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

题目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请问小胡的想法是否正确?


相似考题

3.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请问小胡的想法是否正确?如果公司要解聘小胡,是否要对其赔偿经济损失?人事部在处理此事时有什么错误?(1)不正确。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约定合同期限。事实劳动关系并非等同于续签了原合同,合同期限也不是原合同约定的一年期限。(2)不予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欠付的工资、奖金、保险、福利等报酬,但无须支付赔偿金。(3)原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督促员工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引发了原可避免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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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胡某于2000年6月12日进入某建材公司工作,双方约定合同期2年。2001年7月,公司安排胡某外出培训2个月,双方同时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培训后胡某须为公司服务5年,不满5年应按已履行协议年限逐年递减赔偿金。2002年5月8日胡某按合同约定提前1个月告知公司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则要求胡某赔偿培训费,双方发生争执,公司没有发放胡某5月份工资。胡某为此以第二次公休假(即带薪年休假)和扣发工资的双重理由不再上班。公司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情况下提起申诉,要求胡某按培训协议返还培训费损失,胡某则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克扣的工资。
    公司认为,按企业的规章制度,公休假需填报请假单,并经主管批准,方可休假。胡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安排休假是违规行为,理应不能支持,并承担违规责任。胡某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就不能在2年期的劳动合同期内享受两次公休假。另外,培训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按此协议规定培训后须为公司服务5年,不满5年的应按已履行协议年限逐年递减赔偿金,所以不发5月份工资是事出有因的。
    胡某认为,在公休假前曾向主管口头提出,被允准后才休假的,且以前公休假也是这样办理的,应该无过错。再说,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按本人公休假时间安排正好到合同期终止。公休假是国家规定的,理应享受,个人的合法权利应该得到保护。5月份工资是本人劳动所得,享受公休假工资也是合法的,公司均无理由拖欠不发,且享受公休假后,劳动合同到了终止期,培训协议也是无效的。
    通过审理,仲裁委根据胡某的实际履行期和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做出了胡某返还公司培训费和公司支付胡某5月份工资的裁决。
    请回答以下问题:
    (1)在劳动合同为期2年的情况下,能否享受第二次带薪年休假待遇?
    (2)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情况下,双方曾经签订过的培训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条款是否有效?


    答案:
    解析:
    (1)《劳动法》第45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但劳动者应该正确理解《劳动法》第45条的精神。胡某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已经享受了第一次年休假,在劳动合同为期2年的情况下,胡某想在终止合同前第二次享受带薪年休假,显然有悖于《劳动法》第45条的精神。以此推理,被诉人想要第二次享受带薪年休假,必须在申诉人处连续工作2年以后。另外,胡某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情况下,未经书面提出休假的请求,擅自实行休假,违反了公司的请假制度规定,理应不予支持。?
    (2)关于培训费依约赔偿一事,由于被诉人没有享受第二次年休假的条件,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擅自休假变为擅自解除合同,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另外,虽然双方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但根据培训协议的约定,胡某还应当有4年的服务期,公司并没有放弃要求胡某履行服务期义务的权利,因此,胡某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后,公司当然有权要求胡某按培训协议约定赔偿培训费损失。?

  • 第2题:

    小张、小胡和小李是夫学同学,毕业后其中一人考上公务员,另外两人成为老师和作家.已知:(1)小张和作家都在北京工作;(2)老师在上海T作;(3)毕业后小李乘坐高铁去看望考上公务员的同学。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A.小胡是作家,小李是老师

    B.小胡是老师,小张是作家

    C.小李是作家,小张是公务员

    D.小张是老师,小胡是公务员

    答案:A
    解析:
    由(1)和(2)可知,小张既不是作家也不是老师,因此小张是公务员,再结合(3)可知小李和小张不在同一座城市,因此小李是老师,则小胡是作家。

  • 第3题:

    胡俊不久前遭女友抛弃,整日以酒消愁,某日前来向社会工作者小杨求助。在面谈中,胡俊透露自己付出那么多,可女友说分手就分手,感觉不是滋味,他想报复女友。面对胡俊的这种情况,社会工作者小杨应该( )。

    • A、制止胡俊的行为
    • B、劝说女方和胡俊和好
    • C、通知胡俊的女友加以防范
    • D、通知警察对胡俊采取措施

    正确答案:A

  • 第4题:

    《该谁先伸手?》 年轻的胡秘书受单位委派,到万川公司找行政部霍经理联系工作。任务完成后,胡秘书伸手向霍经理,准 备握手告别。霍经理似未见到,起身送小胡。送到门口后,霍经理向小胡伸手握别,胡秘书也装着没看见, 没有握手。霍经理感到很尴尬。 案例《该谁先伸手?》一文中,你认为,胡秘书和霍经理,谁做得对,谁做得不对?


