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与本罪数罪并罚的是()。A、行为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实施杀人行为的B、犯保险诈骗罪,行为人又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C、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又杀害被组织人、被运送人及检查人员的D、行为人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又实施杀人行为的

题目

下列行为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与本罪数罪并罚的是()。

  • A、行为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实施杀人行为的
  • B、犯保险诈骗罪,行为人又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
  • C、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又杀害被组织人、被运送人及检查人员的
  • D、行为人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又实施杀人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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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被关押的罪犯在脱逃中使用暴力致使狱警死亡的行为,应当以

    A.脱逃罪定罪处罚
    B.脱逃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C.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D.暴动越狱罪定罪处罚

    答案:C
    解析: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行为人在脱逃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是牵连犯,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第2题:

    甲教唆乙杀丙。乙在实施杀丙行为时,甲良心发现,阻止了乙的行为。本案中,(  )。
    A.甲、乙都应当负故意杀人罪(犯罪未遂)之责
    B.甲、乙都应当负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之责
    C.甲、乙都应当负故意杀人罪(犯罪预备)之责
    D.甲应当负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之责,乙应当负故意杀人罪(犯罪未遂)之责


    答案:D
    解析:
    【精解】在认定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时,对于涉及犯罪中止的应特别注意。犯罪中止具有人身依附性,只能适用于实施中止行为的人。对于没有实施中止行为的其他共同犯罪人,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所以,甲自动有效地阻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但乙没有实施中止行为,只能认定为犯罪未遂。故选D项。

  • 第3题:

    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  )。
    A.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B.以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C.以抢劫罪论处
    D.以上说法都不对


    答案:C
    解析:
    【精解】我国刑法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照抢劫罪的加重构成处罚,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理论认为这里的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既包括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也包括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但是抢劫罪中并不是所有的致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都按照抢劫罪的加重构成的法定刑量刑。例如行为人实施完毕抢劫行为之后,为了杀人灭口或者其他目的而杀害被害人的,则按照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因为,行为人实施两个行为,构成了实质的数罪。故选C项。

  • 第4题:

    1980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B: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答案:A,B,D
    解析:
    【考点】追诉时效【详解】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超过追诉时效,意味着不能行使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因而导致刑罚消灭。根据1979年《刑法》第76条和1997年《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本案中,张某在1980年强奸妇女并将其杀害。张某出于灭口的动机,在实施强奸行为后,杀死被害人,应分别认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根据1979年《刑法》第1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为20年。根据1979年《刑法》第139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是10年,诉讼时效是15年。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1979年《刑法》第113条的规定,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见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5年。另根据1979年《刑法》第78条第2款和1997年《刑法》第89条第2款的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即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在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时,如果后罪的法定最高刑轻于前罪,后罪的追诉期限届满,而前罪的追诉期限未满,则只追究前罪的刑事责任。具体到本案,张某于1980年实施了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但张某在1996年又犯了交通肇事罪。这时,强奸罪的追诉时效已经届满,但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尚未届满,因此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中断,即先前的追诉期限从1996年重新开始计算,故意杀人罪再经过20年才不被追诉。到2007年,后罪(交通肇事罪)已超过5年的追诉期限,但前罪(故意杀人罪)没有超过追诉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追究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不能再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因而C的说法是正确的,A、B、D的说法是错误的。所以答案是ABD。

  • 第5题:

    (2007年真题)甲意图杀害张三,在实行犯罪时误把李四认作张三而杀死,张三未遇害。对甲的行为应当(  )。
    A.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B.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C.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定罪处罚
    D.以故意杀人罪(既遂)定罪处罚


