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张某办理结婚登记后并未举行结婚仪式,两个月后刘某遇车祸死亡,则张某()A、经刘某的单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B、经刘某的父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C、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D、能以共同居住人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

题目

刘某与张某办理结婚登记后并未举行结婚仪式,两个月后刘某遇车祸死亡,则张某()

  • A、经刘某的单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
  • B、经刘某的父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
  • C、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
  • D、能以共同居住人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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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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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赵某(男)和钱某(女)办理结婚登记后并未举办结婚仪式,二人登记后不久赵某在出差途中遇车祸死亡,则钱某()

    A.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者遗产

    B.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者遗产

    C.经死者父母同意可以继承死者遗产

    D.经死者单位同意可以继承死者遗产


    参考答案:A

  • 第2题:

    假设,在王某死亡前,刘某并没有提出离婚的请求,而在王某死亡后,刘某和李某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处理?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对于遗产中的动产部分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的法律,即中国法律处理; 遗产中的不动产部分适用不动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处理。

  • 第3题:

    刘某早年丧偶,退休后开了个商店,其子刘立因吸毒经常到店里拿钱,父亲不给即抢,并多次打伤其父。一次刘立因犯毒瘾又来抢钱,刘某没给,刘立拿刀就砍,刘某当场死亡。二儿子刘钊恰巧看见父亲惨死,当即将刘立打死,并因此被判刑l2年。大儿子刘建在办理父亲的丧事时,无意中发现父亲的遗嘱,写明由三个儿子平分他的遗产。于是刘建偷偷改了遗嘱,增加了1万元应继承份额。对于此案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刘建仍享有继承权

    B.刘钊也享有继承权

    C.刘立有故意杀害刘某的行为,因此丧失继承权

    D.刘建、刘钊和刘立应当等额继承刘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D
    [考点]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D。根据《继承法》规定,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继承法意见》对情节严重进行了界定,即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刘建虽有篡改遗嘱的行为,但不构成情节严重,并不丧失继承权。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继承法》第7条规定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不丧失继承权。本案中刘钊杀害刘立的行为是因见父亲被害,出于义愤打死了刘立,因此,不丧失继承权。所以,选项B也是正确的。因刘立有故意杀害刘某的行为,根据《继承法》第7条第(1)项,刘立丧失继承权。遗嘱中原由他继承的份额,应由其他继承人继承。因此,本案中的遗产由刘建与刘钊共同继承。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是错误的。依题意,D项当选。

  • 第4题:

    李某、刘某婚后生有一子李甲,收养一女李乙。李甲与孙某结婚,不久李甲因车祸而死,留下个人存款4万元。此时孙某怀孕六个月。李甲的遗产应如何被继承?( )

    A.李某、刘某及李乙有继承权,3人平分

    B.李某、刘某及孙某有继承权,3人平分

    C.李某、刘某、李乙及孙某有继承权,4人平分

    D.李某、刘某及孙某有继承权,还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正确答案:D
    继承人的范围,保留胎儿份额原则。《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本题中,李甲父母李某、刘某及其配偶孙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李乙作为养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本题情形中不享有继承权。《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继承时应注意到法律的硬性规定。由此选择D。

  • 第5题:

    王某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载明将一把古琴赠与好友刘某。刘某得知此事后,既不表示接受,也不表示拒绝。三个月后,刘某与王某的继承人因古琴归属引发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归王某的继承人
    B.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归国家
    C.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继承,古琴归王某的继承人
    D.刘某的行为视为接受继承,古琴归刘某

    答案:A
    解析:
    《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受遗赠人刘某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没有表示,所以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依然归王某所有,由其继承人继承。本题选A项。

  • 第6题:

    刘某与曹某于1989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刘某丹。1995年,刘某下海经商,不久与另一名女子刑某共同生活,育有一子刘某舟。2016年,刘某因车祸去世,经查,刘某与刑某共有财产30万元;个人财产80万元;个人债务10万元;未缴税款1万元。另外,刘某父母已于2005年、2008年先后弃世,留下唯一一套房屋,该房屋现值200万元。二老离世前再无其他亲人,主要由曹某照顾。

