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改革了刑罚制度,具体表现在()。A、废除了宫刑B、改革妇女从坐制度C、定流刑为减死之刑D、减少了笞杖数

题目

三国两晋南北朝改革了刑罚制度,具体表现在()。

  • A、废除了宫刑
  • B、改革妇女从坐制度
  • C、定流刑为减死之刑
  • D、减少了笞杖数

相似考题
更多“三国两晋南北朝改革了刑罚制度,具体表现在()。”相关问题
  • 第1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形成的三省制度包括()。

    • A、中书省
    • B、内史省
    • C、尚书省
    • D、门下省

    正确答案:A,C,D

  • 第2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中的“八议”。


    正确答案: “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 第3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的主要成就。


    正确答案:(1)封建法律形式趋于完备;
    (2)法典体例更加科学;
    (3)法律概念比较规范;
    (4)基本确定了封建制的五刑等。

  • 第4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加强了以皇帝为首的中央政府对司法权的控制,具体表现在()。

    • A、皇帝亲临听讼和录囚
    • B、设立了御史台
    • C、建立直诉制度,比如“登闻鼓”
    • D、设立了审刑院

    正确答案:A,C

  • 第5题:

    试述魏晋南北朝时期刑罚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魏晋南北朝时期刑法制度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法定刑的规范化。魏《新律》将法定刑确定为死、髡、完、作、赎、罚金、杂抵罪七种。《晋律》中规定了死、髡、赎、杂抵罪、罚金五种法定刑,每一种法定刑又分为数等。《北魏律》规定了死、流、宫、徒、鞭、杖六种法定刑,《北齐律》承其后,最终确立了死、流、徒、鞭、杖五刑。这一时期的刑法制度改革,为隋唐以后封建五刑的定型奠定了基础。
    第二个方面是使刑罚趋于宽缓,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免除宫刑,进一步废除肉刑。自汉文帝改革刑制以来,宫刑时用时废。《北魏律》还曾把宫刑作为一种法定刑,至北齐宫刑被彻底废除,《北齐律》所规定的五种法定刑不再有宫刑。
    其次,缘坐的范围有所缩小。秦汉以来缘坐的范围甚广,特别是出嫁妇女既随夫家受诛,又随父家受戮。曹魏时期所定新律缩小了缘坐的范围,并开缘坐不及出嫁女的先例。南朝《梁律》进一步缩小缘坐的范围,创缘坐妇女免处死刑的先例。《北魏律》虽然规定的缘坐范围较广,但孝文帝以诏令特加缩小:非犯干名犯义之重罪者,缘坐处死皆止其身。
    再次,定流刑为减死之刑。从北魏、北齐开始,流刑已成为一种法定刑作为死刑与徒刑的中间刑,填补了自汉文帝以来死刑与徒刑之间的差等。北周又将流刑按里程分为五等,使流刑更为规范化。

  • 第6题:

    “五铢钱”从汉开始经历了()

    • A、三国
    • B、两晋
    • C、南北朝
    • D、隋
    • E、唐
    • F、宋
    • G、元

    正确答案:A,B,C,D,E

  • 第7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美术发展的特点?


    正确答案:(1)宗教美术(特别是佛教美术)随着宗教的传布而发展,呈现空前的高峰,出现了敦煌莫高窟,云岗石窟,龙门石窟,以及麦积山,炳灵寺规模宏伟的壁画和雕塑,以文学作品为内容的绘画行兴盛起来,山水画开始萌芽,绘画表现领域进一步扩大。
    (2)美术作品仍以工匠为主,各民族美术的交流使美术技法得到了丰富,士大夫阶级进入了绘画专业队伍。
    (3)美术表现技巧的进一步发展,多种绘画风格出现。
    (4)绘画领域中的评述和理论总结开始出现,顾恺之,谢赫在美术理论上的成就。

  • 第8题:

    多选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形成的三省制度包括()。
    A

    中书省

    B

    内史省

    C

    尚书省

    D

    门下省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事立法的重大的发展,表现在哪些?

