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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清末下列哪些制度,属于对中国司法主权的侵犯?()

    A.领事裁判权制度

    B.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制度

    C.观审制度


    参考答案:A, C

  • 第2题:

    (2010年真题)简述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


    答案:
    解析:
    (1)领事裁判权,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对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属于“治外法权”的一种。‘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确立于1843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其后的《虎门条约》中,并在其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至20世纪20年代,相继有20多个国家与中国签订了相关条约。
    (2)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基本内容:中国人与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间的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均依被告主义原则适用法律和实行司法管辖;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之间在中国发生的诉讼案件,由所属领事法院或相应机关审理;不同国家的侨民在中国发生的诉讼案件,一般均适用被告主义原则,由被告一方所属国的领事法院或相应机构审理;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与非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之间的争讼案件,如前者是被告,则适用被告主义原则,如后者是被告,则由中国法院管辖。
    (3)1864年清政府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了外国领事官员可以参与会审的专门的审判机构,会审公廨制度正式形成。这一制度是领事裁判权制度的延伸。(4)领事裁判权是帝国主义列强干涉中国内政、操纵中国司法的重要手段,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 第3题:

    领事婚姻制度通常适用于在领事驻在国境内的()

    • A、本国公民与驻在国公民的结婚
    • B、本国公民与本国公民的结婚
    • C、本国公民与第三国公民的结婚
    • D、领事本人与驻在国公民的结婚

    正确答案:B

  • 第4题:

    1963年订立的()明确肯定了领事代理制度。

    • A、《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 B、《国际法院规约》
    • C、《巴伐利亚法典》
    • D、《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正确答案:A

  • 第5题:

    我国承认领事婚姻制度,不承认领事离婚制度。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产生于().


    正确答案:美国

  • 第7题:

    清末下列哪些制度,属于对中国司法主权的侵犯?()

    • A、领事裁判权制度
    • B、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制度
    • C、观审制度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清末中国司法权受侵害,对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观审制度是领事本人的专有权
    • B、治外法权不同于领事裁判权
    • C、领事裁判权即会审公廨
    • D、会审公廨受理的案件的主体均是本国人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单选题
    1963年订立的()明确肯定了领事代理制度。
    A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B

    《国际法院规约》

    C

    《巴伐利亚法典》

    D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领事制度产生于()。
    A

    古罗马时期

    B

    中世纪

    C

    19世纪

    D

    20世纪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填空题
    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

    正确答案: 奴隶社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我国不承认领事婚姻制度。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近代在中国实行的列强领事裁判权制度规定在华不同国家间的诉讼按照()来确定管辖。
    A被告主义原则 B.中国政府权威 C.英国领事 D.各国领事协商


    答案:A
    解析:
    【详解】所谓领事裁判权,乃是外国侵略者在强迫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一种司法特权。依照这种特权,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管辖,不论其发生何种违背中国法律的违法或犯罪行为,或成为民事或刑事诉讼当事人时,中国司法机关无权裁判,只能由该国的领事或设在中国的机构依据其本国法律裁判。故领事裁判权也称“治外法权”。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公布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随后签订的《虎门条约》中,并在其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基本内容是:中国人与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间的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均依被告主义原则适用法律和实行司法管辖;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之间在中国发生的诉讼案件,由所属国领事法院或相应机关审理,中国司法官员一律不得过问;不同国家的侨民之间的争讼,一般适用被告主义原则,由被告一方所属国的领事法院或相应机构审理,中国司法官员亦不得过问;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与非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之间的争讼案件,如前者是被告,则适用被告主义原则,如后者是被告,则由中国法院管辖。所以,BCD项不正确。

  • 第14题:

    证明责任制度最早产生于()


    正确答案:古罗马法时代

  • 第15题: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馆馆长的等级包括()

    • A、总领事
    • B、领事
    • C、副领事
    • D、名誉领事

    正确答案:A,B,C

  • 第16题:

    控诉式诉讼制度产生于()。


    正确答案:奴隶社会

  • 第17题:

    我国不承认领事的婚姻制度。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银行同业拆借产生于()

    • A、存款准备金制度
    • B、贴现制度
    • C、贷款制度
    • D、流动性制度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领馆馆长的等级分为()。

    • A、总领事
    • B、副领事
    • C、领事
    • D、副总领事
    • E、领事代理人

    正确答案:A,B,C,E

  • 第20题: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制度。


    正确答案:⑴概念外国在华领事裁判制度,是指外国在中国的侨民成为民事或刑事诉讼的被告时,不受中国法律调整,也不受中国法庭管辖,而由其本国领事按其本国法律裁判的特别规则。该项制度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⑵主要内容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取得领事裁判权,始于道光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1843年7月22日)签订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同年八月十五日(10月8日)签订的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
    《五口通商章程》规定:凡中国人和英国人在通商口岸“交涉诉讼”,“其英人如何科罪”,”“发给管事官(即领事)照办”。根据这一规定,英国首先在五个通商口岸取得了领事裁判权。随后签订的《虎门条约》又补充规定:英国人违背禁约,“擅到内地远游者”,也要交“英国管事官依情处罪”,中国人“不得擅自殴打伤害,致伤和好”。这样,又将领事裁判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内地。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更把这项司法特权进一步推广到中国境内的各个地区,规定:美国人与美国人、美国人与其他外国人,如在中国境内发生法律纠纷时,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此后,俄、法、日、德、比等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效法英、美,先后在中国攫取了领事裁判权。

  • 第21题:

    判断题
    我国不承认领事的婚姻制度。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我国承认领事婚姻制度,不承认领事离婚制度。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清末中国司法权受侵害,对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观审制度是领事本人的专有权

    B

    治外法权不同于领事裁判权

    C

    领事裁判权即会审公廨

    D

    会审公廨受理的案件的主体均是本国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观审制度是指西方列强取得在华领事裁判权后,确立了强行干预中国司法审判的制度,即外国人是原告的案件,其所属国领事官员也有权前往观审,如认为审判、判决有不妥之处,可以提出新证据等。这种制度是原有领事裁判权的扩充,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粗暴践踏。
    B项,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是外国侵略者强迫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一种司法特权。治外法权不同于领事裁判权。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管辖,只由该国的领事或设在中国的司法机构依其本国法律裁判。
    CD两项,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即会审公廨。凡涉及外国人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凡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诉讼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陪审,甚至租界内纯属中国人之间的诉讼也由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可见,会审公廨与领事裁判权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