    如果刘某生前立有遗嘱,全部遗产给刑某,其遗产应由(  )继承。

    A.曹某
    B.刑某
    C.刘某丹
    D.刘某舟

    答案:B
    解析: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可见,遗嘱继承应该先于法定继承。刘某如果生前立有遗嘱将全部遗产给刑某,其遗产便应由刑某继承。

  • 第7题:

    李某夫妇年逾花甲,没有女儿,1983年收养邻居刘某之女14岁的刘丽作养女,办理了公证手续。李某夫妇对刘丽非常疼爱,抚养其高中毕业并参加工作。刘丽成年后,对养父母漠不关心,不照顾他们生活。养父生病住院,她不去护理。1996年,李某病故后,刘丽对养母不尽赡养义务,反而逼其改嫁,遭到养母拒绝后,对养母辱骂,直至殴打。养母感到无依无靠,想变卖自己与李某的共同所有的两间房屋去投靠亲友。刘丽出面阻拦,生称只有她才是养父遗产的继承人。养母无赖,想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刘丽无权继承养父的遗产;解除与刘丽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刘丽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费用。而刘丽辩称,这两间房屋是养父母的共同财产,现养父死亡自己有权继承遗产,养母无权出卖房屋。养母与刘丽的关系能否解除?


    正确答案: 养母与刘丽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我国婚姻法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8题:

    李某夫妇年逾花甲,没有女儿,1983年收养邻居刘某之女14岁的刘丽作养女,办理了公证手续。李某夫妇对刘丽非常疼爱,抚养其高中毕业并参加工作。刘丽成年后,对养父母漠不关心,不照顾他们生活。养父生病住院,她不去护理。1996年,李某病故后,刘丽对养母不尽赡养义务,反而逼其改嫁,遭到养母拒绝后,对养母辱骂,直至殴打。养母感到无依无靠,想变卖自己与李某的共同所有的两间房屋去投靠亲友。刘丽出面阻拦,生称只有她才是养父遗产的继承人。养母无赖,想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刘丽无权继承养父的遗产;解除与刘丽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刘丽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费用。而刘丽辩称,这两间房屋是养父母的共同财产,现养父死亡自己有权继承遗产,养母无权出卖房屋。刘丽对养父的遗产有无继承权?


    正确答案: 刘丽对养父的遗产有无继承权?在收养关系未解除前,有继承权。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与生父母子女相同。

  • 第9题:

    刘某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了遗嘱的公证,将遗产由其长子继承70%,次子继承30%。其第三子为此不满与刘某争吵。后离家出走,在途中被毒蛇咬伤,丧失劳动能力。第三子虽已年满25岁,但未结婚,至今没有工作。第三子出走后,刘某曾后悔,与邻居王某、李某说,要将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第三子。王、李与刘某一家并无亲戚关系。听到第三子出事的消息后,刘某因伤心过度而死亡。在对刘某遗产的继承上发生纠纷,则刘某的遗产应:()

    • A、按公证遗嘱继承
    • B、按口头遗嘱继承
    • C、先按口头遗嘱继承,后按公证遗嘱继承
    • D、先依法定继承保留第三子的遗产份额,后按公证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张某(男)与刘某(女)在北京上大学时相识相爱,未经双方父母同意,即于2017年7月1日登记结婚,并于2018年3月诞下一子小张。2018年5月1日,双方父母见面时才了解到,刘某(女)与张某(男)实为同父异母的亲兄妹。刘某伤心欲绝,跳楼自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若张某与刘某书面保证不生育后代,则双方婚姻有效

