高校毕业”三种毕业院校的全部情况,如果录用者为本科,则无法满足题干对于录用者只满足一个条件的要求,因此录用者不是“本科”,A项错误,排除;
    题干中“25~30岁”被提到3次,且匹配了全部毕业院校情况,因此,录用者不是“25~30岁”。
    将选项信息代入,B项,假设录用者为硕士,则根据乙和己的要求,可推出录用者为大陆高校毕业,25岁以下,根据戊的要求,可推出录用者为法律专业,满足题目要求,正确当选。
    C项,假设录用者为台港澳高校毕业,结合之前的结论和乙、丙的要求,可知录用者为博士,30岁以上,则甲的要求可推知录用者为中文专业,戊的要求可推知录用者为法律专业,矛盾,错误排除。
    D项,假设录用者是国外高校毕业,结合之前的结论和戊、己的要求,可知录用者为博士,25岁以下,则甲的要求可推知录用者为中文专业,乙的要求可推知录用者为财会专业,矛盾,错误排除。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 第6题:

    1996年,北京某高校教师辞职到日本留学,毕业后就职于一家日本公司。2000年8月,该人在日本东京不幸遇车祸身亡。遇害人亲属到日本作了后事处理,获赔款折合人民币80余万元。 为继承这笔存款,死者的父母与死者的妻子、儿子产生争议,遂诉诸法律,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何地法律作为准据法?


    正确答案:本案应适用日本法作为继承的准据法。受害人在日本的财产均为动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本案中,受害人的法定住所在中国。但受害人在日本已4年,经常居住地和住所不一致。根据《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因此,应认定受害人死亡时住所地在日本,故本案应适用日本法。

  • 第7题:

    2010年10月,常某到一高校饮服部门工作。2011年1月,常某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由该公司将她派至原岗位。合同到期后,常某再次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此后,劳务公司陆续为她缴社保。 后来常某生孩子,高校批准她休产假,正常发工资。可产假期满后,常某向高校、劳务公司三次寄出申请,希望安排工作,但没动静,经交涉无果,常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无效,高校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等。 法院查明,劳务公司2008年8月成立,发起人为一家招待所、胡某和庄某,招待所是大股东,而招待所主要投资人是高校分析该案例,常某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
    用人单位或其所属单位出资或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合同无效,劳动者劳动关系的相对方仍是该实际用工单位。所以常某的诉求应该得到支持。

    用人单位为逃避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喜欢雇用派遣工,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更想法将原来的常用工在不改变岗位、内容的情况下转为派遣工。《劳动合同法》对此予以制止,以防范用人单位将本来完整的劳动关系人为分割,逃避劳动法责任,任意使用劳务派遣工。

  • 第8题:

    单选题
    王某2009年毕业于贵州省某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公司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她恪守职责,兢兢业业,深受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2010年2月,单位会计部门人手奇缺,公司领导调派王某担任财务部门的出纳,领导认为,虽然王某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出纳并不是会计岗位,王某工作能力强,很快就能适应。 2010年6月,王某参加了当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的统一考试,并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王某因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会计工作者,并步步高升,成为公司的会计主管。 王某的丈夫在一家私有电子企业任总经理,在其丈夫的多次请求下,2011年1月,王某利用工作之便,将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其丈夫,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尚未构成犯罪,公司认为她不宜继续担任会计主管一职。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将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其丈夫,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违背了()的会计职业道德。
    A

    客观公正

    B

    诚实守信

    C

    参与管理

    D

    强化服务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王某2009年毕业于贵州省某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公司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她恪守职责,兢兢业业,深受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2010年2月,单位会计部门人手奇缺,公司领导调派王某担任财务部门的出纳,领导认为,虽然王某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出纳并不是会计岗位,王某工作能力强,很快就能适应。 2010年6月,王某参加了当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的统一考试,并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王某因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会计工作者,并步步高升,成为公司的会计主管。 王某的丈夫在一家私有电子企业任总经理,在其丈夫的多次请求下,2011年1月,王某利用工作之便,将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其丈夫,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尚未构成犯罪,公司认为她不宜继续担任会计主管一职。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对王某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可由()给予处罚。
    A

