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男,25岁,大学文化,公司职员。自行步入咨询室,步态平稳,衣着适时得体,年貌相符。自我陈述:自己与人交流困难、心烦、紧张三天。三天前无明显诱因,我突然出现接听客户电话时第一句话"喂,您好。"说不出来,嘴巴张大但发不出声音的情况,要过十几秒种才能结结巴巴地说,其后说话逐渐流利起来,同时自觉胸闷、心慌,头皮发紧、出冷汗,放下电话仍觉心在扑通扑通地跳。我在与熟悉的同事和领导当面交谈和电话交流时没有这些表现。第一、二天,我只是觉得心里有点烦,并不是每个电话都结巴。我也知道接电话时不应让对方等很久才说话,我反

题目

吴某,男,25岁,大学文化,公司职员。自行步入咨询室,步态平稳,衣着适时得体,年貌相符。自我陈述:自己与人交流困难、心烦、紧张三天。三天前无明显诱因,我突然出现接听客户电话时第一句话"喂,您好。"说不出来,嘴巴张大但发不出声音的情况,要过十几秒种才能结结巴巴地说,其后说话逐渐流利起来,同时自觉胸闷、心慌,头皮发紧、出冷汗,放下电话仍觉心在扑通扑通地跳。我在与熟悉的同事和领导当面交谈和电话交流时没有这些表现。第一、二天,我只是觉得心里有点烦,并不是每个电话都结巴。我也知道接电话时不应让对方等很久才说话,我反复提醒自己拿起电话就要说"喂,您好",今天上午症状加重,接所有客户的电话都讲不出第一句话,我心里觉得非常紧张,担心小时候的"结巴"又回来了。我越是紧张嘴巴里的话就越说不出来,没想到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居然难倒了我;我也知道不该紧张,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弄得我都怕接电话了。我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某外企做销售员,因业绩突出一个月前被提拔为主管。我觉得工作压力一下大起来了,在与客户和领导交往时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希望给对方一个好的印象。我想如果结巴,怎么能给客户留下好的印象,销售工作肯定做不好,公司一定会免去我的主管职位,并且开除我。那样的话没有一个公司会要我,我将再也找不到工作,我的前途就会被毁掉。越想越害怕,于是急忙请假来心理咨询。平常体健,无重大躯体疾病。独生子,从小在父母身边长大,性格稍内向、细心。无特殊不良嗜好。约5~6岁时,与同龄小朋友玩耍时曾经"学会"口吃,其后在父母的训斥、教育下慢慢纠正过来。家中亲属无精神病、癫痫病史。心理测验:SAS标准分53SDS标准分56咨询过程:第一阶段咨询,了解情况,建立咨询关系,给以心理解释、安慰、支持、疏导、保证。第二阶段咨询,解决求助者情绪问题及伴随的行为问题。心理咨询师与求助者讨论其应对方式中不合理的一面,并给以必要的放松训练和适量的体育锻炼。第三阶段咨询,纠正歪曲的认知方式,学会建设性的排解压力办法。求助者心理与行为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 A、生物学原因
  • B、社会性原因
  • C、认知原因
  • D、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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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陈某因醉酒上班迟到被吴某当场批评,便对吴某怀恨在心。一天晚上下班后,陈某骑自行车尾随吴某至一无人处,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从背后猛地刺向吴某。吴某受伤后顺势抓住陈某的自行车,将其推翻在地,并喊:“杀人啦!”陈某见势,将刀拔出再次刺向吴某。吴某躲避之际将手中的袋子甩向陈某,正砸在陈某的头部,因袋中装有吴某带回家刷厕所的硫酸一瓶,瓶子被砸破后,硫酸将陈某的双眼烧瞎,并导致陈某面部大面积毁容。 问:吴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依照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实施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就排除了对任何合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所谓不法,就是非法、违法的意思。因此,对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合法行为,即使从当事人的立场看具有某种侵害性,也不允许当事人实行正当防卫。例如,公民依法捉拿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人或被通缉的在逃人犯,被捉拿者或第三者对该公民施行暴力伤害或威胁,就不是正当防卫。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正当防卫要求的只是有不法侵害存在,并没有将其起因条件局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外延要比犯罪宽泛得多,只要是不法侵害行为,并不要求它已经达到或将要达到犯罪程度,防卫人都可以依法对不法侵害人实行正当防卫。
    (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即不法侵害须是客观、真实地存在的,而不是行为人所臆想或推测出来的。如果不法侵害并不存在,行为人却误以为存在,而错误地实行了所谓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的损害,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由于行为人对事实认识的错误而发生的,因此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对方可能不是不法侵害,而是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那么他在主观上有过失,应对其假想防卫所造成的损害负过失犯罪的责任;如果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能预见到对方不是不法侵害,那么他在主观上无罪过,其假想防卫造成的损害属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的不法侵害。受到他人豢养的或野生的动物侵袭,自然可以进行打击,但动物谈不上不法侵害,受害人的打击也只是紧急避险或民事上排除侵害的行为,谈不上正当防卫。但是,如果有利用动物来达到侵害他人的目的,如驱使狂犬撕咬他人,则防卫人打击动物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在本案中,吴某遭到陈某的追杀,生命处于危险状况,为了防止陈某进一步实施非法行为,吴某对其实施打击,才造成陈某受伤,因此吴某的行为是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 第2题:

    1996年6月,吴某大学毕业到甲公司工作;1999年8月,吴某从甲公司辞职到乙公司工作;2004年3月,吴某从乙公司辞职自行去美国深造;2007年3月,吴某回国到丙公司工作;2010年7月,吴某在丙公司因患病需要进行医疗时,可以享受的医疗期是(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8个月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医疗期。根据规定,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吴某实际工作年限13年,在丙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上,五年以下,医疗期为6个月。

  • 第3题:

    吴某在某外卖APP上购买了甲酒店的“豪华餐饮套餐”,由乙快递送餐公司职员黄某派送。在骑车送餐过程中,黄某不小心撞伤路人栾某。为此,栾某花去医药费300元。黄某将餐送达后,吴某因送餐时间过长而与黄某发生口角,黄某一怒之下将吴某打伤,吴某花去医药费1000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栾某有权请求甲酒店赔偿医药费300元
    B.栾某有权请求乙快递送餐公司赔偿医药费300元
    C.吴某有权请求甲酒店赔偿医药费1000元,黄某负连带责任
    D.吴某有权请求乙快递公司赔偿医药费1000元,黄某负连带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第1款之规定,本题中,黄某在送餐途中致栾某损害,系在执行法人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应由黄某所在法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故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黄某将订餐客户吴某打伤,依然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派餐过程中),依然应由黄某所在法人单位承担责任。故C、D选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正确选项为ACD。

  • 第4题: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

    A.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
    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
    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未载明具体授权事项
    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

    答案:D
    解析:
    空白授权书已届期就不再具有效力,不能作为认定相信吴某有代理权的依据。

  • 第5题:

      王某、于某、李某和赵某共同开办了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B公司,王某和于某是房地产经纪人,而李某和赵某是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某日,客户吴某委托B公司代理出租或销售其拥有的一间商业用房,吴某与B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

    5.若此房准备转让,恰好E公司有意于此房,在E公司经办人与吴某就该物业的转让进行洽谈过程中,B经纪公司经纪人需要(  )。

    A、 将房屋转让涉及的税费告诉双方
    B、 将吴某的房屋正被租赁的情况告诉E公司
    C、 将E公司可承受的最高价告诉吴某
    D、 将吴某炒股业绩告诉E公司

    答案:A,B
    解析:
    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接业务时,在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①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②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③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④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⑤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⑥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⑦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⑧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 第6题: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 A、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 
    • 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 
    • 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 
    • 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

    正确答案:C,D

  • 第7题:

    吴某大学毕业后,经人介绍,在北京某科技咨询公司工作。由于该公司规模很小,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不久,吴某生病住院,花费医疗费若干。欲找公司报销,公司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吴某之病不属于工伤为由,拒绝报销。请问吴某该如何请求解决?()

    • A、必须先向该公司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B、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C、吴某可以与该公司约定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D、吴某或去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去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只能选择其一

    正确答案:B

  • 第8题:

    下列属于保安从业单位的是()。

    • A、某市保安服务公司
    • B、自行招用保安员的某中学
    • C、自行招用保安员的某大学保卫处
    • D、自行招用保安员的某企业保卫部
    • E、自行招用保安员的某企业

    正确答案:A,B,E

  • 第9题:

    多选题
    下列属于保安从业单位的是()。
    A

    某市保安服务公司

    B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某中学

    C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某大学保卫处

    D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某企业保卫部

    E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某企业


    正确答案: C,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

    B

    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

    C

    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

    D

    孙某可以收养吴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AD两项,《收养法》第7条第1款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虽然吴某已满16岁,但是吴某的舅舅孙某仍然可以合法收养吴某。
    B项,根据《收养法》第7条和第9条的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距不需要相差40岁以上。
    C项,根据《收养法》第8条的规定,收养孤儿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而吴某在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是孤儿,所以有子女的孙某依然可以收养吴某。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主体中不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
    A

    经公司同意的某建筑公司西南分公司

    B

    某肿瘤医院

    C

    某理工大学

    D

    某知识产权协会

    E

    某工程咨询公司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单位男职员人数是女职员人数的1/3,已知男职员比女职员少380人,问该单位一共有多少人?()
    A

    720

    B

    740

    C

    760

    D

    820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男女比例1∶3,可知男生比女生少2份,对应380人,因此1份对应190人,男女职员共4份,对应760人,选C项。

  • 第13题:

    孙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吴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孙某为吴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孙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孙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吴某。吴某继续在A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孙某,而孙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A期货公司,导致了吴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中,应承担该损失的是( )。

