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公司得知华华公司正在与金城公司谈判。红星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华华公司,就向金城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华华公司退出后,红星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金城公司造成了损失。红星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题目

红星公司得知华华公司正在与金城公司谈判。红星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华华公司,就向金城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华华公司退出后,红星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金城公司造成了损失。红星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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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些情形中,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A.赵某向王某借钱翻盖房屋,王某答应10天后提供l0万元,并让赵某先把旧房拆除。赵某于是拆了旧房,等王某的钱买砖,王某到期却以生意亏损为由拒绝借款

    B.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

    C.公共汽车司机无正当理由拒载

    D.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张某向李某提供一级大米10吨。因一级大米短缺,张某只向李某提供了二级大米10吨


    正确答案:ABC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A项中赵某与王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王某因违反初步协议或许诺而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项属于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项属于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情形,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落感责任。D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张某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第2题:

    2005年11月,华维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海天公司(位于8市乙区)签订一份加工合同,合同约定:华维公司为海天公司加工T形不锈钢配件,加工行为地在华维公司。2005年12月,海天公司被鸿达公司(位于8市丙区)吞并。因海天公司未及时支付加工费26万元,华维公司决定起诉要求鸿达公司支付加工费。

    结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2006年1月6日,华维公司向B市丙区法院起诉要求鸿达公司支付加工费26万元。B市丙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华维公司又向A市甲区法院提起诉讼。A市甲区法院如何处理这一起诉?为什么?

    (2)在第(1)问的诉讼中,如果鸿达公司提出,合同系海天公司在合并前与华维公司签定的,现该公司已注销,海天公司的债务与本公司无关,不应将本公司作为被告。鸿达公司的这一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

    (3)对于第(1)问的诉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责令鸿达公司支付加工费。鸿达公司不服上诉,并提出华维公司加工的不锈钢配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华维公司赔偿自己的原材料损失l5万元。二审法院如何处理这一请求?为什么?

    (4)据查,A市丁区贸易公司拖欠鸿达公司设备款25万元,虽然逾期未付,但鸿达公司从未向其主张权利。如果华维公司得知鸿达公司无力清偿债务,可否直接以贸易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5)假设B市丙区法院受理华维公司提起的第(1)问的诉讼后,华维公司又向B市丙区法院提起第(4)问中的诉讼,B市丙区法院如何处理?

    (6)基于第(1)问的诉讼,如果华维公司获得责令鸿达公司支付26万元加工费的生效判决后,在执行程序中发现鸿达公司无力偿还加工费,但对贸易公司享有25万元的到期债权。此时,如何实现华维公司的权利?


    正确答案:
    (1)《民诉意见》第33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本案中,A市甲区法院、B市丙区法院均有管辖权。但B市丙区法院已先立案,因此A市甲区法院在立案之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一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2)不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50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因此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担。因合并前民事活动发生纠纷的,以合并后的公司为当事人。
    (3)《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此二审法院对于原审被告提出的反诉请求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鸿达公司另行起诉。
    (4)可以直接对贸易公司提起诉讼,对贸易公司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向A市丁区法院提起。
    (5)B市丙区人民法院对该代位权诉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华维公司向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另行起诉。
    (6)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鸿达公司的到期债权。

  • 第3题: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属于( )。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参考答案:C
    解析:甲公司恶意磋商,应向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第4题:

    2006年2月3日,深广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不含税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当年3月20日,红星公司财务发生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深广公司同意减免红星公司20000元债务,余额用现金立即偿清。深广公司对该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5000元。红星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为( )元。

    A.20000

    B.0

    C.92000

    D.117000


    正确答案:A
    红星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117000—97000=20000(元)。

  • 第5题:

    乙公司得知甲公司正在就某合同项目与丙公司谈判,乙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项目,但为排挤甲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甲公司退出后,乙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乙公司的行为应定性为( )。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正确答案:C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种责任形态存在,必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及违反作为前提。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由缔约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即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通知、协力、照顾、保护、忠实等注意义务。先合同义务是当事人之间由没有任何关系逐步变成具有特殊关系的过程中,随着当事人之间的接触及信用关系的增强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前逐步产生的,先合同义务实际上也是对当事人之间信用的一种确认和保护。本案中的乙公司属于故意违反诚信义务进行恶意谈判,已经超越了缔约过失责任,属于恶意磋商。止确答案是C.

