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

题目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请问小胡的想法是否正确?如果公司要解聘小胡,是否要对其赔偿经济损失?人事部在处理此事时有什么错误?

(1)不正确。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约定合同期限。事实劳动关系并非等同于续签了原合同,合同期限也不是原合同约定的一年期限。(2)不予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欠付的工资、奖金、保险、福利等报酬,但无须支付赔偿金。(3)原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督促员工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引发了原可避免的纠纷。


相似考题

2.共用题干 杜某与男友胡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报名后,他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胡某收到了录取通知。杜某找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告诉她:“你学历太低,不适合公司工作,公司要求男职工高中以上、女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你只有高中文化程度,而且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没有录用你。”杜某认为公司招工应当男女同等标准,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行为,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胡某被录用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胡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已作抵押,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若发生胡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胡某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收入偏低为理由,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以答复。过了10天,胡某不再到甲公司上班。胡某走后,甲公司生产受到影响。甲公司要求胡某回来上班,胡某拒绝。于是,甲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胡某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胡某赔偿损失。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胡某与甲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是()。A:胡某入职时需要身份证交给公司作抵押B:胡某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C:胡某与公司约定的试用期为一年D:胡某与公司约定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

3.共用题干 杜某与男友胡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报名后,他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胡某收到了录取通知。杜某找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告诉她:“你学历太低,不适合公司工作,公司要求男职工高中以上、女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你只有高中文化程度,而且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没有录用你。”杜某认为公司招工应当男女同等标准,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行为,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胡某被录用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胡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已作抵押,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若发生胡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胡某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收入偏低为理由,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以答复。过了10天,胡某不再到甲公司上班。胡某走后,甲公司生产受到影响。甲公司要求胡某回来上班,胡某拒绝。于是,甲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胡某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胡某赔偿损失。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下列甲公司招工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甲公司因杜某是未婚女性而不予录用B:甲公司因杜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予录用C:甲公司因杜某年满18周岁而不予录用D:甲公司因杜某是残疾人而不予录用

更多“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相关问题
  • 第1题:

    胡某于2000年6月12日进入某建材公司工作,双方约定合同期2年。2001年7月,公司安排胡某外出培训2个月,双方同时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培训后胡某须为公司服务5年,不满5年应按已履行协议年限逐年递减赔偿金。2002年5月8日胡某按合同约定提前1个月告知公司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则要求胡某赔偿培训费,双方发生争执,公司没有发放胡某5月份工资。胡某为此以第二次公休假(即带薪年休假)和扣发工资的双重理由不再上班。公司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情况下提起申诉,要求胡某按培训协议返还培训费损失,胡某则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克扣的工资。
    公司认为,按企业的规章制度,公休假需填报请假单,并经主管批准,方可休假。胡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安排休假是违规行为,理应不能支持,并承担违规责任。胡某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就不能在2年期的劳动合同期内享受两次公休假。另外,培训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按此协议规定培训后须为公司服务5年,不满5年的应按已履行协议年限逐年递减赔偿金,所以不发5月份工资是事出有因的。
    胡某认为,在公休假前曾向主管口头提出,被允准后才休假的,且以前公休假也是这样办理的,应该无过错。再说,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按本人公休假时间安排正好到合同期终止。公休假是国家规定的,理应享受,个人的合法权利应该得到保护。5月份工资是本人劳动所得,享受公休假工资也是合法的,公司均无理由拖欠不发,且享受公休假后,劳动合同到了终止期,培训协议也是无效的。
    通过审理,仲裁委根据胡某的实际履行期和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做出了胡某返还公司培训费和公司支付胡某5月份工资的裁决。
    请回答以下问题:
    (1)在劳动合同为期2年的情况下,能否享受第二次带薪年休假待遇?
    (2)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情况下,双方曾经签订过的培训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条款是否有效?


    答案:
    解析:
    (1)《劳动法》第45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但劳动者应该正确理解《劳动法》第45条的精神。胡某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已经享受了第一次年休假,在劳动合同为期2年的情况下,胡某想在终止合同前第二次享受带薪年休假,显然有悖于《劳动法》第45条的精神。以此推理,被诉人想要第二次享受带薪年休假,必须在申诉人处连续工作2年以后。另外,胡某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情况下,未经书面提出休假的请求,擅自实行休假,违反了公司的请假制度规定,理应不予支持。(2)关于培训费依约赔偿一事,由于被诉人没有享受第二次年休假的条件,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擅自休假变为擅自解除合同,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另外,虽然双方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但根据培训协议的约定,胡某还应当有4年的服务期,公司并没有放弃要求胡某履行服务期义务的权利,因此,胡某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后,公司当然有权要求胡某按培训协议约定赔偿培训费损失。