    工商部门

    B

    人民法院

    C

    本公司

    D

    劳动部门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判断题
    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他无需承担纳税义务。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2009年毕业于贵州省某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公司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她恪守职责,兢兢业业,深受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2010年2月,单位会计部门人手奇缺,公司领导调派王某担任财务部门的出纳,领导认为,虽然王某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出纳并不是会计岗位,王某工作能力强,很快就能适应。 2010年6月,王某参加了当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的统一考试,并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王某因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会计工作者,并步步高升,成为公司的会计主管。 王某的丈夫在一家私有电子企业任总经理,在其丈夫的多次请求下,2011年1月,王某利用工作之便,将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其丈夫,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尚未构成犯罪,公司认为她不宜继续担任会计主管一职。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领导任用王某担任出纳的行为,观点正确的是()。
    A

    领导的决定符合会计法律的规定

    B

    出纳确实不属于会计岗位,但王某应该实习1个月,不能立刻上岗

    C

    王某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出纳工作

    D

    王某在2010年6月参加了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说明其可以担任出纳一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王某2009年毕业于贵州省某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公司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她恪守职责,兢兢业业,深受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2010年2月,单位会计部门人手奇缺,公司领导调派王某担任财务部门的出纳,领导认为,虽然王某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出纳并不是会计岗位,王某工作能力强,很快就能适应。 2010年6月,王某参加了当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的统一考试,并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王某因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会计工作者,并步步高升,成为公司的会计主管。 王某的丈夫在一家私有电子企业任总经理,在其丈夫的多次请求下,2011年1月,王某利用工作之便,将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其丈夫,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尚未构成犯罪,公司认为她不宜继续担任会计主管一职。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因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这体现了王某()会计职业道德。
    A

    爱岗敬业

    B

    诚实守信

    C

    参与管理

    D

    廉洁自律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女,1992 年 5 月出生。2008 年 6 月初中毕业后,她就到当地的一家私营企业做临 时工,收入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之外,还略有积蓄。2009 年 12 月,她用自己积攒的 1000 元钱给自己购买了一条金项链。 她父母得知后, 以王某尚未成年不能购买如此贵重的物品为 由,要求商店退货退款。她父母的要求应否得到支持?


    参考答案《民法通则》 规定 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 的生活来源,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王某已满 16 周岁,且以自己的 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 因此应当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王某用自己劳动所得 积攒的钱有权决定购买自己所要的东西,所以她父母的要求不能得到支持。

  • 第14题:

    根据《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办法》,2008年12月31日,下列情形符合AFP资格认证工作经验时间要求的是( )。

    A.张某1994年专科毕业,在律帅事务所为客户做离婚和遗广筹划,1998后一直从事对事务所的行政管理工作

    B.王某2005年本科毕业,一直在银行从事文秘工作

    C.李某200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一直在保险公司从事客户寿险的规划工作

    D.赵某2007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一直在证券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办法》,AFP资格认证对于工作经验的要求包括:必须在金融理财相关行业从事金融理财的相关工作,研究生需相关工作经验1年,本科2年,专科3年,工作经验的有效期为最近10年。A中张某虽然从事理财的相关工作,也达到了专科3年的标准,但是其1994~1997年的工作经验已经超出了认定的有效期;B、D中的王某和赵某虽然在金融机构工作,但从事的均不是与金融理财相关的工作。C正确。

  • 第15题:

    某校招聘专任教师时有张强、李颖、王丹、赵雷、钱萍5名博士应聘。3人毕业于美国高校,2人毕业于英国高校;2人发表过SSCI论文,3人没有发表过SSCI论文。已知,张强和王丹毕业院校所在国家相同、而赵雷和钱萍毕业院校所在国家不同;李颖和钱萍发表论文的情况相同,但王丹和赵雷发表论文的情况不同,最终,英国高校培养的一位发表过SSCI论文的博士被录取。
    由此可以推出:

    A.张强没发过SSCI论文
    B.李颖发表过SSCI论文
    C.王丹毕业于英国院校
    D.赵雷毕业于英国院校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确定题型。
    题干有信息匹配特征,确定为分析推理。
    第二步,分析条件,进行推理。
    将题干中的条件归纳如下:
    ①3人毕业于美国高校,2人毕业于英国高校
    ②2人发表过SSCI,3人没有发表过SSCI
    ③张强和王丹毕业院校所在国家相同,赵雷和钱萍毕业院校所在国家不同
    ④李颖和钱萍发表论文的情况相同,王丹和赵雷发表论文的情况不同
    ⑤英国高校培养的一位发表过SSCI论文的博士被录取
    由赵雷和钱萍毕业院校所在国家不同,可知:赵雷和钱萍其中一人毕业于美国高校,一人毕业于英国高校,又因为张强和王丹毕业院校所在国家相同,3人毕业于美国高校,2人毕业于英国高校,可知:张强和王丹毕业于美国高校,C选项排除。
    由王丹和赵雷发表论文的情况不同,可知:王丹和赵雷其中一人发表过SSCI,一人没有发表过SSCI,又因为李颖和钱萍发表论文的情况相同,2人发表过SSCI,3人没有发表过SSCI,可知:李颖和钱萍没有表过SSCI,B选项排除。
    李颖和钱萍没有表过SSCI,王丹和赵雷其中一人发表过SSCI,一人没有发表过SSCI,又因为2人发表过SSCI,可知张强发表过SSCI,A选项排除。