    A.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孙某

    D.孙某和B期货公司


    正确答案:AC

  • 第14题:

    吴某系某公司的销售人员,吴某现在与企业因以下事务发生争议,其中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是()。

    A、在试用期内,吴某要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允许
    B、该公司没有按约定给付吴某的销售业绩提成
    C、吴某因业绩突出,认为这次调整中层领导自己应当被升为部门经理,但希望落空
    D、吴某因经常迟到、旷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 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A 项正确,该选项中是吴某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故属于劳 动争议。
    B 项正确,该选项中用人单位没有按约定给付吴某的销售业绩提成属于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 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故属于劳动争议。
    C 项错误,该项中的升职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
    D 项正确,该选项中吴某因经常迟到、旷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 争议,故属于劳动争议。

  • 第15题: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

    A.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
    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
    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
    D.温某订立合同三个月后后发现吴某已经从甲公司离职
    E.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

    答案:A,C
    解析: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 第16题:

    王某、于某、李某和赵某共同开办了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B公司,王某和于某是房地产经纪人,而李某和赵某是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某日,客户吴某委托B公司代理出租或销售其拥有的一间商业用房,吴某与B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

    对于吴某与B公司所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B公司的权限范围为(  )。

    A.经吴某同意,经纪人可以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并增加报酬
    B.以吴某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
    C.经吴某同意,经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
    D.经纪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吴某

    答案:B,D
    解析:
    房地产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房地产交易,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经纪行为。代理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由委托人承担,经纪人只收取委托人的佣金。

  • 第17题:

    某公司女职员占总人数的2/5,后来新进10名女职员,这时女职员和男职员的人数相等,则公司现在共有职员()名。

    • A、100
    • B、80
    • C、60
    • D、50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甲公司与小区业主吴某订立了供热合同。因吴某要出国进修半年,向甲公司申请暂停供热未果,遂拒交上一期供热费。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供热合同 
    • B、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解除供热合同 
    • C、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 
    • D、甲公司可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D

  • 第19题:

    某公司的董事吴某擅自泄露公司秘密,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

    • A、应由董事会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 B、应由股东会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 C、应由董事长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 D、我国《公司法》未对谁能代表公司对泄露秘密的董事提起诉讼加以规定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单选题
    吴某2018年2月11日起开始在东方公司工作,公司一直到2018年6月13日都未与吴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吴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东方公司的下列做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
    A

    公司书面通知吴某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B

    公司在6月13日与吴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从2月11日到6月13日公司向吴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

    C

    公司在6月13日与吴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吴某支付了3个月的双倍工资

    D

    公司在6月13日与吴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从3月12日到6月13日向吴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吴某租用的私房遭受了火灾,吴某全家急需住房,恰巧吴某的同事张某正需钱用,愿意把自己的两间平房卖给昊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协议,约定吴某向张某支付房价款6000元,张某将两间平房的所有权转移于吴某。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因故当天不办公。因此双方商定,吴某先付款6000元,张某把房交付吴某居住,以后另定时间补办过户手续。在之后的一年中,吴某多次找张某同去办理过户,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吴某入住该房一年后,该房被市政划为拆迁范围,由某开发公司负责拆迁。此时张某找到开发公司,声称吴某所住的房屋产权人系自己,开发公司应与自己签订私房拆迁补偿协议,为自己安排住房。吴某则主张所住的房屋已由自己买下,现在由于张某的过失未办过户,开发公司应该给自己安置。开发公司认为,吴某与张某的买卖行为是不合法的,吴某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要求吴某在拆迁前自己找住处搬家。吴某遂诉至法院,认为张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开发公司为自己安置住房。 吴某能否主张开发公司为自己安置住房?

    正确答案: 吴某尽管不是产权人,但已使用被拆迁房屋达1年之久。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也是被拆迁人,拆迁人有义务与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安置协议,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安置。
    因此,吴某作为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可以要求开发公司与自己订立拆迁安置协议,得到安置住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
    A

    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

    B

    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

    C

    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

    D

    孙某可以收养吴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公司的董事吴某擅自泄露公司秘密,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
    A

    应由董事会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B

    应由股东会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C

    应由董事长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D

    我国《公司法》未对谁能代表公司对泄露秘密的董事提起诉讼加以规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我国《公司法》中,仅做出了董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的规定,未对董事违反此义务时谁能代表公司对董事提起诉讼加以规定。

  • 第24题:

    单选题
    某公司女职员占总人数的2/5,后来新进10名女职员,这时女职员和男职员的人数相等,则公司现在共有职员()名。
    A

    100

    B

    80

    C

    60

    D

    50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分析题意可知,公司原来男女职员人数比为3∶2;新来10名女职员后男女比例变为1∶1,男职员人数并没有改变,统一比例后为3∶3。由此可知1份对应10人,现在公司总人数6份,所以为10×6=60人。故选择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