    正确答案:握手是秘书在人际交往中最常见的礼节。握手有先后顺序:主人、年长者、女士、身份高者先伸手,客人、男子、年轻人、身份低者不应该先伸出手来。见面时,后者向前者可先行问候,待对方伸出手时再去握手。如对方未伸手,后者只微笑示意即可。主客交往时,客人已经伸出手来,主人一般不得拒绝握手。懂得了握手的顺序礼仪后,便会明白失礼者首先是胡秘书,但客人既然已经伸出手来,霍经理作为主人,不应该拒绝握手。双方都有失礼之处。

  • 第5题:

    新入警的小胡按公安派出所所长的要求,去街面、社区、单位进行调查研究,熟悉相关情况。下列属于治安状况调查的是()。

    • A、小胡到居民张某家访谈,调查了解社区群防群治工作
    • B、小胡与超市收银员谈话,调查最近商场的销售情况
    • C、小胡与商场治安志愿者林某聊天,调查其最近的巡逻值守情况
    • D、小胡与网吧老板聊天,了解上网人员情况

    正确答案:A,C,D

  • 第6题:

    人物造型时通常用于年青人表现帅气的胡子是()。

    • A、一字胡
    • B、小八字胡
    • C、大八字胡
    • D、连唇胡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单选题
    老胡生前很喜欢自己的孙子小胡,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栋别墅交由小胡继承。这样的继承方式在法律上属于()
    A

    赠与

    B

    法定继承

    C

    遗嘱继承

    D

    遗赠


    正确答案: D
    解析: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 第8题:

    问答题
    《该谁先伸手?》 年轻的胡秘书受单位委派,到万川公司找行政部霍经理联系工作。任务完成后,胡秘书伸手向霍经理,准 备握手告别。霍经理似未见到,起身送小胡。送到门口后,霍经理向小胡伸手握别,胡秘书也装着没看见, 没有握手。霍经理感到很尴尬。 案例《该谁先伸手?》一文中,你认为,胡秘书和霍经理,谁做得对,谁做得不对?

    正确答案: 握手是秘书在人际交往中最常见的礼节。握手有先后顺序:主人、年长者、女士、身份高者先伸手,客人、男子、年轻人、身份低者不应该先伸出手来。见面时,后者向前者可先行问候,待对方伸出手时再去握手。如对方未伸手,后者只微笑示意即可。主客交往时,客人已经伸出手来,主人一般不得拒绝握手。懂得了握手的顺序礼仪后,便会明白失礼者首先是胡秘书,但客人既然已经伸出手来,霍经理作为主人,不应该拒绝握手。双方都有失礼之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新入警的小胡按公安派出所所长的要求,去街面、社区、单位进行调查研究,熟悉相关情况。下列属于治安状况调查的是()。
    A

    小胡到居民张某家访谈,调查了解社区群防群治工作

    B

    小胡与超市收银员谈话,调查最近商场的销售情况

    C

    小胡与商场治安志愿者林某聊天,调查其最近的巡逻值守情况

    D

    小胡与网吧老板聊天,了解上网人员情况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小胡的父亲老胡与陈某商定,陈某免去老胡以前所欠累计7万元的债务,老胡将小胡嫁给陈某,并已经将婚姻登记手续办妥。其行为是 ( )
    A

    合法结婚

    B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C

    买卖婚姻

    D

    借婚姻索取财物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企业社会工作者小胡发现,有一些员工工作几年后工作热情下降,纪律涣散,不能安心工作,且有跳槽念头。针对这种情况,小胡最应开展的小组工作类型是()。
    A

