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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设备运行要做到“四不准超”,即不准超温、超压、超速和不准超()

    • A、负荷
    • B、保养
    • C、记录
    • D、计量

    正确答案:A

  • 第2题:

    由于计费计量的互感器、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供电企业应如何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正确答案: 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1/2时间计算。
    (2)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补收电量。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户正常月份的用电量为基准,退补电量,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
    退补期间,用户先按抄表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 第3题:

    计费电能表或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企业应按实际误差()退还或补收电费。

    • A、实用电量
    • B、设备容量
    • C、起止时间
    • D、用电类别

    正确答案:C

  • 第4题:

    电表超差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条规定,计费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局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迄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迄时间查不清时可按下列办法计算:由上次校验或换装计费电能计量装置之日起,按1/2时间计算。验表期间,用户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待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 第5题:

    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失效的行为属窃电行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6题:

    计费电能表或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企业应按实际误差()的1/2退还和补收电费。

    • A、实用电量
    • B、设备容量
    • C、起止时间
    • D、用电类别

    正确答案:C

  • 第7题:

    Q/GDW1373—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要求计量及用电异常监测中,对采集数据进行比对、统计分析,发现用电异常。如同一计量点不同采集方式的采集数据比对或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的比对,发现()等用电异常,记录异常信息。

    • A、电压超差、电能量超差、负荷超容量
    • B、功率超差、电流超差、负荷超容量
    • C、功率超差、电能量超差、负荷超容量
    • D、功率超差、电能量超差、需量超差

    正确答案:C

  • 第8题:

    轴温报警装置发生温升报警或超温报警时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运行途中发生温升报警时,应在前方停车站检查报警轴位的轴温。发生超温报警时应在前方站停车检查轴温,确认该位轴承温度异常时,不得继续牵引列车。

  • 第9题:

    抄表人员抄表时发现表计故障、计量不准时,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除应了解表计运转及用电情况外,对当月电量可暂按上月电量计收电费,并及时填写《电能计量装置故障通知单》。待检查结果出来后,按规定退、补电量。

  • 第10题:

    电能计量装置超差如何退补电量?


    正确答案: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条规定,按下列方法退补电量:由于计费计量的互感器、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①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②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补收电量。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
    ③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客户正常月份的用电量为基准,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退补期间,客户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 第11题:

    单选题
    Q/GDW1373—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要求计量及用电异常监测中,对采集数据进行比对、统计分析,发现用电异常。如同一计量点不同采集方式的采集数据比对或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的比对,发现()等用电异常,记录异常信息。
    A

    电压超差、电能量超差、负荷超容量

    B

    功率超差、电流超差、负荷超容量

    C

    功率超差、电能量超差、负荷超容量

    D

    功率超差、电能量超差、需量超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根据超偏载检测装置检测结果,对超偏载货车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超偏载检测装置检测结果,对严重的超偏载货车,应通知货检和列检人员联合检查,车辆技术状态正常不危及行车安全的,要作出记录,重点监控运行;危及行车安全的,须立即扣车,换装整理后,方能挂运。对一般的超偏载货车,可不换装整理。车站对未扣车处理的严重、一般超偏载车辆,应记录车种、车号、发到站、货物品名、发收货人等,并将上述信息及时通知发到站,电报通知下一编组站。同时在24小时内,将信息上报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并反馈到铁路局计量主管部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用电计量装置烧毁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用电计量装臵烧毁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用户计量装臵烧毁,处理前供电企业的营业部门应办理“用电工作传票”,现场工作人员应执票工作,就有关计量装臵的赔偿,追算电量、电费等事宜填入“用电工作传票”,用户盖章签字后转有关部门处理。
    (2)如果是过负荷烧毁电能计量装臵时,应检查用户有无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如为超合同容量用电,在补交私增用电容量使用日数的基本电费外,还应承担违章(约)使用电费。拆除私增容设备后,供电企业再行安排更换电能计量装臵。如用户要求继续使用私自增容部分的,则必须按增容办理手续。
    (3)如果是漏雨引起烧毁电能计量装臵时,则必须检查表位所在地点的房屋或表柜(箱)防雨状况,待采取维修、堵漏措施后,选择适当的表位,再行安装更换电能计量装臵。
    (4)如果属于用户人为原因造成电能计量装臵损坏(或计量错误)时,应区分蓄意还是无意。对于无意的,则由用户赔偿电能计量装臵;对于蓄意的,应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窃电的条款处理。

  • 第14题:

    用电计量装置倍率不符等原因导致错误计量时,电力部门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计算电量的倍率或铭牌与实际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确定。
    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客户应先按正常月用电量交付电费。

  • 第15题:

    抄表时发现计量装置故障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在现场分析、了解情况,设法取得故障发生的时间和原因,如客户的值班记录,客户上次抄表后至今的生产情况,客户有无私自增容的情况。
    2.将计量装置的故障情况及相关数据记录下来,如电能表当时的示数、负荷情况、客户生产班次及休息情况等。回公司后将客户计量装置故障情况及现场所作的记录上报并配合处理。

  • 第16题:

    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的互感器、电能表及其二次回路压降超差或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计量不准时,供电企业按何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正确答案: (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过允许值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检定后的误差值计算退补电量。退补时间应从上次检定换装投运之日起至误差超差被发现之日止的1/2时间计算。
    (2)二次回路电压降超差时,以允许的电压降为基准,按检验的实际值与基准值之差计算追补电量。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电能计量不准时,应以用户正常月份的用电量为基准,追补电量。
    (4)退补期间,用户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 第17题:

    改变计量装置的接线,致使电能计量装置不准的行为是窃电行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用户应当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为准。

    • A、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
    • B、用户购买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
    • C、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根据超偏载检测装置检测结果,对超偏载货车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超偏载检测装置检测结果,对严重的超偏载货车,应通知货检和列检人员联合检查,车辆技术状态正常不危及行车安全的,要作出记录,重点监控运行;危及行车安全的,须立即扣车,换装整理后,方能挂运。对一般的超偏载货车,可不换装整理。车站对未扣车处理的严重、一般超偏载车辆,应记录车种、车号、发到站、货物品名、发收货人等,并将上述信息及时通知发到站,电报通知下一编组站。同时在24小时内,将信息上报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并反馈到铁路局计量主管部门。

  • 第20题:

    因电能计量装置自身原因引起计量不准,应如何退补电费?


    正确答案: 因电能计量装置身躯原因引起计量不准,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表后投入之日起到误差更正之日二分之一的时间计算。
    (2)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补收电量。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户正常月份的用电量为基准退补电量。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退祉期间,用户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 第21题:

    临时用电客户未装用电计量装置的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七条规定,供电企业应根据其用电容量,按双方约定的每日使用时数和使用期限预收全部电费。用电终止时,如实际使用时间不足约定期限二分之一的,可退还预收电费的二分之一;超过约定期限二分之一的,预收电费不退;到约定期限时,得终止供电。

  • 第22题: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窃电()。

    • A、在供电单位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 B、绕越供电单位安装的电能计量装置用电
    • C、伪造或开启供电单位电能计量装置
    • D、故意损坏供电单位电能计量装置
    • E、故意使供电单位的电能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

    正确答案:A,B,C,D,E

  • 第23题:

    单选题
    设备运行要做到“四不准超”,即不准超温、超压、超速和不准超()
    A

    负荷

    B

    保养

    C

    记录

    D

    计量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