  • 第6题:

    宏大贸易公司经张某介绍,与红星机械公司签订一份机床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宏大贸易公司按时向红星机械公司交付了符合合同约定的机床,但红星机械公司拒绝付款。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宏大贸易公司向法院起诉。在该案诉讼进行过程中,属于民事诉讼行为的是:()

    A:宏大贸易公司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的行为
    B:宏大贸易公司委托代理律师的行为
    C:人民法院通知知情人张某作证的行为
    D:审判长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的行为

    答案:A,C
    解析:
    【考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详解: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民事诉讼法调整从而形成的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中发生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关系。注意: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必须是人民法院。B项缺少法院这一主体,不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D项缺少诉讼参与人这一主体,仅为法院内部管理事宜。因此,B、D项予以排除。

  • 第7题: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了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应定性为( )。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 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故甲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欺诈要件。恶意磋商的构成要件包括:(1)无意在合理价格范围订立合同;(2)与对方协商合同事宜,让对方误以为该方有交易的可能;(3)给对方造成损失,包括丧失交易机会以及其他合理损失。因此甲公司的行为属于恶意磋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8题:

    东方公司从红星公司购买了100吨钢材,价格为80万元,要求6个月付款。红星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东方公司是信用为A类的客户,而且经过计算,80万元在其信用限度之内,便同意了东方公司的要求。半年后,东方公司迟迟未还款,打电话询问,也没什么结果。最后,红星公司派人上门讨债。结果发现,东方公司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经营陷入困境,无力还款。红星公司决定采取“输血”扶植手段来讨债。红星公司可以采取哪些“输血”扶植手段?


    正确答案: 给予经济资助;给予技术资助;给予物质资助;给予管理软件资助。对债务人实施一些只有短期效应的资助或帮助。

  • 第9题:

    如花公司欠华菲公司2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现顺泽公司欠如花公司30万元已到期,如花公司一直未向顺泽公司要求清偿。对如花公司的这一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华菲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顺泽公司向自己清偿债务
    • B、华菲公司胜诉后,诉讼费用由如花公司承担
    • C、华菲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顺泽公司偿还欠款30万
    • D、华菲公司应当自知道如花公司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属于()。

    • A、欺诈
    •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C、恶意磋商
    • D、正常的商业竞争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单选题
    红星公司与福光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120万元的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同时,红星公司向福光公司给付定金4万元,后福光公司违约,给红星公司造成损失7万元。福光公司最多应依法向红星公司偿付()
    A

    7万元

    B

    11万元

    C

    13万元

    D

    15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案例北京朝阳华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违约案件的分析【案例背景】2012年7月,北京朝阳华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洋公司)与北京雪祥自动化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祥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华洋公司向雪祥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华洋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雪祥公司,雪祥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华洋公司与北京某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该运输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雪祥公司。8月1日,运输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雪祥公司,雪祥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华洋公司销售部门负责人经雪祥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雪祥公司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况,随即通知运输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雪祥公司中止交货,要求雪祥公司提供担保;雪祥公司相关负责人告知华洋公司:“本公司资金链正常,流动资金充足,完全可以履行付款义务,请不要道听途说”,华洋公司未予以理睬,仍然要求其提供担保。不但如此,华洋公司还与另外一家贸易公司依法签订了买卖合同,将剩余的30台精密仪器全部出售给贸易公司,8月26日,华洋公司通知运输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该贸易公司,当天该贸易公司收到该批货物,由此致使华洋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5日,雪祥公司以先签订买卖合同为理由要求该贸易公司返还该批货物,同时要求华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案例要求】(1)判断雪祥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2)判断华洋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3)判断华洋公司与贸易公司签订买卖本属于雪祥公司的30台精密仪器的合同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4)判断华洋公司与贸易公司签订的30台仪器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简要说明理由。(5)判断雪祥公司是否可以要求贸易公司返还该批货物,简要说明理由。(6)判断雪祥公司可否要求华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本题中,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华洋公司已将70台精密仪器交付了雪祥公司,雪祥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2)华洋公司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本案例中,华洋公司仅仅是听说雪祥公司有逃避债务的情形,而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此时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3)华洋公司与贸易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如果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原则上各个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标的物所有权归谁所有,需要另外规则确定。(4)30台仪器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贸易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5)雪祥公司不得要求贸易公司返还该批货物。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由于华洋公司已经将30台精密仪器交付了贸易公司,贸易公司可以请求确认所有权,雪祥公司不能要求贸易公司返还。(6)雪祥公司可以要求华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证明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例中,华洋公司不正当的行使不安抗辩权和签订多重买卖合同,致使与雪祥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应当向雪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华扬公司上市后,证券交易所因华扬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财务状况于是作出暂停华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华扬公司对该决定不服,华扬公司可以采取下列哪项措施( )

    A.华扬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B.华扬公司可以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申请复核

    C.华扬公司可以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D.华扬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
    《证券法》第62条规定: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由此可见答案A正确。 

  • 第14题:

    2007年10月,华昌建筑公司中标甲市水库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总承包额为2000万元。华昌公司将该项目中的建筑部分分包给环海建筑公司,分包价款为1000万元。已知营业税税率为3%,在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华昌公司应纳营业税60万元

    B.华昌公司应纳营业税30万元

    C.华昌公司应扣缴环海公司营业税30万元

    D.华昌公司应扣缴环海公司营业税60万元


    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营业税纳税人及营业额。①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华昌公司计算的营业额为1000万元(2000-1000),华昌公司应纳营业税为30万元。②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 第15题: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为了排挤乙公司而向丙公司提出了更优惠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又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定性为( )。

    A.欺诈

    B.假借订立恶意磋商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正常的商业竞争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红星事业有限公司企划部万华因公出差,向财务部门预借了5000元,公司会计人员在收到万华归还的5000元借款时,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归还万华当时借款时签写的借款收据

    B.另外开具收据给万华证实其归还了借款

    C.退还万华当时签写的借款收据副本

    D,万华签写的借款收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正确答案:A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原始凭证的审核。根据规定,职工因公出差的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 第17题:

    华贸公司销售商品一批给乙公司,收到一张面值为117 000元,期限为3个月,票面利率为4%的商业承兑汇票。合同规定,票据如果不能按期承兑,延付期间华贸公司仍按4%的利率收取票据利息。乙公司于出票后5个月将货款支付给华贸公司。华贸公司按月计提票据利息。在票据到期日,华贸公司因此项业务转入“应收账款”账户的金额为( )元。

    A.117 000

    B.118 560

    C.118 170

    D.118 950


    正确答案:C
     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票据到期日甲公司转入应收账款账户的金额=117 000×(1+4%×3/12)=118 170(元)。 

  • 第18题: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性质属于(  )。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答案:C
    解析:
    根据本题所述案情,很明显甲公司恶意磋商,应向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第19题:

    (2016年)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进行商务谈判,甲公司本无意与丙公司签约合作,但为排挤竞争对手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交易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借故中止谈判,未与丙公司签约,给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甲公司对丙公司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 )。

    A.缔约过失责任
    B.违约责任
    C.公平责任
    D.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所述情形属于“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因此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第20题: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

    • A、欺诈
    •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C、恶意磋商
    • D、正常的商业竞争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请将下列文件分别组合成三至四个案卷,并拟制案卷标题: (1)利华公司2003年2月份经理会议记录; (2)利华公司2003年销售计划; (2)市工商局关于年检工作的通知; (3)利华公司致香港凯福公司关于合作事宜的函; (5)利华公司4月份经理会议记录; (6)市物价局关于物价检查的通知; (7)香港凯福公司关于合作事宜给利华公司的复函; (8)利华公司2003年6月份经理会议记录; (9)利华公司与香港凯福公司会议纪要; (10)利华公司2003年8月份经理会议记录; (11)市税务局关于税务自查的通知; (12)利华公司2003年销售工作总结。


    正确答案: 案卷一:
    1.利华公司2003年2月份经理会议记录
    5.利华公司4月份经理会议记录
    8.利华公司2003年6月份经理会议记录
    10.利华公司2003年8月份经理会议记录
    标题:利华公司2003年经理会议记录
    案卷二
    2.利华公司2003年销售计划
    12.利华公司2003年销售工作总结
    标题:利华公司2003年销售工作计划,总结
    案卷三:
    3.市工商局关于年检工作的通知;
    6.市物价局关于物价检查的通知;
    11.市税务局关于税务自查的通知;
    标题:市工商局,物价局,税务局关于年检,物价,税务自查的通知
    案卷四:
    4.利华公司致香港凯福公司关于合作事宜的函;
    7.香港凯福公司关于合'Y事宜给利华公司的复函;
    9.利华公司与香港凯福汀司会议纪要;
    标题:利华公司与香港凯福公司关于合作事宜的函件,会议纪要

  • 第22题:

    判断题
    红星公司得知华华公司正在与金城公司谈判。红星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华华公司,就向金城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华华公司退出后,红星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金城公司造成了损失。红星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红星运输公司与蓝天机械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红星公司负责将蓝天公司的一批机器设备从A市运往B市。红星公司按约定将货物运至B市,但蓝天公司一直未支付运输款,红星公司遂留置了该批货物。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

    红星公司可以要求蓝天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运输费用

    B

    在留置权存续期间,红星公司有权将该批机器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以租金弥补自己的运费损失

    C

    红星公司应妥善保管该批货物,对因保管不善致使机器设备毁损、灭失的,应向蓝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

    红星公司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物权法》第236条第1款规定,留置权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BC两项,《物权法》第234条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项,《物权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考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