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男,汉族,1976年4月3日出生,住天津市南开区,无前科劣迹。林某和俞某是对门邻居,素来不和,2006年12月23日,俞某在家中与几个朋友聚会,喝酒、猜拳、唱卡拉OK,林某被吵得心烦,大为恼火,冲出去与俞某理论,俞与几个朋友不但不听还将其奚落一番。林回到家中越想越气,打电话将此事告知小舅子王某,发泄了一番。王某听后立即赶到林某家楼下,正想上楼,发现俞某的私家轿车停在楼前,便秘密将该小轿车刹车装置弄坏,使其失灵。后王某没有上楼径自回了家,也未将此事告知林某。俞某等人喝醉酒,次日清晨准备开车时,俞的一个

题目

王某,男,汉族,1976年4月3日出生,住天津市南开区,无前科劣迹。林某和俞某是对门邻居,素来不和,2006年12月23日,俞某在家中与几个朋友聚会,喝酒、猜拳、唱卡拉OK,林某被吵得心烦,大为恼火,冲出去与俞某理论,俞与几个朋友不但不听还将其奚落一番。林回到家中越想越气,打电话将此事告知小舅子王某,发泄了一番。王某听后立即赶到林某家楼下,正想上楼,发现俞某的私家轿车停在楼前,便秘密将该小轿车刹车装置弄坏,使其失灵。后王某没有上楼径自回了家,也未将此事告知林某。俞某等人喝醉酒,次日清晨准备开车时,俞的一个朋友说他一个月前考到了驾照,希望俞某让他开一会儿。俞表示同意并对车进行了一番检查,发现刹车装置损坏失灵,判断是人为破坏所致,便并将此事报告了某边防派出所,民警张某(系俞某关系亲密的大学同学)、李某受理了此案。张某是否需要回避?若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俞某有何救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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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男,汉族,1976年5月12日生,江西省吉安市人,住江西吉安市龙槐小区,无前科劣迹。叶某,女,汉族,1980年4月2日生,江西省吉安市人,住江西吉安市新区,无前科劣迹。王某怀疑其妻与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某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 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争吵。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要钱。于是将刘某掳至姘妇叶某的住所(当时叶不在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拘禁达一天之久。后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称:刘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王某让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刘某,自己去取赃款。在王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决不会放过叶某。叶某恐惧,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某边防派出所报警,带领民警去公园捉拿王某。民警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正确答案: 王某构成绑架罪。王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刘某,对其实施非法拘禁,并告刘某家人在指定时间、地点交纳钱财,收钱后放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王某构成绑架罪。

  • 第2题:

    患者男,41岁。目前处于昏迷状态。属于社会状况评估的是()

    • A、已婚,无过敏史
    • B、患者入院前性格内向
    • C、姓名:王某性别:男性年龄:41岁
    • D、经济状况差,家庭关系良好
    • E、民族:汉族职业:工人

    正确答案:D

  • 第3题:

    2004年10月20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张某、王某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征收科的工作人员李某、赵某联合对某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李某、赵某发现E公司自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偷漏税款达5000元,当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E公司补缴税款5000元。随后,张某、王某发现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当场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要求张某、王某举行听证,张某、王某告知钱某现在局里正在对办公楼进行翻新,没有地方举行听证,且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行听证还是这个结果,拒绝举行听证。E公司不服,遂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张某、王某拒绝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的听证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E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E公司要求听证的,其应当组织听证。

  • 第4题:

    赵四,男,汉族,1976年2月3日生,江苏省宿迁市人,无业,无前科劣迹。张三,男,汉族,1966年12月13日生,江苏省徐州市人,无业,无前科劣迹。甲、乙二人预谋抢劫在该县居住的曾见过一次面的丙某(女)。2007年7月8日,二人观察到丙的丈夫外出多日,便乘夜色蒙面闯入丙家,丙受惊吓大声呼叫,甲对其殴打并强行推入洗手间看管,乙寻找财物。甲在看管丙的过程中,忽生歹念,强行奸污了丙。丙隐约辨认出甲,但未敢说破。后丙到某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称被抢劫、强奸,嫌疑人是甲。当日下午,派出所在一私房出租屋内将甲抓获,并将其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后又将乙抓获。派出所将甲某带回所里后予以继续盘问,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对甲某继续盘问不正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九条规定:从其住处、工作地点抓获以及其他应当依法直接适用传唤或者拘传的和明知其所涉案件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或者已经立为刑事案件的,不得适用继续盘问。

  • 第5题:

    王某,男,汉族,1976年5月12日生,江西省吉安市人,住江西吉安市龙槐小区,无前科劣迹。叶某,女,汉族,1980年4月2日生,江西省吉安市人,住江西吉安市新区,无前科劣迹。王某怀疑其妻与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某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 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争吵。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要钱。于是将刘某掳至姘妇叶某的住所(当时叶不在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拘禁达一天之久。后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称:刘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王某让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刘某,自己去取赃款。在王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决不会放过叶某。叶某恐惧,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某边防派出所报警,带领民警去公园捉拿王某。民警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叶某在共同犯罪中是否属于从犯?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叶某属于从犯。在王某实施绑架刘某过程中,叶某回家知情后,对王某的行为未加制止,并帮助王某致信刘妻要钱,后又看管刘某,在共同犯罪中只起次要或帮助作用,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叶某属于从犯。