  • 第16题:

    某高校有数学、物理、化学、管理、文秘、法学等6个专业毕业生需要就业,现有风云、怡和、宏宇三家公司前来学校招聘。已知,每家公司只招聘该校上述2至3个专业的若干毕业生,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招聘化学专业的公司也招聘数学专业;(2)怡和公司招聘的专业,风云公司也招聘;(3)只有一家公司招聘文秘专业,且该公司没有招聘物理专业。(4)如果怡和公司招聘管理专业,那么也招聘文秘专业。(5)如果宏宇公司没有招聘文秘专业,那么怡和公司招聘文秘专业。如果三家公司都招聘3个专业的若干毕业生,那么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A.怡和公司招聘物理专业
    B.怡和公司招聘法学专业
    C.风云公司招聘化学专业
    D.宏宇公司招聘化学专业
    E.风云公司招聘数学专业

    答案:E
    解析:
    正确答案为E。分析推理—分析条件推理,难度中等。由题干信息,只有一家找了文秘专业,又已知怡和公司招聘的专业,风云也会招聘,所以怡和公司不招文秘专业,进而推出宏宇公司招聘文秘专业,风云公司不招聘文秘专业,怡和公司不招聘管理专业。如果怡和不招聘数学专业毕业生,那么也不招聘化学专业毕业生,此时,怡和公司就不招聘数学、化学、管理、文秘四个专业的毕业生,不满足题干“招聘3个专业毕业生”的要求,所以怡和公司必须要招聘数学专业,风云公司也必须招聘数学专业的毕业生,所以正确答案为E选项。

  • 第17题:

    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他无需承担纳税义务。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小李刚本科护理毕业分配到某医院,成为该院首位护理本科毕业护士,她除了要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外,还必须注意协调与同事尤其是其他护士的关系,这种行为于:()

    • A、生理适应
    • B、心理适应
    • C、社会适应
    • D、文化适应
    • E、技术适应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李娟毕业于某校社会工作专业,后在市某家养老机构就职,主要工作是为社区老人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从我国社会工作的角度看,李娟的工作属于( )。

    • A、专业社会工作
    • B、业余社会工作
    • C、行政性社会工作
    • D、公益性社会工作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单选题
    王某大学毕业后到某通讯集团公司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对王某进行为期半年的通讯技术专业培训,王某在培训后3年之内不能离开公司,如违反则需支付公司违约金2万元。到公司报到后,公司对王某进行了培训,并因此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总计1.5万元。经培训,王某已胜任工作。2年后,王某提出辞职,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

    王某无须支付违约金

    B

    王某应支付违约金2万元

    C

    王某应支付违约金1.5万元

    D

    王某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到某高校招聘时,看中了正读大三的王某,双方口头协商同意甲公司提供优厚条件,王某毕业后到甲公司工作;2014年7月1日,王某从该高校毕业;2014年7月20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8月1日,王某到甲公司报到,正式开始上班。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和甲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为()。
    A

    2013年3月1日

    B

    2013年3月5日

    C

    2014年7月1日

    D

    2014年8月1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第22题:

    单选题
    2006年7月,王某大学本科毕业,8月1日到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为其办理了失业保险。2008年7月1日,因金融危机,公司裁员,王某失业。王某于7月10日持公司出具的终止合同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下列关于王某失业保险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王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B

    王某的失业保险金自2008年7月1日起计算

    C

    王某的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D

    王某若享受失业保险,则不得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B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C项,《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D项,《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第23题:

    问答题
    1996年,北京某高校教师辞职到日本留学,毕业后就职于一家日本公司。2000年8月,该人在日本东京不幸遇车祸身亡。遇害人亲属到日本作了后事处理,获赔款折合人民币80余万元。为继承这笔存款,死者的父母与死者的妻子、儿子产生争议,遂诉诸法律,提起诉讼。本案中的遗产应如何分割?

    正确答案: 本案中,受害人的父母根据日本法律无继承权,死者的子女是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可随序继承。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