  • 第2题:

    杜某与男友胡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报名后,他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胡某收到了录取通知。杜某找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告诉她:“你学历太低,不适合公司工作,公司要求男职工高中以上、女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你只有高中文化程度,而且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没有录用你。”杜某认为公司招工应当男女同等标准,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行为,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胡某被录用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胡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以作抵押,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若发生胡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胡某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收入偏低为理由,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以答复。过了10天,胡某不再到甲公司上班。胡某走后,甲公司生产受到影响。甲公司要求胡某回来上班,胡某拒绝。于是,甲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胡某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胡某赔偿损失。

    杜某认为甲公司不录用她就是就业歧视行为,杜某要维护自身权益,应该是( )。
    A.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D.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投诉

    答案:B
    解析:

  • 第3题:

    杜某与男友胡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报名后,他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胡某收到了录取通知。杜某找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告诉她:“你学历太低,不适合公司工作,公司要求男职工高中以上、女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你只有高中文化程度,而且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没有录用你。”杜某认为公司招工应当男女同等标准,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行为,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胡某被录用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胡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以作抵押,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若发生胡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胡某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收入偏低为理由,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以答复。过了10天,胡某不再到甲公司上班。胡某走后,甲公司生产受到影响。甲公司要求胡某回来上班,胡某拒绝。于是,甲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胡某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胡某赔偿损失。

    胡某与甲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是( )。
    A.胡某入职时需要将身份证交给公司作抵押
    B.胡某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C.胡某与公司约定的试用期为1年
    D.胡某与公司约定每3个月发放一次工资

    答案:A,C,D
    解析:

  • 第4题:

    新入警的小胡按公安派出所所长的要求,去街面、社区、单位进行调查研究,熟悉相关情况。下列属于治安状况调查的是( )。

    A.小胡到居民张某家访谈,调查了解社区群防群治工作
    B.小胡与超市收银员谈话,调查最近商场的销售情况
    C.小胡与商场治安志愿者林某聊天,调查其最近的巡逻值守情况
    D.小胡与网吧老板聊天,了解上网人员情况

    答案:A,C,D
    解析:
    治安调查应当调查管理的常态与异常情况、公众的安全感要求、治安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违法范围与灾害事故的特点及其规律、重大变动的社会动态与公众心态。B项题干中与超市收银员谈话不属于治安调查。因此选择ACD项。

  • 第5题:

    胡俊不久前遭女友抛弃,整日以酒消愁,某日前来向社会工作者小杨求助。在面谈中,胡俊透露自己付出那么多,可女友说分手就分手,感觉不是滋味,他想报复女友。面对胡俊的这种情况,社会工作者小杨应该()。

    A:制止胡俊的行为
    B:劝说女方和胡俊和好
    C:通知胡俊的女友加以防范
    D:通知警察对胡俊采取措施

    答案:A
    解析:
    当社会工作者了解到服务对象的行为将会对他人造成危害时应突破保密原则,及时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因此小杨应该立即制止胡俊报复其前女友的行为。

  • 第6题: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如果公司要解聘小胡,是否要对其赔偿经济损失?


    正确答案: 不予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欠付的工资、奖金、保险、福利等报酬,但无须支付赔偿金。

  • 第7题:

    《该谁先伸手?》 年轻的胡秘书受单位委派,到万川公司找行政部霍经理联系工作。任务完成后,胡秘书伸手向霍经理,准 备握手告别。霍经理似未见到,起身送小胡。送到门口后,霍经理向小胡伸手握别,胡秘书也装着没看见, 没有握手。霍经理感到很尴尬。 案例《该谁先伸手?》一文中,你认为,胡秘书和霍经理,谁做得对,谁做得不对?


    正确答案:握手是秘书在人际交往中最常见的礼节。握手有先后顺序:主人、年长者、女士、身份高者先伸手,客人、男子、年轻人、身份低者不应该先伸出手来。见面时,后者向前者可先行问候,待对方伸出手时再去握手。如对方未伸手,后者只微笑示意即可。主客交往时,客人已经伸出手来,主人一般不得拒绝握手。懂得了握手的顺序礼仪后,便会明白失礼者首先是胡秘书,但客人既然已经伸出手来,霍经理作为主人,不应该拒绝握手。双方都有失礼之处。

  • 第8题:

    新入警的小胡按公安派出所所长的要求,去街面、社区、单位进行调查研究,熟悉相关情况。下列属于治安状况调查的是()。

    • A、小胡到居民张某家访谈,调查了解社区群防群治工作
    • B、小胡与超市收银员谈话,调查最近商场的销售情况
    • C、小胡与商场治安志愿者林某聊天,调查其最近的巡逻值守情况
    • D、小胡与网吧老板聊天,了解上网人员情况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老胡生前很喜欢自己的孙子小胡,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栋别墅交由小胡继承。这样的继承方式在法律上属于()

    • A、赠与
    • B、法定继承
    • C、遗嘱继承
    • D、遗赠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问答题
    《该谁先伸手?》 年轻的胡秘书受单位委派,到万川公司找行政部霍经理联系工作。任务完成后,胡秘书伸手向霍经理,准 备握手告别。霍经理似未见到,起身送小胡。送到门口后,霍经理向小胡伸手握别,胡秘书也装着没看见, 没有握手。霍经理感到很尴尬。 案例《该谁先伸手?》一文中,你认为,胡秘书和霍经理,谁做得对,谁做得不对?

    正确答案: 握手是秘书在人际交往中最常见的礼节。握手有先后顺序:主人、年长者、女士、身份高者先伸手,客人、男子、年轻人、身份低者不应该先伸出手来。见面时,后者向前者可先行问候,待对方伸出手时再去握手。如对方未伸手,后者只微笑示意即可。主客交往时,客人已经伸出手来,主人一般不得拒绝握手。懂得了握手的顺序礼仪后,便会明白失礼者首先是胡秘书,但客人既然已经伸出手来,霍经理作为主人,不应该拒绝握手。双方都有失礼之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请问小胡的想法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不正确。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约定合同期限。事实劳动关系并非等同于续签了原合同,合同期限也不是原合同约定的一年期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胡俊不久前遭女友抛弃,整日以酒消愁,某日前来向社会工作者小杨求助。在面谈中,胡俊透露自己付出那么多,可女友说分手就分手,感觉不是滋味,他想报复女友。面对胡俊的这种情况,社会工作者小杨应该()。
    A

    制止胡俊的行为

    B

    劝说女方和胡俊和好

    C

    通知胡俊的女友加以防范

    D

    通知警察对胡俊采取措施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3题:

    老胡生前很喜欢自己的孙子小胡,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栋别墅交由小胡继承。这样的继承方式在法律上属于()

    A. 赠与 B. 法定继承 C. 遗嘱继承 D. 遗赠

    答案:D
    解析:
    遗赠是指在遗嘱中指定国家,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自然人作为遗产继承人。此题中的孙子小胡显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是遗赠

  • 第14题:

    杜某与男友胡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报名后,他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胡某收到了录取通知。杜某找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告诉她:“你学历太低,不适合公司工作,公司要求男职工高中以上、女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你只有高中文化程度,而且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没有录用你。”杜某认为公司招工应当男女同等标准,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行为,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胡某被录用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胡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以作抵押,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若发生胡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胡某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收入偏低为理由,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以答复。过了10天,胡某不再到甲公司上班。胡某走后,甲公司生产受到影响。甲公司要求胡某回来上班,胡某拒绝。于是,甲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胡某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胡某赔偿损失。

    关于胡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胡某在试用期内应提前30日书面向公司提出劳动合同
    B.胡某因收入偏低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C.胡某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D.胡某因身份证抵押在公司而不得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C
    解析:

  • 第15题:

    杜某与男友胡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报名后,他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胡某收到了录取通知。杜某找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告诉她:“你学历太低,不适合公司工作,公司要求男职工高中以上、女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你只有高中文化程度,而且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没有录用你。”杜某认为公司招工应当男女同等标准,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行为,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胡某被录用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胡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以作抵押,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若发生胡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胡某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收入偏低为理由,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以答复。过了10天,胡某不再到甲公司上班。胡某走后,甲公司生产受到影响。甲公司要求胡某回来上班,胡某拒绝。于是,甲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胡某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胡某赔偿损失。

    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下列甲公司招工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因杜某是未婚女性而不予录用
    B.甲公司因杜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予录用
    C.甲公司因杜某年满18周岁而不予录用
    D.甲公司因杜某是残疾人而不予录用

    答案:B
    解析:

  • 第16题:

    有如下条件成立:
    (1)如果小孙是老师,那么小胡不是画家;
    (2)小钱、小孙至少有一个是老师;
    (3)如果小胡不是画家,那么小杜不是司机;
    (4)如果小杨是水手,那么小杜是司机。
    以下哪项为真时,可以得出“小钱是老师”的结论?

