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经营权但未办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从事营运活动的,责令改正,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1题: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中有()的行为,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以上二百以下罚款。
第2题: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
第3题:
保险公司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和展业证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支付其手续费或者佣金的,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该保险公司将受理的处罚是
第4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管理机构责令停运整顿,暂扣经营许可证或从业资格证,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5题: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擅自转让经营权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第6题:
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后不符合原取得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予以撤销。
第7题: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擅自转让经营权的,责令改正,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8题:
未按时参加年度复核或者年度复核不合格从事营运活动的,责令改正,并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逾期不改的,吊销其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第9题:
按《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服务条例》,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失效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件,管理机构可责令其停运整顿,暂扣经营许可证或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10题:
驾驶员应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客运资格证》、《服务监督卡》,违者处以100元-200元罚款。
第11题:
取得经营权但未办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从事营运活动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第12题:
第13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的罚款。
第14题:
保险公司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将受到的处罚是()
第15题: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驾驶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以上的罚款。
第16题:
任何单位伪造、涂改、转借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证,由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至1万元罚款。
第17题:
对伪造、涂改、转借出租汽车营运证、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单位,由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18题: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聘请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许可机构吊销车辆营运证。
第19题:
对出租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20题:
对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运管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21题:
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22题:
个人伪造、涂改、转借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证,由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
第23题:
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年度复核或者年度复核不合格从事营运活动的,责令改正,并处()元罚款。逾期不改的,吊销其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