    B

    刘某(女)跳楼自杀后一年内,母亲仍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C

    若张某与刘某婚姻被宣告无效,小张无权继承刘某遗产

    D

    若张某与刘某婚姻被宣告无效,张某无权继承刘某遗产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①重婚的;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④未到法定婚龄的。张某与刘某为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应认定无效。
    B项,《婚姻法解释(二)》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无效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婚姻登记机构、仲裁机构及其他机关或任何个人均无权宣告婚姻无效。
    CD两项,《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张某与刘某婚姻被宣告无效,张某无权作为配偶继承刘某遗产,而小张可作为子女继承遗产。

  • 第11题:

    单选题
    赵某(男)和钱某(女)办理结婚登记后并未举行结婚仪式,二人是登记后小久赵某在出差途中遇车祸死亡,则饯某 ( )
    A

    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者遗产

    B

    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者遗产

    C

    经死者父母同意可以继承死者遗产

    D

    经死者单位同意可以继承死者遗产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载明将一把古琴赠与好友刘某。刘某得知此事后,既不表示接受,也不表示拒绝。三个月后,刘菜与王某的继承人因古琴归属引发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A

    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归王某的继承人

    B

    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归国家

    C

    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继承,古琴归王某的继承人

    D

    刘某的行为视为接受继承,古琴归刘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3题:

    小赵自幼被刘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小赵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家中照顾。2007年,刘某和小赵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小赵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生父母遗产

    B.小赵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养父刘某的遗产

    C.小赵无权继承其养父刘某的遗产

    D.小赵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生父母遗产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张某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刘某,张某死亡后刘某表示接受遗赠,但是在遗产分割前刘某死亡,则【】

    A.该古玩由张某子女继承

    B.该古玩由刘某子女继承

    C.将该古玩出售,价款由张某子女、刘某子女共同继承

    D.如张某子女同意可由刘某子女继承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请回答下列 100~101 题。 中国公民刘某与赵某是表兄妹。因中国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二人遂在已取得美国国籍的刘某之兄的帮助下办理移民,在美国肯塔基州结婚之后回国居住工作,后来,刘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刘某之兄与赵某二人为争夺遗产产生了纠纷,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第100题:中国法院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承认赵某的配偶身份受理该继承纠纷

    B.刘某和赵某规避中国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的强制性规定,故认定二者婚姻无效

    C.对刘某和赵某婚姻有效性适用美国肯塔基州法,认定为有效,对赵某配偶身份予以认可

    D.因当事人是美国人,故驳回诉讼,告知其向美国有关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CD

    【考点】法律规避;婚姻法律适用
    【解析】法律规避是指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故意制造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 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行 为。本题中刘某和赵某的行为即为故意改变婚姻 缔结地来规避我国法律的适用,根据《民通意见》 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 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所 以刘某和赵某的婚姻无效,故应选ACD。

  • 第16题:

    刘某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了遗嘱的公证,将 遗产由其长子继承70%,次子继承30%。其第三子为 此不满与刘某争吵。后离家出走,在途中被毒蛇咬伤, 丧失劳动能力。第三子虽已年满25岁,但未结婚,至 今没有工作。第三子出走后,刘某曾后悔,与邻居王某、李某说,要将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第三子。王、李 与刘某一家并无亲戚关系。听到第三子出事的消息 后,刘某因伤心过度而死亡。在对刘某遗产的继承上, 发生纠纷,则刘某的遗产应:( )
    A.按公证遗嘱继承
    B.按口头遗嘱继承
    C.先按口头遗嘱继承,后按公证遗嘱继承
    D.先依法定继承保留第三子的遗产份额,后按公 证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依《继承法意见》第37条的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 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 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 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17题:

    刘某与张某办理结婚登记后并未举行结婚仪式,两个月后刘某遇车祸死亡,则张某(  )。

    A.经刘某的单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
    B.经刘某的父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
    C.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
    D.能以共同居住人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

    答案:C
    解析:
    《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由此可知,刘某与张某已经办理完结婚姻登记,已经确立了夫妻关系。因此,张某作为刘某的配偶,是刘某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可以此身份继承刘某的遗产。