    答案: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和刑法上的事实认识错误。犯罪是否得逞是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重要标志。所谓犯罪没有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完全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在结果犯、危险犯和行为犯这三类存在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界限的犯罪中,犯罪没有得逞的具体判断标准有不同的要求:在结果犯中,法定危害结果的出现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标志,如果没有出现这种法定的危害结果(如故意杀人罪中被害人死亡结果),则认为犯罪没有得逞。在危险犯中,法定的危险状态的形成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标志,如果犯罪行为还没有造成这样的危险状态(如破坏交通工具罪中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则认为犯罪没有得逞。在行为犯中,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标志,如果行为人尚未完成法定的犯罪行为(如脱逃罪中越狱逃跑并未摆脱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的实际监控的行为),则认为犯罪没有得逞。因此,不能将犯罪没有得逞简单地等同于行为人没有达到犯罪目的或者没有发生实际危害结果。在有的案件中,行为人可能尚未达到其犯罪目的或者尚未实际发生危害结果,但犯罪行为已经完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仍然应当认定为犯罪已经得逞,而不能认定为犯罪没有得逞。
    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既遂的标志是客观上将被害人杀死。同时法律性质相同的对象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构成的认定。因此本题中甲意图杀害张三,在实行犯罪时误把李四认作张三而杀死,张三未遇害并不影响对甲以故意杀人罪(既遂)定罪处罚。故D正确。
    解答本题的关键是要认识到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判断一定要根据刑法分则各具体罪名关于犯罪构成的条件进行,切不可仅凭总则中的一般规定认定。

  • 第6题: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骗取保险金的()。

    • A、构成诈骗罪
    • B、以其中的重罪故意杀人罪论处
    • C、以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 D、以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D

  • 第7题:

    下列行为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与本罪数罪并罚的是()。

    • A、行为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又实施杀人行为的
    • B、犯保险诈骗罪,行为人又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
    • C、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又杀害被组织人、被运送人及检查人员的
    • D、行为人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又实施杀人行为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8题:

    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当()。

    • A、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 B、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
    • C、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 D、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D

  • 第9题:

    保险受益人甲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乙,造成乙死亡,骗取了20万元保险金。对甲应当:()

    • A、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B、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
    • C、以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
    • D、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应()。

    • A、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 B、以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 C、以抢劫罪论处
    • D、以上说法都不对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多选题
    李四的行为构成:(  )
    A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B

    故意杀人罪

    C

    寻衅滋事罪

    D

    应当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李某的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两个行为侵犯了两个不同法益,应当数罪并罚

  • 第12题:

    单选题
    犯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组织人、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应按下列哪一选项处理?(  )
    A

    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从重处罚

    B

    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处罚

    C

    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择一重罪处罚

    D

    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D
    解析:
    犯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组织人、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第13题:

    1996年年初,甲持枪抢劫并因被害人反抗将其杀害。2010年又盗窃他人财物3000元。两案于2016年年初被发现。关于甲的犯罪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B.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C.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D.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甲抢劫并因被害人反抗而杀死被害人的,杀死被害人属于排除反抗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因此对甲该行为仅认定为抢劫罪致人死亡,以抢劫罪一罪处罚,不再数罪并罚j因此A、B选项错误。甲持枪抢劫并致人死亡的,应以抢劫罪加重情形处罚,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追诉期间为20年,经过20年后确有必要追诉的,应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甲持枪抢劫的追诉期限,应当自2010年盗窃之日起重新计算20年:因此到2016年并未过追诉期限:C选项正确。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甲于2010年盗窃,到2016年超过5年,不再追诉。D选项错误。考生应当掌握抢劫罪八种加重处罚的情形:(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f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第14题:

    保险受益人甲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乙,造成乙死亡,骗取了20万元保险金。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B.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
    C.以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
    D.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保险诈骗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竞合问题。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杀人、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结果,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按数罪并罚处罚,如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等等。故本题选D。

  • 第15题:

    廖某因憎恨自己所在公司的经理将自己开除,意欲夜晚潜入公司将其杀死,后来在情急之中误将经理的秘书当做经理杀死。廖某的行为属于:()

