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西方法治的根本含义。
第1题:
简述西方法治中形式合理性与实质非合理性的矛盾。
马克斯韦伯认为,形式合理性是关于不同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判断,实质合理性是关于不同价值之间的逻辑关系的判断,前者主要被归结为手段和程序的可预计性,是一种客观的合理性,后者则被归结为考量某种特殊目的和后果所具有的意义性,是一种主观的合理性;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法律的形式合理性是为既存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服务的,作为最大限度的形式合理性先决条件契约自由在形式上似乎是一种中立的制度,但在实际上决非中立,它有效地保证了经济特权即资产阶级使用其超经济能力的机会。由此可见,西方民主制度中的法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非理性的矛盾有其深刻的社会阶级根源。这也表现在立法与司法的关系上。
第2题:
第3题:
简述西方国家的政党政治含义。
第4题:
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及其内容。
第5题:
简述法治的基本含义。
第6题:
简述行政法治的含义。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西方法治概念的含义不包括( )
A.它源于自然法,保护“人与生俱来的诸项权利”是其根本使命
B.它是指有关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的一套设施与制度
C.它当然强调依法治国,但更强调所依之法必须合“法”
D.它必然要求限制政府的权力
第14题:
简述企业物流管理的含义和根本任务。
第15题:
简述依法治国含义。
第16题:
西方是法治社会,最根本的法是()颁布的法律。
第17题:
简述法治与人治之间的差异或者根本对立。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立法机关
先知
公民
上帝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