    A.小杨是水手
    B.小孙是老师
    C.小杜不是司机
    D.小胡不是画家

    答案:A
    解析:
    本题属于翻译推理。
    (1)小孙是老师→-小胡不是画家。(2)小钱是老师或小孙是老师。(3)-小胡画家→-小杜是司机。(4)小杨是水手→小杜是司机。要想得到小钱是老师,结合第(2)个条件-小孙是老师→小钱是老师,结合(1)小胡是画家→-小孙不是老师,结合(3)小杜是司机→小胡是画家,结合(4)小杨是水手才能一定得出小钱是老师。
    因此,选择A选项。

  • 第17题: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请问小胡的想法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不正确。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约定合同期限。事实劳动关系并非等同于续签了原合同,合同期限也不是原合同约定的一年期限。

  • 第18题: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人事部在处理此事时有什么错误?


    正确答案: 原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督促员工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引发了原可避免的纠纷。

  • 第19题:

    王志强救了崇明路小学的落水学生胡小丽,有人就此事写了表扬信,署名不可以是()。

    • A、胡小丽
    • B、王志强
    • C、胡小丽的家属
    • D、崇明路小学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江阴祝塘某服装公司的胡某,因工作强度较大自感身体不适,“拒绝加班”。结果第二日,胡某到公司上班被拒绝入厂。胡某和公司僵持不下,后通过工会调解,公司方同意按最低工资水平支付胡某在双方僵持期间的工资。而胡某经考虑,选择留在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近日,一服装公司的员工因工作强度较大感觉身体不适,而“拒绝加班”。结果第二日其被拒绝入厂。对此,你怎么看?


    正确答案: 观点:
    员工因身体不适而“拒绝加班”反被“拒绝上班”,虽看似合乎规定,但其恰恰揭示了当下一些企业对于劳动者的压榨,这是对法律的漠视,是对劳动者权益的践踏。
    员工观点应被支持的理由:
    1.企业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并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并不违背国家的劳动法规。
    2.安排员工在8小时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加班,应当征得员工的同意,即员工可以选择加班,也有“拒绝加班”的权利。
    企业无视劳动者权益的危害:
    1.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长期高强度、高负荷作业,将造成劳动者身体透支,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引发各种疾病。
    2.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企业价值由员工创造,员工才是企业的根本,过度压榨员工是在透支企业生命力,将失去企业活力和生气,难以留住人才,也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3.不利于法治社会建设,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该行为是对法律的漠视,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不利于法治社会建设。也将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企业频频违反劳动法的原因:
    1.企业逐利。一些中小民营企业一味追求所谓的经济效益,为赚取更多的经济利润,于是压榨员工劳动力,经常安排加班,仅象征性的给予一点加班工资,甚至不给加班报酬。
    2.劳动者维权意识淡薄。劳动者法律知识不足,不懂得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外加企业威逼利诱,劳动者为保住“饭碗”,只好忍气吞声不敢维权。
    3.维权渠道不够畅通。缺乏多样化的维权渠道和途径,劳动者无法通过有效途径解决劳动纠纷问题,保障权益,使得整体社会上缺少维权氛围,劳动者处于绝对弱势。
    对策:
    1.转变观念促发展。企业要顺应时代发展需求,转变经营理念。充分尊重员工的意愿和选择,保障员工福利待遇,让员工对企业有归属感,企业最终才能得到稳定、长足的发展。
    2.强化普法宣传工作。响应法治社会建设,做好普法宣传基础性工作,尤其要提升劳动者法律知识和权益保障意识,懂得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律渠道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3.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应加快建设和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机制,劳动仲裁、调解、咨询、援助等,完善响应机制,做到快速响应劳动者需求,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4.加大监督和违法打击。应当强化对于企业管理的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违规侵权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并拓宽企业侵权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积极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 第21题:

    多选题
    关于胡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胡某在试用期内应提前30日书面向公司提出劳动合同

    B

    胡某因收入偏低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C

    胡某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D

    胡某因身份证抵押在公司而不得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22题:

    单选题
    小胡的父亲老胡与陈某商定,陈某免去老胡以前所欠累计7万元的债务,老胡将小胡嫁给陈某,并已经将婚姻登记手续办妥。其行为是 ( )
    A

    合法结婚

    B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C

    买卖婚姻

    D

    借婚姻索取财物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胡某与甲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是(  )。
    A

    胡某入职时需要将身份证交给公司作抵押

    B

    胡某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C

    胡某与公司约定的试用期为1年

    D

    胡某与公司约定每3个月发放一次工资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C项,劳动合同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D项,工资应当按月支付,并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