    娱乐小组

    B

    支持小组

    C

    成长小组

    D

    治疗小组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请问小胡的想法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不正确。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约定合同期限。事实劳动关系并非等同于续签了原合同,合同期限也不是原合同约定的一年期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社会工作者小胡设计了一个题为“快乐游戏”的活动方案,目的是通过游戏促进贫困家庭孩子进行情绪管理和建立自信心。小胡将活动方案交给了担任某公司经理的表哥,希望他的企业能捐款,帮助购买一些游戏道具。这种筹资方式属于()。

    A:项目申请
    B:电话劝募
    C:私人恳请
    D:特别事件筹款

    答案:C
    解析:
    考点:社会服务机构的筹资方式。

  • 第14题:

    社会工作者小张对某社区儿童胡丽的服务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为了避免胡丽出现各种消极情绪,小张在结案时应该()。

    • A、避免胡丽的伤心和依赖,悄悄离开
    • B、告诉胡丽,会有另外的社会工作者继续来服务
    • C、与胡丽聊这一年的服务工作中,胡丽的进步与收获,增强胡丽的自信心
    • D、直接告诉胡丽工作即将结束的事实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胡小石的书法怎样?


    正确答案:胡小石(公元一八八八——一九六二年),享年七十五岁,浙江绍兴人,名光炜,号债伊,又号夏序,晚年号沙公。历任南京中央大学、广州中山大学、南京大学等大学的教授。其书法学从李瑞清,突出了顿挫迟涩运笔之法,并变魏碑的横扁势为纵长势,古朴瘦劲,精气内敛,流利畅达,别成风格。篆、隶、真、行、草,都有自己的独特面目,其于古文字学和书法理论均有较高的造诣,曾讲授《中国书学史》,并有《书艺略论》等书法论著问世。

  • 第16题:

    王志强救了崇明路小学的落水学生胡小丽,有人就此事写了表扬信,署名不可以是()。

    • A、胡小丽
    • B、王志强
    • C、胡小丽的家属
    • D、崇明路小学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人物造型中,表现性格粗暴、残暴的通常用的胡子为()。

    • A、一字胡
    • B、小八字胡
    • C、大八字胡
    • D、连鬓胡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老胡生前很喜欢自己的孙子小胡,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栋别墅交由小胡继承。这样的继承方式在法律上属于()

    • A、赠与
    • B、法定继承
    • C、遗嘱继承
    • D、遗赠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多选题
    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有(  )。[2006年真题]
    A

    胡某无经济来源的父母

    B

    胡某在某公司任经理的妻子

    C

    胡某上初中的儿子

    D

    胡某在某公司任职的姐姐


    正确答案: C,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与本案无牵连;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第20题:

    单选题
    杜某与男友胡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报名后,他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胡某收到了录取通知。杜某找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告诉她:“你学历太低,不适合公司工作,公司要求男职工高中以上、女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你只有高中文化程度,而且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没有录用你。”杜某认为公司招工应当男女同等标准,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行为,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胡某被录用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胡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以作抵押,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若发生胡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 胡某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收入偏低为理由,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以答复。过了10天,胡某不再到甲公司上班。胡某走后,甲公司生产受到影响。甲公司要求胡某回来上班,胡某拒绝。 于是,甲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胡某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胡某赔偿损失。 关于胡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胡某在试用期内应提前30日书面向公司提出劳动合同

    B

    胡某因收入偏低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C

    胡某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D

    胡某因身份证抵押在公司而不得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人事部在处理此事时有什么错误?

    正确答案: 原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督促员工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引发了原可避免的纠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如果公司要解聘小胡,是否要对其赔偿经济损失?

    正确答案: 不予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欠付的工资、奖金、保险、福利等报酬,但无须支付赔偿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胡俊不久前遭女友抛弃,整日以酒消愁,某日前来向社会工作者小杨求助。在面谈中,胡俊透露自己付出那么多,可女友说分手就分手,感觉不是滋味,他想报复女友。面对胡俊的这种情况,社会工作者小杨应该( )。
    A

    制止胡俊的行为

    B

    劝说女方和胡俊和好

    C

    通知胡俊的女友加以防范

    D

    通知警察对胡俊采取措施


    正确答案: A
    解析: 当社会工作者了解到服务对象的行为将会对他人造成危害时应突破保密原则,及时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因此小杨应该立即制止胡俊报复其前女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