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控轮轴、轮对探伤后,应按所探测部位分别在()相应栏内签章,在姓名前加“()”字样。人工复探后,复探人员应在复探栏签章。
第1题:
探伤后应按所探测()分别在《轮轴卡片》(车统-51)相应栏签章。
第2题:
轮轴、轮对、车轴探伤结束后应做哪些工作?
第3题:
铁路货车微控轮轴、轮对探伤后均须打印车统53-A,探伤人员须签章。封面上填写()、起止日期、起止轴号和“()”字样。
第4题:
铁路货车每条轮轴、轮对、车轴探测完毕后,探伤人员应填写下列探伤记录:探伤过程中凡发现缺陷,均须填写()每条轮轴、轮对、车轴探伤后均须填写(),探伤人员须签章。
第5题:
铁路货车确定探伤灵敏度后,在实际探测轮轴、轮对时,只允许调节()其他按键及参数均不得调整。
第6题:
客车探伤后应按所探测()分别在《轮轴卡片》(车统-51A)相应栏签章。
第7题:
在探伤过程中应抽查剩磁,每()条轮轴、轮对进行一次剩磁检查并在车统-53A的备注栏内注明。
第8题:
性质
部位
方法
手段
第9题:
新制车轴的再加工部位;轮对解体后的车轴各外露及再加工部位;
轮对车轴外露及再加工部位;车辆颠覆或脱轨事故卸下轮对的车轴外露部位。
轮轴车轴外露及再加工部位。不退轴承(内圈)时,轴颈、防尘板座不需磁粉探伤,轴颈根部(卸荷槽)须施行超声波探伤;
以上都对
第10题:
性质
部位
方法
手段
第11题:
“TC”
“TW”
“TD”
“TZ”
第12题:
设备编号
起止日期
起止轴号
微探专用
第13题:
每条轮轴、轮对手工超声波探测结束后,须用粉笔在左侧车轮辐板内侧面标出明显的手工超声波探伤标识“w”。
第14题:
《铁路货车轮轴(轮对、车轴、车轮)超声波(磁粉)探伤记录》(车统-53A):轮轴、轮对探伤后均须填写或打印此记录,探伤人员须签章。封面上填写()字样。
第15题:
铁路客车轮轴、轮对超声波自动探伤结束后,应使用标记笔在轮轴(轮对)左端车轮辐板外侧书写超声波自动探伤检查标识()+探伤工号。
第16题:
退磁检查,轮轴、轮对车轴退磁后,应使用磁强计检查其退磁效果()。
第17题:
轮轴轮对车轴探伤后,剩磁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第18题:
轮轴、轮对、车轴磁化后,应及时观察磁痕显示。标出转动“起始”标识,保证转动1周以上,所有探伤部位不漏检。
第19题:
增益或衰减量
增益
衰减
抑制
第20题:
设备编号;微机专用
设备型号;微探专用
设备编号;微探专用
仪器编号;微探专用
第21题:
表面各部位
经超声波探伤的部位和磁粉探伤的部位
加工部位
探伤部位
第22题:
车统-51C;W
车统-53A;W
车统-51C;V
车统-53A;V
第23题:
在距离探伤机4米以外测量,其轮对剩磁不超过0.7GS,轮轴不超过10GS
在距离探伤机4米处测量,其轮对剩磁不超过7mT,轮轴不超过1.0GS
在距离探伤机4米以外测量,其轮对剩磁不超过0.7mT,轮轴不超过1.0mT
以上都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