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刘某为了有利于承揽木材加工业务,于是挂靠在集体企业龙风木材厂名下,并以龙风木材厂的名义对外承揽木材加工业务。后刘某为李洪加工了一套木制餐桌椅,双方就餐桌椅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如果李洪决定向法院起诉应()。A、以刘某为被告,因为刘某与李洪之间存在合同关系B、以龙风木材厂为被告,因为刘某以其名义承揽业务C、以刘某或者龙风木材厂为被告D、以刘某与龙风木材厂为共同被告

题目

个体工商户刘某为了有利于承揽木材加工业务,于是挂靠在集体企业龙风木材厂名下,并以龙风木材厂的名义对外承揽木材加工业务。后刘某为李洪加工了一套木制餐桌椅,双方就餐桌椅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如果李洪决定向法院起诉应()。

  • A、以刘某为被告,因为刘某与李洪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 B、以龙风木材厂为被告,因为刘某以其名义承揽业务
  • C、以刘某或者龙风木材厂为被告
  • D、以刘某与龙风木材厂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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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住家为甲市A区的刘某在B区因“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甲市B区的公安分局罚款500元。刘某不服向位于C区的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罚款500元变更为拘留10日。现刘某不服欲提起诉讼。下列关于被告和管辖法院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以市局为被告在刘某的户籍所在地A区法院起诉和管辖B.以市局为被告在B区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和管辖C.以区分局为被告在B区法院起诉和管辖D.以市局为被告在C区法院起诉和管辖


    正确答案:D
    注意专门法院和派出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故B错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是被告,故C错误。注意行政拘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处罚,故A选项错误。正确说法为以市局为被告在B、C区的法院起诉和管辖,所以,D选项正确。     

  • 第2题:

    刘某与某机械厂的王某是好朋友,一日李某到机械厂办事,顺便找王某聊天。刘某走时发现自行车没气了,就问王某有无气筒,王某顺手拿起一个气筒递给刘某说:“这是我们厂新出的一批气筒的样品,你用吧。”当刘某拿起气筒打气时,气筒栓塞脱落,栓塞飞到刘某脸上造成伤害,刘某花去医疗费1600元,要求机械厂予以赔偿。

    问:机械厂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法的损害赔偿责任?刘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答案:气筒确实存在缺陷,但该气筒只是机械厂的样品,未投入流通,刘某并非消费者或用户,因此,气筒因缺陷造成刘某的损害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解决,而应依民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 第3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刘某为了给5岁的儿子小东取暖,从该市乙区的小商品市场一个租赁柜台老板王某处花15元购买了一个暖手宝,5天后,暖手宝充电时突然爆炸,将在旁边玩耍的小东烫伤,刘某遂找到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后经查实,该暖手宝没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生产厂家为丙区T电器厂。


    如果刘某代理小东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对被告的选择最恰当的是( )。
    A.以王某为被告 B.以T电器厂为被告
    C.以小商品市场为被告 D.以王某、T电器厂为共同被告


    答案:D
    解析:
    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对于刘某来说,两个赔偿人更有利于他得到赔偿。因此,本题答案为D选项。

  • 第4题:


    李某诉赵某侵权案


    赵某、钱某和孙某订立书面协议,共同经营一家饭店,约定赵某提供店面,钱某和孙某分别出资5万元,作为经营之用。某日.顾客李某在饭店就餐,刚打开一瓶啤酒(该啤酒是由A厂生产的)时发生了意外,啤酒瓶突然爆炸,玻璃碎片将李某击伤。事后,李某与赵某协商赔偿之事,但没能达成协议,于是李某将赵某告上了法庭。赵某认为问题出在啤酒上,不关饭店的事,而且就算有事也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就向法庭书面申请追加钱某和孙某作为共同被告应诉。但是,法庭认为李某只是起诉赵某一人,只列了赵某一人为被告。诉讼过程中,赵某认为应当由啤酒厂承担责任,申请追加A厂为第三人。


    【问题】


    1.法院拒绝追加钱某和孙某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果法院判决赵某承担赔偿责任,赵某履行完赔偿义务之后可以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


    3.如果诉讼过程中,李某伤势严重不便参加庭审,于是委托他的妻子刘某全权代理参加诉讼,之后刘某自行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果法院同意追加该A厂为第三人,那么A厂有哪些诉讼权利?


    5.如果啤酒爆炸时,另外一名顾客甲也受到伤害,甲向同一法院起诉了赵某,法院能不能将这两个案件合并审理?为什么?


    6.如果A厂生产的一批啤酒被证实有质量问题,该消息在报纸上披露后,消费者纷纷起诉A厂,应当如何确定诉讼代表人?