    正确答案: 特别是制定了最基本的罪名、刑名和适用刑罚的原则,使中国封建法典日趋完备,其重大的发展主要有:第一、“八议”、“官当”八律。第二、确立“重罪十条”。第三、刑罚制度有所改革。在免除宫刑,进一步废除肉刑;改革妇女从坐制度;定流刑为减死之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刑罚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方面成绩可观,刑罚制度改革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方面:法定刑的规范化。魏《新律》将法定刑分为死、完、作、赎、罚金、杂抵罪数种。晋律定刑为五种:死、赎、杂抵罪和罚金。北魏律定刑为六种:死、流、宫、徒、鞭、杖。北齐律承其后,最终确立死、流、徒、鞭、杖五刑。
    第二方面:刑罚更加宽缓。体现:
    首先,免除宫刑,进一步废除肉刑。自汉武帝改革刑制以后,宫刑时用时废。北魏律还把宫刑作为一种法定刑。西魏文帝大统十三年,北齐后主天流五年,先后诏令废除宫刑,从此宫刑不复作为一种法定刑。其次,连坐的范围有所缩小。曹魏时期所定《新律》缩小连坐范围,并开连坐不及出嫁女的先例。南朝《梁律》进一步缩小连坐范围,创连坐妇女免处死刑的先例。
    《北魏律》孝文帝以诏令特加缩小:非干名犯义之重罪者,连坐处死皆止自身。
    再次,定流刑为减死之刑。北魏、北齐均按‚降死从流‛原则,将流刑降为法定刑,从而填补了自汉文帝改革刑罚以来,死、徒二刑间的空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礼法结合进一步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礼法结合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封建特权制度法律化。表现在如下制度中:
    首先是八议制度。八议制度是指八类权贵人物犯罪后“大罪必议,小罪必赦”,享受特殊优待,司法机关不得擅做处理的制度。这八类人为“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议制度的直接渊源是《周礼》中的“以八辟丽邦法”,自曹魏《新律》开始正式载于律文,“八议”制度的出现是封建礼法结合的产物,是“刑不上大夫”礼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其次是官当制度。官当制度即以官品或爵位抵罪,是贵族官僚犯罪后享受的一种特权。以官抵罪始于西晋;《北魏律》对官当做了进一步的规定;《陈律》正式使用“官当”这一名称,隋唐时期继承了官当制度。
    (2)罪行的确定以礼制为标准。表现在如下制度中:
    首先是“准五服以治罪”制度。五服制度即中国古代丧服制度,即以父系宗亲为例,上至高祖,下至玄孙。按丧服质地、样式及服丧期限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故称五服、五服制度原属礼治内容,晋律将其纳入法律,作为确定亲属之间立嗣、继承、赡养等民事关系及亲属相犯定罪量刑的依据,形成“准五服以治罪”制度,体现了儒家倡导的亲亲之意及纲常礼教。再则如“存留养亲”制度。即对犯死罪者,因其为家中独子孙,若将其处死,家中年迈之父母、祖父母将无人奉养,经奏请皇帝法外开恩,可将改罪犯免死,待其为家中老人养老送终后再对其执行流刑的制度。也体现了儒家提倡的孝道,仁恕观念。
    其次是“重罪十条”制度。《北齐律》将历代重大犯罪归纳为十种,即重罪十条:“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如果犯此十项重罪,不在赎议之列。“重罪十条”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侵犯皇权的尊严及危害封建政权的犯罪;二是侵犯父母尊长,破坏家族伦常关系的犯罪。作为封建社会打击的重点,体现了儒家的国家观,法律观和家族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改革了刑罚制度,具体表现在()。
    A

    废除了宫刑

    B

    改革妇女从坐制度

    C

    定流刑为减死之刑

    D

    减少了笞杖数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阶段特征()


    正确答案:政权分离与民族融合

  • 第14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有了重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 A、“八议”入律
    • B、"官当"入律
    • C、确立了“重罪十条”
    • D、确立了“封建制五刑”