  • 第18题:

    王某幼年丧母,父亲后与继母刘某结婚,王某与外祖母一起生活,受其抚养。王某工作后,父亲去世,继母刘某因犯病丧失劳动能力,请求法院判决王某赡养,此时()。

    A:王某可以不付给刘某生活费
    B:王某每月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刘某死后遗产由王某继承
    C:王某每月必须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
    D:王某应该赡养刘某

    答案:A
    解析: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双方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后,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 第19题:

    赵某(男)和钱某(女)办理结婚登记后并未举办结婚仪式,二人登记后不久赵某在出差途中遇车祸死亡,则钱某()

    • A、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者遗产
    • B、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者遗产
    • C、经死者父母同意可以继承死者遗产
    • D、经死者单位同意可以继承死者遗产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小赵自幼被刘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小赵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家中照顾。2007年,刘某和小赵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小赵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生父母遗产
    • B、小赵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养父刘某的遗产
    • C、小赵无权继承其养父刘某的遗产
    • D、小赵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生父母遗产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刘某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后,他又收养了一个儿子。后来,刘某因病去世,留下了3套房子和15万的遗产,但没有立遗嘱。依据法律规定,刘某的遗产应该由()
    A

    刘某的儿子继承

    B

    刘某的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

    C

    刘某的儿子和养儿子共同继承

    D

    刘某的儿子、女儿、养子共同继承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刘某从小被吴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刘某成年后,吴某得知刘某生父病重,遂将自己从小抱养刘某的事实告知刘某,并劝刘某去认亲生父亲蒋某。随后,刘某将病重的生父蒋某接过来同住。2017年,吴某、蒋某相继过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刘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养父吴某的遗产

    B

    刘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蒋某的遗产

    C

    刘某无权继承蒋某的遗产

    D

    刘某可适当分得生父蒋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BC三项,《收养法》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本案中,由于刘某已被吴某收养,刘某无权继承其生父蒋某的遗产,但可以继承其养父吴某的遗产。
    D项,《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第23题:

    多选题
    张某与刘某于2016年结婚,于2018年生育一子小张。张某等一家三口驾车前往云南自助游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三人全部遇难,无法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经查,张某与刘某共遗留存款120万元,张某有个人住房一套。张某父亲老张尚健在;刘某父母已双亡,仅有兄弟刘甲尚在。关于上述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推定张某、刘某与小张三人同时死,互相不发生继承关系

    B

    老张有权继承张某的遗产,刘甲有权继承刘某的遗产

    C

    老张对小张遗产的继承属于转继承

    D

    老张可获得房屋及120万元全部存款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本题中,应当推定张某与刘某先于儿子小张死亡,而张某与刘某同时死亡。
    B项,张某死亡时,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其子小张与其父老张;而刘某死亡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小张,刘甲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
    C项,小张死亡后,其并无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老张为其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小张继承其父母遗产后即死亡,老张属于转继承
    D项,张某与刘某遗留的所有个人财产最终都将由老张取得。

  • 第24题:

    多选题
    刘某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了遗嘱公证,将遗产由其长子继承70%,次子继承30%。其第三子为此不满与刘某争吵,后离家出走,在途中被毒蛇咬伤,丧失劳动能力。第三子虽已年满25岁,但未结婚,至今没有工作。第三子出走后,刘某曾后悔,与邻居王某、李某说,要将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第三子。王某、李某与刘某一家并无利益关系。听到第三子出事的消息后,刘某因伤心过度而死亡。在对刘某遗产的继承上,发生纠纷,则刘某的遗产应(  )。
    A

    按公证遗嘱继承

    B

    接口头遗嘱继承

    C

    先按口头遗嘱继承,后按公证遗嘱继承

    D

    先依法保留第三子的遗产份额,后按公证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正确答案: A,B
    解析: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因此,刘某口头遗嘱与之前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应当以公证遗嘱为准,但是,由于第三子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必须给第三子保留必要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