    A: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故意杀人罪(既遂)
    D:对象认识错误

    答案:C,D
    解析:
    【考点】具体事实认识错误。详解:廖某本想杀害经理却将经理的秘书当成经理,这属于对象的认识错误。对于此种情况,一般认为,廖某本有杀人的故意并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完整地具备了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构成犯罪既遂。尽管实际死亡的人和预定杀害的人不一致,但是此种不一致并没有超出故意杀人罪对“有生命的人”的范围,属于具体对象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对实际发生的死亡结果承担故意罪责。解决对象认识错误的要诀就是看预定加害的对象与因错误认识而加害的对象之间在法律性质上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则行为人就需对因错误认识而加害的对象承担故意罪责。本题就是此种典型的法律性质相同的对象之间的认识错误。廖某欲加害的经理与实际加害的秘书都是“人”,都被涵盖在故意杀人罪的“人”的范围,法律性质相同。因而,对廖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既遂。

  • 第16题:

    (2006年真题)保险受益人甲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乙,造成乙死亡,骗取了20万元保险金.对甲应当(  ).
    A.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B.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
    C.以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
    D.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答案: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保险诈骗罪.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杀人、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造成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后果,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的规定数罪并罚.本题甲杀死被保险人乙,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符合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数罪并罚.本题中所考的情形,手段行为又引起其他犯罪,能否按数罪并罚的问题在刑法中也较常见,解决的办法是熟悉分贝相关法条规定.凡需要数罪并罚的,必有条文规定.

  • 第17题:

    以杀人为目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后进行杀人犯罪活动的,对行为人应()。

    • A、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 B、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
    • C、以故意杀人罪处罚
    • D、上述选项均错误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下列行为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与本罪数罪并罚的是()。

    • A、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实施杀人的
    • B、犯保险诈骗罪,又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
    • C、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又杀害被组织人、被运送人及检查人员的
    • D、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又实施杀人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甲某(26岁)酒后驾车行驶,在市区内闯红灯时将过街的妇女郑某撞倒,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郑某带至郊外遗弃,致其死亡。本案中甲某()。

    • A、构成交通肇事罪,致郑某死亡的行为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结果
    • B、构成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 C、对郑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
    • D、构成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应当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正确答案:B,C

  • 第20题:

    甲为勒索财物绑架并杀害被害人乙,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行为人施某因为与伍某有仇,即入户故意杀害了伍某的全家,然后为了毁灭罪证,点燃了床单,引发大火,危及邻居张某、廖某的房舍安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施某犯放火罪,因为基于重罪吸收轻罪,放火罪吸收故意杀人罪
    • B、施某犯故意杀人罪,因为放火只是故意杀人罪的延续,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 C、施某是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的想象竞合犯
    • D、施某犯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应当以二者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多选题
    对丙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2005年真题]
    A

    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B

    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C

    以敲诈勒索罪与故意杀人罪两罪实行数罪并罚

    D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的数罪是指数罪一经成立,必须实行数罪并罚,不存在按一罪处理的数罪。题中丙的行为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并且没有法定吸收事由,故实行数罪并罚。

  • 第23题:

    单选题
    行为人施某因为与伍某有仇,即入户故意杀害了伍某的全家,然后为了毁灭罪证,点燃了床单,引发大火,危及邻居张某、廖某的房舍安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施某犯放火罪,因为基于重罪吸收轻罪,放火罪吸收故意杀人罪

    B

    施某犯故意杀人罪,因为放火只是故意杀人罪的延续,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C

    施某是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的想象竞合犯

    D

    施某犯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应当以二者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B
    解析: 行为人采用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或者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杀人,这就形成了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爆炸罪、决水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竞合关系,应当按照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本题中明显不是以放火手段杀人,故C错。
    行为人在故意杀人行为实施完了以后,为了消灭犯罪痕迹又实施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的,由于是新的犯意、新的犯罪行为的产生,所以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所触犯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数罪并罚。
    本题涉及的正是此种情况,放火是为了毁灭罪证、消除痕迹,而且危及了公共安全,故应在故意杀人罪之外再定一个放火罪,数罪并罚。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数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发展的所经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当然结果。放火毁灭罪证不是当然结果,不能成立吸收犯。故A错。
    刑法理论中还存在“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的概念。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利用该犯罪行为的结果的行为,若孤立地看,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可罚性,但由于被综合评价在该状态犯中,故没有必要另认定为其他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