    正确答案:A,B,C,D

  • 第15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


    正确答案:基本上沿袭汉制,而又有所发展。中央审判机关仍为廷尉,或称大理,唯北周称为秋官大司寇,但机构却日趋扩大。中央行政机构兼领司法事务,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司法制度逐渐走上了司法行政与审判分离而又相互牵制的道路,反映了封建司法机构不断完善和强化的趋势。这一时期诉讼制度的主要变化,是以皇帝为首的中央政府对司法的控制日趋加强。首先,封建皇帝更加频繁、直接地干预和参与司法审判;其次,规定了严格的死刑复核制度;再次,加强了自上而下的司法监督;最后,限制了人民的诉讼权利。这一时期监察机关明显发展,是建立了皇帝直接领导的独立的监察机关—御吏台。

  • 第16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废除了宫刑、改革了妇女从坐制度。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事立法的重大的发展,表现在哪些?


    正确答案:特别是制定了最基本的罪名、刑名和适用刑罚的原则,使中国封建法典日趋完备,其重大的发展主要有:第一、“八议”、“官当”八律。第二、确立“重罪十条”。第三、刑罚制度有所改革。在免除宫刑,进一步废除肉刑;改革妇女从坐制度;定流刑为减死之刑。

  • 第18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植物纹样的代表是()和()。


    正确答案:莲花纹;忍冬纹

  • 第19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刑罚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方面成绩可观,刑罚制度改革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方面:法定刑的规范化。魏《新律》将法定刑分为死、完、作、赎、罚金、杂抵罪数种。晋律定刑为五种:死、赎、杂抵罪和罚金。北魏律定刑为六种:死、流、宫、徒、鞭、杖。北齐律承其后,最终确立死、流、徒、鞭、杖五刑。
    第二方面:刑罚更加宽缓。体现:
    首先,免除宫刑,进一步废除肉刑。自汉武帝改革刑制以后,宫刑时用时废。北魏律还把宫刑作为一种法定刑。西魏文帝大统十三年,北齐后主天流五年,先后诏令废除宫刑,从此宫刑不复作为一种法定刑。其次,连坐的范围有所缩小。曹魏时期所定《新律》缩小连坐范围,并开连坐不及出嫁女的先例。南朝《梁律》进一步缩小连坐范围,创连坐妇女免处死刑的先例。
    《北魏律》孝文帝以诏令特加缩小:非干名犯义之重罪者,连坐处死皆止自身。
    再次,定流刑为减死之刑。北魏、北齐均按‚降死从流‛原则,将流刑降为法定刑,从而填补了自汉文帝改革刑罚以来,死、徒二刑间的空白。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

    正确答案: 基本上沿袭汉制,而又有所发展。中央审判机关仍为廷尉,或称大理,唯北周称为秋官大司寇,但机构却日趋扩大。中央行政机构兼领司法事务,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司法制度逐渐走上了司法行政与审判分离而又相互牵制的道路,反映了封建司法机构不断完善和强化的趋势。这一时期诉讼制度的主要变化,是以皇帝为首的中央政府对司法的控制日趋加强。首先,封建皇帝更加频繁、直接地干预和参与司法审判;其次,规定了严格的死刑复核制度;再次,加强了自上而下的司法监督;最后,限制了人民的诉讼权利。这一时期监察机关明显发展,是建立了皇帝直接领导的独立的监察机关—御吏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废除了宫刑、改革了妇女从坐制度。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婚姻制度中,“士庶有别,良贱不婚”。

    正确答案: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门阀士族制度的盛行所带来的士族与庶族间严格的对立,使得尊卑等级格外森严,“士庶有别,良贱不婚”成为婚姻的一条重要原则。法律禁止士族与庶族通婚,良民与贱民也不得通婚。如果成婚,会被称为“失类”,将遭受人们的讥评、奏弹甚至是法律制裁。
    “士庶有别,良贱不婚”这种强调门当户对的婚姻制度,本质上是希望以此来维护士族的特殊地位,巩固其等级特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加强了以皇帝为首的中央政府对司法权的控制,具体表现在()。
    A

    皇帝亲临听讼和录囚

    B

    设立了御史台

    C

    建立直诉制度,比如“登闻鼓”

    D

    设立了审刑院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