  • 第6题:

    赵四,男,汉族,1976年2月3日生,江苏省宿迁市人,无业,无前科劣迹。张三,男,汉族,1966年12月13日生,江苏省徐州市人,无业,无前科劣迹。甲、乙二人预谋抢劫在该县居住的曾见过一次面的丙某(女)。2007年7月8日,二人观察到丙的丈夫外出多日,便乘夜色蒙面闯入丙家,丙受惊吓大声呼叫,甲对其殴打并强行推入洗手间看管,乙寻找财物。甲在看管丙的过程中,忽生歹念,强行奸污了丙。丙隐约辨认出甲,但未敢说破。后丙到某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称被抢劫、强奸,嫌疑人是甲。当日下午,派出所在一私房出租屋内将甲抓获,并将其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后又将乙抓获。对甲、乙二人的行为如何定性?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构成抢劫罪、强奸罪,实行两罪并罚,乙只构成抢劫罪。本案中,甲乙二人有抢劫的共同犯罪故意,并共同实施了抢劫行为,故均构成抢劫罪,是共同犯罪。在抢劫过程中,甲自己产生强奸犯意,并独自实施了强奸行为,应独立承担共同抢劫犯罪之外的强奸责任,故甲又单独构成强奸罪。

  • 第7题:

    通过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查出一名叫“李刚”,有天津口音的汉族男子,身高176cm到178cm的立案单位为天津南开区人员逃跑跑方向为:()

    • A、天津红桥区;
    • B、广东省白云区;
    • C、北京海淀区;
    • D、天津南开区.

    正确答案:A

  • 第8题:

    王某出售劣药,使购买其劣药的李某吃后中毒住院抢救,王某这一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对此,王某应当

    • A、受到刑事处罚
    • B、受到行政处罚
    • C、依法承担给李某造成损害的民事 责任
    • D、以民事责任代替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B,C

  • 第9题:

    孙某出售劣药,使购买其劣药的王某吃后中毒身亡,孙某这一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对此,孙某应当()。

    • A、受到行政处罚
    • B、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 C、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 D、被移送司法机关

    正确答案:C,D

  • 第10题:

    单选题
    患者男,41岁。目前处于昏迷状态。属于社会状况评估的是()
    A

    已婚,无过敏史

    B

    患者入院前性格内向

    C

    姓名:王某性别:男性年龄:41岁

    D

    经济状况差,家庭关系良好

    E

    民族:汉族职业:工人


    正确答案: 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民事调解书。  张××,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市××区××街×号。王××,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市××区××楼××室。20××年×月×日因离婚纠纷,张××将王××诉至人民法院,  张××、王××于20××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张××认为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双方性格不合,并且没有夫妻生活.导致双方感情完全破裂为由提出和王××解除婚姻关系。张××的工资存款33800元、张××父母给王××的聘礼22000元、结婚时所收份礼10000多元均在王××处,张××的工资存折已被其挂失。王××表示无固定工作,要求张××给付生活补助和住房补助,共计26000元。位于××市××区××楼××室所有人系张××之母邓××,张××、王××名下均无住房。经询王××否认张××所述,但同意离婚,放弃对财产的主张且双方无债权、债务。张××、王××就婚姻、存款及住房达成一致。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张××与王××解除婚姻关系。二、王××于调解书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张××存款九千元。三、王××放弃财产权利的主张。四、张××与王××各自自行解决住房。案件受理费九十五元,张××负担(已缴纳)。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2004年10月20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张某、王某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征收科的工作人员李某、赵某联合对某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李某、赵某发现E公司自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偷漏税款达5000元,当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E公司补缴税款5000元。随后,张某、王某发现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当场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要求张某、王某举行听证,张某、王某告知钱某现在局里正在对办公楼进行翻新,没有地方举行听证,且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行听证还是这个结果,拒绝举行听证。E公司不服,遂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李某、赵某和张某、王某当场对E公司作出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本案中两机关的执法人员当场对E公司作出较大数额的罚款、吊销执照的处罚显然违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孙某出售劣药,使购买其劣药的王某吃后中毒住院抢救,孙某这一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对此,孙某应当()。

    • A、受到行政处罚
    • B、依法承担给李某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
    • C、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 D、被移送司法机关

    正确答案:A,B

  • 第14题:

    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并指定其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某的妻子与王妹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根据受益权的特点,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时,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保险金,并作为遗产处理。在本案例中,受益人王妹在被保险人王某中毒死亡前半月已经病故。因此,保险金只能由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即其妻儿作为遗产领取。

  • 第15题:

    王某,男,汉族,1957年3月4日生,××省西门市人,无前科劣迹。王某某,女,汉族,1990年5月3日生,××省西门市人,西门市第一中学学生,系王某之女。张某,女,汉族,1958年6月15日生,××省汪清县人,无业,系王某之妻。王某平素对其妻张某、女儿王某某经常打骂虐待。2007年1月3日,王某对王某某强奸2次。王某某被强奸后服药自杀,经抢救未死。其妻张某也曾被王某殴打后自杀未遂。2007年2月27日深夜,王某钻入王某某被窝,意欲强奸,王某某不从。王某便回自己被窝。凌晨4时许,王某又钻入王某某被窝,王某某奋力反抗。王某说:“今天不把你祸害了,我都是你养的。”王某某大声对王某的头部和身体拳打脚踢,王某奄奄一息,口喊告饶。呼救。张某被惊醒后,气愤地打了王某嘴巴。接着张某按住王某,王某某取绳子将王某的手、脚结结实实捆住,母女二人仍不解气,商量弄死王某。后王某某让张某取来锤子,王某某用锤子击打王某头部致其死亡。6时许,母女二人投案自首。某公安派出所对王某某进行讯问时,因王某某系未成年人,其母张某陪同接受讯问。办理此案的派出所讯问王某某时,安排其母亲张某在场,该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该做法不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虽然张某系王某某的法定代理人,但该两人系同案犯罪嫌疑人。某边防派出所讯问王某某时,应另行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

  • 第16题:

    王某,男,汉族,1976年4月3日出生,住天津市南开区,无前科劣迹。林某和俞某是对门邻居,素来不和,2006年12月23日,俞某在家中与几个朋友聚会,喝酒、猜拳、唱卡拉OK,林某被吵得心烦,大为恼火,冲出去与俞某理论,俞与几个朋友不但不听还将其奚落一番。林回到家中越想越气,打电话将此事告知小舅子王某,发泄了一番。王某听后立即赶到林某家楼下,正想上楼,发现俞某的私家轿车停在楼前,便秘密将该小轿车刹车装置弄坏,使其失灵。后王某没有上楼径自回了家,也未将此事告知林某。俞某等人喝醉酒,次日清晨准备开车时,俞的一个朋友说他一个月前考到了驾照,希望俞某让他开一会儿。俞表示同意并对车进行了一番检查,发现刹车装置损坏失灵,判断是人为破坏所致,便并将此事报告了某边防派出所,民警张某(系俞某关系亲密的大学同学)、李某受理了此案。林某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林某不需要负刑事责任。虽然林某素来与俞某不和,但林某将争吵之事告知小舅子王某,只为发泄一下心中的不快,并没有让王某实施某种报复的犯罪行为,林某也不知晓王某的行为,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

  • 第17题:

    王某,男,汉族,1976年5月12日生,江西省吉安市人,住江西吉安市龙槐小区,无前科劣迹。叶某,女,汉族,1980年4月2日生,江西省吉安市人,住江西吉安市新区,无前科劣迹。王某怀疑其妻与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某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 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争吵。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要钱。于是将刘某掳至姘妇叶某的住所(当时叶不在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拘禁达一天之久。后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称:刘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王某让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刘某,自己去取赃款。在王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决不会放过叶某。叶某恐惧,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某边防派出所报警,带领民警去公园捉拿王某。民警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叶某放掉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中止?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不属于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同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必须有效地防止本人和其他共同犯罪人犯罪结果的发生,才能成立犯罪中止。本案中,叶某与王某属于共同犯罪,叶某放掉刘某并与刘某到公安机关报案,但并未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故叶某不成立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既遂。对叶某放走刘某并现其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可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 第18题:

    通过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查出一名叫“李刚”,有天津口音的汉族男子,身高176cm到178cm的立案单位为天津南开区人员身份证为:()

    • A、120106196711041015;
    • B、120106196112041011;
    • C、120106197009036011;
    • D、120106198711051008.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王某欲申领我国居民身份证,下列选项中不是必备条件的是()。

    • A、王某是中国国籍
    • B、王某已满16周岁
    • C、王某居住在中国境内
    • D、王某无前科劣迹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王某出售劣药,使购买其劣药的李某吃后中毒住院治疗,王某这一 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对此,王某应当

    • A、仅受到行政处罚
    • B、只须承担民事责任
    • C、以刑事处罚代替行政处罚
    • D、既要受到行政处罚,又要承 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王某,女,17岁,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传唤,侦查人员讯问王某时,下列哪种情形合法?()

    • A、由侦查员赵某(男)和张某(男)讯问
    • B、由侦查员赵某(男)和李某(女)讯问
    • C、由侦查员赵某(男)和王某的翻译人员胡某(女)讯问
    • D、由侦查员赵某(男)和王某的母亲进行讯问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问答题
    2004年10月20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张某、王某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征收科的工作人员李某、赵某联合对某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李某、赵某发现E公司自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偷漏税款达5000元,当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E公司补缴税款5000元。随后,张某、王某发现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当场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要求张某、王某举行听证,张某、王某告知钱某现在局里正在对办公楼进行翻新,没有地方举行听证,且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行听证还是这个结果,拒绝举行听证。E公司不服,遂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E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是否可以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两个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本案中,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是分别针对E公司的不同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E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只能分别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王某欲申领我国居民身份证,下列选项中不是必备条件的是()。
    A

    王某是中国国籍

    B

    王某已满16周岁

    C

    王某居住在中国境内

    D

    王某无前科劣迹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