    答案:
    解析:

    1.不正确。因为赵某、钱某和孙某属于个人合伙,合伙人在诉讼中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人,法院应当追加钱某和孙某。


    2.赵某可以向钱某和孙某追偿他们各自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


    3.法院应当不予支持,裁定驳回。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4.A厂被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参加法庭审理,在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候有权提出上诉。


    5.能。甲和李某因同一种类事实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当事人同意可以作为普通共同诉讼合并审理。


    6.由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自行推选代表人;若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与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本题联系合伙、侵权和民事诉讼的规定,主要考查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规定,涉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理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诉讼代表人。解题的关键在于熟悉和区分这几对法律概念: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和诉讼代表人。



  • 第5题:

    李某是刘某的朋友,某日李某在帮刘某盖房时,不慎将路过的行人张某砸伤,现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应该是李某。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刘某向李某履行债务,现因为刘某没按约定履行债务,则李某应请求谁来承担违约责任()

    • A、王某
    • B、刘某
    • C、王某和刘某共同
    • D、王某或刘某

    正确答案:A

  • 第7题:

    海振厂系国营企业,刘某系该厂下岗职工。1993年刘某独自开办天远公司。一日刘某欲与大有公司谈成生意,却因对方嫌其信誉不够,未果。刘某找到在海振厂财务科任科长的表兄吴某,让其提供海振厂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一份,后刘某凭此合同书与大有公司谈成了生意,收到对方预付款却迟迟无货可发。大有公司合上法庭。请问本案谁是被告()

    • A、海振厂
    • B、刘某
    • C、刘某与海振厂
    • D、吴某与刘某

    正确答案:C

  • 第8题:

    被告人王某在某市印刷厂做临时工,得知厂长刘某夫妻未生育子女,便从农村拐骗一个4岁男孩,谎称是其哥哥的小孩,送给刘某。刘某为表感谢,把王某转为正式工。王某构成()

    • A、拐卖儿童罪
    • B、行贿
    • C、拐骗儿童罪
    • D、诈骗罪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刘某9岁的儿子刘甲将单某7岁的儿子单甲打伤,受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刘某、刘甲、单某、单甲各是何种诉讼地位?()

    • A、单甲为原告、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为被告、刘某法定诉讼代理人
    • B、单甲为原告、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为被告、刘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C、单某、单甲为共同原告;刘甲、刘某为共同被告
    • D、单甲为原告、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刘某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留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兰星香皂厂为广告之用。本题中,侵害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 A、刘某和张某,不包括兰星香皂厂
    • B、张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 C、刘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张某
    • 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2016年“五一”期间,刘某擅自将王某借给她使用的一部手机转让给不知情的李某。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刘某若以自己的名义将手机出让给李某的话,刘某与李某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
    • B、刘某若以王某的名义将手机出让给李某的话,刘某与李某之间的转让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 C、李某可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 D、李某可依买卖合同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D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公司计算机维修人员刘某在给公司的电脑安装系统时,故意将计算机病毒复制到电脑某一程序中,公司职员李某无意中打开了该携带病毒的程序,结果导致全公司的电脑都感染了该病毒,并使网络一度瘫痪,使公司保存的很多重要资料都丢失了。现在公司要向法院起诉,应该以谁为被告()。
    A

    以刘某为被告

    B

    以李某为被告

    C

    以李某和刘某为被告

    D

    以李某或刘某为被告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海振厂系国营企业,刘某系该厂下岗职工。1993年刘某独自开办天远公司。一日刘某欲与大有公司谈成生意,却因对方嫌其信誉不够,未果。刘某找到在海振厂财务科任科长的表兄吴某,让其提供海振厂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一份,后刘某凭此合同书与大有公司谈成了生意,收到对方预付款却迟迟无货可发。大有公司合上法庭。请问本案谁是被告()

    A.海振厂

    B.刘某

    C.刘某与海振厂

    D.吴某与刘某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被告人李某,男,32岁,某工厂工人。某日下午,李某因为琐事与同事刘某发生了争执,并有互相推打行为,后被在场的同事劝开。回家后,李某便产生杀害刘某的念头,于是携带了一把猎枪前往工厂寻找刘某。到了工厂以后,李某手持猎枪四处寻找刘某,并在刘某工作的车间内找到了刘某。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此时,周围的同事开始劝说李某放弃对刘某的伤害,刘某自己也向李某求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某放走了刘某,并持枪返回了家中。第二天,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问题:对李某应如何定罪处罚?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李某犯故意杀人罪,但是犯罪中止,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这一定义,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如下:(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中止犯罪的决意,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行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不继续犯罪或不使犯罪结果发生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既是认定其主观上有无中止犯罪的意识根据,也是犯罪申止是否成立的根据。(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之中,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4)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地阻止了犯罪出现既遂。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已经着手实行了犯罪,但是在可以将犯罪继续实施下去的场合下,李某自动中止了犯罪,成立犯罪中止。虽然此时有刘某的求饶和旁边同事的劝说,但并不足以阻止李某继续实施犯罪,因此,李某停止犯罪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此,对于李某应当免除处罚。

  • 第15题:

    下列表述哪个不正确?()
    A.公安派出所对刘某作出了 100元的罚款,刘某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B.公安派出所对刘某作出了 100元的罚款,刘某以公安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C.公安派出所对刘某作出了拘留处罚,刘某以公安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技术监督局因李某制假吊销其营业执照,李某不服,以技术监督局为被告提出行政诉讼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査的是越权情况下的被告。有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以实施机构为被告。此处的“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应理解为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的行为超出了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幅度而非授权种类。但是,如果派出所作出了拘留的行政处罚,应由其所属公安局做被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不是法律规定的授权主体。

  • 第16题:

    张某委托A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刘某代理自己出租一商铺,并答应事成后给刘某“好处费”。刘某以自己的名义,并使用自拟的合同与张某订立了房地产居间合同。随后,刘某在A公司的潜在客源中找到王某,王某与A公司签订了房地产居间合同。刘某亲自办理此项业务,刘某以A公司名义代表王某与张某订立了房屋租赁合同。事后,刘某收取到张某、王某分别给的“好处费”。

    关于张某和刘某订立房地产居间合同的行为表述中,错误的为(  )。

    A.张某和刘某出于真实意愿,所以合同有效
    B.因为合同履行成功了,所以刘某得到“好处费”
    C.刘某不应该收取这个“好处费”
    D.张某应该与A公司签订房地产居间合同

    答案:A,B
    解析:
    A项,在房地产居间活动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始终都是中间人,因此既不能以一方的名义,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或为委托人的利益而充当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房地产经纪人只能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从事居间活动。所以,张某和刘某订立房地产居间合同是无效的。B项,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等服务费用,并出具相应的发票。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佣金后再按约定向具体承接和执行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支付相应的报酬。各国(地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都严令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赚取合同约定佣金以外的经济利益。所以刘某不能在佣金之外再拿“好处费”。

  • 第17题:

    乡政府批准刘某建房申请,刘某施工时,李某认为其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二人发生争执,刘某认为自己有批文,不予让步,李某对乡政府的批准行为可否起诉?()

    • A、不可以,乡政府未对李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其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 B、可以起诉,因为李某是乡政府批准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 C、不可以,李某的宅基地是受刘某行为侵害,他只能以刘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D、不可以,李某因相邻权受侵犯,只可向乡政府要求改变原审批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李某将自己所有的录像机托付给刘某代为保管,刘某的邻居王某借用该录像机,后不慎损坏。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偿其损失。法院追加王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聘请张某鉴定录像机的损坏程度。则在该案例中,存在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有()

    • A、人民法院和刘或王某之间
    • B、李某和王某之间
    • C、人民法院同张某之间
    • D、刘某和张某之间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个体工商户刘某为了有利于承揽木材加工业务,于是挂靠在集体企业龙风木材厂名下,并以龙风木材厂的名义对外承揽木材加工业务。后刘某为李洪加工了一套木制餐桌椅,双方就餐桌椅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如果李洪决定向法院起诉应()。

    • A、以刘某为被告,因为刘某与李洪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 B、以龙风木材厂为被告,因为刘某以其名义承揽业务
    • C、以刘某或者龙风木材厂为被告
    • D、以刘某与龙风木材厂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李某是刘某的朋友,某日李某在帮刘某盖房时,不慎将过路行人张某砸伤。现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

    • A、李某
    • B、李某和刘某
    • C、刘某
    • D、李某或刘某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兰星香皂厂做婴儿香皂广告之用。在本案中,侵害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谁?()

    • A、刘某和张某,不包括兰星香皂厂
    • B、张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 C、刘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张某
    • 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欲合伙开办一个食品加工厂,三人约定,张某出资3万元、王某、李某各自出资2万元。在筹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于是张某便动员刘某支援他们2万元,刘某表示出资可以,但是承担有限责任并参加合伙企业的盈余分配。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商议,对刘某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刘某不得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并订立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后来该合伙企业起名为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两年后,刘某了解到美味食品厂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欠下债务5万元,就提出要求抽出其2万元,张某、王某、李某同意其退出盈余分配,但是因资金紧张,将美味食品厂中的价值2万元的食品制品交给刘某,刘某同意。又过了一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积压,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王某的债权无法实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正确的说法是()。

    • A、应当以美味食品厂为被告
    • B、应当以张某为被告
    • C、应当以张某、王某、李某为共同的被告
    • D、应当以张某、王某、李某、刘某为共同的被告
    • E、合伙人可以推举张某为诉讼代表人

    正确答案:A,E

  • 第23题:

    判断题
    李某是刘某的朋友,某日李某在帮刘某盖房时,不慎将路过的行人张某砸伤,现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应该是李某。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故本题说法不正确。

  • 第24题:

    单选题
    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1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1000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A

    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B

    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C

    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D

    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